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以下是为?家整理的关于基层党建?作考核办法的?章,希望?家能够喜欢!?、考核原则1、?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常考核为主。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3、实?百分加减分制考核。按要求完成?作计?基准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扣除相应分数,创新?作按照规定适当加分。?、考核?式1、?常考核依据平时掌握情况记录进?。2、集中考核主要采取查看总结报告、查阅档案和实地查看等?式进?。三、考核内容(?)常规?作(55分)1、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结构合理。(10分)2、党费收缴。按标准收缴,及时、?额。(5分)3、党内统计。按规定参加培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5分)4、党组织设置与管理。党组织建设情况列?年度?作?标,及时设置、及时调整。党组织领导班?成员按照“?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建?作,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课、民主?活会等制度,执?上级部署,完成年度?作?标。(10分)5、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党员活动场所完备,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培训,开展党员公开、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符合规定,党员典型培育、开展活动等效果好,党员发挥作?突出;落实党内帮扶资?完善帮扶机制到位。(10分)6、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根据“?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反腐倡廉?作;积极组织开展并参加党风廉政宣教活动。各基层党组织每年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和络评论总数量应不少于6篇。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0.5分。(10分)7、参加会议情况。按照要求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5分)(?)重点?作(45分)1、党建品牌创建及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措施到位,效果明显;践?“岛城先锋”市级党建品牌、“凝?聚?兴区惠民”区级党建品牌、“机关先锋”区直机关党建品牌及创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卓有成效;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上报有关?字材料及时、质量?。(10分)2、按要求及时做好党组织党员公开相关?作。(10分)3、综治和维稳?作。信访处置积极稳妥、及时有效、机制完善,本级信访数量少,络舆情监控处置到位;全年?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件发?。(5分)4、信息?作。各基层党组织每??少报送1篇党建通讯信息、每季度?少报送2篇新闻线索。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0.5分。(10分)区直机关?委对上报信息和新闻线索择优推荐,采纳的按照相应级别加分。被市党建频道作为典型报道采?,加1分/条,消息、简讯加0.5分/条。省级刊物单独刊登或刊登单条,加4分/条,简讯、综合加2分/条。中央及刊物单独刊登或刊登单条的,加6分/条,简讯、综合加3分/条。(中央级:《?民?报》及内参、《求是》、《半?谈》、《新华社领导内参》、《党建研究》及内参,中组部《组?信息》、《组?通讯》、《中央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省级:《中国组织?事报》、《?众?报》、《党员?部之友》、《?部?活》、《XX组织?作》,《XX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XX组?信息》)。5、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党建活动。(5分)6、积极组织党组织党员参加慈善义?等社会公益活动。(5分)
篇二: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百度文库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深化和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在认真研究分析XX基层党建工作运行现状的基础上,结合《XX市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强工兴市、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着眼于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加快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党员公认的原则,实行“双述双评同考核”制度,综合运用专项述职、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进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11百度文库
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XX的驻X单位党组织的考核评价。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专项述职
第五条
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和考评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年底向市委全委会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述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制定落实本地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的情况;
(二)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带头抓好责任制落实和党建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党建工作进展情况、特色工作、有效载体、创新成果和制度办法等情况;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情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的情况;
(五)党建工作经费、工作力量配备、阵地建设及党建工作22百度文库
保障情况;
(六)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的情况,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下年度党建工作的思路打算和重点工作。
第六条
参加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省、市党代表。专项述职大会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第七条
述职后,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评议主要采取面对面直接评议的形式进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评议后,参加专项述职大会的人员根据述职评议情况,对述职对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结果作为考核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平时考核
第八条
平时考核结合督查调研或者观摩交流进行,每半年考核一次。采取观摩党建示范点、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和考核组评价等办法,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权重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第九条
民主测评。召开乡(镇)、街道党建工作汇报会,由参会人员对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测评,结果计入平时考33百度文库
核得分。民主测评的参会人员范围为:乡(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党组织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驻乡(镇)单位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
第十条
考核组评价。考核组综合观摩党建示范点、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情况,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分。
第十一条
平时考核得分=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得分×60%+考核组评价评分×40%。
第四章
集中考核
第十二条
集中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采取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驻X单位党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三条
述职测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驻X单位党组织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大会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结果计入集中考核得分。
第十四条
按照落实党建责任制、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建立保障机制五个方面,分别设置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民主测评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五个方面的权重比分别为3:2:2:1:2。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任44百度文库
务每年调整一次测评内容。
第十五条
乡(镇)参加述职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是: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驻乡(镇)单位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
街道参加述职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是:街道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党组织负责人、居委会主任、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居民党员和辖区内在职党员。
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参加述职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是: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党组织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服务对象代表。
第十六条
民主测评的基本方法是:会议述职后,组织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表项目评价意见分为好(A)、较好(B)、一般(C)、差(D)四个档次,测评结果按照权重量化为分值。
民主测评得分=总体评价得分×20%+分项评价得分×80%。
总体评价得分=(总体评价“好”票数×1.0+“较好”票数×0.75+“一般”票数×0.25-“差”票数×0.25)÷有效票数×10分项评价得分=(分项评价“好”票数×1.0+“较好”票数×0.75+“一般”票数×0.25-“差”票数×0.25)÷(有效票数×分项评价项目数)×10第十七条
个别谈话主要深入了解乡(镇)、街道、市直部55百度文库
门、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一般在民主测评结束后进行。
第十八条
