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X办发〔X〕X号)《X年X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X政办发〔X〕6X号)要求,为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结合我县旅游市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X省旅游条例》,全面推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扎实做好我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推进“X秘境养生X”建设。严厉查处各类涉旅违法行为,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努力构建文明、有序、安全、便捷、高效的旅游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按照中、省、市要求,明确我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职责,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二)持续开展以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为主的联合行动。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齐抓共管”的原则,严厉打击治理“不合理低价游”及其衍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1.查处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的低价信息、虚假宣传、违反旅游合同、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行为;查处旅行社未按《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加快推进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电子化管理,逐步实现旅游者、旅行社及监管部门实时查询,做到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2.查处旅游购物场所及旅行社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经贸局、文广旅游局配合)
3.查处非食品类旅游商品生产和加工环节质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的监督管理,积极做好网上虚假旅游信息清理整顿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配合)
(三)联合整治“黑社、黑导、黑车”专项行动。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行为,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
1.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无旅行社业务资质的企业和个人私自开展招徕、接待、组织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车友会、户外倶乐部等社团组织利用咨询联络、社团活动、车友活动等名义变相从事旅行社业务实现盈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查处培训机构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等名义变相招徕组团出境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牵头,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配合)
2.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从业资质进行导游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的行为。(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3.打击非法经营旅游客运业务。加强对旅游客车资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客运业务的“黑车”现象,依法查处旅游客运车辆非法揽客、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检查旅游团队客运车辆的导游专座落实情况和安全带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文广旅游局配合)
(四)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点等专项督查行动。严格按《旅游法》《X省旅游条例》相关规定,抓好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点的检查、督查工作,进一步推进、优化我县旅游环境,有效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1.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做好A级景区、星级饭店创建指导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对质量不达标的A级景区、星级饭店进行降级或取消等级处理。(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2.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及周边市场存在的强买强卖、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文广旅游局配合)
3.依法查处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不执行景区门票价格对特定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物价局)
4.规范景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和教职人员的执业行为,进一步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强迫或诱骗烧高香等借教敛财问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县文广旅游局配合)
(五)旅游行业安全监管专项行动。落实各部门涉旅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1.加大对易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重点旅游区域检查力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2.围绕平安景区建设的要求进行核查,及时查处打击强拉游客、敲诈宰客等危害景区、星级饭店等游客集散区域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查处旅游场所擅自安装、使用特种设备以及违规操作、不进行定期检验的违法行为,加强旅游设施设备安全检验。(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加大对滑雪、攀岩、游泳、漂流等高危体育项目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县教体局牵头,县公安局、安监局、文广旅游局配合)
5.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场所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对景区、星级饭店和乡村旅游点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六)“文明旅游”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督促检查,提高游客文明旅游的意识和行为,规范文明旅游行为。
1.开展文明旅游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行前说明会的召开情况,随团领队的执业情况,提高游客文明旅游意识,规范文明旅游行为。(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2.指导和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各区域、各部门开展文明旅游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守法诚信经营的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旅游局配合)
(七)推进导游电子化管理机制。依托国家电子导游平台和管理系统,建立导游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服务质量评价、违法违规情况、评定结果公示等信息透明公开,为旅游者自主选择提供参考,形成导游良性竞争机制和良好职业环境。(责任单位:
县文广旅游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为了净化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成立由县长李平为组长、副县长X为副组长、各涉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游局,由龙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负责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统筹做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更好的落实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提高我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公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曝光。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深入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将相关影像资料报送县文广旅游局。
篇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治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切实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生态和谐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正2008)122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和整治并举,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全市统一、县区负责、部门配合、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旅游市场的规范经营,严历寸丁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我市生态、和谐、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工作重点。一是着力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行为;二是整治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三是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四是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工作。
二、组织领导
根据省政府及有关要求,成立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市长
