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九江江海直达区域性航运中心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快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功能,促进沿江产业集聚和转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关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九江江海直达区域性航运中心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九江江海直达区域性航运中心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功能,促进沿江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现就加快建设九江江海直达区域性航运中心(以下简称航运中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统筹实施,着力构建航道畅通、枢纽互通、江海联通、关检直通航运体系,进一步提升沿江开放开发水平,为全省产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定位。
依托长江、赣江和信江等内河航运资源,以九江港为核心,把九江建设成长江中游地区江海直达、服务全省、辐射周边的现代化区域性航运中心,着力打造“三中心两平台”,即综合交通运输中心、多式联运中心、现代航运服务中心和对外开放平台、产业集聚平台,使九江成为我省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通江达海的桥头堡。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形成995公里“两横一纵”高等级航道网、快速高效的铁路和高速公路网,逐步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基本形成以九江港、南昌港一体发展为核心的“一核五枢纽”港口集群;万吨级货轮常年通达九江,千吨级船舶沿赣江、信江常年分别通达赣州和鹰潭;港口年吞吐能力突破3亿吨,集装箱年吞吐能力突破240万标箱。九江基本建成集港口作业、航运服务、产业集聚、口岸通关、保税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九江港年吞吐能力达到2亿吨,集装箱年吞吐能力达到180万标箱。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以长江和赣江为主轴、九江港为核心的综合交通运输中心。
按照全面建成“两横一纵”高等级航道网要求,积极配合国家推进长江中游6米深水航道整治,加快赣江、信江航道提升工程建设,2019年赣江三级航道贯通至赣州,2020年信江三级航道贯通至鹰潭。赣江、信江各枢纽通航设施实施统一调度,保障航道运行通畅。
进一步完善周边铁路、高速公路通道,畅通港区与外部通道的快捷联系,加强港区码头、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之间的路网建设,打通铁路、公路进港“最后一公里”,形成无缝衔接的港口集疏运体系。建成武九客专和九景衢铁路,加快蒙华煤运通道和安九客专建设,推进昌九客专、常岳九铁路前期工作。加快都昌至九江高速公路、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4改8”建设,推进环鄱阳湖旅游快速通道、南昌市绕城西二环(厚田至乐化段)和武汉至南昌(阳新至巾口段)、通山至武宁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加快九江港城西、彭泽、湖口、瑞昌港区4条疏港铁路专用线以及彭泽、瑞昌、都昌、湖口、星子港区9条疏港公路建设,推进南昌港龙头岗、姚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以及市汊、姚湾、樵舍港区疏港公路建设。
科学编制港口规划,加快港口集群建设步伐,积极推进九江港与南昌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按照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竞争有序方式联合开发。
(二)建设以铁水联运、江海直达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中心。
统筹铁、公、水等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完善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培育壮大多式联运主体,大力发展江海直达运输船舶,加快集装箱运输和专业化运输发展,建立健全多式联运协调机制,提升货物中转能力和效率。
整合九江港彭泽、湖口、城东、城西港区和南昌港龙头岗、姚湾港区资源,建设五大专业化货物集散基地,其中,九江港彭泽港区红光作业区、城西港区官湖作业区、南昌港龙头岗港区整合为集装箱集散基地,九江港城东港区乌石矶作业区、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整合为煤炭、金属矿石等大宗散货集散基地,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液化天然气(LNG)接卸和加注码头、LNG罐式集装箱码头整合为清洁能源LNG集散基地,鄱阳湖庐山港区、星子港区、都昌港区整合为建筑材料集散基地,彭泽矶山作业区发展为烟花爆竹等危化货物出口集散基地。
培育3条铁水联运通道和1条水水联运通道,依托彭泽港区红光作业区、城西港区官湖作业区积极发展集装箱江海直达、近海远洋铁水联运;依托城东港区乌石矶作业区、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积极发展外来煤炭铁水联运;依托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积极发展外来金属矿石铁水联运;依托赣江、信江沿线港口大力发展江海直达水水联运。到2020年,力争实现九江港至洋山港“天天班”,九江港至宁波港、长江中下游沿线班轮、南昌至九江内支线稳定运行,逐步拓展对接中欧班列的九江港至重庆、四川等港口班轮。
(三)建设以航运交易、信息服务为核心的现代航运服务中心。
筹建集航运资讯、航运交易、航运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九江航运交易所,构建长江中游地区航运交易市场,同步推进九江航运交易综合信息(物流)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与上海、重庆、武汉等航运中心信息互联互通,为航运企业、港口企业、代理企业、物流公司提供航运交易和信息服务。
推动“互联网+航运”发展,搭建电子口岸平台,集中海关、检验检疫、边防等相关业务部门,为航运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扩展江海运输、干支直达服务范围,强化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提高综合运输服务一体化水平和集散效率。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安全监管防控体系,推进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升运输服务安全化水平。
(四)建设以开放口岸、综合保税区为核心的对外开放平台。
积极推进九江港口岸扩大开放,争取将九江港瑞昌港区、彭泽红光港区纳入扩大开放范围,逐步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九江港口岸功能,积极申报进境水果和冰鲜水产等特定商品检验检疫指定口岸,推动国检监管区和九江进境木材检疫处理区建设,申请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支持九江在省内和周边省建设“无水港”,拓展港口腹地。推动开放口岸与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申报设立九江综合保税区,推进南昌综合保税区早日封关运行。
积极引导航运、金融、代理、报关、船舶供应、航运结算等企业聚集,吸引国内外物流、航运、贸易、加工企业入驻。加强口岸区域通关和检验检疫合作,促使多口岸“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促进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五)建设以沿江产业、港口物流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平台。
