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安法制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法制员职能作用,切实强化执法管理,有效提升执法质量,根据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法制员制度的意见》,结合我省公安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法制员,是指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统一选拔,在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开展执法管理、法律审核、指导服务、培训考试等法制工作的民警。
第三条法制员分为派驻、专职、兼职三种。
派驻法制员,是指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派驻到执法办案单位专门从事法制工作,接受法制部门领导和被派驻单位管理的民警。
专职法制员,是指人事组织关系隶属执法办案单位,在本单位专门从事法制工作,并接受法制部门业务指导的民警。
兼职法制员,是指人事组织关系隶属执法办案单位,在本部门主要从事法制工作,并接受法制部门业务指导的民警。
第二章法制员的设置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均应根据工作实际配备相应数量的法制员,可以配备协助从事法制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
执法任务重、办案数量多的执法勤务机构和城区、主要城镇等治安状况相对复杂的派出所应当派驻或设立专职法制员,同时可配备相应数量的兼职法制员。
第五条法制员的选拔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通过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任命公示等程序统一选拔。选拔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会同政工部门负责实施。
第六条法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执法办案经历,熟练掌握公安常用法律法规,熟悉执法办案流程和操作技能;
(三)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通过中级(含)以上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通过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公职律师资格,以及执法办案积分排名前列的民警优先选拔。
第七条对选拔的法制员,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统一发文公布。
派驻法制员应当定期组织轮换,协助法制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当相对固定。
第八条法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法制部门商政工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取消法制员资格: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
(二)因违法违纪或重大执法过错被追究责任的;
(三)不积极履行法制员职责或不胜任法制员工作的;
(四)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法制员的情形。
第九条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统计法制员配备和变更情况,并报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备案。
第三章法制员的职责
第十条法制员协助所在单位领导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执法管理。落实“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对警情、案件、涉案财物、人员、卷宗等执法要素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
(二)法律审核。对案件处理、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和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法律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三)指导服务。开展日常法律咨询,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事件的研究,帮助解决法律适用等问题。
(四)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庭审旁听、案例点评、法制沙龙、法律考试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主体的能力和水平。
(五)协助办理。参与办理涉法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案件,与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协调对接有关法律事务。协助管理有关警务辅助人员。
(六)基础建设。协助建立执法台账,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档案。
(七)完成其他法制工作。
派驻和专职法制员一般不参加所在单位值班、处警、办案工作。协助从事法制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从事相关辅助工作。
第十一条法制员具有下列职权:
(一)执法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所在单位的执法活动和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检查。
(二)执法监督。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和安全隐患等进行提醒、建议纠
正、督促整改。
(三)执法考评。根据日常掌握的执法情况,结合发现的执法问题开展执法考核评议。
(四)意见建议。对所在单位出台重大执法决策、推荐执法先进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等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法制员日常主要通过下列方式履行职责:
(一)坐堂办公。法制员一般应在案件管理区(案件管理中心或管理室)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二)实地检查。对办案区、物证室的涉案人员、财物,以及集中保管案件卷宗的管理、办理、处置等情况进行定时检查。
(三)网上巡查。通过执法办案综合应用平台、视频监控等系统对执法办案流程、人员财物管理、执法音视频记录等情况进行实时巡查或事后倒查。
(四)程序性审核。对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和最终处理结果进行程序性审核。第四章法制员的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法制员管理规定,制定工作细则,落实奖惩措施,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公正的公安法制专业队伍。
第十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开展法制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确保法制员适应岗位要求,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制员的日常管理指导,定期召开法制员例会,通报、交流、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强化队伍管理。
第十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强化法制员履职保障,配齐办公设施设备,在员额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配强警务辅助力量,确保法制员正常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完善法制员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工作档案,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评定绩效,并根据实绩兑现奖惩。
第十八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法制员队伍建设情况纳入省厅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附则
第十九条本省公安边防派出所、消防监督机构法制员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厅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浅谈如何当好一名基层派出所法制员