个别谈话评价内容、评价要点与民主测评内容相同;谈话人员范围与年度考核谈话人员范围一致,主要突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代表;个别谈话情况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参考依据,不再进行量化得分。
第十九条
考核组评价。在全面掌握考核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考核组具体研究分析,客观公正地对乡(镇)、街道、市直部门、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第二十条
集中考核得分=集中考核民主测评得分×60%+考核组评价评分×40%。
第五章
实绩分析
第二十一条
实绩分析主要通过目标责任书考核和奖励加分等方法进行,分析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二十二条
目标责任书考核评价。考核组对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考核评价评分。
第二十三条
奖励加分。基层党建工作受到市委和XX市直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受到XX市委和省直部门表彰的每项加2分,受到省委和中央部委表彰奖励的每项加3分,受到中央表66百度文库
彰的每项加5分;基层党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1分,在XX市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5分;基层党委或所属党组织创建为全市党建示范点的每个加1分,创建为XX市级党建示范点的每个加2分,创建为省级党建示范点的每个加3分,创建为国家级党建示范点的每个加5分。
第二十四条
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党组织实绩分析结果量化为分值,考核计分方法是:实绩分析得分=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奖励加分。
第六章
综合评价
第二十五条
综合专项述职、平时考核、集中考核、实绩分析结果,并征求市委办、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考核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评定方法为:
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得分=专项述职得分×30%+平时考核×20%+集中考核×20%+实绩分析得分×30%。
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得分=集中考核×40%+实绩分析得分×60%。
第二十六条
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分别对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排序,形成7百度文库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报告。
第七章
考核结果评定
第二十七条
根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评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得分90分以上评定为“好”,81—90分评定为“较好”,60—80分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评定为“差”。
第二十八条
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八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二十九条
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综合得分,根据权重量化为具体分值,计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驻X单位党组织综合得分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报市委批准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及时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第三十一条
将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实绩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8百度文库
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评定为“好”等次的,作为确定“好”班子的主要依据,连续两年评定为“好”等次的,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评定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好”班子,党组织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并对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诫勉,并对约谈后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考核结果当年评定为“差”等次、连续两年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对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全面整顿和组织调整。
第九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考核工作在市委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
第三十四条
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考核纪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
第三十五条
被考核单位要客观反映党建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突击应付检查。对提供虚假数据或虚假成绩造成考核评价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将严肃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
附则
9百度文库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共XX市委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10
篇三: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机关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推动机关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党的建设重要的基础。为了促进机关党支部的健康发展,加强党员自觉参与党的建设,开展科学、规范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至关重要。
考核评价的目标是规范机关党支部的工作,提高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质量和党建工作水平,增强机关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体实施办法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一、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是衡量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工具,应从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宣传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实绩等方面制定。指标体系应合理、科学、实用,体现本机关实际情况,反映机关党支部的工作特点和难点。
二、实行定期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应根据指标体系,及时发现机关党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每年至少两次考核评价,一次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一次专项考核评价。综合考核评价主要包括评估机关党支部工作实绩和党员发展情况,专项考核评价主要侧重机关党支部工作上的重要问题和难点。
三、实现量化考核评价。对于有数据可统计的工作,要实现量化考核评价。通过采取问卷调查、考察现场、综合评估等方式,确定考核指标,以具体数字和数据反映机关党支部的整体情况和各项工作成效。
四、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公示机制。考核评价的结果应及时反馈,机关党支部应认真吸纳评价意见,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明确的改进方案。通过公示机制,让组织内外的人都知道机关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和其发展情况。
通过以上四个步骤的考核评价,可以提高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规范化、定量化,使机关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在实施考核评价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突出工作实效。不仅仅要看机关党支部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更要看工作实效。具体而言,要看机关党支部的工作对于机关单位的发展和进步有没有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看机关党支部的工作是否能够进一步提升机关单位的整体素质和业绩。
二、充分发挥评审委员会作用。机关党支部的考核评价过程应该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还应该具备辩证思维的能力,针对机关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即时有效地提供解决方法和建议。
三、关注党员发展情况。评价机关党支部工作成就之余,要关注党员培养,发掘潜能。党员是党支部的主体,只有党员发挥作用,才能够在机关单位中发挥优势。在考核评价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发现党员亮点,鼓励党员积极发挥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培养和培训。
四、鼓励画出发展路线图。机关党支部考核评价的最终目的是要发现问题改进提升,而不是为了打一场口水战。执告诉想,通过考核评价的结果来发现问题,机关党支部要更多的把目光放在提出改进方案上。同时,画出发展路线图,在实现一个个目标的时候,逐步发展并达到高质量党建工作。这是党建工作成败与否的关键。
总之,机关党支部的考核评价,既是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持机关党支部活力和生命力的有效途径。对于机关单位党支部来说,只有不断地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在党建工作中充分发挥能力,才能够为机关单位的改革、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动力。本文主要阐述了机关党支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性和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机关党支部是机关单位进行党建工作的领导者和中坚力量,承担着提高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任务。其次,机关党支部的考核评价是保持机关党支部生命力和活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发展的关键手段。在实施考核评价过程中,应该突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评审委员会作用、关注党员发展情况、鼓励画出发展路线图等几个方面进行注意。最终,只有机关党支部不断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在党建工作中发挥能力,才能够为机关单位的改革、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动力。