副组长:
市长助理
成员:
/5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建志兼任、副主任由邓志刚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派组成。
三、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具体措施
(四)依法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配合。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们肖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价格进行虚假宣传促销行为和误导消费者的经营行为,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构建旅游行业价格诚信体系;在旅游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五)治理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配合。依法查处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旅游企业用工必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障,规范经营授权。
(六)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由市旅游局、市地税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配合。依照《税收征管法》、《会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企业与企业的佣金收入和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并如实入帐,同时要分类制定返还比例的最高限制。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薪酬管理机制,由旅行社明确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佣金分配比例,并纳入企业财务核算进行规范管理。在实行上述措施以后,对导游人员和驾驶人员私拿及消费场所私授回扣等行为要进行查处。
(七)大力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由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配合。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车辆的运营行为,对于违法
/5阻扰旅游客运车辆正当营运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明确全陪、地陪导游职责,加强导游队伍管理,切实保障导游服务质量;加强各地旅游部门的合作,形成市县区共同监管旅游市场和处理投诉及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鼓励旅游企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等形式,加强合作,形成区域互动、人才流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市场共赢的大客源市场。
四、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职责分工
(八)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认真受理旅游投诉案件,依法查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全面检查和旅游调研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在各种媒体上发布的旅游广告进行监测并查处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旅游行业的商业贿赂、低于成本价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指导旅游行业加强价格管理工作,查处以低于全额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旅游行业构建旅游价格体系,在旅游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的经营行为,确保合法经营的旅游客运车辆在市内营运畅通;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和旅游客运企业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地方税务机关: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税法宣传教
育工作;督促检查旅游企业依法诚信纳税;严厉寸丁击旅游企业偷逃税行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加强旅游企业财务制度监管,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公对公”佣金制度。
公安部门:开展旅游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旅游区巡逻防范,查处涉及旅游行业的各类治安及商业贿赂案件,保障政府行政执法的正常开展;要结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旅游车驾驶人员的旅游服务质量,做好旅游
/5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继续推进导游队伍交通协管员制度。
劳动保障部门:在旅游行业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贯彻执行的检查力度,规范旅游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旅游商品质量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会同市旅游局制定和完善旅游行业相关标准,推进全市旅游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大对旅游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力度。
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指导制定旅游行业相关规章、制度等。
政府纠风办:指导旅游部门开展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案件。
五、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保障措施
(九)加强领导。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十)建立对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研究解决旅游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旅游市场整治的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合执法建议。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以“市场监察、部门联动、重点整治、专项打击”为主要工作方法,确保执法到位。
建立案件(投诉)转办机制。相关管理部门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受理的游客投诉,应及时查处,对无管辖权的应当及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予以反馈。
建立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监督作用,采取检查或交叉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发动各行各业和游客、市民共同参与监督;调
/5动新闻媒体的力量,对发现的旅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进行曝光,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建立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于每年年底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每年全市旅游工作会上予以表彰: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部门及县区行政负责人间责办法》进行间责。
为全面推进我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市政府决定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于18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并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针对“公对公”佣金制度的建立,各旅行社要按照《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省旅游局1号公告)、《云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省旅游局5号公告)以及云南省旅游局《关于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的通知》(云施发正2007)163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导游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保障内容,确保导游人员“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得以实施。“公对公”佣金制度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佣金的最高比例限额,由省旅游局在制定导游人员合理薪酬制度后,对外发布确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地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争取在短期内抓出成效。
/5
篇三: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目标要求
按照“严执法与讲服务并肩行、严处罚与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法律各项规定有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有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有提升、旅游执法队伍有加强和广大游客满意度有提高”的“五有”目标,推动我区旅游业健康发展,推动旅游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创机制、转方式、促发展。
二、整治重点
本次活动的重点是整治违反《旅游法》
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布局、秩序、整洁、形象”的工作要求,以着力解决市场秩序和形象问题为出发点,坚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努力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努力使市场中乱设摊、乱堆放、乱搭建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违规经营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相互协调的管理能力得到完善提高。
三、整治内容
1、市场内乱设蔬菜地摊和流动无证经营点心及杂货销售的现象;
2、果粮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搭建、乱堆放的现象;
