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
(2020年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基本要求...............................................................................................2第三章
组织管理...............................................................................................2第四章
健康教育...............................................................................................3第五章
膳食营养保障.......................................................................................4第六章
运动保障...............................................................................................4第七章
食品安全...............................................................................................5第八章
环境建设...............................................................................................6第九章
主要常见病预防及生长发育情况监测
.................................................7第十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7第十一章
评价与管理.......................................................................................8第十二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的创建和评价,根据《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按照本指南进行创建与评价,大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示范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学校食堂或为学校供餐的企业食品安全分级需取得当地监督管理部门的最高等级评价。
第四条
学校3年内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营养与健康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
学校应成立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工作小组,由校长总负责,分管副校长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并落实具体工作。
第七条
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的创建应纳入到学校工作通盘
规划,需要有相关工作经费保证。
第四章
健康教育
第八条
学校应健全并落实健康教育制度,明确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安排,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完善并实施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
第九条
学校应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以班级为单位的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应达到100%,每学期至少6学时,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心理健康等。
第十条
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师资,加强他们在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和科学运动等方面的培养,提高课程质量和教学能力。
第十一条
学校应开展“健康中国”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在学校食堂、教室等重点场所的宣传。依托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
鼓励学校设立健康社团,班(年)级设立健康兴趣小组,开展健康讲座或实践活动。
第五章
膳食营养保障
第十三条
学校或为学校供餐的企业应根据当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饮食习惯搭配学生餐,做到营养均衡。每周公示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
第十四条
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应包括谷薯类、蔬菜水果类、鱼禽肉蛋类、奶大豆及坚果类等四类食物中的三类及以上。食物种类每天应至少达到12种,每XX少25种。
第十五条
学生餐的烹调方法合理,每周油炸食物不超过2次。采取有效措施,逐步降低盐、油和糖的用量,达到适宜水平。校园内不提供高盐、高糖及高油的食品。
第十六条
学校应落实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相关要求,使学生每学习日在校饮用奶及奶制品达200ml。学校有完整学生饮用奶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和供餐企业应配备或聘请有资质的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每年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科学指导食堂采购、配料和加工,开展学生合理膳食及膳食营养均衡咨询及指导。
第六章
运动保障
第十八条
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良率应为80%以上、初中75%以上、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70%以上。
第十九条
学校应要求学生每天在校进行符合要求的阳光体育运动至少1小时,包括心肺耐力运动、各大肌肉群的抗阻力运动、上下肢与脊柱的骨质增强型运动。
第二十条
学生应能掌握1-2项基本运动技能。
第七章
食品安全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和为学校供餐的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家长参与的陪餐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和为学校供餐的企业应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与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和供餐企业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由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内不同类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应分类(色标)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第二十七条
学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操作区,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学校应要求供餐企业提供备餐、分餐、送餐温度和时间等记录。
第二十八条
食堂和为学校供餐的企业的餐具饮具应使用物理高温消毒。
第二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制定分餐制度,提高餐饮健康安全水平,要求学生餐一人一份(套)餐具、一人一份(套)饭菜、独立用餐,实现用餐过程中不交叉、无混淆的分餐模式。
第八章
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学校应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第三十一条
学校教室照明标准达标率应达100%。应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每间教室内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教室内学生应每人一席。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个性化调整学生课桌椅高度,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免费、充足、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要定期清洗消毒并加盖
上锁。教室或宿舍桶装饮用水要符合相关资质,饮用水机等涉水产品有省级以上卫健委门许可批件。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创建无烟校园,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
第九章
主要常见病预防及生长发育情况监测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按年度分析学生营养健康指标,了解学生营养不良、超重肥胖、贫血、近视、龋齿、沙眼等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家长,提出有针对性、有效的综合干预措施。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在显著位置摆放身高和体重测量工具,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学生和教师进行监控自测、自评。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坚持采取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提醒学生采用正确的执笔姿势。学校教育应按需、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第十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处置规程。
第三十八条
学校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有专
(兼)职报告人。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落实学校卫生应急知识及应急技能宣教、培训工作。
第四十条
学校应定期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演练。
第十一章
评价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采取自愿原则,鼓励学校参加评价。评价细则见附录。
第四十二条
