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纪发〔2023〕x号)精神,结合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纪发〔2022〕x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培育优良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体推进“三不”,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加快推进工业振兴和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酒前”问题
1.违规公款购买烟酒。重点整治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名义虚开、套开发票的方式购买烟酒;使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购买烟酒费用等问题。
2.违规收受烟酒。重点整治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烟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收受其它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烟酒等问题。
3.违规使用公车。重点整治使用公车参与“酒局”“饭局”等问题。
(二)“酒中”问题
1.违规饮酒。在工作期间饮酒;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纵酒、酗酒、赌酒等问题。
2.违规接受宴请。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活动的宴请,以及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吃请、“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一桌餐”吃请等问题。出入私人会所、高档餐饮娱乐场所。
3.违规公款吃喝。重点整治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借机大吃大喝;以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等名义,变通出账套取资金报销吃喝费用;以公务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接待费用;制作虚假公函、拆分大额发票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三)“酒后”问题
1.酒后驾驶机动车。
2.酒后在公共场所言行不当、寻衅滋事等行为失范失态问题。
3.对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问题。
4.其他涉酒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从2022年3月起,集中整治3个月,之后转入常态化治理,长期坚持。此次专项整治不分时段,交叉推进,将边学习、边宣传、边自查、边查处、边整改五项重点措施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
(一)思想教育、自查自纠阶段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专题学习、会议传达、提醒谈话等方式落实有关纪律作风文件精神,把作风建设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问题“三个禁令”,并传达至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做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警示、行为上受监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四风”承诺书》,自觉信守承诺,做到言行一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头雁效应”。
2.注重思想领域,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局LED屏、局网站等宣传平台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齐家,形成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良好风尚。
3.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自纠。各单位(科室)要严格对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2018年以来涉酒违纪违法问题,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问题,如实填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情况表》,形成自查报告。对不如实报告、欺瞒组织、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二)集中整治、全面清查阶段
1.切实抓好集中整治,严格监督执纪执法。机关纪委采取各种手段开展大筛查,重点对违规公款购买和收受烟酒、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款吃喝等情况开展检查;加强酒驾醉驾问题的教育,对酒驾醉驾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对酒后行为失范失态问题及时查办。
2.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加大处置力度。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主动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组依法依规处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反映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及时处理,快查快办;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对查明存在共同吃喝的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并进行深入调查;在集中整治期间,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进行严肃查处:即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一律深挖彻查,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律深入剖析整改;对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理涉酒违法违纪问题案件的,从严查处。
(三)巩固提升、健全机制阶段
1.扎实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机关纪委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履职是否存在缺失,干部作风是否不作为、慢作为等,持续推动专项整治。
2.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要利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真正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通报警示震慑作用。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剖析原因,从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入手,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笼子。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稳妥有效。
(二)做好监督指导。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督质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
(三)加强问题整改。要紧盯任务,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组织领导
成立局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