3、商铺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堆放的现象。
四、职责分工
建立由人事保卫部管理和指挥下的市场秩序纠察队,各部门应将职能工作与本次整治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讲究实效。
1、人事保卫负责____协调、信息联络和对屡教不改者实施具体纠正行动。
2、各管理部负责情况通报、违规告示和全程参与整治和现场指正违规行为。
3、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装卸人员和车辆。
五、时段步骤
本次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时段为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1、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市场内的蔬菜乱设摊和流动点心及杂货销售现象。
2、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果品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3、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商铺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六、纠正依据
1、《____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以《国家旅游____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____》为指导,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为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优化管理与促进发展互补
的工作思路,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通过提高素质、规范秩序、优化环境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管理手段,重点解决游客最不满意、行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基础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一是以汽车站、停
车场及周边旅游经营网点为重点,治理整顿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等从业人员在汽车站违规揽客行为;配
合公安部门,对汽车站、旅游区饭店、旅馆从业人在旅游通道强行拉客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二是以东城墙至____渡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三是以汽车站至____塑像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搞好旅游公用设施的监管;逐步取消该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位。
(二)旅游经营秩序综合整治
1、旅游客运市场整治。一是协同____部门,取缔旅游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查处无证从事旅游营运的“黑车”;二是协同____阁街道,对旅游船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重点治理整顿拦路宣传招
揽、擅自改变航线、变相多收费等行为;三是协同海洋渔业、____阁街道,取缔未经检验,擅自从事休闲渔业的船只。
2、旅游商业经营秩序整治。一是协同____部门,加强旅游区周边食品行业卫生管理,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规范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管理。协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旅游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打击旅游单位低于成本经营的行为;制止价格欺诈行为。二是协同工商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专项整治,打击旅游购物商场向导游、司机暗中给付回扣、人头费,查封假冒伪劣的旅游纪念品。
(三)旅游企业专项整治
1、旅行社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旅行社条例》,修订旅游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开展虚假旅游宣传、低成本报价、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经旅游者同意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为。
2、导游市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查处导游市场中存在的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3、旅游景区执法监督。落实《____规范全国____旅游场所燃香活动____》,开展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国家旅游____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质监执法队伍建设____》,增加旅游专业执法力量;二是在履行好旅游区秩序整治执法队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构筑旅游执法的管理网络;三是坚持“首接制”的原则,完善覆盖全市的“旅游投诉联动受理协作网络”。
(二)推动旅游诚信建设。深入实施《____市旅游经营违规警示办法》,分别建立有失诚信旅游经营者、不受欢迎的旅游经营者和严重失信的旅游经营者信息源库,建立《违规旅游经营警示通知书制度》,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旅游消费引导。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四)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____》(旅____发【____】
____号)要求,现结合我省旅游市场秩序实际,制定《____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从通知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期间,按照“严执法与讲服务并肩行、严处罚与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为期半年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法律各项规定有落地,旅游市场秩序有好
转,行业自律能力有提高,旅游执法队伍有加强和广大游客满意度有提高的“五有”目标,推动全省旅游业健康发展,推动旅游市场主体在市场化竞争中创机制、转方式、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查处以不合理的低价____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____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四是严厉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违法行为,巩固文明燃香成果;五是严厉查处旅行社非法租用无合法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六严厉查处旅行社发布虚假旅游广告的违规行为。
三、进度安排
____日前向省旅游局报告
服务质量。“二送”是。一送《旅游法》到基层,树立知法、守法、施法、执法的信心;二送政策措施到企业,对企业、从业人员落实《旅游法》中遇到难点问题进行指导。
(三)注重协调,形成合力。各市州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旅游市场实际,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____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并在实践中探索建立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旅游网站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____电话,自觉接受游客和社会的监督。
(四)履行职责,务求实效。
篇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平武县旅游发展办公室
关于2015年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要求,营造我县良好的旅游环境,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旅游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扎实做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旅游市场失范现象,促进我县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环境秩序提档升级。
二、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由王管局牵头,具体由赵树斌同志负责。抽调公安、林业、发改委、旅游、住建、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实行严格建设控制和禁止乱砍滥伐。
为规范白马民俗旅游、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有效提升白马民俗旅游品味,将其与王朗打造成世界级的旅游精品,提高白马民俗旅游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村庄
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平武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决定在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内暂停各类建设,1、暂停时间:(以发布时间为准。)
2、建设控制范围:木座大山门至王朗自然保护区豹子沟口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内。
建设控制范围内,未经县、乡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新建、续建、改建、扩建、搭建各类建筑物和一切基础设施建设。未经批准的在建项目,必须立即停工。对已建成的和已批准在建的旅游设施项目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立即进行登记造册;在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未出台之前,未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对非法占用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为切实保护好火溪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旅游度假区内的自然风貌和森林植被,根据相关林业法律、法规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火溪河流域、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内乱砍滥伐林木及烧火柴,特别严禁在公路沿线、可视面乱砍滥伐林木及烧火柴。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必须采伐林木的,各管辖地段应教育农民依法砍伐不成材树木,引导农民利用其他方式解决取暖问题,尽量减少对森林资源的利用。在林地上乱搭乱建房屋及其他设施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对非法占用和违规使用林地及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违者将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保护好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规范旅游秩序,整治旅游环境,严禁在王朗自然保护区内放牧,控制在国有林区放牧规模和区域。