篇四: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使党建工作成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持续扩大公司市场领先优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交建党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价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务实简便的原则,做到项目细化、考核量化、结果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评价对象为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四条
考核评价工作周期为一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日常考评为基础,期末考评为重点。
第五条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和各单位经营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
第六条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企业文化、群众工作、其他工作、表彰奖励九个考评项目。其中,前八项为标准分,合计100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为5分。各项考评内容依据《x公局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评价表)所设置的评分标准进行考评。
第三章
考核评价方式及结果
第七条
单位自评。每年一季度末,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考核评价表中规定的各项考评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对本单位上一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填写考核评价表上报公司党委。上报考核评价表时,需同时附带自评分说明,对应评价表逐项说明理由。
第八条
检查复核。每年上半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单位党建工作及专项活动完成的实际情况,对考核评价表中非自评考核项目进行评分,并结合平时工作检查结果,对各单位自评项目进行书面审核。必要时,由公司党委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复核。抽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记录和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自评分与检查组复核分结果不一致的,以检查组复核分为准。
第九条
确定考评结果。公司党委根据单位自评、检查复核结果,确定各单位的考评最终结果,并进行反馈。
第十条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评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70分(含)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年度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核评价结果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一)未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
(二)发生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四)发生重大恶性或群体性事件。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党组织的各种评选表彰活动。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党组织,进行勉励,指出不足,分析原因,促其改进完善。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党组织,指出不足,分析原因,限期整改。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党组织,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本年度各类评选表彰的参评资格。
第十二条
各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考评结果与本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局管党群领导干部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办法》(局党字2003【44号】)同时废止。
附件: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
x公局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
项
目
编号
考
评
内
容
根据公司党委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1思
想
建
设
16分
543按要求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提升职工文明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提升企业凝聚力。
2改革发展重要事项和生产经营重大部署,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党课教育,党的书记及其他成员要为党员干部上党课或进行形势任务教育。
2分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核分
未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扣2分;
宣传教育工作与企业重点工作结合不够,扣1分。
2分
党的书记未上党课,扣2分;党的副书记及其他委员未上党课或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扣1分。
未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扣2分;
2分
道德讲堂活动未达到规定次数,少一次扣1分;
活动不规范,扣1分。
★政治思想工作扎实有效,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畅通职工意见反映渠道,无重大矛盾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按要求参加公司党建政研会的活动,完成局2分
发生重大矛盾、群体性上访(5人及5人以上集体上访),扣2分。
2分
未按要求参加党建政研会活动,扣1分;
党建政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未完成公司党建政研会布置的工作,每项扣1分。
未开展理论研究,扣2分;未按要求上报思研论文(主6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为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2分
要施工单位2篇,其他单位1篇),扣1分;
在省级以上理论刊物发表理论文章1篇,加0.5分,最多加1分。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4次,每次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达到80%以上。
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情况及时向公司党委做出书面报告。
党组织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定期召开党的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本单位“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领导人员管理相关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未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扣2分;
民主生活会报告未按要求上报,扣1分。
重大问题不经党的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酌情扣1-3分。
中心组学习次数每少1次扣0.5分;
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达不到80%的,每次扣0.5分。
72分
82分
组
93分
10领导人员的选拔任免、履职考核等事项未经党的5分
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扣5分;
未严格执行领导人员管理相关制度,扣1-3分。
织
建
设
26分
111213141516各级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健全,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配备相应人员,经费有保障。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
党务工作人员业绩考核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体系,确保与同级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同考核、同待遇、同奖惩。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项形式多样的党内主题活动。
积极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工作机构不健全,酌情扣1-33分
分;未按规定选配党组织负责人的,扣2分;经费得不到保障,扣1分。
3分
2分
2分
2分
未经批准,党组织换届选举逾期1年,扣1分;
逾期3年及3年以上,不得分。
党务工作人员未与同级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同待遇、同考核、同奖惩,扣2分。
未开展党内主题活动,扣2分;主题活动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结合不紧密,扣1分。
未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扣2分;
开展创建活动效果不明显,扣1-2分。
定期开展党内评优活动(如先进基层党组织、2分
未定期开展评优活动,酌情扣1-2分。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党员教育培训活动。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党员发展工作。
党的委员会成员坚持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使职工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得到及时解决。
了解掌握职工的生活状况,定期走访慰问职工。建立党内互帮互助机制,组织开展扶贫济困等帮扶工作。
未按要求制定并上报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扣1分;未组织党员或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活动,2分
扣1分;未按照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活动,扣1分。
党员发展工作无计划或不按计划进行,扣1分;
2分
发展党员不坚持标准、不严格程序,扣1分;
党员发展材料不及时归档或丢失,扣0.5-1分。
党的委员会未开展调研工作,扣2分;
2分
调研工作每年至少形成1份书面报告,未达标,扣1分。
未定期走访慰问职工,扣1分;
1分
未建立党内互帮互助机制,并组织开展扶贫济困等帮扶工作,扣1分。
11作
192风
建
设
5分
22制
度
建
设
10分
23242526272829廉
30党委会工作制度。
中心组学习制度。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领导人员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四好”领导班子创建实施办法
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认真落实《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分
未建立党委会工作制度,扣1分。
1分
未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扣1分。
1分
未建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扣1分。
2分
未建立领导人员管理考核评价制度,扣2分。
1分
未建立“四好”领导班子创建实施办法,扣1分。
1分
未建立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制度,扣1分。
2分
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扣2分。
1分
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扣1分。
2分
组织不健全,人员不落实,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的,各扣0.5分。