执法质量的优劣是整个公安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公安基层所队的执法工作,是整个公安执法工作的关键环节。基层派出所的法制员是一个所队法制工作的“把关者”和“主心骨”,其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本单位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就新时期法制员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更好的服务单位执法工作实践?笔者结合工作经历作以浅显探讨和体会,以期有所裨益。
一、当好一名称职的法制员,首要的是做好一个“五心”人
派出所的法制员和内勤真实发挥了作用就能为一个执法单位添加生机和活力。要当好一名称职的法制员,我认为就得做好“五心人”。一是要增强做好法制工作的“责任心”。作为基层派出所的法制员,时时刻刻要绷紧执法质量这根弦、并在脑海中牢固树立法制理念,要把做好法制工作当作检验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失的一面镜子,当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过错、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的动力,要把做好法制工作当作自己的具体使命,要时刻想到我这个单位执法质量抓不好,就会影响到全局的执法质量,就会影响到单位的争先进位。二是要做一个真正的“细心”人。执法质量的提高非一日之功,关键在抓平时,从细微之处做起。法制员好比是一个细心的“检查员”,从事的是一项科学的、严谨的工
作,只有通过细心推敲,才可以发现本单位民警平时在执法活动中各种各样的执法细节问题。当前各执法单位警力不足,人员素质更是参差不齐,加之少数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便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执法细节问题,有的甚至是案件定性错误的严重执法问题。如果一名法制员即使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知识素质,没有细心的工作作风,就不可能在平时阅卷中发现细小的执法问题。只有通过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再细心的品味和找寻问题,才能为其他同志找出存在的不足,从而提出执法问题,进而督促其整改,达到提高全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根本目的。三是要做一个有足够“耐心”的人。执法质量是年年在抓,时时在抓,但执法细节问题却是屡屡“预警”仍时常再犯。作为一名法制员,面对的是自己的战友,既有老同志,又有缺乏经验的新同志,素质不齐的问题、经验缺乏的问题、处理技巧的问题、责任心的问题,往往是直接导致执法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的根本原因和症结所在。所以,作为法制员要以最大的耐心去辅导,去指点,去点化,多教一些处理执法问题的方法、经验或技巧,从而促使民警更乐意去整改执法问题。四是要做一个“公心”人。提高执法质量就必须牢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没有一颗公正心就不能做到量处适当,甚至产生畸轻畸重。一个办案民警若单纯追求为本单位利益搞执法创收,就会产生畸轻畸重的问题,甚至导致被责任追究,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败诉、甚至发生涉法上访问题,有失公允。作为一名法制员,在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今天,更应当掌握好“天平”,只有真正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掌握过硬的执法本领,才能有效履行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五是要做一个“虚心”人。常言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法制员的作用只不过是“矮子里挑将军”罢了,每个民警都会有他独到的长处,法制员并不见得什么都能干,什么都会,只有善于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法制员,才会逐步成为一个成熟的法制员。
二、当好一名称职的法制员,必先做到“五会”
一是要会学习。常言道“正人先正己”,做一个称职的法制员,更是要比其他民警略胜一筹,技高一招。自己尚且不会,就难以去教本单位其他民警如何去规范执法和操作。所以要比其他民警更会学习。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上要深刻体会其精神实质和立法目的,要有独到的见解,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时间来努力学习,力求懂得更多,知道的更广,才会在他人咨询时正确加以解答问题和耐心给予辅导指点,做一个爱学习,善思考的法制员。二是要会办案。积极参与执法办案,尤其是参与办要案、办疑难案件,要会办铁案、办精品案,精于使用办案通,力求办案询问取证时问话更依法,更合乎程序,更加艺术,更合乎逻辑。并做到对每一个民警经手的案件都知道来龙去脉,行政案件经得起复议和诉讼的检验,刑事案件经得起检察院和法院在诉讼环节的检验。三是会管理执法基础台帐。不仅要为本单位建立健全各类基础执法台帐,而且还要会规范各种基础执法台帐的填写,做到台帐与案卷反映一致,不漏登、不缺登、相互吻合一致。四是会写作总结。及时准确地总结阶段性执法工作,准确反映执法数据。对典型案件信息,及时上报,对新案件和存在问题案例准确予以点评,及时予以经验交流,及时反映同志们所做的执法工作。五是会协调关系。案件多发时,分清工作的轻重缓急,清楚哪先办,哪后做,不至于手忙脚乱。针对同志的个性和长处安排工作,以发挥更大的工作效能。
三、当一名称职的法制员还必须做到“四勤”
执法工作是千头万绪的,各项执法活动都要落脚到法制员工作层面上加以反映,要完成好各项工作,法制员在具备“五心”、“五会”素质的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做一个勤快人。一是要手勤。要及时或适时的把本单位开展的执法办案、安全检查、治安防范、监管对象考察、行政许可管理一切执法活动和培训教育、检查、考评等有关情况及时用文字材料的形式登记反映出来。要舍得吃苦,多做事、少动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二是要耳勤。对所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入耳、入脑、入心,落实到位;对上级公安业务部门来所检查执法工作要认真听取所反馈的意见,并认真做好记录;对群众报警,求助问题要及时回应和出警;要耳
听八方,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注意社会动态,及时反馈上报。三是要口勤。要向领导多请示、多汇报,争取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与本单位民警及县局法制民警多沟通,多请教,多咨询,寻求点化性指导和工作理解支持。及时掌握本单位各方面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传达县局每次培训业务的内容,做到不“贪污”。四是要脑勤。要善于开动脑筋,多为单位执法质量提建议,为所长及时献计献策。要时刻为单位着想、为同志们着想,学会关心同志们的生活和疾苦,要时刻关心同志们的进步。做到对工作有预见性,要明白什么季度开展什么样的规律性公安工作。根据同志们的执法业务的需要,知道他们缺什么而决定每月培训时补什么。
四、当好一名称职的法制员就要把执法质量抓在平时,规范在点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执法质量的提高同样如此,绝非一日之功,关键在抓平时,从细微之处做起。只有关注平时,紧抓日常,及时纠错整改,才能做到防微杜渐。执法出现了错误轻则民警和其所在的单位遭到投诉和控告,重则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代价是巨大的,教训是深刻的。执法活动就从平时做起,从点滴入手,把日常的接警出警、受理立案、查破案件、行政许可管理等执法活动纳入“月查季考”,采取一案一评和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在执法工作中抓规范、抓质量,制定一套完善的考核办法,严把“四关”,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办案民警自查,严把“源头关”;二是
法制员审查,严把“报裁关”;三是所长复查,严把“裁量关”;四是集体研究讨论严把“定性关”。从案件的各个环节强化民警办案的实体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细节决定成败,要提高一个单位的整体执法水平,就应该认真对待每一个细小的问题,让问题不出现第二次,这样日积月累,问题将越来越少,执法质量就个会呈良性循环,逐渐提高。
同时,法制员要切实履行好法制监督职责。为确保办案质量,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树立全局法制观念,本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的原则,把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纳入有效监督,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及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不足。不在利益上争高低,带头做到思想上交心通气、决策上集思广义、工作上支持协作、生活上关心帮助。对自己主管的工作,做到及时勾通情况,互相征求意见,不把自己主管的工作当作私有领地,而是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补台,共同促进派出所各项业务全面开花。