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范围区内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商业废水、餐饮废水、垃圾收集点垃圾渗滤液经污水必须分类进行处理,严禁排入地表水体以及河道内;生活垃圾必须
统一收集,转运至县城市垃圾生活填埋场进行处理,做到日清日运,不得就地处理;油烟等大气污染物必须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基础设施、旅游开发等活动,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实验区范围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白马藏族乡人民政府、县旅发办、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林业局、环保局、王管局、公安局、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坚决禁止和取缔未经批准的各类建设活动。
(二)强化旅游星级饭店、快捷酒店、餐馆、农家乐的服务质量管理和卫生安全。
由旅发办牵头,卫生局、物价局、质监局、经贸局、食药监局配合。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住宿餐饮业集中整治,对饭店、餐馆、农家乐使用的一次性用品进行检查;对企业设施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对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未达标的进行整改;对不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等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加强旅游商品质量检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对存在问题的旅游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及周边市场的暗访检查、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着力改善旅游景区(点)、游客集散地及周边市场的治安、交通、经营、价格、卫生、安全等环境。
三、规范协会管理办法。
为加强平武县白马藏族乡村寨旅游管理,规范乡村旅游服务,提高村寨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平武县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规范白马藏族乡行政区域内村寨旅游协会管理办法。(由白马乡牵头,县民宗局参与)
白马藏族乡村寨旅游管理办法试用地点:稿史寨、厄哩寨、扒西加、色如家、祥述加、刀切加、阿瓦舍。
(一)管理机构及经营模式
1.管理机构
为保障白马藏族乡各村寨旅游接待户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白马乡村寨旅游良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白马藏族乡各村委和各寨有丰富的接待经验、先进理念、公信度较高的接待户牵头,成立村寨旅游合作社,统一规范各村寨旅游合作社经营秩序,确定各经营户的权利和义务。凡白马藏族乡从事村寨旅游行业经营户,达到旅游合作社验收标准,能够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服务,遵守旅游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合作社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可申请成为该地旅游合作社社员。
2.经营模式
统一经营模式和服务标准。旅游合作社应按照规定对接待户的收费标准进行统一,统一规范服务标准,定期对接待户进行培训。
统一分配客源。按照“一个旅游旅游合作社就是一个乡村酒店”的理念,游客在旅游合作社进行登记,由合作社按照游客需求合理分配客源。
统一品牌和营销。旅游合作社要统一品牌形象,挖掘本村的历史文化、特色饮食,打造特色品牌,对接待户进行统一包装营销。
统一监督管理。合作社设成立3-5人的工作小组,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接待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为接待户提供相关服务,纠正处理接待户的不正当经营行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游客和社员的投诉。
统一安全管理。统一制定安全制度和各类预案,定期组织接待户进行预案演练,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接待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经营场所,土地、房屋使用权合法,房屋安全牢固、宽敞明亮、干净整洁,牲畜圈养,有防蚊蝇措施;
2.配备必要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厕所环保整洁、男女分开;
3.有良好的餐饮条件,厨房间整洁、布局合理,餐具洁净卫生,配备必要的消毒、洗涤设施,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许可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饭菜酒水新鲜无质变;
4.家庭成员有健康证,衣着整洁,个人卫生好;
5.有良好的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护栏等安全设施,用电安全可靠,为游客提供的娱乐设施无安全隐患,确保游客活动的安全;
6.提供住宿的农家乐必须有良好的住宿条件,有为客房配套(或公用)的卫生间和洗漱场所,有淋浴设施和热水供应,客房用品干净整洁,被褥一客一换;
7.有必要的通讯设备,配备固定或移动通讯设备;
8.取得必要的经营证照。
9.符合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和白马旅游发展等规划;
10.合法取得土地、林地、河道、景观等资源的使用权,无违章建筑和设施;
11.道路畅通,有较好的可进入性;
(三)奖惩机制
白马藏族乡村寨旅游区旅游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自愿、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对于做的好的社员,由相关部门颁发星级接待点或诚信经
营户标牌,在对外宣传活动当中优先推荐。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为游客提供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的信息;
2.为游客提供不安全的设施设备;
3.欺客宰客,强买强卖,设置妨碍游客隐私的设备;
4.以纠缠、强拉等不文明方式招揽游客。待客要有礼节礼貌;
5.降低服务标准和餐饮质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6.销售不合格产品,或强行向游客推销物品的;
7.任意哄抬价格或者以其它方式巧取利益;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9.欺行霸市,诋毁他人名誉;
10.无证无照经营;
11.提供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以及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项目;
12.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13.景区内不得擅自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者观光、摄影;不得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白马藏族乡村寨旅游区内组织接待、表演、遛马等游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登记,所有活动都应当制定内容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提
示手册。
(四)、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社员资格:
1.主动要求退社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死亡的;团体社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被本社除名的。
2.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社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无证无照经营;达不到旅游合作社验收标准的;不遵守旅游合作社规定或不履行社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四、建立村企共建机制。
为扎实推进2015年度村企共建工作,更好地展现平武旅游形象,实现村企互促互补,双向共赢,按照“自主自愿、互惠双赢”原则,以双向收益、互惠双赢、共同发展为取向,由白马藏族乡牵头,组织部、民宗局配合,积极引导白马王朗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主动与辖区村居共建结对,帮助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帮助发展民生事业、促进和谐文明,反哺农村,回报社会,为推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旅游强县的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基本原则
一是村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村和企业的自主权,发挥党委、政府的引导作用,由村企双方根据各自特点和发展需要,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确定共建形式和内容。
二是互利共赢原则。坚持村、企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推动建立持久、稳定的协作伙伴关系,努力实现企业获利、村里得益、农民受惠的多边共赢。
三是依法运作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维护村企双方合法权益。四是注重实效原则。共建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要从村企实际出发,注重实用和实效,并且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愿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五是开拓创新原则。不拘泥于现行模式,不局限于传统做法,积极探索整合党组织资源的多种形式,大胆实践市场化、项目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着力构建村企共建共生的长效机制。
2、总体目标。按照“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政策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全面发动、正确引导,争取实现“村企共建”全面覆盖。
(二)共建内容
1、合作开发旅游农业项目。由企业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共建村提供土地、劳动力,共同开发旅游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项目。
