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决策部署,健全理顺我县数字政府建设体制,加快推进我县数字政府建设,根据《xx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政发〔2023〕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xx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决策部署,健全理顺我县数字政府建设体制,加快推进我县数字政府建设,根据《xx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政发〔2022〕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建立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数字化服务新模式,大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数字政府,按照“一张网、一朵云、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的总体架构,高标准建设我县数字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更加优越的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依托xx市建设的政务云、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城市大脑等基础底座为支撑,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主线,以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为实施路径,加快全县数据整合、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推动政府全方位、系统性变革,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完善数字政府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建立决策科学、治理精准、服务高效的数字政府运行模式,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到2022年底,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全面理顺,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我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标准和制度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全县政务外网完成整合、升级、扩容。到2023年底,县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上云实现“应上尽上”和数据共享,实现信息孤岛全打通、数据资源全共享、网上办事全覆盖,政务协同、政务服务、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社会治理、风险防控、政府效能显著提升。到2025年底,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大幅提升。
(三)基本原则
1.健全机制、整体推进。不断理顺健全数字政府统筹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全县数据资源汇聚共享,深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
2.创新驱动、服务引领。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业务、跨系统的业务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提供渠道更多、覆盖更广、高效便捷的数字政府应用服务。
3.盘活存量、充分利旧。充分利用全县现有信息化、数字化基础设施资源,推动网络基础互联互通和应用系统共建共享,推进“存量”的充分衔接和“增量”的集中建设,形成数字政府新型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4.健全体系、安全可靠。坚持安全保障工作与数字政府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提高基层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规则体系,确保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
(四)实施步骤
1.调研摸底。2022年1月下旬完成县乡两级现有信息系统运行状况摸底、3项建设任务调研和资金测算工作。
2.编制建设方案。2022年2月中旬,按照“充分利旧”的原则,对标全省统一规划的县级3项建设任务具体要求和总体设计,分别制定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管理系统、政务自助终端等3项新建项目具体建设方案。
3.统筹推进。2022年2月底,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政务外网改造;承接使用升级后的行政服务大厅审批系统、政务服务能力平台、政务服务门户网站、主题库、专题库、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甘快办”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12345热线。3月底前完成运营中心显示屏、管理软件和政务自助终端机部署。
二、工作任务
(一)组建统筹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
1.健全完善数字政府组织保障。按照“统一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的数字政府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按照“全县一盘棋”工作要求,统筹规划、管理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完善数字政府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我县数字政府建设,确保数字政府平台2022年3月份建成投运,并与市上互联互通。(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2.建立县级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对xx县五中心三楼社会管理中心现有系统进行功能扩容完善,配备显示屏和管理软件。建设集政务服务监测、服务效能评价、特别事项呈报、应急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xx县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对城市态势、经济指标、社会安全、事故灾害等领域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汇集、深度研判、直观呈现,实现“战时指挥、平时服务”。乡镇、街道配置统一的政务自助终端机,方便企业和群众“一站式”办事需求。(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
3.加强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力度。依据《xx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明确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机构及相关项目前期审批程序,并以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专家委员会,对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方案设计、验收审计、绩效评估等全过程咨询评估和技术支撑,防止“信息孤岛”、条块分割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为统筹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制度和技术保障。(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财政局、人社局)
(二)建立集约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
4.进一步建设完善统一政务外网。不断延伸政务外网覆盖面,按照“一网双平面”的架构,横向覆盖到各部门,按需延伸到下属单位;纵向按照统一标准实现到乡镇全覆盖,按需延伸到村(社区)。打造数据互通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推动电子政务外网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提升县级政务外网服务支撑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网络服务提供运营商)
(三)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5.不断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开展全县政务数据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全县现有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存量、分布、共享及应用情况,梳理形成与市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衔接一致、完整有效的县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应用需求为导向,编制公布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并纳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一运行管理和在线实时更新,形成全县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
6.不断完善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充分发挥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总枢纽作用,县级各部门要按季度梳理数据并向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交数据。已有信息系统要按照统一规范逐步接入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县级部门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以及申请国家、省政务数据资源只能通过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实现政务数据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形成贯通省、市、县三级的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
7.加强政务数据统筹管理。按照《xx市政务大数据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县级各部门提交至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要严格落实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开发利用等各环节主体责任,健全“一数一源、多源核验”数据采集、存储、更新机制,实现政务数据常态化管理,提升政务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为实现数字政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