21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分
党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酌情扣1-2分。
政
建
设
10分
31323334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述职述廉和议廉制度。
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有安排、有检查,主题鲜明,原始记录齐全。
按照《x公局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的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效能监察。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信访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执行公司《企业文化纲要》及相关要求,培育本单位的特色子文化。
2分
2分
2.5分
1.5分
班子成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和不进行述职述廉的,各扣1分。
宣教工作无安排、无记录、无检查,主题不鲜明,各扣0.5分。
效能监察无组织机构、无立项、无实施方案、无监察报告和整改措施,各扣0.5分。
信访件处理不及时和查办案件不力的,扣1分;
信访件办结率未达标的,扣0.5分。
未成立机构,扣2分;
未进行宣贯,扣1分;未实施扣1分。
公司《企业文化手册》发放率低于50%,扣2分;发放率不足80%,扣1分。
根据公司综合检查的抽查结果评分。
合格不扣份,基本合格扣1分,不合格不得分。
未制定预案,扣1分;
未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
35企
业
文
化
10分
3837362分
落实公司《企业文化手册》。
2分
★认真执行中国交建《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的要求。
参照公司突发事件预案建立本单位的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积极向《公路工程报》、局网站、《交通建设2分
2分
392分
根据企业规划处收集情况进行评分。
报》等媒体上报文字、音像稿件。
40群
众
工
作
10分
45434441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作人员不落实,扣0.5分;
1分
工会经费拨缴得不到保障,上缴不及时,扣0.5分。
未定期召开职代会(职工大会)扣0.5分,工会职代会(职工大会)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委员会换届延迟未履行报批手续扣0.5分;
按期换届,有关企业发展、职工权益重大事1分
重大事项未提交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执项坚持提交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行造成不良后果,扣1分。
以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岗位技未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岗1.5能比赛为重点支持工会组织正常开展各项活位技能比赛,每项扣0.5分;
分
动,注重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未开展职工文体活动,扣0.5分。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健全,职工工资发放、劳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欠缴,工资发放不及时酌动安全卫生监督、社会保险、公积金交纳工1分
情扣分,最高扣1分;发生群众性集体上访、集作正常,劳动预警协调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体劳动争议事件没有预警、预报,扣1分。
督促符合条件的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0.5符合条件的工会未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协体合同或专项协议,认真履行集体合同责任。
分
议,扣0.5分。
工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有保障,经费按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及时上缴。
★共青团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落到实处,做到组织全覆盖。能够根据体青年的需求,开展多层次的思想性、技能性和娱乐性活动。
根据公司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评分。
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警告的扣5分;
5分
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扣2分;
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良的不扣分。
未上报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扣1分;
★按照要求上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工作总结。
未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扣1分;
未按时上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工作总结,各扣0.5分。
42其
他
工
作
461分
13分
47★按照党费收缴有关规定要求,按时收缴党费。
★按照要求上报党建工作信息,每月上报1-2条质量较高的党建信息。
1分
未按党费收缴有关规定要求收缴党费,扣1分;
未按时收缴党费,扣0.5分。
未上报党建信息,扣1分;上报信息条数未达到要求,扣0.5分;信息质量不高,扣0.5分。
未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每项扣0.5分;
481分
49★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资料。
5分
上报材料不准确、有疏漏,每项扣0.5分,直至3分扣完为止。
50表
彰
奖
励
5分
★完成公司党委布置的专项工作和专项活动。
5分
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获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省委(直辖市委)及国资委党委、中国交建党委、公司党委等机构表彰。荣获表彰项目包括:先进基层党组织、“四好领导班子”、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五一”劳动奖状、“五四红旗团委”等。
获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每项加2分;
获省委(直辖市委)、国资委党委及中国交建党委等表彰的,每项加1分;
获公司党委表彰的,每项加0.5分。
(最高荣誉进行加分后,同类型的低级别荣誉不再加分;满分后不再加分)
515分
备注:标有★的项目,各单位不自评,由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11
篇五: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5篇材料)
第一篇: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第二章考评要求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建设是我局党建工作的基础,党支部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全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党支部(总支)应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参与、实施考评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应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这项工作,确保考评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第三章考评方式和程序
第三条考评方式
1、考评工作由局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局人事综合科全面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考评工作实行组织考评、支部自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半年一初评、年终总考评相结合,集中考评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原则。
3、局属老干部支部不参加考评。
第四条考评程序
1、考评准备:党员干部职工要明了《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领会精神,明确考评的意义、要求和内容。
2、考评前,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半年、年度工作,对照考评要求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考评前报局人事综合科。
3、支部自评:党支部对本支部工作进行自检,并填报《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表》自评考核栏。
4、组织考评:局党委将组成专门考评小组。在了解各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查阅相关材料和会议记录、个别访谈等形式,根据考
评标准(见附表)对各支部进行评分。
第五条考评结果的运用
1、对各党支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根据考评成绩将党支部工作状况分为三类:达标(85分以上)、基本达标(70~84分)和未达标(69分以下)。先进党支部在达标党支部的基础上评出,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基本达标党支部的按未达标党支部评定。
2、对评出的先进党支部予以表彰奖励;考评成绩较差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未达标党支部不得申报各类集体先进和荣誉称号。局党委还将对该党支部书记实行诫勉谈话。
3、凡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班子不团结、闹矛盾,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党员干部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生产经营任务未完成的;发生严重治安案件的;发生严重安全伤亡责任事故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本办法由局人事综合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表》
第二篇: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严实并举、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严格考核程序,不断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基层党支部,直属党支部作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列入党建工作考核。
第二章
考核评价原则
第四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的根本性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职责。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党支部自评、党员师生评议与上级考评相结合,通过全方位、全过程考核,准确把握党支部工作实情。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三章
考核评价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党支部设置、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业绩和师生评价等六个方面,量化总分为100分。