2、建立旅游产品供应基地。企业通过合同定购、下乡采购等形式,在共建村建立旅游产品供应基地;共建村通过成立农
工商公司、专业合作组织等形式,组织农户发展极具地方特色、绿色、低碳、环保的旅游商品的开发。
3、发展配套产品加工。在符合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共建村通过产业转移、来料加工、定牌生产等形式,发展家庭作坊式的配套产品加工。
4、参与公益事业建设。企业自愿捐资捐物,为共建村的村庄保洁、河道保洁、道路管护、绿化管护以及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为低收入农户、贫困学生和企业人员提供资金帮助。
6、共同促进农民就业。鼓励企业参与共建村的农民培训和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通过“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吸纳更多的农民就业、创业。
7、合力培育村企文化。把企业文化建设与文明乡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文化设施共享、文体队伍联建、文艺活动联办等形式,实现先进企业文化与优秀乡村文化、民族文化的渗透融合、同步提升。
(三)共建形式
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工作的龙头功能和引领作用,积极利用地缘、亲缘关系,以项目共建为纽带,以资源整合为重点,创新组织设置形式,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形成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村企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1、以企带村。将企业和村的党组织资源进行合并,依托规模企业建立党总支或党委,专设农村支部,发挥企业综合带动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村企合一。以村党支部为龙头,整合村域企业和村民小组的党建资源设立下属支部,建立干部交叉兼任、事务相互融合、资源统筹调配等工作机制,促进村企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3、村企结对。通过建立村企联席会议制度、企业负责人到村兼职等形式,保持村企之间的经常性联系,及时沟通相关情况,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加快推进村企之间的相互融合。
(四)有关政策措施
1、企业租用共建村土地、水面等资源,或采用农户入股等方式,合作开发现代农业项目,达到一定规模并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有关部门审核验收,按规定享受现代农业奖励资金;向上争取项目经费时,在同类项目中优先申报。
2、企业参与村庄整理,可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相关政策与共建村实行利益共享,整理开发后获得的土地指标,企业可按一定比例享受。
3、对村企结对开展村庄整理的,项目立项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全村整理改造结束后节余的存量土地,经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批准后可出让,出让所得扣除有关费用后,全额返还,村企按一定比例享受。也可在村企
协商一致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定向出让给企业。
4、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在共建村发展配套生产,符合规划要求的,免收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对“村企共建”推进力度大、实际效果好的企业,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过程中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予以减免。
6、对村企共建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相关金融部门优先提供信贷支持,贷款利率实行优惠。
7、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定点定期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培训及未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评定确认,按规定享受农民培训补助政策。
8、鼓励企业为共建村农民自主创业提供资金、产品和技术。新建创业项目,享受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9、企业在共建村投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农村敬老院、农家书屋等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经认定后,免交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行政事业规费。企业参与农村“四位一体”管护、垃圾集中处理、供水、供电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应加强规划引导并确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和补助政策。
10、企业按慈善基金捐款办法,通过县慈善总会或慈善分会,定向资助农村发展建设的,经认定后,捐资部分可按有关
规定在税前列支。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
五、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本次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从2015年3月起至2015年12月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3月中下旬)。县旅发办负责制定下发《2015年平武县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对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上旬—2015年11月中旬)。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根据各自制定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内容、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相关整治活动。并结合小长假、黄金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时段和高峰期的旅游市场联合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1月下旬)。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根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写出工作总结,报县旅发办。县县旅发办组织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从正面反映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情况,对屡教不改、损害我县旅游形象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除进行严厉查处外,还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对不履行职责,扯皮、推诿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成果阶段(2015年12月上旬)。县县旅发办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果,完成全年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总结报县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充分认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切实把这次整顿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真正把我县的旅游服务质量提到一个更高水平。
(二)通心合力,确保实效
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把整顿规范工作落到实处。要落实奖惩制度,对整治工作走过场、整顿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整治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引导游客理性消费,自觉抵制“零负团费”、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行为;引导市民热情、文明、友善对待来洋的每一位游客,彰显洋县美好形象。
(四)及时总结,广泛交流
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11月18日前将整顿规范工作总结报县县旅发办。由县县旅发办认真汇总整治工作各阶段任务的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篇五: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____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____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旅游环境并进而提升城市旅游形象、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决定开展____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现按照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队伍和城市旅游基础环境为突破口,按照建整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解决当前影响____旅游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并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争取达到“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____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点是—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整顿“一日游”市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基本实现“五无”和“三提高”。
“五无”是城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提高”是城市改善旅游环境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一)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购物、消费环境的综合整治,整治对象是我市主要旅游景点周边____米内的商店、流动商贩,主要游览街道上的商店,旅游定点商店,旅游饭店内的商场等。整治重点是:
1、开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迫购物、欺客宰客行为的专项整治;
2、依据《____市旅游管理条例》
4、对旅游汽车、旅游船舶的基本状况、旅游交通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开展大检查,查处违章违纪行为,消除各种安全稳患,做到旅游交通无重大事故。
(三)规范导游执业行为