8.健全完善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体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各乡镇、部门要加大政府数据开放力度,持续梳理和规范政府可开放共享数据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要素开放共享,建立共享交换管理制度,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覆盖范围,完善数据回流机制,加速数据流动,满足各方数据需求,充分发挥政务数据资源价值。(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
(四)积极承接数字政府应用
9.承接升级改造后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发挥平台功能,充分利用统一外网申报、统一受理、评估中心、材料中心、事项中心、办件库、一件事一次办、用户专属空间等八个方面的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标准统一、深度融合、服务同质,打造覆盖县乡联动的政务服务一体化体系,全面配合“跨省通办、省内联办、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推广使用“酒事快、泉办好”政务服务APP。(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部门)
10.加快“12345”热线平台推广应用。推广xx市“12345”热线应用,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各乡镇、部门联动运行工作机制。利用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准确分析群众诉求热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11.深化“甘快办”推广应用。县级原则上不再新建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已建成的各类政务服务移动应用要加快向“甘快办”APP整合。(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部门)
12.充分发挥“好差评”体系作用。利用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功能,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根据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强化评价结果使用,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13.利用好xx党政机关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全面推进机关办公流程再造和电子文件普遍应用,推广移动政务办公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政府决策指挥协同、监管协同、审批协同。推广视频会议系统在党政机关应用,不断提高政府办公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
14.全面推进政务事项标准化。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健全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省、市、县、乡四级统一,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部门)
15.拓展延伸“不来即享”服务。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按照“不来即享”的原则,推动相关部门涉企服务平台的优化整合,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持续推进涉企数据共享,倒逼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责任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
16.开展“二维码+政务服务”应用。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探索推动二维码门楼牌与政务服务事项关联衔接,拓宽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入口,推出政务服务地图、一码办事、智能导办等创新应用,打造家门口的政务服务品牌。优化完善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标准统一的事项管理库、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加强与各部门行政审批自建业务系统(专网)的数据共享和对接,打通数据壁垒和堵点,实现“一网通办”。(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公安局)
(五)健全完善数字技术辅助政府管理决策体系
17.积极配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要求,xx县政府网站迁移至市政务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发布主载体、舆论引导主阵地、办事服务主窗口、政民互动主平台的作用。(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
18.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加强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和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功能,提高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构建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体系,推动监管流程全掌握、主体信用信息全记录、重点监管领域全覆盖。加强对取消、调整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政策,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19.应用数字政府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依托xx市智慧城市运管中心(城市大脑)数据底座,充分利用xx市数字政府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以电子大屏、终端电脑、手机APP等多种展示形式,强化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疫情防控等方面构建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和协调指挥调度,全面提升我县监测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
20.统筹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完善我县CIM基础数据、城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管理事件数据,推进我县“智慧城管”建设进度,形成数字化“大城管”工作格局。(责任单位:住建局、执法局)
(六)构建数字政府标准规范和安全防控体系
21.构建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按照xx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在系统开发、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技术应用、安全运维、系统集成等方面,坚持标准先行,定期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标准规范全面贯彻落实,以标准化支撑引领数字政府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数据共享、政务目录等标准规范建设。(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
22.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网络安全法》《密码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为依据,把安全发展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政府园区网、政务外网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一体化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日常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
23.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安全审计、容灾备份等保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建立政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信息安全工作协同共治。(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网信办)
三、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按照“全市一盘棋”原则,构建职责明确、统筹推进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各乡镇、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室、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化规划、协调和实施,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支撑有力、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人才保障
实行“引进一批、整合一批、培养一批”,加快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采用聘任制等方式,吸引并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开展面向各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培训和普通公务、技术人员的轮训。
(三)资金保障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按照“企业注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等单位负责系统集成建设,建设和维护费用按7年购买服务,xx县政府需将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发挥资金效益,大力支持“数字政府”建设,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
(四)监督保障
创新考核和督查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对各部门政务大数据共享平台应用中申请接口情况和使用数据频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提供情况等定期通报,对工作措施组织不严、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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