第六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重点为政治建设是否有力、支委班子是否健全、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党员师生是否满意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考核评价细则,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程序如下: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根据本办法和单位实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具体考核评价细则,考核评价工作一般应在11月启动、12月底前完成。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由党支部自评、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和基层党委(党总支)考核等三个环节构成,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二)党支部自评。党支部根据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求,认真总结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汇报工作,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自评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三)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基层党委(党总支)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的形式,组织党员、师生代表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
(四)基层党委(党总支)考核。基层党委(党总支)成立考核评价工作组,人员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人员范围。工作组在查阅工作台账、听取工作汇报和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结合支部自评、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等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五)考核结果存档。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形成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第五章
考核评价结果与运用
第九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59分及以下为较差。其中优秀等级总数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50%。
第十条
党支部工作获得下列表彰奖励的,可适当加分:党员受到党中央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10分(若支部作为集体受到表彰或做典型宣传的,每次加10分,不重复计算党员人次分,下同);受到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党组、安徽省委等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5分;受到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2分;受到学校党委表彰或做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1分。同一每支部加分最多为20分,因同一事项被不同部门表彰的,只统计最高一项得分。
第十一条
党支部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突出问题,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书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党支部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第十二条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申报校级(含)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的党支部,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进行对照整改;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党支部,全校通报批评,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分析其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对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党支部,视情况调整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
第六章
考核评价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使考核评价工作成为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问题、推动支部发展的有力抓手。
第十四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反馈所属党支部,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分行2022年党建考核方案》,结合××分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建考核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与业务双百分的考核指标要求,党建考核结果作为经营单位/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前置条件,优化精简考核指标,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强化党建工作事项、成效评价,注重将党建考核与所在单位经营管理整体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挂钩,系统集成、科学评定,推进党建业务不断融合,以深化改革发展、服务凝聚群众的实效,检验党建工作质效。
第三条
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对××分行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同时也适用于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中“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的加扣分。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及方法
第四条
党建考核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两个维度:党建主体工作考核(85%)、党建满意度测评(15%)。考核期末,支部党建考核评价由各项指标加权计算后得出结果;各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取自“党建主体工作考核”项目中的部分指标,通过折比计算后得出加扣分结果。
第五条
党建主体工作考核(总分100分)。党建主体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由两大类5个二级指标及加扣分项组成。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该指标包括3个二级指标:经营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和干部员工管理监督情况。
(二)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该指标包括2个二级指标:重点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加扣分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基层党组织上报党课视频并被总行/省分行采用作为党课课件或被评为优秀党课课件的,党支部与材料提供单位/部门同时加1分/件。
2.荣获省分行级“两优一先”表彰的,党支部与所覆盖单位/部门同时加3分/次;荣获省分行级以上“两优一先”表彰的,同时加5分/次。
3.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并积极撰写专题稿件被总行/省分行简报刊用的,党支部与材料提供单位/部门同时加1分/篇。
4.干部员工“四种形态”处理,按照党支部考核规则与单位/部门考核规则分别进行扣分。(详见附件2)。
第六条
党建满意度测评(总分100分)。
党建满意度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党员评价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满意度(详见附件3),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分别对应100-85、85-70、70-55、55以下)四个评级等次进行评价。
第三章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七条
党支部党建考核评价结果,于次年初在分行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上报省分行党委组织部。排名最后一名的党支部,分行党委进行约谈提醒,反馈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约定整改期限,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八条
“党建主体工作考核”中的部分指标结果,折比计算后作为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中“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加扣分项,进行相应加扣分处理。
第四章
约束事项
第九条
若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及所覆盖单位/部门负责人受监督执纪第四种、第三种形态处理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
排第1名,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排第1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一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发生监管部门认定的重大案件或其他性质恶劣的非重大案件,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排第1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二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发生案件或风险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排第1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减50%。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部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如省分行党建考核方案调整,则结合分行实际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四篇: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我校《教学目标管理细则》考核,结合我校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的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措施、纠正不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工作考核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成立由支部成员组成的考评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三、考核内容
党支部工作的任务要求,党支部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战斗堡垒作用,按照上一级有关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对党支部的工作考核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10—12月份进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
l、党支部自评。支部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讲行支委自评。