强化导游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是:
1、学习贯彻《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坚决清理、淘汰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员;
2、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佣金收授制度,并依法纳入企业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管理,严厉查处司机、导游人员私拿私授回扣的违法行为;
3、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____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专职导游”所属旅行社必须全面负起对导游的教育、管理责任;对“社会导游”,则统一由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管理,由该机构对外独立开展导游人事代理活动并承担法律责任;
4、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____导游ic卡管理办法,开展强密度的旅游市场执法检查;
5、尽快建立起____导游执业信誉档案制度和除名公示制度。
(四)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
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的工作重点是:
1、坚决查处一批违规违纪旅行社,重点是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部门承包,非法、变相转让许可证,查处门市部、散客部违规经营,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黑船”、无证导游以及不给导游人员合理报酬,纵容
放任导游、司机私拿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旅游经营无“黑社”。
2、建立旅行社市场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强化市场检查监督,迫使一批违规旅行社退出市场;通过年检等行业管理手段和建立旅行社信誉档案制度、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机制、旅行社违规违纪公示制度等,形成低质旅行社市场淘汰机制;
3、认真贯彻____《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打击违规违纪经营,依法规范出境旅游市场。
根据国家旅游局通知,在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期间,暂停审批国内旅行社。
三、工作机制
抓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必须启动、建立和完善四大机制:
(一)启动创优工作机制
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将为____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创优工作机制在____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是政府主导机制的体现,是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和全体市民同心促旅游的凝聚力所在。要落实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再次启动创优工作机制,在以市长挂帅的“____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成立____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形成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浩大声势和强力局面。
(二)建立城市综合执法机制
根据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具体工作目标,在“____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由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建立“一日游”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由____家有海上客运管理执法权的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海上一日游”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整治”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等。
(三)建立行政、社会、新闻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一是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市旅____政管理部门的日常行业管理相结合,采取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对我市的旅游环境和旅游市场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二是发挥旅游协会的行业监督作用,聘请游客、市民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旅游活动的各环节及同业诚信承诺进行有效的全面、全程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____作用,在“____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计划和____下,选择典型案例,采取明查或暗访的方式,根据重点和深层次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
一是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针对我市旅游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我市旅游专业执法队伍的建设,健全旅游投诉直接受理机制,确实解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职能、编制、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将各部门设立的投诉电话与旅游投诉电话建立通联网络,全面受理旅游者和市民对____旅游消费的各类投诉、意见和建议。三是在“____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的指挥协调下,对受理的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直接介入,与旅____政管理部门一起,从严从快处理。
四、工作安排
根据____旅游市场的实际,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分为四个工作阶段、四个重点时段和十项主题行动。
(一)工作阶段
1、宣传部署阶段(1—____月)召开“____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通过《____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动员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形成行业社会齐动员、共抓市场整顿的氛围。2、全面展开阶段(4—____月)整顿和规范市场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各项工作机制开始运行,旅____政执法检查紧密跟进,对整顿不力的旅游企业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
3、重点检查阶段(9—____月)集中力量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执业行为和旅游购物、消费环境进行重点检查,实施优胜劣汰机制。
4、督查整改阶段(11—____月)对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查,迎接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____的交叉检查,重点督查整改存在问题,总结主题年工作。
(二)重点时段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和____月中旬—____月上旬的暑期旅游旺季,是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的重点时段,要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充分发挥行政、社会、新闻三位一体的监督作用。
(三)主题行动
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十项主题行为。
1、整顿“一日游”市场秩序
从____月份开始至年底,特别是在四个重点时段,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开展“____一日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力争做到“一日游”无重大投诉。
2、综合整治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从____月份开始至年底,特别是在四个重点时段,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购物、消费环境的综合整治。同时,配合“全国旅____业打假打非联合行动”开展工作,力争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
3、建立服务质量社会监督体系
从____月份开始至年底,由市旅游局在景点、餐馆、购物点等旅游接待环节和相关单位聘请“社会监督员”,由旅行社在接待的每个团队中由游客选定代表,作为“临时社会监督员”,以文字、电话和意见表等方式,向旅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反映有关情况。旅____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企业、新闻媒体联合在
____月份,由市旅游协会牵头,鼓励、支持同业企业就诚信待客、优质服务等共同准则签定《诚信经营公约》,签约率应达到____%以上。
5、杜绝私拿私授回扣行为
____月份,市旅游局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各旅游消费场所必须与旅行社实行公收佣金制度,各旅行社均建立合法公开的导游报酬机制,明确导游的劳动报酬和返回佣金比例。
6、规范导游执业行为
____月份,强化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坚决清理、淘汰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员;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____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____市导游ic卡管理办法,开展强密度的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力争做到导游服务无“野导”。
7、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____月份开始至全年,重点是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部门承包,非法、变相转让许可证,查处门市部、散客部违规经营,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黑船”、无证导游以及纵容放任导游、司机私拿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旅游经营无“黑社”。
8、实施旅行社、导游违规公示制度