经评价荣获“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应接受动态评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为学校供餐的企业食品安全分级未取得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最高等级评价,则取消相关荣誉称号。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指南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营养健康食堂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规范单位营养健康食堂的创建与评价,根据《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各类单位食堂。单位食堂是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内部,供应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
第三条
大学食堂可按照本指南进行创建与评价。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同良好及以上等级评价。
第五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为无烟环境,且有禁止吸烟标识。
第六条
营养健康食堂在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2年内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七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
-1-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单位应设立由单位领导、后勤或工会、职工代表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
第九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围绕减油、减盐、减糖和合理膳食制定适合本单位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的营养健康食堂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列出营养健康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营养健康教育、供餐服务、人员设置和培训等具体事宜,并开展自查。
第十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建立健全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过程管理。应做好食物消费量记录,根据带量食谱、用餐人数、原料损耗计算食物消费量,特别是油、盐、糖的人均摄入量,每周汇总。
第四章
营养健康教育
第十一条
单位应在食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应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摆放材料或播放视频,宣传有关膳食营养、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节约粮食等政策、知识,并适时更新。应在显著位置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应在显著位置宣传能量和脂肪的一餐摄入量建议。在食堂或其他场所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对营养健康知识、营-2-
养健康食堂管理等内容进行介绍。
第十二条
单位应以食堂为主体组织、举办膳食营养相关活动,包括营养健康专题讲座、知识问答或其他形式,每年度不少于1次。
第十三条
单位应在食堂或相关场所摆放身高、体重测量工具,体质指数(BMI)测试盘,电子血压计等自评自测设备和工具,并定期维护。
第十四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设立意见簿、意见箱或其他方式,征求用餐人员的意见、建议。
第五章
供餐服务
第十五条
营养健康食堂提供的食物种类应符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推荐要求。早餐供应不少于5种食物,午餐不少于10种,晚餐不少于5种。每一餐食谱中应提供至少三类食物。同类食物之间可进行品种互换。食物类别及每周品种要求:
谷薯杂豆类:每周应至少提供5种,其中至少提供一种粗粮或全谷物。
蔬菜水果类:每周应至少提供10种新鲜蔬菜,兼顾不同类别,深色蔬菜宜占蔬菜总量一半。鼓励提供水果。
水产禽畜蛋类:每周应至少提供5种,鼓励优先提供水产类或禽类,畜肉应以瘦肉为主。每人每天提供1个鸡蛋。
奶及大豆类:每周应至少提供5种奶及大豆类或其制品。
-3-
植物油:使用多种植物油。不用或少用氢化植物油,如使用应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进行油盐糖使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油盐糖(包括含油盐糖的各种调味品)采购、台账制度,记录采购量、入库时间、重量,并计算人均摄入量。定期公示每周油盐糖(包括含油盐糖的各种调味品)使用量和人均每日摄入量,要达到本地减盐目标。逐步实现《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限量目标,即每人每日食盐摄入量不高于5g,成人每人每日食用油摄入量不高于25~30g,每人每日添加糖摄入量不高于25g。
第十七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采用健康烹饪方法。各种原料应尽量新鲜、先洗后切。优先采用拌炝、旺火急炒、小火炖煮、淀粉勾芡等减少食物营养成分损失和保持自然风味的烹饪方法,少用油炸、油煎、烟熏、火烤、盐渍、加碱等加工方式。减少使用腌腊制品和动物油脂。创新开发菜品的健康烹饪方法,在保持菜品风味特色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油、盐、糖(包括含油盐糖的各种调味品)的用量。
第十八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减少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供应,如供应,应进行健康风险提示。食堂就餐场所若提供盐、糖,应有相应健康提示,如“每日食盐摄入不应超过5g,食盐摄入过多有害健康”、“每日添加糖摄入应不超过25g,添加糖摄入过多有健康风险”等。食堂提供自制饮料或甜品时,应标示-4-
添加糖含量。
第十九条
自由取餐的单位食堂应在显著位置公布菜品目录,鼓励公布带量食谱;提供套餐或份饭的单位食堂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带量食谱。
第二十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制定合理营养配餐计划。提供固定套餐或份饭的单位食堂,一周内食谱尽量不重复。鼓励自由取餐的单位食堂提供标准化套餐,并提供标准化套餐的食物原料和油、盐、糖等调味品的重量。
第二十一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采用分餐制供餐。食堂用餐人员应一人一套餐具,一人一份(套)饭菜,一人一份(套)饮品,独立用餐。自由取餐的单位食堂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公勺、公筷或公夹。如食堂可提供桌餐服务,应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并引导用餐人员使用。
第二十二条
鼓励营养健康食堂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指导配餐和用餐。
第二十三条
鼓励营养健康食堂根据用餐人员健康需要,向肥胖或患有营养相关疾病人群(不包括医院中的病人)提供特殊营养配餐。
第六章
人员设置和培训
第二十四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配备或聘请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师、营养指导员或营养配餐员。营养师、营养指-5-
导员或营养配餐员应具有不同人群营养配餐和管理能力,指导餐厅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制定菜单和菜品制作标准,开展餐厅的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
第二十五条
营养健康食堂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考核管理。食堂负责人和营养配餐员应每年度不少于20学时培训。从业人员应重点接受食品安全及营养知识、食物采购、储藏、烹饪以及“三减”等方面的培训,厨师应接受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
第七章
评价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采取自愿原则,鼓励单位食堂参加评价。评分标准见附录3。
第二十七条
经评价荣获“营养健康食堂”称号的单位食堂,应接受动态等级评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受到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的,则取消相关荣誉称号。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指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
附录1常见食物互换表
表1.1~1.8根据不同类别的食物的营养特点,列举了8类食物的换算重量。
表1.1能量含量相当于50g大米、面的谷薯类
食物名称
稻米或面粉
面条(挂面)
烧饼
饼干
鲜玉米(市售)
重量
g50506040350食物名称
米饭
面条(切面)
花卷
米粥
红薯、白薯(生)
重量
g籼米150,粳米1106080375190食物名称
馒头
烙饼
面包
米粉
玉米面
重量
g807055505表1.2可食部相当于100g的蔬菜
食物名称
白萝卜
甘蓝
黄瓜
蒜苗
韭菜
重量
g105115110120110食物名称
菠菜、油菜、小白菜
甜椒
芹菜
冬瓜
莴笋
重量
g120120150125160食物名称
番茄
大白菜
茄子
菜花
重量
g10011511012表1.3可食部相当于100g的水果
食物名称
苹果
香蕉
鲜枣
菠萝
重量
g130170115150食物名称
柑橘、橙
桃
柿子
草莓
-7-
重量
g130120115105食物名称
梨
西瓜
葡萄
猕猴桃
重量
g12018011512表1.4可食部相当于50g鱼肉的水产类
食物名称
草鱼
带鱼
鲫鱼
墨鱼
重量
g85659570食物名称
大黄鱼
鲢鱼
平鱼
虾
重量
g75807080食物名称
鲤鱼
鲅鱼
武昌鱼
蛤蜊
重量
g90608513表1.5蛋白质含量相当于50g瘦猪肉的禽畜肉
食物名称
瘦猪肉(生)
整鸡、鸭、鹅(生)
瘦牛肉(生)
重量
g505050食物名称
羊肉(生)
肉肠(火腿肠)
鸡胸
重量
g508540食物名称
猪排骨(生)
酱肘子
酱牛肉
重量
g853535表1.6蛋白质含量相当于50g干黄豆的大豆制品
食物名称
大豆(干黄豆)
内酯豆腐
豆腐丝
重量
g5035080食物名称
豆腐(北)
豆腐干
腐竹
重量
g14511035食物名称
豆腐(南)
豆浆
重量
g28073表1.蛋白质含量相当于100克鲜牛奶的奶类
食物名称
鲜牛奶(羊奶)
奶酪
重量
g10010食物名称
奶粉
重量
g12.5食物名称
酸奶
重量
g10表1.钠含量相当于1克食盐的调味品
食物名称
食盐(精盐)
酱油
腐乳
重量
g1716食物名称
鸡精
豆瓣酱
八宝菜
-8-
重量
g2714食物名称
味精
黄酱
重量
g511附录2带量食谱举例
表2列举了成人一人份带量食谱的实例(本食谱仅为示例)。
表2带量食谱举例(轻度身体活动水平男性成年人一人份,重量为可食部重量)供餐时间
菜名
香菇白菜肉包
早餐
牛奶
食用油
二米饭
蒸鸡蛋
午餐
宫保鸡丁
菠菜汤
食用油
水果
双色花卷
红烧带鱼
晚餐
黄豆盖菜
紫菜虾皮汤
食用油
水果
原料
小麦粉
白菜
香菇
瘦猪肉
牛奶
大豆油
大米
小米
鸡蛋
鸡胸肉
