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2015年鄱阳湖春季禁渔管理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我县鄱阳湖2015年春季禁渔期管理工作,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在鄱阳湖及长江江西段实施春季禁渔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禁渔范围、时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进贤县2015年鄱阳湖春季禁渔管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进贤县2015年鄱阳湖春季禁渔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鄱阳湖2015年春季禁渔期管理工作,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在鄱阳湖及长江江西段实施春季禁渔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禁渔范围、时间、内容
1.禁渔范围:以我县鄱阳湖水域湖体水线及抚河、信河干流入湖口(抚河:湘子口以下;信河:下泗潭尾以下)为界,均为禁渔范围。
2.禁渔时间:从3月20日12时起至6月20日12时止,为期3个月。
3.禁渔内容:在规定的禁渔范围和时间内,严禁所有捕捞作业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对违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禁渔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进贤县鄱阳湖春季禁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情况:组长由县委常委分管领导郑响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春明、县公安局副局长吴小青、县鄱阳湖渔政局局长吴结文担任,成员是县综治办、县鄱阳湖渔政局、县公安局水警大队、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及三里、三阳集、罗溪、钟陵等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沿湖有关乡镇原来成立的鄱阳湖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要尽快运作起来,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充实力量,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渔政部门要当好政府参谋,精心组织实施好禁渔管理工作,协助政府妥善安排好禁渔期间渔民的生产生活。
三、宣传动员
宣传动员是做好禁渔工作的基础,渔政部门、沿湖有关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实施禁渔制度的重要性,宣传禁渔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安全的意义,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水域生态平衡的作用。要将《禁渔通告》张贴到渔村、码头、市场、船头,散发到沿湖每个渔民手中,使禁渔宣传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报刊和网络有文”,力求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使禁渔制度进一步深入人心,让社会各界尤其是渔民更加关注、支持和配合实施禁渔制度,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
四、管理措施
1.积极准备,清江清湖。禁渔前夕,各有关乡镇要认真组织自查,渔政部门要积极准备,开展清江清湖行动,3月20日前确保本辖区所有渔船全部进港靠岸,网具离水上岸,实现“湖中无渔船,江中无网具,市场无禁区鱼”的管理目标。渔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组织联合巡湖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反禁渔规定的不法行为,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在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内将实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2.加强包干,落实责任。三里、罗溪、三阳集、钟陵、架桥及其他有关乡镇的主管领导要继续按照与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规定,落实以村组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包干责任制,管好自己的渔民,确保自己的渔民严格遵守禁渔规定。凡由于组织不力,措施不当,疏于管理而致使禁渔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密切配合,严格执法。渔政部门要全力以赴加强禁渔管理,搞好禁渔值班,做到人不离船,船不离湖,坚持日夜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沿湖有关乡镇、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岸上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等措施,严查严管,对违反禁渔规定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将视情节取消或扣减燃油补助;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4.修复资源,放流鱼苗。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主动修复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的有效措施,也是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为渔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今年要继续制订科学的放流方案,按照原制定的增殖放流《规划》落实放流资金,扩大增殖放流规模,规范增殖放流管理,使广大渔民能够真正得到实惠,资源真正得到修复。
5.欢迎监督,接受举报。为方便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禁渔工作的监督,今年继续设立举报电话:0791—85672372(进贤县鄱阳湖渔政局、县禁渔办)。
6.收集信息,总结交流。禁渔管理期间,各级领导小组要搞好信息交流和信息收集,做好情况总结,各有关乡镇禁渔领导小组要把收集到的本地禁渔信息及时向县禁渔领导小组报告,以利我县认真填写《禁渔检查情况统计表》,禁渔结束后,县渔政部门要及时写出书面总结,及时报省禁渔办和市禁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