____月份,开始实施____市旅行社、导游人员的执业信誉档案制度和违规违纪公示制度。
9、建设标准化的旅游厕所
____月份开始至全年,全面推广《旅游厕所建设国家标准》,按照____从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的旅游厕所,较大范围地解决旅游环境中这个普遍薄弱的问题。
10、开展理性旅游教育活动
____月份开始至全年,旅____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企业、新闻媒体一起,联合开展对游客和市民的理性旅游教育活动,通过发放旅游宣传单、设立告示牌、在报纸和电视开辟旅游专栏等多种形式,指导游客签定旅游合同、合理消费和正确____等。
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二)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管理,提高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营造快捷便利、周到安全的旅游客运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整顿旅游客运市场秩序。
一是要开展旅游客运企业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运管部门要对全市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旅游客运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旅游客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证。旅游客运企业每周至少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安全例检,并出具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必须与旅行社签订用车合同及结算费用;必须向旅行社提供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及驾驶人,并出具“三证一牌一单”(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不得安排与本企业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的驾驶人从事旅游客运。对不符合法定条
件的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要依法撤销相应许可证照;对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要依法撤销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许可证件,并将情况抄告旅游管理部门。
二是要开展____经营专项清理整顿。运管部门要会同公
安交管部门对全市旅游客运企业是否存在____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三是要开展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旅游管理部门要开展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旅行社必须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积极做好游客个人旅游意外险的推荐和投保服务工作;必须租用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并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用车合同及结算费用;用车前必须确认“三证一牌一单”;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处。
(二)加强旅游客运车辆运行监管。
一是公安部门要严格旅游客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在主要道路增加临时执勤点,严格对____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登记,认真检查客运车辆配备的所有驾驶人驾驶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承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和轮胎磨损状态,严查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行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登记营运相关手续备查,发现有非法经营行为的移送交通运管部门依法查处。
二是运管部门要加强非法营运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旅游客运车辆运政稽查工作,依托客运场站、旅游客车集散地加大旅游运输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的企业、车辆及人员
从事旅游客运;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坑客、宰客、甩客等扰乱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客运违法行为的抄告处理。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工作中发现的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旅游客运相关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底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深化旅游客运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要加强旅游客运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客运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定期对旅游客运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媒体上曝光违法违规情况。
二是要积极推广实施旅游客运车辆发车前安全提示制度。全市所有旅游客运车辆发车前要对游客进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和提示,运管、公安部门要加强检查落实。
二、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阶段(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运管、公安、旅游、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整治”的原则,对旅游客运市场经营过程存在的问题,要边整治,边防范,促进旅游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结阶段(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运管所对整顿规范全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材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____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上成立了由旅游局局长李新民同志任组长,旅游、公安、工商、物价、市场管理、安监、质监、食药监、运管、城管等单位抽调人员为成员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局,旅游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抓好旅游客运车辆的整治工作。运管、公安、旅游部门要抽派专人,参加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保证整顿和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篇六: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营造理性、健康的旅游发展环境,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根据中、省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年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实施《旅游法》及《X省旅游条例》,完善我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以构建人民满意的旅游市场环境为目标,严格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有序、安全、便捷、高效的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作用,以开展“利剑”行动为重点,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黑网站”等非法行为;强化对各开放景区车行、人行道路坡陡弯急,警示标识不全、损毁修复不及时,违规使用不合格车辆拉运游客等现象的治理整顿力度;严厉查处非旅游企业、在线旅游企业、旅行社、导游
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旅游企业、旅游客运车辆和行业组织经营服务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大力开展文明旅游专项检查活动,努力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素质,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收到显著成效。
三、重点工作
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行动从X年3月1日开始至X年12月31日结束,主要开展十个专项行动。
(一)精准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行动
由旅发委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依法查处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的低价信息、虚假宣传、违反旅游合同、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行为;查处旅行社未按《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推进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电子化管理,逐步实现旅游者、旅行社及监督管理部门实时查询、公开透明;实行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旅行社进行重点监管。
(二)联合开展“利剑”行动,进行“黑社、黑导”专项打击行动
1.由旅发委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重点查处非旅行社企业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招徕、接待游客行为;严厉查处非旅行社企业和个人以咨询、联络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查处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等名义变相招徕组团出境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从业资质进行导游活动的行为;
2.由公安局牵头,旅发委配合。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借用他人
导游证的行为。
(三)开展对景区人行、车行道路及旅游客运市场“黑车”、旅游车辆违法违规经营专项治理行动