胡萝卜
黄瓜
花生仁
菠菜
大豆油
苹果
小麦粉
玉米粉
带鱼
盖菜
黄豆
紫菜(干)
虾皮
大豆油
桔子
重量(g)
80100132030037520605010060104010200752075150253112100-9-
附录3营养健康食堂评价细则
项目
建设内容
食堂在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2年内不曾被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基本要求
2分
食堂为无烟环境,且有禁止吸烟标识。
营养健康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
食堂应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同良好及以上等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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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分值
///2评分标准
1.任意一条未达到的不予验收。
2.处罚指被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处警告以上的处罚。
得分
组织管理18分
成立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亲自抓建设工作的落实。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由后勤或工会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由工会、后勤部门、职工代表等组成营养健康食堂监督小组,对营养健康食堂工作进行监督;收集和整理用餐人员对食堂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查看资料
有营养健康食堂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营养健康食堂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详细列出营养健康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供餐服务、人员设置和培训等具体事宜,并定期开展自查,保证和促进用餐人员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各项措施
-10-
5达到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三星的得2分,A级二星、B级三星的得1分,B
级二星、A级一星的不给分。
1.单位一把手领导担任负责人得3分;分管领导担任得2分;无主要负责人担任,扣3分。
2.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工作小组组织健全,职责明
确(1分)。
3.有营养健康食堂监督小组(1分),对营养健康食堂工作进行监督;收集和整理用餐人员对食堂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营养健康食堂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每项1分),详细
列出营养健康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供餐服务、人员设置和培
的有效开展。
完善食堂的营养管理制度,做好食物消费量记录;根据带量食谱、用餐人数、原料损耗计算食物消费量,特别是油、盐、糖的人均摄入量,记录计算过程、原料出入库时间、重量;每周汇总记录。有书面材料及工作档案。
采用多种形式宣传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摆放材料或播放视频,宣传有关膳食营养、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节约粮食等政策、知识,适时更新。在显著位置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应在显著位置宣传能量和脂肪的一餐摄入量建议。在食堂或其他场所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对营养健康知识、营养健康食堂管理等内容进行介绍。
以食堂为主体组织、举办膳食营养相关活动,包括营养健康专题讲座、知识问答等,每年度不少于1次。
在食堂或相关场所摆放身高及体重测量工具、体质指数(BMI)测试盘、电子血压计等设备并定期维护,供用餐人员进行健康自测、自评。
设立意见簿、意见箱或其他方式,征求用餐人员的意见、建议。
提供的食物种类应符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推荐要求。除调味品外,早餐提供不少于5种食物,午餐不少于10种,晚餐不少于5种。每一餐食谱中应提供至少三类食物。每周食物类别及品种达到最低要求:谷薯杂豆类-5种,蔬菜水果类-10种蔬菜、提供水果,水产禽畜蛋类-5种,奶及大豆类或其制品5种。使用多种植物油。不用或少用氢化植物油,如使用应进行公示。
-11-
8训等具体事宜(2分),并定期开展自查(1分)。
各类食物采购及消费的台账记录制度,无食物消费量记录扣2分,油、盐、糖的人均摄入量不齐全各扣2分。营养管理制度不全最高扣8分。
无宣传扣6分,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或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扣2分,无更新扣2分;有宣传品宣传内
容不正确,按照数量比例扣分。不便于取阅扣1分。
以食堂为主体,开展用餐人员营养健康厨艺比赛、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每年开展1次得2分。定期开展营养健康讲座,每年开展1次得2分。
未摆放自测、自评设备扣4分,种类少酌情扣分,未进行定期维护、导致
设备不准或不好用扣2分。
无相关通道扣1分。
6营养健康教育15分
现场查看
441现场查看,查看资料
供餐服务45分
10一餐菜肴品种未达到要求扣2分,每周品种未达到要求酌情扣分。
进行油盐糖使用量管理。建立健全油盐糖(包括含油盐糖的各种调味品)采购、使用台账制度,记录采购量、入库时间、重量,并计算人均摄入量。定期公示每周油盐糖(包括含油盐糖的各种调味品)使用量和人均每日摄入量,要达到本地减盐目标。逐步实现《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限量目标,即每人每日食盐摄入量不高于5g,成人每人每日食用油摄入量不高于25~30g,每人每日添加糖摄入量不高于25g。
采用健康烹饪方法。各种原料应先洗后切。优先采用拌炝、旺火急炒或小火炖煮、淀粉勾芡等减少食物营养成分损失和保持自然风味的烹饪方法,少用油炸、油煎、烟熏、火烤、盐渍、加碱等烹饪方法。减少使用腌腊制品、动物油脂烹调食物。创新开发菜品的烹饪方法,在保持菜品风味特色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油、盐、糖(包括含油盐糖的各种调味品)的用量。
减少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供应,如供应,应进行健康风险提示。食堂就餐场所若提供盐、糖,应有相应健康提示,如“每日盐摄入不应超过5g,食盐摄入过多有害健康”、“每日添加糖摄入应不超过25g,添加糖摄入过多有健康风险”等。食堂提供自制饮料或甜品时,应标示添加糖含量。
自由取餐的单位食堂应在显著位置公布菜品目录,鼓励公布带量食谱;提供套餐或份饭的单位食堂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带量食谱。
鼓励制定合理营养配餐计划。提供固定套餐或份饭的单位食堂,一周内食谱尽量不重复。鼓励自由取餐的单位食堂提供标准化套餐,并提供标准化套餐的食物原料和油、盐、糖等调味品的重量。
12无台账记录扣12分。未记录采购量、入库时间、重量各扣2分,未计算人均使用量扣2分,未进行每周统计记录扣2分,未及时公示扣1分,食用盐
消费未达到各省减盐目标扣1分;未达到《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推荐的每人限量目标扣1分。其余未达到要求,酌情扣分。
未先洗后切,扣1分;煎炸食品一周超过2次扣1分;熏制、腌制食品一周超过1次扣1分;菜肴用油、盐(包括
高盐调味品)、糖未做到减量,每项扣2分。
职工食堂发现售卖含糖饮料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扣3分,售卖并不提示风险再扣2分;提供盐、糖、自制
饮料或甜品时,未进行相应提示扣1分。
自由取餐的食堂有下周菜品目录3分,公布带量食谱3分;提供套餐或
份饭的食堂应公布带量食谱6分。
此项为加分项,未做到不扣分。有标准化套餐加2分,提供食堂供应的标
准餐的食物原料和油、盐、糖等调味品的重量,加3分。
8665-12-
采用分餐制供餐。食堂用餐人员应一人一份(套)餐具,一人一份(套)饭菜,一人一份(套)饮品,独立用餐。自由取餐的单位食堂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公勺或公夹。如食堂可提供桌餐服务,应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并引导用餐人员使用。
3鼓励自由取餐的营养健康食堂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指导配餐和用餐。
鼓励营养健康食堂根据用餐人员健康需要,向肥胖或患有营养相关疾病人群提供特殊营养配餐。
配备或聘请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师、营养指导员或营养配餐员。营养师、营养指导员或营养配餐员应具有不同人群营养配餐和管理能力,指导餐厅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制定菜单和菜品制作标准,开展餐厅的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
555人员要求10分
现场询问,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考核管理。查看食堂负责人和营养配餐员应每年度不少于20学时培训。从业人员资料
应重点接受食品安全及营养知识、食物采购、储藏、烹饪以及“三减”等方面的培训,厨师应接受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
在食堂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就餐用具并明示取餐流程(1分);餐费结算处宜留出餐具餐品放置空间,并保持清洁卫生(1分);应及时对用餐完毕的餐具进行回收清理(1分)。如食堂可提供桌餐服务,未在餐桌上摆放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扣1分,上餐时未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分餐工具扣1分。
此项为加分项,未做到不扣分。有智能化系统加5分。
此项为加分项,未做到不扣分。有低盐菜加2分,有低能量菜或不同能量等级的营养餐加2分,有低脂肪菜加1分。
未配备或聘请有资质的营养师、营养指导员或营养配餐员扣5分,单独无营养师扣2分、无营养指导员或营养配餐员扣2分,未开展工作职能扣2分。
5未培训扣5分,培训学时未达标扣2分;培训内容与膳食营养知识无关扣
3分。
-13-
自我评估10分
创建初期,应先对用餐人员的营养健康相关知信行情况、对食堂的满意度、膳食结构,以及食堂的各种食物采购量、油盐糖及高盐调味品的使用量进行摸底调查。
每年评估一次食堂在组织管理、环境建设、供餐服务、人员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评价食堂员工及用餐人员营养知识知晓率、膳食结构、油盐糖使用量以及用餐人员对食堂满意度等的改善情况以及对食堂改良的接受度。
结合单位体检,评估食堂对用餐人员健康状况的影响。
5现场询问,查看资料
未开展摸底调查扣5分,调查内容不全酌情扣分。
未开展评估扣5分,评估内容不全酌情扣分。
此项为加分项,未做到不扣分。评估单位健康食堂建设对用餐人员健康
状况的影响加5分。
合计
10(+20)
-14-
评分程序:
1.