2、党员评价。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汇报本支部工作。会上发放《评价表》由党员进行评价。
3、群众参评。党员大会时,要邀请部分群众参加,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同时进行《评价表》评价。(群众与党员比例应为l:1)4、综合评价。根据自评、党员评价考评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对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加强和改进今后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互、工作要求
要加强对支部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以真总结工作、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意见、椎动工作开展的过程。要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党员素质进“进一步提高,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战斗俸垒作用更加突。切实将党支部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五篇:岚县星级农村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
岚县星级农村党支部
考核验收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纯洁性和创先争优活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激发星级支部创建工作活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验收办法。
一、指导思想
考核验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考核班子、队伍、阵地、制度,村民议事、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目标完成情况,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着力提高农村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行民主管理的能力、领导建设新农村的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二、考核验收对象
考核验收对象为申报的五星级农村党支部、四星级农村党支部。
三、考核验收内容
按照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农村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群众反映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重点考核评价工作实绩。
考核验收内容包括两个体系一个要点,具体是:
(一)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考核评价体系(17项,共82分)
1、支部班子建设(10项,共43分)。包括支部换届,班子状
1况,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组织设置,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廉政建设,支部书记工作业绩,党建责任制。
2、党员队伍建设(7项,共39分)。包括发展党员,交纳党费,教育培训,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管理,发挥作用,活动阵地,党的纯洁性活动。
农党网运行不畅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损坏丢失设备导致无法
正常开展学习的村直接否决五星级、四星级农村党支部申报资格。
(二)经济社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9项,共
18分)
1、新农村建设(3项,共11分)。包括经济发展,规划措施,基础设施。
2、社会事业(4项,共5分)。包括教育,文化,卫生,精神文明建设。
3、村容村貌(2项,共2分)。包括环境卫生,村居建设。
(三)“一票否决”
纪检、综治、计生、信访、安监、610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验收办法及步骤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由县委组织部按照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四个步骤进行考核验收。
1、对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量化评分,对照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
2、对经济社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的量化评分,依据县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和情况,对照经济社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
五、考核验收结果运用
1、县委组织部对各乡镇所申报的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进行
初步验收,依据验收结果,提交县委研究,确定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名单。“七一”前夕,由市委对五星级农村党支部命名表彰,由县委对四星级农村党支部命名表彰。
2、五星级支部由市委给予5000元星级激励津贴。四星级支部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星级激励津贴,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3、对连续保持五星级称号五年以上或累计七年以上,并继续担任五星级农村党支部书记的,经县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享受乡镇副职干部工资待遇,不占编制、不转户口、不变身份、不予分工;未享受乡镇副职工作待遇的,参照乡镇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对连续保持五星级称号八年以上或累计十年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参照乡镇事业人员工资标准终身享受工资待遇资格。享受工资待遇的党支部书记,不再享受村主干岗位报酬;
对连续保持四星级(含五星级)称号五年以上或累计七年以上,并继续担任四星级农村党支部书记的,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可享受岗位报酬增加50%的补贴。对连续保持四星级(含五星级)称号八年以上或累计十年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可按岗位报酬增
加50%的标准终身享受工资待遇资格。
附:星级农村党支部验收评分表(表一、二、三)
中共岚县县委组织部
2012年5月7日
篇六: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2014年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调整稿)
分类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基础工作50分领导
重视
101、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有
安排部署,且体现了地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
2、党组(党委)每年至少听取2次
机关党建工作汇报。
3、党组(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
4、单位领导特别是行政主要领导以
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5、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解决
活动经费。
6、安排党组织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
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
议
7、对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8、落实“四同”制度。
1、没有安排部署,没体现地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的工作要
求扣5分。
2、有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汇报材料。缺一次扣3分。
3、有建联系点的文件、到联系
点指导党建有记录。没有扣
3分。
4、单位领导积极参与党组织的活动。行政主要领导重视支
持党建工作。不重视不支持
视情况扣3到5分。
5、有党建活动经费。查票据,无经费扣5分。
6、党组织书记列席了民主生活
会和有关会议。无扣3分。
7、听取了党组织的意见和建
议。无扣3分。
8、没有做到党建与业务同部
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
彰扣5分。
日常
工作
151、党组织有年度计划、新换届的党
组织有任期目标。
2、党务公开。
3、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党
费,每年公示党费不少于2次。
4、召开“三会”。
5、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
主评议党员工作。
6、按期换届,科学设置党组织。
7、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8、上报信息每年不少于6次。
9、按时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
10、党建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1、无年度计划、任期目标各扣
5分。
2、未按期规范进行党务公开扣
3分。
3、未按期上缴和公示党费的各
扣2分。
4、召开“三会”少一次扣1分。
5、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的各扣3分。
6、未按期换届、党组织设置不
科学各扣3分。
7、发展党员不规范扣2分。
8、少一次扣1分。
9、一次不按时扣1分。
10、不符合规定扣5分。
基础工作50分学习型
党组织
建设
101、有年度学习计划(党组织学习计
划、中心组学习计划)。
2、计划有落实、有记载。
3、机关大讲堂纳入学习安排之中,有落实。
4、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
5、每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
6、主要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讲党课或
作学习辅导。
7、开展读书活动。
8、开展六五普法活动。
9、远程教育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
10、学习成果明显。
1、无学习计划、中心组学习计
划各扣4分。
2、视“两计划”落实情况扣分,上限5分。
3、视机关大讲堂落实情况扣分,上限4分。
4、中心组理论学习少1次扣2分。
5、调研报告少一篇扣2分。
6、主要领导未到联系点讲党课
或作学习辅导扣5分。
7、未开展读书活动的扣2分。
8、六五普法活动未开展的扣4分。
9、少一次扣1分。
10、学习成效明显主要从以下几
个方面把握:①机关党建上水
平;②领导班子执政水平明显提
高;③队伍精神饱满、创新能力、执行力增强;④学习成果进入地
区或本单位及科室决策中;⑤单
位年度工作业绩完成得好。视情
况决定是否扣分,上限5分。
服务型
党组织
建设
151、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党组织
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开展
“三民”活动。
2、有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年有2次以上的“党员奉献日”活动。
3、开展“党员亮身份”、“党员示
范岗”、“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
4、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并公示,承诺工作落到实处。
5、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重点联系农村和居住地群众、基层单
位职工群众和生产生活困难群众,听
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帮助解决群众困
难。
6、经常性的做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
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