五、当好一名称职的法制员要善于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为所长切实当好参谋
公安机关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的管理体制,基层派出所长“一岗双责”是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队伍和业务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着一个单位的队伍和业务建设水平,换句话说,也就是一个单位执法质量的高低、优劣取决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重视有两个必要环节,即思想上的重视和行动上的重视,思想上的重视是行动上重视的前提,行动重视是思想重视的体现。只有所领导重视了,才有利于对单位执法质量的推进。同时,单位执法质量要想追求一个满意的结果,就应该在管理过程上下一番苦心。首先要善于创新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激励机制,要把本年度本单位执法质量考核和目标任务管理等级考核第一名的作为本单位评选先进个人和报功奖励主要依据,并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档次中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兼顾其他民警的感受辅之以其它激励机制,比如给主办案件、多办案件、办精品案件的民警加分或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要给善于写信息、写经验交流材料、写调研文章和上报典型案例的民警加分,以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二是建立惩罚机制,对出警不及时、办案超期、累犯执法问题的民警要坚决在考评中予以扣分;三是建立预警机制,通过法制员在平时阅卷等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出来的细节问题,要及时通报到全体民警,促使其不再犯,通过预警提示上级新要求、新改进的做法逐步规范执法;四是要建立执法工作的内部运作机制,执法工作的管理机制是决定执法质量的优劣的关键出路,从案件的受理、案件的分配、调查取证、案件研讨、审核、裁决执行(调解)或移送起讼、整理归档等,从日常的法律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定,要完善考评机制和完善考评方法,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顺查与倒查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周查、月查、季考”、“一案一评”,如
果不找寻切合本所实际工作规律,不把人、职、事、责进行明确的划分,一个单位的执法工作势必会造成没有生机和活力,这对执法质量的影响是巨大的。其次要善于创新工作思路。执法质量本身就是“质量”和“数量”完美体现。万峪派出所是一个小所,仅依靠每年四十多起报警案件是难以体现执法数量的,在此情况下,即使少有的几起案件质量搞的再好,也不能说明万峪所的执法质量就高,这只能算是有质量没效益。尤其是在提倡提高政府执行力的今天,执法质量要得以完美体现,就必须创新工作思路。要善于在公安工作的治安管理中、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在排查矛盾纠纷中、在治安信息员、耳目提供的线索等工作中,来善于发现案件线索,提高打击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管控好社会治安。通过发掘工作思路来促进和确保我们的执法质量有质有量,从而达到更好地完成各项公安保卫目标任务。其三要善于创新工作方法。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复杂多样,“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公安法制工作既要全年统筹谋划,又要时刻紧跟上级的安排,既有正常的业务工作又有各时期的专项行动任务,既有重要的又有一般的工作,为此就必须分清轻、重、缓、急,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既突出工作重点又兼顾了一般。这要求我们干工作就像弹钢琴那样十指并用
篇三: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浅谈如何当好一名基层交警法制员
2012-03-0909:44:0责任编辑:宜宾市安全网
来源:区县传真
众所周知,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职能行为就是为民执法。执法过程是否公平、公正,直接反应了公安队伍素质高不高,战斗力强不强,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直接体现了警民关系是否和谐,社会环境是否稳定。
而作为一名基层交警法制员,他本身的工作立足点就是提高基层交管执法质量,提升民警执法水平。虽然职位不高,权力不大,但责任重要,既要当好执法工作的“监督员”,又要当好执法办案的“守门员”,笔者结合几年的法制工作实践,就如何做一名称职的基层交警法制员,总结出“六念”、“五多”、“四关”,以下谈几点体会。
一、必须具备“六念”是当好基础法制员的前提
一是必须具备法制观念。作为一名交警法制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在处理每一件执法案件时,必须以法治的眼光发现问题、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绷紧法制这根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执法,把做好法制工作当作检验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失的一面镜子,始终把法制工作当做自己的使命。
二是必须具备公正观念。公平正义是执法工作者永恒的价值追求。如一个民警不牢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只是为单位、个人利益而执法,就必然产生畸轻畸重的问题,甚至发生行政复议、、涉法上访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警民和谐。因此,只有真正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时时处处用公平公正的标准去检验法制工作,才能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
三是必须具备原则观念。法制工作是一项科学严谨而又长期艰巨的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制员,必须把坚持原则放在首位,不能因为沾亲带故、同事、同学或者是朋友,在处理执法问题时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要从本质上给予教育和指点,要耐心去帮助改正错误,从而达到解决问题、严格规范执法的目的。
四是必须具备洞察观念。当前,基层单位普遍存在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警力不足等问题,加之部分民警法制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协管员代替民警执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制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洞察能力和分析思考问题能力,对日常执法活动进行观察、对案情进行推敲,善于通过违法处理系统网上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全程网上监督,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真正达到了全员规范
化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的目的。
五是必须具备大局观念。作为法制员,要顾全大局,坚决摒弃本位主义和小单位利益,如果只是为了单位利益或本位利益而开展执法监督,客观上必然会纵容或包庇一线执法不规范问题,最终导致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发生行政复议、涉法上访等,给单位和整个法制工作带来无法挽回和弥补的影响和损失,给公安交警带来负面影响,严重损害警民感情和社会稳定。
六是要具备铁案观念。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制员,要学会正确使用法律,积极参与交通违法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尤其是复杂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案件审核等方面的工作,并提供指导性的独到见解,真正把各类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经得起行政复议及检察院和法院在诉讼环节的检验。