动态等级:
由单位食堂提出申请,评估人员按照上表进行现场考核并评分。
评定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A级;评定分数在80分以下的,为B级。
2.
年度等级:
由评估人员根据食堂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年度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营养健康食堂;年度平均分在80分以下的,为B级,不予营养健康食堂称号。
3.
考核频次:
动态等级评定为A级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B级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
4.
等级调整:
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食堂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考核部门调整动态等级。
-15-
篇三: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启动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9日,记者从教育部召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启动实施“十四五”时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和类型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在总体要求上,《计划》提出,聚焦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把“三教改革”、1+X证书制度、教师企业实践等作为重点内容。具体内容上,《计划》提出,深化“三教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校企双向交流,深化产教融合。启动名师名校长工程,发挥示范作用。在经费保障方面,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资金渠道对《计划》实施予以支持。《计划》提出,各省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采取专家实地调研和现场指导、网络监测评估、学员匿名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机构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分配、任务调整的重要参考。人社部启动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日前,人社部印发通知部署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9月1日至12月31日,以“暖心助航·就创青春”为主题,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集中服务。通知提出,要把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求职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实施服务攻坚,确保对有就业意愿的2021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使有求职意愿的失业青年及时得到针对性就业帮扶,力争青年失业水平稳中有降。一是加密岗位信息提供,根据毕业生特点精准推介岗位信息,加密线上线下招聘,覆盖全省的大型综合招聘至少举办一次,地级以上城市小型专场招聘每周一次。二是启动专项职业指导,组织一次职业指导师对口联系社区活动,开展一次制造业职业体验活动,对毕业生分类指导引导,提供观摩交流、跟岗学习机会。三是集中开展培训见习,引导毕业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新职业培训等,动员用人单位增设一批适合毕业生的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四是扎实做好困难帮扶,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完善精细化帮扶举措,支持Information·资讯国内传真零就业家庭、残疾、长期失业毕业生就业。五是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加强对企业用工监督检查,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六是强化政策宣传落实,集中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将政策清单、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便利政策申请享受,及时兑现政策。民政部拟命名不超过150个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民政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首次示范创建拟命名不超过150个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通知要求,示范创建以县市、区、旗)及直辖市的区(县)为主要对象,通过自愿申报、初步推荐、全面创建、省级评价、评估核实、公示命名的程序确认,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通知指出,各地要对照《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达标体系(试行)》中关于思想引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11个方面76要求和创建标准,切实提高创建项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SHANXIEDUCATION53(om.cn.AllRightsReserved.
Information·资讯国内传真通知还设定了“负面工作清单项”,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每年对已经获得“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称号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对工作不达标或发生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或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其示范县称号,确保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权威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第二批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建设今秋启动日前,第二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作启动视频会召开。2020年,教育部在全国确定33个国家级示范区和99所国家级示范校,在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19个省份启动了第一批示范区和示范校的建设工作。今年秋季学期起,江西等8省份将正式启动第二批示范区示范校建设。会议指出,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过严格遴选和推荐产生,代表了我国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前沿水平。首批示范区示范校在深化教学改革和开展对口帮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第二批示范单位高质量完成了示范建设规划研制。会议强调,为进一步做好示范建设工作,各示范单位要准确把握新课程新教材的总体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育人54规律,明确示范建设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省级统筹,落实区校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进一步强化示范建设评估,确保示范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据了解,首批示范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为各示范区示范校的建设提供了大量专业支持,指导两批示范区示范校研制了三年规划,并对部分示范区示范校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广西:统筹近6万个事业编制到中小学今年秋季开学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全区范围统筹近6万个事业编制,全部投放到各地中小学,实现区、市、县全面达标,解决了中小学教职工缺编问题。近年来,广西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在编制总量与事业发展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通过精简撤并其他领域事业机构挤出编制、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等方式优先保障中小学用编需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用编矛盾,但毕竟挤出来的编制有限。今年8月,自治区党委编办、教育等部门联合发文,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运用大数据手段统筹全区常态化空编资源,在不改变各级各事业单位编制数的前提下,把沉淀的空编使用权汇集起来,调剂用于基础教育领域。经大数据精准测算,广西有77个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没有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事业编制总量缺口近6万个。广西还将根据各地在校生总量变化情况,每2—3年重新核定各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并回收和重新分配周转编制。各市县则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在校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按学年动态调整周转编制配备,做到“一校不少、校校达标”,及时用编补充教职工,保障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确保每个孩子不仅有学上还要上好学,就近接受有质量的教育。贵州: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不得超两小时近日,贵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贵州要求,全省学校要争取属地财政补贴,加大学校食堂的改造升级。在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时要按有关部门要求建设适用于不同学段、学生规模的规范性食堂,要布局“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大宗食品原则上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om.cn.AllRightsReserved.《
