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全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全面加强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方案】莲花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莲花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全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类实施”的原则,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通过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四进六有”目标,逐步形成基层组织完善、预案体系全面、救援队伍精干的基层应急管理格局。
基层应急管理“四进六有”目标:“四进”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六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救援队伍、有应急保障、有应急制度、有应急宣教培训。
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成立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县政府应急办、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委、县粮食局、县环保局、县煤监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文广新局、县科技局、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应急办。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本辖区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
1.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村(社区)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落实和总调度、总协调。
2.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总调度、总协调。
3.县安监局负责全县高危企业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落实和总调度、总协调。
4.县民政局按照《江西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通知》的标准,对全县各村(社区)的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建设标准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抓好落实,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应急机构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和固定办公场所。各村(社区)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责任领导和兼职责任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做好群众组织、宣传、动员工作。企业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应急工作责任和分工。学校、幼儿园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
各乡镇要制定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学校、企业、村(社区)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职责清晰、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的预案或处置方案;各类应急预案要有简便易记的预案简本和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置程序,并汇编成册,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高预案知晓率。要建立健全预案动态管理机制,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特点,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三)应急队伍
各乡镇要积极整合基层人力资源,吸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条件的学校、企业、村(社区)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组建、联建、共建等方式,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教育培训,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四)应急保障
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合作、夯实举措、强化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按标准、按节点推进到位。要保障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建立经费投入渠道,切实保证基层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要装备应急援救设备,落实物资储备。要完成应急预警、避难场所等的建设。要建立隐患和危险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要安排资金用于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五)应急制度
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重点区域、部位及群体要设立安全员和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并明确其信息收集报告任务,同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结合实际,建立便捷适用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六)宣教培训
各基层单位要大力宣传应急知识,着力增强公众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要按照《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要求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方案,充分利用宣传册、广播、电视、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形式和场所向辖区群众和单位员工普及应急常识,通过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工作计划及步骤
全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从2015年6月开始,到2015年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6月—7月)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5年7月—8月)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按照《标准》要求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单位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初步评估阶段(2015年8—9月)
各乡镇及教育、安监、民政等部门要对基层组织单位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逐项初步评估,对达不到标准要求要督促即时整改。并将初步评估结果分别报送县政府应急办。
(四)审核汇总阶段(2015年9—10月)
县政府应急办会同县教育、安监、民政等部门对全县各乡镇及各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审核汇总。
(五)最终评估阶段(2015年11—12月)
由县政府应急办、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民政局将全县审核汇总情况分别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县政府应急办将会同县教育、安监、民政等部门对基层组织单位开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最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组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是2015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高、系统性强,必须形成合力,才能抓好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落实。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各基层单位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强化工作措施。要把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主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切实把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抓实抓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工作方案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
(二)整合资源,保障投入。
各基层单位要积极筹措和安排资金落实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注意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与相应类别创建活动有效结合,重点与教育部门的安全校园创建、安监部门的企业本质安全建设、民政部门的示范社区建设等工作衔接整合。县教育、安监、民政、卫计、公安、发改、财政、水务、国土、农业、交通运输、住建、环保、气象、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安排好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管理建设经费,同时要在应急物资、应急装备、信息化保障等方面对基层组织单位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支持。
(三)加大宣传,注重实效。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涌现的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经验交流等形式,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推进我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