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万全区住建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实际,特制定《张家口市万全区住建系统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张家口市万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张家口市万全区住建系统2017年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实际,特制定《张家口市万全区住建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用法的深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促进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受到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中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活动范围和时间
(一)活动范围
全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四、活动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宣传周活动采取分级分类的方式分别进行。
五、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学习《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的指示精神,区住建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谋划、安排部署和指挥协调工作。
组 长:李 宇 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杨志勇 区住建局副局长
孙凤军 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崔博生 区住建局副局长
单 非 区住建局副局长
康占军 区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各科室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安站。
六、活动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1日前)
各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发动和安排部署,并将活动方案报区质安站。
(二)活动开展(12月1日至12月7日)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种主流媒体,进行强势宣传报道。采用专版、专栏、专题报道、访谈直播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通过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等方式组织企业全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运用网站、新媒体、安全知识竞赛平台等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活动、发布推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推进学习活动开展。
2、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咨询日活动。在咨询日期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咨询活动,在公园、单位等场所设置咨询台,通过张贴海报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单行本、制作宣传栏、印制宣传单等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群众的形式,让广大群众和职工知晓《安全生产法》内容,了解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方向和任务,现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和问询。
3、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情况自查活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对《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情况自查活动,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企业要开展全员学法守法情况自查,自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自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落实情况,自查企业一线职工学法守法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时限、标准、限期整改。
4、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黑名单;采取专家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组织媒体跟踪报道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三)活动总结(12月7日至12月20日)
各企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14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区质安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开展宣传周“四项”活动,强化媒体宣传报导,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各企业要明确责任,加强对整个活动的指导监督,将此次宣传周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执法监查必查内容,施工单位做好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开展稳步扎实,富有成效。
(三)责任到人,及时反馈信息
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方案(包括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同志及联络员名单、电话)于12月4日前报指定邮箱。要认真整理活动相关资料,要编写信息及时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宣传。12月14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表、《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视频及图片(至少1个视频、5张图片)报区质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