标准产品。贵州强调,要依据《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等技术指南和标准,合力推进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合理加工、烹饪学生餐,减盐、减油、减糖,少用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山东:试点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决定试点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优势,探索建立高校支持中小学美育协同发展机制,为中小学美育均衡发展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山东计划依托省内高校美育教师和艺术师范专业学生力量,支持15所左右高校试点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一对一”确定对口支持服务县(市、区),就近就便为省内广大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或相对薄弱地区中小学校美育提供持续性的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切实提高美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相对落后地区美育优质均衡发展。在为期两年的试点期间,每所试点高校将对口支持服务一个县(市、区),重点帮扶区域内两所美育基础薄弱的农村中小学校,辐射带动10所以上的中小学校,在美育课程教学、美育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4个方面为试点县(市、区)提供支持服务。山东省教育厅将在学校体卫艺发展资金中,为每所试点高校每年提供20万元经费支持,并要求试点高校及对口县(市、区)、帮扶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安排专项经费,全面保障计划实施。陕西:2022年底基本消除办学模式近日发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中透露,陕西省将开展“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消除“公参民”办学模式。《报告》提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方案》,解决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过高的问题。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和规范办学情况核查,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停止办学。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开展“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消除“公参民”办学模式,2023年底彻底整改到位。同时,陕西还将深入推进“双减”工作。严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饱”,让课堂成为实现“双减”目标的内驱力。把开展课后服务、加强、完善质量评价结合起来,建立家校协调机制。扎实开Information·资讯国内传真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格检查办学场所、办学资质、培训行为。严格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通过多种途径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积极做好从业人员再就业指导工作。青岛:为教师设置职业礼遇为鼓励广大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青岛市教育局日前决定在每年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教师职业礼遇,以中小学、幼儿园为主体组织实施。青岛市设置教师职业礼遇按照从业时间点,分入职,从教10分。其中,年、20年新教师入职礼遇包括、30年和退休三部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升旗仪式举行新教师宣誓仪式和与指导教师结对拜师的仪式;开展新教师上好第一堂课、带好第一个班活动;开展为新教师上好职业生涯规划课,指导新教师做好职业发展规划活动。按照《青岛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荣誉退休制度》要求,教师退休礼遇包括开展退前谈话、肯定成绩、征求意见建议;开展上好退休前最后一节课或教育教学业绩展示活动;举行隆重的退休仪式,颁发退休证或纪念册(纪念章),或赠送纪念品;做好退休后走访、定期体检,参加相关活动的服务工作。责任编辑何欢投稿邮箱:****************)SHANXIEDUCATION55“五项管理”“公参民”((om.cn.AllRightsReserved.
篇四: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营养健康餐厅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进餐饮业开展合理
膳食行动,根据《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和《健
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各类餐饮服务单位。
第三条
定义和术语。
(一)菜单。
显示餐饮食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品种名称、计量、价
格等)的说明物,包括纸质版、电子版等形式。
(二)餐饮食品营养标识。
展示餐饮食品有关营养成分信息和特性(内容包括营养
成分表、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的说明,包括文字、图像、图片等形式。
(三)分餐制。
以平衡营养、控制食量为指导原则,服务员或者消费者
使用公用餐具分配菜品,消费者使用个人餐具进食的就餐方
式。
第二章
创建要求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餐
-1-
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良好及以上等级评价
(二)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师、营养指导员或
营养配餐员。
(三)菜单按照要求实施营养标示。
(四)餐厅为无烟环境,有禁止吸烟标识。
(五)连续
3年,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过行政处罚。
第五条
人员及要求。
(一)餐厅负责人为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及管理者,负责
监督建立餐厅营养健康创建及管理制度,每年接受不少于
20学时的营养健康知识培训。
(二)营养师、营养指导员或营养配餐员应具有为不同
人群提供营养配餐和管理的能力,指导餐厅采购、配料和加
工,菜品营养标识,制定菜单和菜品制作标准,开展餐厅的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
(三)营养师、营养指导员或营养配餐员应每年定期参
加专业学习,或者参加国家认可部门开展的均衡营养、合理
搭配、三减(减盐、减油、减糖)等业务培训。
(四)餐厅应组织厨师、服务人员接受每年不少于
20学时的合理膳食相关知识学习与技能培训。新进厨师和服务
人员接受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并经餐厅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
(五)厨师掌握低盐、低油菜肴烹饪技能;餐厅服务人
-2-
员应掌握菜品的营养知识
第六条
营养健康环境。
(一)餐厅有专门的途径宣传营养健康知识、文明用餐,充分利用菜单、餐具包装、订餐卡等进行宣传。
(二)在显著位置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中国居
民平衡膳食宝塔。
(三)有可取阅的营养和膳食指导相关宣传资料,并适
时进行更新。
(四)配合国家营养健康主题的科普宣教活动,进行相
关主题信息宣传。
(五)建立消费者意见反馈渠道,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七条
菜单与菜品管理。
(一)菜单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进行营养标
示,建立菜品的能量、脂肪含量信息库,鼓励对菜品中油、盐含量实施高、中、低分级标识。
(二)鼓励食物多样、平衡膳食,菜单中提供全谷物、奶类、新鲜水果、低糖或无糖饮料等供消费者选择。
(三)建立餐厅油、盐以及高油调味料、高盐调味料适
用登记制度,并进行人均消费量统计,逐步减少每份菜品的油盐用量或就餐消费者人均油盐摄入量。
(四)不断创新改良菜品,对于低盐、低脂菜品进行醒
目标示,增加菜单中低盐、低脂菜品比例。
-3-
五)菜单和菜品设计体现
“能量平衡、营养均衡理念”
的分餐服务。
(六)根据菜品营养特点组合搭配出适合不同消费者需
求的餐食推荐。
(七)推出适合老年人、儿童、肥胖者、高血压、糖尿
病、过敏等特殊人群的菜品,并进行营养特点明示。
第八条
食材和烹饪。
(一)食材种类丰富、新鲜,减少腌制、腊制及动物油
脂类食材的使用。
(二)菜品烹饪方法要符合营养健康原则。烹饪和加工
环节,鼓励优先采用减少食物营养成分损失和保持自然风味
的烹饪方法。
第九条
供餐服务。
(一)消费者点餐时,服务人员应当提出合理膳食的点
餐建议,推荐低钠、低脂菜品,并引导消费者者实施光盘行
动,不酗酒。
(二)服务人员应当主动介绍菜品营养特点,并提示消
费者可根据需要减少产品中油盐使用量。
(三)依据餐厅和菜品特点,实施分餐制。采用按位上
餐,每份餐食配备公勺或公夹,并在餐桌上摆放与顾客餐具
显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服务人员分餐应当使用
-4-
专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
四)主动销售小份或者半份菜品、经济型套餐等
第三章评估方法与管理
第十条
餐厅以自愿为原则,申请评估,评估实行属地
化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统筹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评
估细则和组织专家督导;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根据评估细则对属地营养健康餐厅开展评估和复核。评
估工作每年度组织一次,复核工作每三年实施一次。省级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评估结果审核。
第十二条
按照营养健康餐厅评估细则(见附件)开展评
估,根据评估结果授予不同等级。营养健康餐厅复核不达标
的,取消相应等级。
第十三条
餐厅应按照营养健康餐厅创建要求做好维护,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指南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5-
附件
营养健康餐厅评价细则
项目
建设内容
评估方法
评估说明
具有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等。
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良好及以上等级评
基
本
价。
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师、营养指导员或营养配餐员。
要求
查看资料或
现场查看
任意一条未达到的不予评估
菜单按照要求实施营养标示。
餐厅为无烟环境,有禁止吸烟标识。
连续
3年,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过行政处罚。
餐厅负责人为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及管理者,负责监督建立餐厅营养健康管理制
度,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
20小时的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
营养师、营养指导员或营养配餐员应具有不同人群营养配餐和管理能力,指导
餐厅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制定菜单和菜品制作标准,开展餐厅