导。
7、注重关心和帮助本单位干部职工,1、党组织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扣
5分,在职党员未进社区开展服
务活动扣3分。
2、未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扣
5分,少1次活动扣2分。
3、未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员
亮身份”、“党员示范岗”、“三
亮三比三评”活动扣5分。
4、党组织和党员未公开承诺并
公示扣8分。
5、无联系群众名单,未听取群
众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扣
5分。
6、不开展关爱活动扣4分。
7、未开展慰问、关心本单位干
部职工活动,特别是未解决老党
员、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的实际
问题扣6分。
特别是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
重点工作50分
创新型
党组织
建设
7分
1、参加党建工作十大案例推介活动。
2、参加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特
色案例征集活动。
1、未参加活动扣3分。
2、未参加活动扣3分。
精神
文化
建设
7分
1、机关文化建设有方案。
2、总结和提炼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
和部门行业特色的单位精神或核心
价值观。并在合适的位置展示。
3、党员干部职工熟知单位精神(或
核心价值观)及其内涵。
4、党员干部职工积极践行单位精神
(或核心价值观)。
1、无方案扣2分。
2、未总结和提炼出具有鲜明时
代特征和部门行业特色的单位
精神或核心价值观扣5分。未在
合适的位置展出扣3分。
3、不熟知单位精神(或核心价
值观)及其内涵扣1分。
4、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能共同遵
守单位精神(或核心价值
观)、价值理念、行为规范
和工作要求,机关凝聚力增
强。视情况决定是否扣分,上限3分。
制度
文化
建设
7分
1、根据机关工委编印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汇编》,梳理
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2、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
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
1、未建立的扣4分。
2、未建立的扣3分。
行为
文化
建设
8分
1、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
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德行哈密活动。
2、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的文化体
育活动。
3、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4、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5、利用“七一”等一些重要节点,开展党风党性教育活动。
6、开展树立典型、学习先进活动,开展评选表彰先进活动。
7、党员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良好。
1、未开展“四德”教育扣2分。
2、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全年少
于4次的扣3分。
3、未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主题教
育活动的扣2分。
4、未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扣
2分。
5、未开展党风党性教育活动的扣2分。
6、未开展两活动各扣3分。
7、党员干部职工受上级通报批
评的扣2分。
重点工作50分环境
文化
建设
8分
1、环境文化建设要有计划安排,既
要全面又要突出党建文化建设这个
核心,符合形势要求,具有时代特点。
2、充分利用办公区域、活动场地、文化体育场所等,建设和营造形式多
样、生动活泼的文化空间。展出的内
容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3、环境文化建设内容要全面,要反
映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
容。
4、环境文化建设要结合单位实际,反映单位特色。
1、环境文化建设内容单一、不
全面,未反映时代特点扣3分。
2、文化建设布局不合理、不美
观扣2分。
3、展出的内容没有全面反映思
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
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
设等方面扣3分。
4、结合实际不够,单位特色不
明显的扣2分。
作用
发挥
融入
中心
工作
情况
13分
1、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部门
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2、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的完成,积
极与单位负责人沟通、主动承担任
务,努力作为。
3、检查并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4、对行政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
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向地区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
委)汇报党建工作。
6、指导工青妇组织建设,凝心聚力,推进中心工作。
7、单位年度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1、未听取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
扣5分。
2、未积极与单位负责人沟通、主动承担任务,努力作为的扣8分。
3、未检查并通报党员参加组织
生活的情况扣3分。
4、未提出意见和建议扣3分。
5、未向地区机关工委和党组(党
委)汇报党组织工作扣5分。
6、工青妇组织未开展活动扣3分,单位工作人员矛盾多、不和
谐、凝聚力不强扣3分。
7、视中心工作完成扣分,上限
5分。
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建立规范的党建工作机制,根据分局组织部201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和目的考核工作坚持以扩大党内民主、落实党员权利为前提,以责任制落实和党建工作实绩为核心,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评价各支部落实责任制和党建的主要工作;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面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各专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三是双定结合、简便操作的原则,在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评价的同时,按照考核细则,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评价;四是民主公开、群众监督的原则。通过考核,全面掌握各居民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客观评价各居民委党建工作完成质量,不断推进街道办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重点考核
1—6各居民委党支部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1—6居民委支部书记,重点考核履职能力,创新能力,熟悉、掌握和运用党务知识的能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及取得绩效的情况,在党员干部中的公信度。
三、考核方法
听取各居民委支部书记完成党建工作的述职;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量化分值;查看档案资料;与部分党员干部座谈;对党组织成员进行党员干部公信度测试。对能够创新工作载体,积极搭建党建工作平台,干群队伍团结,实绩突出的居民委党支部,可给予加分,最高加分不超出10分。
四、考核档次确定及考核结果运用
1、根据综合评分,80分以上确定为街道办党建工作先进党支部,其党支部书记为优秀党务干部;70-79分确定为街道办党建工作合格党支部,其党支部书记为合格党务干部;60-69分确定为街道办党建工作基本合格党支部,其党支部书记为基本合格党务干部;59分以下确定为街道办党建工作不合格党支部,其党支部书记为不合格党务干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评及主要领导、责任人评选先进党务干部资格:未完成全年党建任务被“一票否决”的;党
支部成员在廉政、纪律、团结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党务干部出现严重违
纪或触犯刑律的。
3、各居民委党建工作的考核结果,上报街道办党委,作为综合评价各居民委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依据。街道办党建工作的考核结果,分别报送农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
4、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党组织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谈话诫免、限期整改,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五、纪律和要求
听取各居民委支部书记完成党建工作的述职;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量化分值;查看档案资料;与部分党员干部座谈;对党组织成员进行党员干部公信度测试。对能够创新工作载体,积极搭建党建工作平台,干群队伍团结,实绩突出的居民委党支部,可给予加分,最高加分不超出10分。
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2-03-30浏览次数:255字号:[大中小]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泰委机〔2010〕12号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党建工作,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
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市级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机关党建考核工作,引导和激发市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增强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推进市级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市级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考核范围
市委有关党(工)委机关党组织,市级机关工委直属机关党组织。
三、考核内容
1、党组(党委)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2、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3、机关党组织思想、组织、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
4、其他工作。
(具体考核内容见当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方法
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机关党组织自查与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力求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1、平时考核。市级机关工委相关处室对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参加市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组织的活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填写平时考核记录表,年底进行汇总,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依据。
