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方案为确保实现我县农村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全面达标提升,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莲花县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莲花县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方案
为确保实现我县农村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全面达标提升,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通过实施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彻底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居住条件,确保实现农村住房达到安全、适用、舒适、卫生的目标要求。
二、改造目标和标准
(一)改造目标。在全面完成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确保全县农村人口住房安全率达100%。
(二)改造对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老旧房进行修缮。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改造范围:(1)内部墙面严重腐蚀脱落或为裸墙;(2)屋内地面未硬化;(3)外墙出现明显裂缝;(4)屋面漏水。
(三)改造标准。对农村居住老旧房第一层进行内墙粉刷、地面硬化,其中大厅和厨房必须改造,卧室面积控制在人均1间之内。内墙粉刷要求做到面层与基层之间粘结牢固,墙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无爆灰和裂缝。地面硬化要求做到地面平整、不起砂。外墙加固粉刷要求做到墙体无裂缝、墙面采用水泥砂粉刷。屋面改造要求做到屋顶无渗水、漏水。
三、实施步骤
(一)登记造册。各乡镇(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级会议评议-张榜公示”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不错报不漏报。摸底名册统一上报县住建局备案。
(二)资金分配。全县共安排资金1000万元,综合各乡镇(场)贫困户发生率、人口总数、农村居住老旧房登记造册数,按照因素分配法(比例为5:3:2)进行资金分配,资金全部划拨至乡镇账户。开工前预拨70%的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后核拨剩余的30%资金。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
(三)组织施工。由各乡镇(场)自行确定施工队伍,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省里关于扶贫资金项目绿色通道的新精神执行,具体改造项目和内容要在项目清单中详细列举(详见附件2),并留存修缮前、修缮后图片。县住建部门要增派力量加强对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2017年退出的40个贫困村内所有农户及其他2017年预脱贫对象的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必须在2017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工。
(四)竣工验收。由各乡镇(场)对照项目清单进行自查验收,验收结果报县住建局备审。县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项检查验收工作组,于11月份进行抽查验收,每个乡镇(场)抽查户数不得少于20%。各乡镇(场)在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结束后及时报账,报账程序和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关于明确2017年财政涉农扶贫整合及融资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莲攻坚办字〔2017〕16号)文件精神执行,同时提供相关备案资料(详见附件3)。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莲花县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贺添华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谢三平、朱敏美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场)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二)强化督查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杜绝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县住建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乡镇(场)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情况,确保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全覆盖、无遗漏。
(三)强化考核问责。各乡镇(场)是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的责任主体,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场)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完成工作任务较差的乡镇(场)给予通报批评。因老旧房修缮工作不到位,导致国家及省市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检查出现问题的,以及辖区内出现因农村居住老旧房修缮工作引发群访、闹访的,将约谈乡镇(场)主要领导,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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