的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
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学习,或者参加相关部门均衡营养、合理
搭配、三减(减盐、减油、减糖)等业务培训。
餐厅应组织厨师、服务人员接受每年不少于
20小时的合理膳食相关知识学习与
技能培训。新进厨师和服务人员接受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厨师掌握低盐、低油菜肴烹饪技能;餐厅服务人员应掌握菜品的营养知识。
现场查看、核
查资料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现场考核和
查看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现场询问和
查看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现场查看、核
查资料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现场考核、询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问、查看
人员及要求
-6-
餐厅有专门的途径宣传营养健康知识、文明用餐,充分利用菜单、餐具包装、订餐卡等进行宣传。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现场查看、资
A级餐厅必须满足内容的定期更新
;B级餐厅对内
料查阅
容更新
营
养
健
康
有可取阅的营养和膳食指导相关宣传资料,并实施内容更新。
环
境
设立消费者反馈信箱,接收消费者监督。
在显著位置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
配合国家营养健康主题的科普宣教活动,进行相关主题信息宣传。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A级餐厅,菜单中
30%及以上的菜品实施油、盐
含量分级标识。
B级餐厅
10%及以上的菜品实施
分级标识。
菜单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进行营养标识,建立菜品的能量、脂肪、钠含量信息库,鼓励对菜品中油、盐含量实施分级标识。
鼓励食物多样、平衡膳食,菜单中提供全谷物、奶类、新鲜水果、低糖或无糖
饮料等供消费者选择。
建立餐厅油、盐、高钠调味料适用登记制度,并进行人均消费量统计,逐步减
菜
单
少每份菜品的油盐用量或就餐者人均油盐摄入量。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A级餐厅必须满足;
B级餐厅必须具备人均消费
量统计数据
现场查看
与
菜
品
管
不断创新改良菜品,对于低盐、低脂菜品进行醒目标示,增加菜单中低盐、低
脂理
菜品比例。
菜单和菜品设计体现“能量平衡、营养均衡理念”的分餐服务。
根据菜品营养特点组合搭配出适合不同消费者需求的餐食推荐。
推出适合老年人、儿童、肥胖者、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人群的菜品,并进行
营养特点明示。
A级餐厅顾客接受度高的低盐、低脂菜品至少有
5道,并逐年增加低盐、低脂菜品比例;
B级餐
厅顾客接受度高的低盐、低脂菜品至少有
2道,并逐年增加低盐、低脂菜品比例。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A级餐厅必须满足
A级餐厅必须具备的能力;
B级餐厅应具有至少
2类特殊人群的菜品。
食材
食材种类丰富、新鲜,减少腌制、腊制及动物油脂类食材的使用。
和
菜品烹饪方法要符合营养健康原则。烹饪和加工环节,鼓励优先采用减少食物
营烹饪
养成分损失和保持自然风味的烹饪方法。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现场查看
A级餐厅必须满足
-7-
消费者点菜过程中,服务人员应当提出合理膳食的点餐建议,推荐低钠、低脂
菜品,并引导消费者者实施光盘行动,不酗酒。
服务人员结合菜单,主动介绍菜品营养特点,并提示顾客菜品烹饪中可根据需
要减少产品中油盐使用量。
供
餐
依据餐厅和菜品特点,实施分餐制。采用按位上餐,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公勺
或公夹、并在餐桌上摆放与顾客餐具显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服务
员使用专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进行配餐等方式实现分餐。
主动销售小份或者半份菜品、经济型套餐等。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现场查看
A级餐厅必须满足;
B级餐厅保证有公勺公筷
A、B级餐厅必须满足
评价程序:
1.
等级。
由评估人员按照上表进行现场考核并评估,满足
A级条件的,评定为
A;满足
B级条件的,评定
为
B;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作为营养健康餐厅评定。
2.
抽查和监督。
组织考核单位对营养健康餐厅实施不定期抽查,等级评定为
A的,原则上
18个月内至少检查
1次;
评定为
B的,原则上
12个月内至少检查
1次。
3.
等级调整和取消。
餐厅每三年实施一次复核,复核满足要求的,保留相应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等级或按照满
足的相应等级,实施调整。-8-
营养健康食堂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一)任务来源、编制单位
1.任务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
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管理规定》
等文件要求,营养健康食堂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
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
计划,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委
托,由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中国营养学会、中国烹
饪协会、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和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
促进会作为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2.编制单位
由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牵头,会同中国营养学会、中国烹饪协会、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和中国学生营养
与健康促进会共同制订营养健康食堂评价标准。
(二)编制过程
2019年
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下发《关于委托
-9-
研制营养健康标准的函》,委托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牵头,会同中国营养学会、中国烹饪协会、全国卫生产业企
业管理协会和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共同制订营养健
康食堂评价标准。
2019年,编制工作组查阅与营养健康食堂创建相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资料,在参照国内
外标准的基础上,综合
2018年营养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整理
的全国各主要地区单位食堂现状,形成了标准草案。
工作组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进行论证并赴全国多地的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学校食堂开展调研,与行业协会、企业、食品监管机构等各类专家学者以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研讨,经多次研究分析、修改完善,最终完成了指南文本及编制说
明。
二、编制目的为指导规范单位营养健康食堂的创建与评价,根据《国
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三、指南编制原则
本指南的制订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科学性原则。在参考国内外法规、指南、标准和有
关文献资料,结合调研情况和专家意见,科学地确定标准体
系框架,并对其进行-1详细的说明。
二是与国际接轨的原则。
尽可能参考或借鉴国际组织及
国外发达国家相关标准或经验。
三是适用性原则。与我国现行食品法律、法规协调一致
的原则。
四、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基本条件,提出指南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营养健康食堂的基本条件。
第三至第六章,规定营养健康食堂的组织管理、营养健康教育、供餐服务和
人员设置培训。
第七章和第八章介绍营养健康食堂的评价与
管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本指南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学校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GB/Z21922食品营养成
分基本术语》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等法律法规和
指南的相关规定。
(二)国外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经查询,英国的《公共机构食堂营养搭配指南》、澳大
利亚的《学校食堂健康食品指南》
对营养健康食堂的相关要
求进行了说明。
-11
篇五: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评分表
标
准
内
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营养与健康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一、组织管2.设立由学校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理(8分)
部门人员组成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
3.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纳入到工作规划,并提供人员、资金等保障。
营造珍惜食物、节约为荣的氛围,建立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并有保障落实的措施。
项
目
考核方法
分值
评
分
原
则
1)无相关规章制度文件、证明,扣1分;
2)文件未根据《指南》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扣0.5分;
3)无相关制度的会议纪要,扣0.5分。
1)无领导小组设立相关文件、证明,一票否决;
2)文件中无部门职责、人员组成等内容,扣1分;
3)学校主要领导未担任小组负责人,扣1分。
1)文件中未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纳入工作规划,扣1分;
2)文件中未明确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预算,扣1分;
3)文件中未明确珍惜、节约食物制度和落实措施,扣1分。
1)无健康教育制度,扣5分;
2)教育内容不全面,每少一项扣0.3分,扣满2分为止;
3)未实施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扣1分;
4)校园未设有固定宣传阵地,扣1分;设有固定宣传阵地,但未定期更新,扣0.5分。
1)
未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扣6分;