发挥沿江港口优势,以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围绕装备制造、石化、汽车、电子信息、钢铁、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形成一批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密集区。积极培育港口龙头企业,鼓励港航企业兼并重组,促进集装箱和大宗货物业务快速发展。
大力推进临港服务业发展,联合物流龙头企业,着力打造集仓储、配送、包装、加工、商贸、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化物流服务平台。引导有实力的国际货代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培育航运金融保险、仲裁、公正评估、信息服务、船舶交易租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促进航运信息、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集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航运中心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和各项任务的督促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九江市政府、南昌市政府负责编制航运中心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省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细化政策措施,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九江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航运中心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时序,强化推进措施,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其余沿赣江、信江和环鄱阳湖地区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临港产业发展。
(二)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
省政府“十三五”期间继续安排港航建设专项资金,按照需求与财力相统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优化相关交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促进全省航道、港口、锚地和支持保障项目建设。
省财政厅要在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时统筹考虑支持航运中心建设,对九江市给予适当倾斜。继续实行内河船型标准化省财政补贴政策。鼓励航运企业新开辟集装箱航线,每新增一条航线,营运一年且开通24航次以上的,由省财政按每条航线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省交通运输厅要将重点港口疏港公路纳入全省路网建设计划,优先给予资金补助;支持集装箱运输发展,集装箱卡车通行高速公路继续执行国家标准集装箱优惠政策。南昌铁路局要大力支持疏港铁路专用线建设,尽量减免相关收费,简化审核手续,提供技术支持。
省发改委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合理制定、调整航电枢纽上网电价,增加收益注入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专项用于全省航道建设发展。
省政府金融办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支持航运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航运企业建造、购置集装箱和江海直达船舶。
九江市政府要多方统筹资金,加大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投入。其他赣江、信江沿线设区市政府要加大航道、港口、锚地和支持保障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将港口、航道、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保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协调城建、交通、移民、园区等各级建设资金在港口集疏运通道上的合理使用。积极支持中心城区的老港区和港航企业外迁改造,存量土地价款的60%注入企业用于搬迁企业补偿、安置及后续发展,并依法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快项目审批和做好用地保障。
发改、交通运输、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水利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水运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支持港口物流园、物流中心、配送中心、水运工程、港口集疏运通道等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省国土资源厅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支持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航运中心建设中发挥龙头企业作用,进一步整合水运资源,统筹岸线资源和后方陆域开发利用,全面参与航运中心建设运营。
支持港口企业以港口为核心向两端延伸物流链,拓展增值物流服务和供应链全过程服务。
支持航运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加快形成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发展,培育1-2家有全国影响力的集装箱运输企业和2-3家运力规模超过50万载重吨的航运企业。
支持鼓励中央企业、外资企业以及社会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航运中心建设和多式联运发展。
(五)强化人才政策支持。
依托在赣高等院校及职业技术院校,加强现代航运人才培养,重点推进航运金融、保险、仲裁、结算、物流、电子商务等高端专业人才和船员等技能人才培养。
支持航运人才培训、就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工作,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船员培训和船员租赁国际化合作。积极引进航运业紧缺人才,促进航运人才有序流动,为航运中心建设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六)加强港口管理。
严格落实《港口法》,强化港口规划引领,规范港口岸线使用和项目建设,加大非法码头整治力度,对不按批准规划使用港口岸线和建设码头项目的,实施行政问责,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
(七)提高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加快完善全省水运数据中心,建设水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水运信息互联互通。建成船舶自动识别系统、鄱阳湖船舶防污染应急基地,推进全省重点水域水上服务区、主要通航河流和港口码头的船岸通信与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水上危险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和船舶垃圾污水排放控制,保障水上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