1.由交通局牵头,公安局、旅发委、安监局、洽管委配合。对所有开放景区的人行、车行道路从技术参数上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摸查。对存在坡陡弯急、路面破损、水毁塌方、标识不全、山体落石等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治理,达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区及车行道路坚决实行闭园和封路限行制度。
2.由交通局牵头,公安局、旅发委配合。加强对旅游客车及从业人员资质的监督检查,开展旅游客车经营秩序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一日游”业务的“黑车”经营行为;整治出租车欺客、拒载、不打表乱收费等行为,提升旅游客运服务品质;按照国家《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要求,严格驾驶员从业准入和资格培训、考核制度。
(四)开展对在线旅游企业的“清网”行动
由旅发委牵头,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网信办配合。督促在线旅游企业使用规范的旅游电子合同,查处在线旅游企业发布虚假广告或不实旅游产品信息;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网站”,重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的行为。
(五)开展整治旅游购物环境联合执法行动
1.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旅游商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旅游纪念品等行为,查处旅游商品加工环节的质量违法及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行为。
2.由旅发委负责,依法查处旅游团队中存在的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等违法行为。
(六)开展旅游景区环境的专项整治行动
1.由旅发委局负责,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做好高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创建指导工作,加强对已获得等级认定的景区、星级饭店进行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指导;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进行常态化暗访,针对突出问题督导景区、酒店进行整改;对复核等级不达标的景区、星级饭店进行降级或取消等级处理。
2.由公安局负责,围绕平安景区建设的要求进行核查,及时查处打击强拉游客、敲诈宰客等危害景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3.由物价局负责,组织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旅游景区不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不执行旅游优惠政策等违规行为。
4.由市场监管局牵头,洽管委、安监局配合。对旅游景区(点)及周边市场存在的乱设摊点、强买强卖、围追兜售等问题进行综合
整治;强化对旅游景区、公园和旅游企业索道、滑道、游乐器械、观光电梯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擅自安装、使用不合格设备以及违规操作、不进行定期检验的违法行为。
5.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景区及周边餐饮卫生、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进行集中监督检查,重点监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未达到餐饮卫生标准的企业责令整治和依法处罚。
6.由卫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城区各大宾馆、景区及周边宾馆饭店、农家乐、小商小店住宿卫生进行集中监督检查。
7.由交通局牵头,旅发委、住建局、公路局配合。完善城区及县城至X国家森林公园、X、X塔、X艺术庄园、X湿地公园等路段旅游标识牌,为游客提供优质的道路导向服务。
8.由民政局牵头,旅发委局配合。规范景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和教职人员的执业行为,严格景区新建宗教活动场所和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加强教(道)风建设,文明规范燃香,严格查处非宗教活动场所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行为。
(七)开展以整顿治理旅行社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专项行动
1.由旅发委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对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特别是要对旅行社资质、旅游合同、旅游购物、旅游者自费项目及游客投诉集中的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2.由旅发委负责,开展旅行社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旅行社超
范围经营出境游和赴台游行为、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3.由旅发委负责,重点整治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违反旅游合同、违反劳动合同、“买团卖团”、不依法足额支付导游报酬等行为;
4.由旅发委负责,开展导游执业资质和服务行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行为。
(八)开展“文明旅游”专项整治行动
1.由文广局牵头,洽管委配合。开展在景区进行的媚俗、破坏性开发旅游人文资源演出活动的专项治理行动,制止历史负面名人旅游炒作。督导检查红色旅游项目过度娱乐化,依法查处文化旅游“涉黄”出版物违法行为。
2.由旅发委牵头,文广局、外宣办、广电中心配合。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文明旅游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各镇(街)、各部门开展文明旅游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守法诚信经营的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对涉旅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案件及时曝光。
(九)加强对涉旅体育赛事和运动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由文广局牵头,安监局、旅发委、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加强对举办涉旅赛事、活动的业务指导,同时加大对户外、漂流、游泳等高危险体育项目的监督检查。
(十)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提升行动
集中整治城区、景区环线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
干净整洁的环境面貌。
1.由城管局负责,加大对城区主要街道的环境整治力度,加强绿化、亮化、美化管理,整治城区店外经营和各类欺街占道行为,规范户外牌匾广告。
2.由交通局负责,各镇街配合。对X路、X公路X段等主要道路,按照“洁化、绿化、美化”的要求,及时整修填补损坏路面、道路边坡、安全设施,做好道路绿化带保洁,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畅通。
3.由X街道办、X镇、X镇、X镇、X镇、X镇、X镇、X镇政府负责,加强辖区内景区沿线道路和村庄环境整治及X公路驿站、观景台环境整治,确保可视范围内建筑物风格与景观相协调,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3月1日至3月10日)
召开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中、省、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X年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各镇街和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和整治任务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启动综合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3月11日至10月31日)
各镇街和县级各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旅游市场督查整治活动。畅通旅游投诉和举报
渠道,实现主动检查与处理投诉举报的有效衔接,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一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威慑。
(三)巩固提升阶段(X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组织开展验收检查,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迎接省市政府组织开展的验收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完善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每个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安排,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的开展,彻底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统一思想,抓好贯彻落实。各镇街和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的工作部署。每个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于3月10日前将各自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报送旅发委(电话:5512471,联络员名单一并报送),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形成书面材料报旅发委。11月20日前,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将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旅发委。
(三)强化协作,压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综
合治理信息沟通和协作,建立通报制度,旅发委、旅游警察、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法庭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及时解决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我县旅游市场环境。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网络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公布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的成果,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的透明度,为全县旅游市场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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