2)以班级为单位的健康教育开展率未达100%,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扣分
加分
现场查看文件、会议记要等资料
2现场查看文件、组织机构网络图等资料
现场调研食堂、查看文件、资料、多媒体等资料
二、健康教育(16分)
4.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制度,将食品安全、合理膳食、卫生防疫、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心理健康等纳入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培养学生珍惜食物的认识,不偏食不挑食,读懂食品标签标识,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5.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以班级为单位的健康教育系列内容开展率达100%现场观摩课程,检查相关教案记录资料
5查阅教案等档案资料、现场询问学生
6.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校医(保健教师),现场查看,查看资料、培训资料和证书等
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7.依托“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活动,现场查看,查看资多渠道、多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主题料、现场询问学生
健康教育活动。
31)未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校医(保健教师),扣2分;
2)未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扣1分。
1)每年未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比赛、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扣2分;
2)虽开展,但未覆盖学生、教师和家长,缺少一个人群扣0.5分。
8.鼓励学校设立健康社团,班(年)级设立健康兴趣小组,开展健康讲座和实践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活动。
9.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定期开展食全(16分)
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或隐患立即整改,并保留自查和整改记录。
1)学校有健康社团,且每年至少有一次讲座或活动得1分;多开展一次加0.2分,满分2分;
2)每个年级设一个健康兴趣小组,且每年有一次讲座或活动,得1分,多开展一次加0.2分,满查记录、观摩活动、附加分2分;
现场询问学生
分6分
3)50%以上班级都设置健康兴趣小组,且每年有一次讲座或活动,得1分。所有班级都设置健康兴趣小组且每年有一次讲座或活动,加0.5分;多开展一次活动加0.2分。满分2分。
1)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和维修保养校现场检查并查看自验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和2查记录等资料
报告制度等),一票否决;
2)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不完善的,扣1分
3)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的,扣0.5分;
4)无自查整改记录的,扣0.5分。
10.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集中用餐信息公开、食品留样、分餐和陪餐管理等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确保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11.学校食堂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及食品加工制作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12.学校食堂要实施“明厨亮灶”,鼓励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对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13.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培训与考核。
14.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制定陪餐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现场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制度要求,以及现场操作是否规范
现场检查索证索票留存记录等资料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并查看资料和记录
15.学校食堂内不同类别的食品原料、半成品、现场检查库房、操成品要分开存放。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要作区
分类(色标)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16.学校食堂要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操作区,并现场检查并查看记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校外供餐单位录等资料
要提供备餐、分餐、送餐温度和时间等记录。
1)无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各项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分餐和陪餐制度等),扣1分;
2)无其中一项制度的扣0.5分,扣完为止;
3)检查现场操作,发现一项不规范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无进货索证索票对应的留存记录,扣1分;
2)有索证索票记录,但发现一处不对应的扣0.5分,直至扣完;
3)采用信息化手段留存索证索票记录的、食品贮存及加工制作信息的,鼓励项加1分。
1)未实施明厨亮灶的,扣2分;
2)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加强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监督的,鼓励项加2分
1)未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扣2分;
2)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但未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与考核,或者无培训考核记录等资料的,扣1分。
1)无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扣1分;
2)无陪餐计划或陪餐记录的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库房、操作区等任一处的原料、半成品、成品不分开存放的,扣1分,扣完为止;
2)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无分类(色标)管理、未分开使用或定位存放的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无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扣1分;
2)未制定操作规范的扣1分;
3)制定操作规范但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的,扣0.5分;
4)未留存备餐、分餐、送餐温度和时间的任一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
17.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餐具饮具要使用物理高温消毒。
现场检查并查看消毒记录等资料
1)检查使用物理方法高温消毒,合格应达到100%。现场抽检5件消毒后待用餐饮具进行ATP测定,一件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2)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完备,能正常运转。每查出1个食堂或供餐单位不符合要求的或不能正常运转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未实施分餐制度的,扣1分;
2)2)就餐场所座位间无一定距离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扣0.5分;
2)校园内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扣1分;
3)校园内有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广告,扣0.5分。
1)学生餐未结合当地学生营养状况和饮食习惯,扣1分;
2)以《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为基础,按年龄段考核,学生餐未达到营养均衡:以周为单位,一餐的能量超过推荐量的110%或不足90%,扣0.5分,最多扣5分;
以周为单位,每天的脂肪供能比超过35%或不足25%,扣0.5分,最多扣5分;
以周为单位,每天的蛋白质摄入量达不到推荐量的80%,扣0.5分,最多扣5分;
以周为单位,平均每天的钙供应量达到推荐量的80%,加1分;
3)未每周公示学生餐食谱,扣3分;未公示带量食谱,扣2分;
4)未公示学生餐营养素供给量,扣1分;
5)没有采用信息化系统计算营养素含量,扣2分。
18.学校食堂要实施分餐制度,提高餐饮健康安全水平,要求学生餐一人一份(套)餐具、一人一份(套)饭菜,实现餐具、菜(饮)品等不交叉、无混用的餐饮方式。座位间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高密度聚集用餐。
19.中小学、幼儿园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现场检查并查看资料
现场查看
四、膳食营养保障
(18分)
20.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根据当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饮食习惯搭配学生餐,做到营养均衡;每周公示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带量食谱定期更换。
现场查看文件等资料
21.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及以上。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
现场查看食谱等资料
1)学生餐供应的食物达不到3大类,以周为单位,一餐扣0.5分,最多扣4分;
2)每周为学生提供牛奶、酸奶等奶制品2次及以上,加1分;如使用学生饮用奶,再累计1分;
3)学生餐每周食物种类:达不到每周25种,扣2分;如果仅供应午餐,达不到每周20种,扣2分;
4)学生餐食物每天种类:达不到每天12种,以周为单位,每天扣1分,最多扣4分;如果仅供应午餐,达不到每天8种,每天扣1分,最多扣4分。
1)烹调或售卖高油食品超过每周1次,扣1分;
2)烹调或售卖高盐食品,扣0.5分;
3)烹调或售卖高糖食品,扣0.5分。
22.学生餐要采用合理的烹调方法,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现场查看
采取有效措施,逐步降低盐、油和糖的用量。
23.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示;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提供自制饮料或甜品时,要标示添加糖含量。