二、坚持做到“五多”,是提升自身修养的基础
一是多“学习”。要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和案卷审核把关能力,才能在执法工作中做到游刃有余,通过“每日一训”学习计划,不管平时工作多忙,每天都有针对性的学习一些业务知识,看一些典型案例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日常工作中要学会积累,对每一起交通违法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要深琢磨,平时遇到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多从书本中查找答案,或在网上去向同兄弟单位同事请教,不断累积,最终将法律知识运用得心应手、烂熟于胸。
二是多“思考”。作为一名法制员,在处理每一件案件的同时,要善于思考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时要善于问“为什么”多思考、多感悟,对一些案件的办理举一反三,勤加推敲,这对干好法制员工作大有益处。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交通安全法的实质和本性,把握裁量权的标准和尺度。
三是多“实干”。实践出真理,执法工作不是纸上谈兵,它来不得半点虚假。要想摸清案件真相,就得亲力亲为,参与实战,只有脚踏实地的多经手、多处理一些案件,不要只在办公室听取主办人的简单情况介绍,这样很容易被他人误导而失去自我判断能力。因此,我们应亲自多听当事人的陈述,多翻阅案件宗卷,从一些细节入手,确保定案准确性。
四是多“请教”。交通执法涉及面广,案件复杂多变。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某些疑难杂症的案件上,不同是人有不同的见解和处理方式,就算是处理结果一致,但处理过程中矛盾的化解也有所不同。因此,不要简单处理,要善于同老同志坐下来共同研究,向业务主管部门请教,给领导汇报,使得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多请示多汇报无论对案件的正确处理,还是对我们干警本身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五是多“积累”。做好交警法制工作,不是一日之功,关键在于平时工作经验的积累。
只有抓好日常积累,才能有足够的经验和智慧指导法制工作,解决工作问题。日常积累要从点点滴滴入手,从健全单位和民警执法档案做起,把日常的接警出警、受理立案、案卷制作、行政处罚等具体执法活动以及执法检查、执法监督、执法评议、执法考核等具体的法制监督纳入日常积累的范围。
三、必须严把“四关”,是当好基层法制员的根基
一是必须把好执法办案民警的自查关。要通过执法办案民警对案件的自查自纠,把存在问题解决在源头和萌芽状态,筑牢提高执法质量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必须把好基层法制审查关。要通过中队兼职法制员对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纠正执法办案民警在执法程序、违法行为认定、法律条文引用、违法处理裁决等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错误,筑牢提高执法质量的第二道防线。
三是必须把好大队法制审核关。要通过大队法制员对大队执法案卷逐条逐项审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裁决范围内拿出材料审核意见和处罚建议,把纸质案卷和违法处理系统有机结合起来,筑牢提高执法质量的第三道防线。
四是必须把好大队领导审批关。大队法制员对执法案卷要提请和督促列入审批权限的分管领导进行认真的复核审批。对复杂疑难案件要建议和组织集体研究讨,提出集体研究结论和处理意见,筑牢提高执法质量的第四道防线。
怎样当好公安基层法制员
2013-07-1715:05:40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胡杉
史永红
基层所队法制员既是日常工作的法制“监督员”,也是执法办案的“守门员”,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基层所队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笔者试结合多年从事法制员的工作经验,粗浅地谈谈对怎样当好法制员的认识。
一是多“学”。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和案卷审核把关能力,不仅要精通常用的法律法规,还要与时俱进,坚持学习不断更新、修正的新法新规。同时,还要学习信息化技能,能熟练运用智能办案系统,制作电子笔录。
二是多“逼”。对于新警或者其他岗位转入的民警,要擅用“逼”的手法,使其不得不学、不得不思、不得不做,实现由被动工作向积极主动的转变,尽
快进入角色。要不停、反复地“逼”,促使民警多办案件,发现自己的不足和长处,才能领悟“熟能生巧”、“触类旁通”的深刻道理。
三是多“悟”。无论是生活中的感悟、工作中的顿悟,还是出错后的悔悟,都是思考总结的结晶。所以,要经常就法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困惑点组织集体交流,引导民警善于问“为什么”,激励民警会思考、会感悟,培养提高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能力。
四是多“评”。法制员要着眼于细节,做到法律文书必审、卷宗笔录必审、网上流转必审,在审核案件工作中,要坚持“一案一考评”、“一案一点评”,切实把好执法办案质检关。
五是多“看”。法制员应常和民警前往兄弟单位,交流经验,学习先进;也应常去检察机关、法院,了解自己案卷的不足,听取法官等的见解。这种“看”,是一种学习交流,一种对自身业务能力的检验。
篇四: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浅谈公安法制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
浅谈公安法制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公安法制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为社会的发展与和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新时期,研究公安法制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对进一步明晰公安工作的职能和权限,全面加强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公安法制工作的法律特性,立法、司法、执法上的监督和规范,以及服务内外,教育培训等方面,探讨了公安法制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力求更加注重公安法制建设,使公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关键词】公安;法制工作;作用
周恩来总理曾说过:“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而公安法制工作是则是贯穿所有警务工作的一条主线、一条生命线。随着1990年公安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公安法制工作会议,确定了公安法制工作的基本方针、任务和目标,明确提出:“要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近些年来,公安法制工作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公安工作中也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因此,本文现就公安法制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一、执法依据和保障作用法制的意义不同于法治,一般说来,法制是静态意义上的,主要是指法律和制度,法制建设主要是指制定各种法律规范,健全各种法律制度,动态意义上的法制则指的是法律作用于社会的一系列过程。我们认为,公安法制工作,既包括动态意义上的法制,也包括静态意义上的法制。法制工作贯彻于公安工作的始终,是公安工作的核心,也是公安机关执法的依据,对公安工作起保障作用。(一)执法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要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法制工作就将这个法律细致化,利于操作,使其具有可行性。在执法过程中,要明确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区分,对于公权力,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而对于私权利,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即使某种行为存在社会危害性,但如果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决不可擅自处理,避免侵犯公
