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kk秘书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民政方案】阳原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集中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民政方案】阳原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集中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21 12:4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阳原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集中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效能,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提高保障对象的准确性,推动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规范运行。根据省民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阳原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集中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阳原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集中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阳原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集中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效能,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提高保障对象的准确性,推动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规范运行。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阳原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集中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精准救助到位、中央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政策性兜底脱贫到位。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城乡低保对象核查清理,纠正错保、漏保、骗保等违纪违规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对已脱贫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保障范围,实施政策性兜底脱贫,实现城乡低保在动态管理下的“应退尽退、应保尽保”,确保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核查范围

1、重点人员核查

全县现有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以下10类人员:

()自然减员人员:死亡、户籍迁出本地不在本地居住的人员(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

()购买社保领取社保金、企业离退休领取退休金、领取遗属补助的人员;

()已大学毕业的及其他大中专毕业已就业的人员;

()村(居)委会干部及其近亲属中不符合低保条件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村干部或其家属患大病的且需长期服药造成自付医药费超过保障线以上的除外);

()拥有或长期使用各种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且未用于客货运营的机动车辆除外)、大型农具、农机具的家庭;  

()购买、兴建超标准住房(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家庭;非生活用房或拥有2处(含)以上房产的家庭(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

()办厂、经商、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    

()全家外出,常年查找不到下落,未参加年检的人员;   

()家庭使用空调及其他高档家用电器、家庭饲养名贵观赏宠物以及其它非特殊原因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

()无特殊情况,子女为国家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为县内标准全额发放的);子女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的;子女拥有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企业(公司);子女拥有豪车(30万元以上)等明显生活水平高的人员。

以上十种情况如有特殊原因,需提供有说服力的有价值的佐证材料,连同核查表一并经所在乡镇领导确认后,报县民政局。此次核查一户填写一份核查表,凡填写不全的,暂停发放低保金;凡被核查对象不按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配合的,视为自愿放弃享保;未填写核查表的视为主动放弃享保。

2、重新申报审批

201751日起,全县在册享保人员属城保的,男50周岁(不含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不含45周岁)以下,享受农村低保60周岁(不含60周岁)以下,且享保5年以上的C类享保对象,实行限时保。凡符合保障条件的,都要按新的程序重新申报审批。申请审批时限为51日至10月底,此期间不停发低保金,凡这一期间未申请的视为不符合条件自愿放弃保障,从111日起停发低保金。

为使年度核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乡镇要搞好宣传,第一时间有记录凭证性的通知相关对象,确保他们有充裕时间重新提出申请,确保县民政局在111日前有充足的时间审批,确保符全保障条件人员低保金发放不间断。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排查

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贫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帮助他们填写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按低保申请审批程序于5月底前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4 月中旬)

制定低保对象核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落实各自职责。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核查工作,开展业务人员培训;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实施(4月中旬—5月底) ­

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核查工作机制,乡镇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亲自抓,所组建的工作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到户,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入户调查率要达到100%。同时认真填写核查表,坚持谁核查,谁负责,并经本人同意和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签字后上报乡镇,经乡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按程序和规定的时间节点报县民政局审批。

()重点抽查(51日—6 月底)

各乡(镇)于5月底前,将核查情况报县低保核查中心 ,县民政局将对各乡镇核查情况,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合格的村(社区),限定时间重新核查,直到合格为止。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城乡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要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确保此次核查工作顺利推进。

()注重工作实效

各乡(镇)、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核查的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实事求是,“阳光”操作,切实做好核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维护社会稳定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做好清理对象的思想工作,防患于未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具体理由,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安抚工作。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对矛盾突出的问题,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责任追究

要严格城乡核查工作要求,对核查不到位,在抽查中仍存在违规办理低保的;对核查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得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清理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享保家庭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低保待遇的,取消其低保待遇,同时将其诚信状况记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实现“应保尽保”,充分发挥低保在精准扶贫中政策性兜底作用。要建立舆论导向机制,将低保政策宣传进村乡、进家庭,确保低保运行公开化。建立认定评价机制,最大限度的利用县内各信息平台,开展家庭经济核对工作,确保低保运行公正化。建立动态进退机制,结合低保年检工作,今后每年要定期开展一次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形成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退尽退”,确保低保运行公平化。全面实行城乡低保对象享保5年以上全面监督核查机制,确保低保运行阳光化。全面加强对低保经办人员和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及近亲属低保备案和城乡低保举报投诉核查制度,实行低保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的长效管理机制。

推荐访问:阳原县 在册 核查 【民政方案】阳原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集中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kk秘书网 2018-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kk秘书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kk秘书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闽ICP备180287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