现场查看
1)无标识,扣2分;
2)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提供自制饮料或甜品时,未标添加糖含量,扣1分。
24.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定期组织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营养指导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等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技能培训。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营养指导人员、食堂从业人员需要接受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卫生防疫以及食物采购、储藏、烹饪和“三减”等方面的重点培训,每年度不少于20学时;食堂炊事员需要接受低盐、低油、低糖菜品制作技能培训。
每年组织一次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营养指导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的岗位能力自我测评和考核。
现场查看证件、文件、培训课件、培训照片、测评和考核等资料
1)学校无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扣1分;
2)无定期营养健康知识、减少食物浪费和传染病防控技能培训,扣1分;
3)减盐、减油、减糖等内容的重点培训学时不足,扣0.5分;
4)每年未组织测评或考核,扣1分。
五、营养健康状况监测(5分)
25.建立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了解学生膳食、体重、骨骼、口腔、视力、脊柱、心理等查阅文件、制度、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将体检结果及时反档案等资
馈家长,提出有针对性、有效的综合干预措施。
1)落实每学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未达标,扣1分;
2)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未建立,扣0.5分;
3)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率100%。未达标,扣1分;
4)制定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措施。未制定,扣0.5分;
5)每学期至少1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营养和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未达标,扣0.5分,从未开展,扣1分。
1)在食堂、校医室或保健室等在显著位置摆放身高和体重测量工具。未摆放,扣0.5分;
2)在摆放测量工具处,张贴身高、体重等评价标准。未张贴,扣0.5分。
26.在显著位置摆放身高和体重测量工具,张贴自测自评方法,并定期维护。
现场检查
27.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设立专(兼)职报告人。
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规程。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5分)
查阅文件与档案
现场查阅文件与档28.定期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案、培训方案和证防控知识及技能宣传和培训。每学年至少开展书
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1)建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未建立,一票否决,制度不全,酌情扣分;
2)学校成立书记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小组。未成立,一票否决;
3)学校设置专职或兼职报告人。未设置,一票否决;
4)制定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处置规程。未制定,一票否决。
1)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未接受培训,扣0.5分;未取得证书,扣0.5分;
2)加强学校急救教育,在师生中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未在教师中普及,扣0.5分,未在学生中普及,扣0.5分;
3)每学年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演练。未达标,扣0.5分;
4)学校配备急救箱和AED(自动体外除颤仪),未配备,扣0.5分。
1)无有相关措施,扣2分;
2)未邀请知名医生给学生、家长讲健康,扣1分。
七、运动保障
(15分)
现场查看资料、检29.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和方法,培养运动健身习查教案、实地观摩惯,实施学生体重管理,构建体医融合模式。
课程、现场询问学生
30.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备要达到国家标准,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
现场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场地、查看课程教案
1)未达标扣3分;
2)未按照要求开设体育课扣1分。
31.学生每天在校需要进行至少1小时符合要求的阳光体育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拉伸练习、平衡灵敏协调练习、心肺耐力练习、力量练习、脊柱健康练习和骨质增强型运动。
32.学生需要掌握1~2项运动技能。(运动技能指教育部规定掌握的7项运动技能,即三大球足篮排、体操、武术、田径、游泳。)
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为31%。
现场查看,实地观摩、现场询问学生
1)未达到阳光运动时长1小时以上,扣3分;
2)按周计算,每周的运动内容安排不丰富,扣1分。
查看体检和体质监测报告资料与抽查相结合
1)测试优良率未达标,视具体情形按比例扣分;
33.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健康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现场查看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比赛记录。
34.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改善校园环八、公共环境卫生,整治校园整体环境。建立生活垃圾分境建设
类制度,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17分)
现场查阅文件和制度
1)学校体育教师接受健康体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扣3分;
2)每学年开展一次体育教师健康体育知识技能竞赛。未开展,扣0.5分。每月组织学生必须人人参加一次体育比赛。未开展,扣0.5分;
3)学校体育教师在体育课程教学计划中写明每周有体育健康教学内容,并且有教学效果反馈。没有列入教学内容标扣0.5分。没有效果反馈扣0.5分。
1)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干净、整洁、卫生、健康的校园整体环境。未达标,扣0.5分;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未建立,扣0.5分;
3)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未实施,扣1分;
4)推进学校厕所革命,科学开展预防性消毒,学校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未达标,扣1分。
1)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35.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宿舍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教室照明达标率达100%。
现场检查、查看检测报告
明玻瑞。未达标,扣0.5分;
2)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未达标,扣0.5分;
3)灯管垂直黑板,控照式灯具,不宜用裸灯。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未达标,扣0.5分;
4)现场查看教学环境检测报告。未达标,扣0.5分。
1)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36.坚持实施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提醒学生采用正确的执笔姿势。要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现场检查、查阅文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件、制度、档案等资料
普及率达到100%。未达标,扣1分;
2)学生能正确做眼保健操的比例90%以上,未达标,低于90%,扣1分;
3)学生拥有正确读写姿势的比例90%以上。低于90%,扣1分;
4)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超过30%,扣1分。
37.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每间教室内至少配置2种不同高低型号,教室内学生应当每人一张。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学生视力变化情况及卫生防疫要求,每月调整学生座位与间隔距离,每学期个性化调整学生课桌椅高度,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现场检查
1)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每人1席课桌椅。未达标,扣1分;
2)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未达标扣1分;
3)黑板等书写板无破损、无眩光,符合国家标准(GB/T18205-2012)。未达标,扣1分。
1)学校向学生提供免费充足安全的饮用水。饮用水未达标,扣1分,当年出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38.向学生提供免费、充足、符合卫生标准的白设施或用品。
查阅文件、制度、2检查
一票否决;
2)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要定期清洗消毒并加盖上锁。未达标,扣0.5分;
3)配备洗手、消毒设施或用品。未配备,扣0.5分。
1)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制度。未制定,扣1分;
2)室内未摆放任何烟缸烟具。如摆设,扣1分;
开水或直饮水。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档案等资料,现场
39.建设无烟校园,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设置禁止吸烟标识。
查阅文件、制度、档案等资料,现场检查
3)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未达标,扣1分;
4)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未达标,一票否决。
评估总得分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