民的私权利。因此,法制部门通过将法律条文分解、细化,使民警融会贯通,在对案件进行操作时,明确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什么是当罚,什么是不当罚,这样,执行依据清晰明了,执行起来也可以有的放矢,不至于错抓、误罚。同时,法制将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限定在法律规定的应有框架之中,对执法质量标准的判断也以是否正确执行法律为前提。民警执法中应该牢牢把握法律的原则界限,严格、忠实地履行法律,把法制作为执法的依据。(二)执法的保障某些时候,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会存在一些尴尬,比如说:“严格依法办事,便有可能引发所谓的民愤:考虑民愤,便往往可能偏离了法律”。在这里我们可以分析民愤的产生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原因,不仅仅是一个“法”与“情”的关系,更包含了我国社会,特别是农村社会普遍遗留的旧观念与法治社会对社会调整的新范围、新手段的冲突问题。①乡规民约、陈规陋习往往与公法的调整范围相冲突,朴素的报复要求常常与法律不符。如果法制工作实行得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这个尴尬,对公安民警执法有了保障作用,具体表现如下:首先,法制工作坚决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确定力,使民警执法时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偏离法律,尊崇法律无需“迎合”民意。其次,法制工作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的权威,为民警执法提供坚强后盾,只要是严格依法办事,就没有后顾之忧,保障了民警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的积极性,力求把工作做实做好。二、监督和规范作用现阶段,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不仅局限于公安立法、法律政策研究咨询,更承担着监督执法和规范执法的作用。从当前的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实际来看,公安法制工作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和规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程序的监督和规范众所周知,没有程序上的公正就没有实体上的公正,而程序上的公正往往是公安机关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点,因此,许多程序上的公正就需要法制部门来把关,在具体的工作分工上,公安机关需要有一些人脱离具体的办案,对民警办的案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把它作为
一个成品案
件移送到检察院或者由公安机关自己做出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凭借法制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在工作上进行沟通,法制机关相当于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律支撑机构。程序上的监督,具体来说包括:对公安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司法工作审核、检查、复议、指导和纠正等。在对实体公正进行监督和规范时,法制部门严把案件审核关,全方位的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罚是否得当,特别是对于刑事案件,审查强制措施的使用是否合法和恰当等等,通过审核,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提高办案的质量。在机构设置上,公安机关设置有法制科,同时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甚至包括每个派出所都设专职或兼职法制人员,确定案件的性质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其目的也是根据办案情况,可以随时了解案件存在哪些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在执法上更好的为公安工作提供监督和规范作用。(二)对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监督和规范法制工作的另一个作用就就是对规章和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看其是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公安部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审核其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一旦发现审核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或上级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提出修改或废除意见。这是一种立法和司法上的监督和规范,(三)对公安干警守法的监督和规范主要表现为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党纪、政纪和法纪上的监督和规范。相比人大、检察和监察机关的监督,这种监督方式更加直接也更有利于整改。一支专业化、正规化的公安队伍,不仅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也要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避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出现审查犯罪嫌疑人时滥用强制措施、违反办案程序、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情况,监督民警坚守其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在办理案件和日常执法时忠于法律和制度,忠于事实和真相,忠于人民群众的观点,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宣传和服务作用宣传和服务是指公安法制部门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自觉的履行自觉的职责,充分发挥的综合智能作用,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在公安机关外部进行法制宣传、调研公安工作是一项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信息来源,人民群众在对付各种犯罪及治安问题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是公安工作取之不尽的社会资源。公安机关进行法制调研一方面是为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征求意见,力求达到人民群众的满意,这也是新时期公安法制工作的要求。在具体实践中,加强对违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创建法制教育基地,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实效;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警务运作机制,深化社区警务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律培训,提高暂住和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在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开展法制教育,鼓励各类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瓦解犯罪势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进行法制宣传、调研最直接的力量和最强有力的保障。(二)在公安机关内部进行法制教育、培训公安法制部门通过职能作用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提高干警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提高队伍的素质,其目的,从法制工作的角度来看,在一定程度上还减轻了公安机关用于法制部门的人员数量,可以抽出警力来配合其他工作。法制工作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来服务于公安机关,对干警进行教育、培训。
1.召开由各业务部门、各警种参加的法制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法制工作情况和经验,同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对策和整改措施。
2.组织开展民警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升级工作。开展法制调研和有关法律应用的研究工作,及时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
3.采取下派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举办讲座、案例点评,以岗代训等,及时为基层执法单位和民警提供法律服务。
4.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加强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法律专家咨询组、部门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案件。
5.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规定》,组织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篇五: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派出所法制员工作职责
一、对所在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1、对刑事立案、撤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实施合法性、适当性审核;
2、对适用和执行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合法性、适当性审核;
3、对办理案件过程实施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错误和不当的执法行为,并提出纠正意见。
二、协助所在单位抓好执法责任制落实,建立、管理民警和单位执法档案。
三、参与办理所在单位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四、协助所在单位组织对民警的法律学习培训、法制宣传;参与疑难案件研究,为办案民警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五、对所在单位执法基础台账和法律文书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开展对所在单位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六、对所在单位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录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定期对所在单位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评析,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所在单位涉案财物管理、询问室、讯问室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对相关法律实施和执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办理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法制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篇六: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公安法制工作要点
一、加强社会公共秩序管理,坚持把社会公共秩序管理与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统一起来,建立健全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秩序管理体系。
二、坚持依法治理的方针,推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强化有关法令执行,强化警察执法纪律,坚决打击违反公安法律制度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三、宣传规范公安管理,积极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公民安全意识,提高公民法治素质,加强社会观察,维护公共安全秩序的良好氛围。
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经济司法保护机制,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企业经营秩序,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加强警情预警,制定治安防控计划,提升治安巡查队伍的适应性,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办法,利用现代技术强化治安防控能力。
篇七: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应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法制员的作用
作者:都晓曦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7年第3期
都晓曦
【摘要】本文论述了新时期基层法制员队伍的作用,当前基层法制员队伍存在的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法制员人才的选用和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基层;公安机关法制员;作用;提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依法治国”首次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践行依法治国方略,担当依法治国的建设者、推动者和示范者的重要历史使命。基层公安机关是执法的前沿单位,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法制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基层法制员队伍,不仅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民警在执法中出现的执法不规范行为,更能促使广大基层公安民警不断提高依法办案水平、增强执法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切实提高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乃至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实现司法公平正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层法制员队伍的作用
(一)立足基层,实时就地为民警执法办案提供指导。派出所、交警队、刑警队等是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而在公安机关基层单位的法制员是基层公安机关的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具备较强的办案能力和较为丰富的执法经验,大都经过法制业务专门培训,经过考试取得较高等级的执法资格,对于其所办理或者由其审核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适用正确法律条文,会倍加注意;对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不规范执法等现象,能及时防止或避免,一旦发现会立即纠正,这对于提升执法质量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在民警(侦查员)办案的初始阶段,能有一名称职的法制员来指导把关,不仅能获取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的供词,还能保护勘查好现场,注意提取保存相关物证,向见证人、被害人详细了解发案情况等,通过全面收集的证据锁定违法事实,即便日后嫌疑人翻供,仍有强力证据证实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由此可见,由法制员提供执法指导是很重要的。
(二)从源头开始把关,提升执法监督的时效性。基层法制员能够从执法源头开始把关、从案件定性开始介入、从办案程序开始监督,缓解了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工作压力,增强了法制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时效性,使得执法监督更加有力。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是进行执法监督,但现在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警力有限,还无法做到对每一名基层民警去进行执法监督,决定了它的前置监督只能是事后监督。即使是开展了执法全程监督,将监督的视线最大限度前移了,但也无法做到全面实时监督,对于诸如民警接处警过程中的执法行为,仍然无法开展及时的监督。基层法制员的优势就在于,其有实现对本单位或部门每一次执法活动从开始到结束,每一宗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开展全程监督和现场监督的可能性,对执法办案中的过错行为,可以最早地介入进行监督纠正,防止较大的错误和更严重的后果出现。这样就极大地缓解了上级法制部门和督察部门的执法监督压力,也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
(三)帮助民警学法用法,提升民警法律素质。目前,基层公安机关中非法律专业毕业的民警占了很大一部分,日常繁重的工作任务决定了他们无法抽出时间来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整体法律素养还不是很高,甚至还不能满足日常执法办案的需要。有的民警虽然会学习,但随着
篇八: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公安法制工作总结
一、坚持以法治理念统领公安工作,把规范执法工作贯穿公安工作始终
2008年以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党委提出的”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坚持以法治理念统领公安工作,把提高执法质量工作放在公安”三基”建设突出位置。年初,我局及早着手,全面贯彻市公安局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执法办案严格遵循”派综”、”刑综”两个流程,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下一步全面启动网上办公作好准备。同时,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确定考评机构,形成了以执法责任制为龙头,以基层办案单位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公安法制工作新机制,为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其次,积极探索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多次召开党委会、局务会、联席会等专题会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外县先进经验,研究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解决执法问题。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基本上解决了接处警不规范,立案不实,思想认识不到位、执法培训不到位等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把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作为考核基层所队,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使全
局上下形成人人重视执法质量、个个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执法长效机制,狠抓执法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我局为摆脱执法工作落后局面,从狠抓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入手,在执法制度建设、民警执法培训、法制员队伍建设、案件审核把关、执法监督机制方面做出重大的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完善制度,落实执法办案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推进执法责任机制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定边县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造成执法过错民警按规定进行追究。其次,为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办审程序,进一步完善《主办民警责任制度》、《部门负责人初审责任制度》、《案件审核责任制度》、《局领导审批责任制度》、《案件办理、审核、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三级审核把关,杜绝违法情况的发生,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再次,各部门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执法台帐,使行政管理、案件办理、场所管理、行政许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整齐、查询方便。
2、加强培训,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执法质量,我局以”三基”工程为契机,强化大练兵,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民警的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确立,整体执法能力有了显着提高。一是我局以”三考”促”三基”,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学习,以转变民警执法观念为突破口,树立为民执法理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结合”大练兵”活动,对全体民警开展综合素质教育,提升民警的整体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三是为办案民警购买177本法律业务书籍,配制了58台微机,从物质上保证了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四是各类培训工作经常化、专业化,除参加区、市组织的培训外,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培训,年初,我局专门邀请了市公安局信息中心人员专题讲解了利用”派综”、”刑综”系统进行网上办案的全部流程;业务部门负责人自己动手制作幻灯片,对照讲解了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强调讲述了应用”派综”、”刑综”系统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五是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积极组织各部门、各警种参加新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三考”内容的法律知识的考试,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通过学习培训,在全局形成了学业务、比业务的良好氛围,使民警执法办案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3、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
为了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四级”审核把关制度。一是执法监督多层面。法制、纪检部门互相配合,采取多种执法监督手段,认真执行公安部内部执法监督规定和责任过错追究规定。法制部门将执法检查、平时考评同纪检部门明查暗访、现场督查相结合,同信访部门受理的执法问题相联系,对存在执法问题的,进行通报整改,构筑了多层面的执法监督机制。二是执法检查经常化。我们坚持做到季度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县局检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性的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解决了执法中的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地控制违法违规办案和执法随意性问题的发生;三是对重大、复杂的执法行为,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实行全程监督,具体指导,把监督工作贯穿于整个执法工作的始终。
4、积极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根据市局法制部门的要求,我局于10月13日至10月15日对全局20个办案单位的综合执法情况,执法办案卷宗进行了考评,共考评案卷413卷,其中合格175卷,基本合格226卷,不合格51卷,不合格率为12%
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和考评,发现我局在执法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由于少数执法民警对法律尤其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具体,熟悉程度不够,综合运用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
二是个别民警对严格执法的认识还有差距,工作责任心不强,爱岗敬业意识不够,执法效率不高,还不能真正从根本上转变执法观念,不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三基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法制部门要紧紧围绕为公安中心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一线执法服务的原则,着力提高法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法制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案件审核制度,以兼职法制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基础,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案件环节,继续推进网上办案,加强法律文书管理,拓宽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我局执法水平。
(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法制部门的工作。以《法制部门业务大纲》为基础,建立法制科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审核,刑事强制措施、破案、撤销审核登记备案,加强和完善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对场所的监督制度建设,(m.depeat.Com)整理和完善法制部门业务台帐建设,形成法制部门内部分工明确,运行规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案件审核的环节和期限,确保执法审核取得实效,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核和提交局务会研究机制,以法制部门工作的正规化、规范化推动全局执法质量的提高。
(二)以兼职法制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办案部门负责人,案件主办人、协办人办案责任,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案件环节。
(三)积极向局党委建议,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执法责任落实。
(四)以网上办案为载体,加强执法办案的信息化建设。
(五)全面建立和完善执法档案。
(六)继续完善执法示范单位建设。
篇九: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从事公安法制工作
作为公安法制工作的从业者,他们主要负责以下职责:
1、负责公安部门的法制政策研究和制定;
2、负责公安法律法规的解释、宣传和实施;
3、负责公安执法程序的监督和检查;
4、负责公安警务公开和法律援助工作;
5、参与公安行政执法和刑事侦查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总体来说,公安法制工作人员的职责涉及到公安管理、法律法规研究、执法程序监督等方面,需要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具备执法能力。在工作中,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注重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以提高公安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篇十: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什么是派出所法制员
怎样当好派出所法制员
怎样当好派出所法制员
派出所法制员作为公安法制工作的“监督员”和执法质量的“守门员”,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基层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对于如何当好法制员,谈如下体会:
一、当好一名合格的法制员,要牢固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要有“大局意识”。当前,县局每月对各单位的案卷进行抽查的同时,对打击处理实行月排行制度,实行末位约谈,市局每季度对各分县局的案卷进行抽查,因此,执法质量的好坏,不但关系到本单位的执法质量,也关系到全局的考核质量。法制员必须树立全局法制观念,本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的原则,把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纳入有效监督,及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不足。不在利益上争高低,带头做到思想上交心通气、决策上集思广义、工作上支持协作、生活上关心帮助。在把关执法质量的同时,广辟案件来源,增加打击处理数,在排行工作中不失分,多挣分。
二是要有“责任意识”。作为基层派出所法制员,要时刻牢记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的观念,是检验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面镜子。派出所法制员要把法制工作当做自己的具体使命,时刻想到本单位执法质量的好坏,就会影响到全局的执法质量,就会影响到单位的争先进位,甚至影响单位领导及个人的进步。所以必须做一名负责任的法制员。
三是要有“时间意识”。无论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有具体的办案期限,法制员不但要对每起案件的办理进度了如指掌,还要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清轻重缓急,清楚哪先办,哪后做,不至于无头无序,被动应付,甚至造成有责信访案件。同时监督其他民警对接受的报警要及时反馈处警结果,及时登记有关台账,及时分流案件,及时立(受)案查处。
二、当好一名合格的法制员,要坚持做到“四心”
一是要做到“细心”。事无巨细。当前派出所警力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之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便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执法细节过错问题,有的甚至是案件定性错误的严重执法问题。法制员即使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知识素质,却没有细心的工作作风,就不可能在平时阅卷中发现细小的执法1问题的。因此,在日常办案中,法制员在对本单位民警所承办的案件不但要从实体到程序,还要从法律文书的填写到案卷材料的讯(询)问,从案卷中的字句统一到证据之间的相互关联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二是要有“耐心”。我县基层派出所军转干部、新毕业的学生占很大的比例,在执法办案中,由于业务能力、责任心、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执法质量问题的发生,所以法制员要有更大的耐心去解答,释疑,教授一些处理问题的方法、经验、技巧,使民警很容易、也乐意接受整改执法问题。
三是要有“公心”。温总理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的光辉还还要有光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之一,是我们永恒的价值追求。因此,法制员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时时处处用公平公正的标准去检验法制工作。如一个民警只是为单位、个人利益而执法,就必然产生畸轻畸重的问题,甚至导致被责任追究,发生行政复议变更、行政败诉、涉法上访等问题。所以,只有真正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掌握过硬的执法本领,才能有效履行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
四是要有“虚心”。每个民警都会有他的独到长处,法制员也不是全才,只有虚心的学习他人的长处,避自己之短。同时虚心接受同事们及上级法制部门的意见、建议,才能更好的促进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制员。
三、当好一名合格的法制员,要必须达到“五会”
一是要会学习。学无止境。作为一名法制员,只有加强自身学习,才能更好的干好本职工作。要不断学习公安业务知识的同时,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程序法及一些司法解释。法制员只有掌握更多知识,有独到见解,才能更好的解答咨询,才能够比其他民警略胜一筹。
二是要会办案。法制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要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在实践中长期磨砺才能提高。要积极参与执法办案,尤其是参与办要案、办疑难案件,要会网上办案网上操作,会用信息化为公安工作服务,并做到对每一起行政案件经得起复议和诉讼的检验,刑事案件经得起检察院和法院在诉讼环节的检验。
三是要会管理。法制员不仅要为本单位建立健全各类基础执法台帐,而且还要会规范各种基础执法台帐的填写,入档,做到纸质台账与电子台账、案卷反映
一致,不漏登、不缺登、相互吻合一致。管理好办案场所的使用,更要管理好嫌疑人DNA、指纹信息等信息的采集,更好的为实战服务。
四是要会交流。法制员要同其他办案民警沟通交流,对承办的每起案件,在法制监督中,艺术地指出瑕疵、错误的同时,还要结合法律法规、实践经验进行分析,以案示法,提高执法质量。同时作为基层的法律“专家”,要承担起走村入户、进校企法律宣传的重任。
五要会协调。在工作中,要当好所长的参谋和助手。要会同所长根据每位民警的能力大小,来分配具体的案件。要对每起案件的进展情况了如指掌,统筹安排案件办理先后时间。搞好同上级法制部门的协调,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上级法制部门汇报,对上级部门的规定、指示及时传达,做到上通下达。
推荐访问:如何做好公安法制员工作 法制 如何做好 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