2、开展自查。每年12月初,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对照
《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评价报告。重点是对工作亮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期限。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在年终集中考核时,交付考核组,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集中考核。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法,对照《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并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自查报告,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
4、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召开专题协调会,对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定量评价,根据自查、抽查、平
时考核等情况综合评定最后得分。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将提供给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评选人民满意机关的重要内容。
3、考核结果将采取一定形式向市委报告,并向市级机关各部门通报,对考核优秀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宣传和推广。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把完成考核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考核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开展具体日常工作。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使全体党员明确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健全机制。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考核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有目标要求、有方法步骤、有时间进度,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任务。机关党组织建制是党委(总支)的,要制定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对所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使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覆盖
到市级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
3、强化检查。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自查机制,定期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对照考核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同时要根据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所辖党组织的考核力度。通过检查整改,确保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附件:《201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泰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4月13日
附件:
201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
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评分办法分值考评分
组织领导︵15分︶1、党组(党委)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建立机关党的工作
责任制,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2次听取汇报,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未建立责任制的扣1分,未定期听取
汇报,缺一次,扣1分。未提出指导
性意见,扣2分
52、党组织班子健全,委员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加
强班子自身建设措施扎实,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强。
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班子成员随缺随补。党组织书记思
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工作作风正、协调能力强,一
岗双责,兼职到位,思路清晰,措施落实
未按期换届改选超过半年的扣2分;
委员出缺未在一个季度内补齐的扣1分
党组织书记兼职不到位,工作思路不
清,作风不实,效果不好,扣2分
53、机关党组织认真制定党建工作意见或计划,年终有总
结,执行上级指示决议及时坚决,按时完成各项中心任
务
未及时制定上报党建工作意见或计
划和年终工作总结的,分别扣1分。
中心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有一次扣1分
5思想建设︵25分︶1、抓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全年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
习不少于12次,每季度组织观看一次电教片
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月度安排的分别扣1分、0.5分;理论学习少一
次扣1分,组织观看电教片少一次扣
1分。
52、协助党组(党委)抓好中心组学习工作。
未制定相关制度计划,无学习记录以
及不规范的各扣1分
43、开展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党员与群众谈心活
动,每个支部委员每年找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
未制定相关制度扣1分;谈话少一次
扣0.5分
44、认真开展读书学习活动每项活动无计划的扣1分,无台账资
料的扣1分,无具体措施的扣1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45、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4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学习教育活动4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评分办法分值考评分
组织建设︵30分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开展正常,党员领
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的,少一次
扣1分,党员领导干部未正常参加双
重组织生活的扣2分
52、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和方针,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六
项制度,按时上报计划,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预审材料累计三次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未及时填报计划、考察表、办理
转正手续的各扣1分
53、实施“党员先锋工程”每项活动无计划的扣1分、无具体措
施的扣1分、无台账资料的扣1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44、开展党务公开工作45、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制度4︶7、深化党员义工服务活动。推动党员在所住社区参加服
务,发挥作用
48、开展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4制度建设︵15分︶1、实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工作制度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向上级党
组织和全体党员述职的,不得分
32、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会议,听取行
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未按要求召开会议的,不得分33、党组织有领导分管群团工作,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
展工作,创建家、号、岗等活动富有成效和特色
分管领导工作不到位的扣2分;工、青、妇工作无特色各扣2分
64、党费收缴按时足额,及时上缴,定期公布
党费收缴不足额上缴、不及时上缴,不定期公布的各扣1分
3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评分办法分值考评分
反腐倡廉建设︵10分︶1、贯彻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
廉政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已,率先垂范
科级党员干部违纪受查处每人次扣2分,一般党员违纪受查处每人次扣1分
52、加大对机关党员反腐倡廉教育力度。认真开展“廉
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电教月活动”
未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不得分。未按
要求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和党
风廉政建设“电教月活动”扣1-2分
5其他1、积极参与泰州机关党建网建设和各项活动,及时收
取、办理文件,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
未及时收取、办理文件,发现一次扣0.5分,未按要求上报信息少1条扣0.5分
32、积极参加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创优评选工作
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扣1分;申报
项目弄虚作假的扣2分
2工作︵5分︶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考评
分1、机关党建工作及群团工作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分别加5分、3分、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
分,不累计加分
2、党务干部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分别加2分、1分、0.5分
3、在省工委《工作与学习》刊载经验文章、工作信息的,每篇分别加1分、0.5分
4、举办市级以上党建工作经验交流观摩会或在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的,每次分别加1分、0.5分
河南省财政厅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厅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激发党务工作者和广大党员的工作热忱,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
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党基层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党务工作者党性修养、表率作用、业务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情况。
(三)党员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道德品行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对象
厅机关党委直属党委、总支、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全体党员。财专、会校、农业公司、财联党委依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机关党委审定。
三、考核程序
(一)民主评议。每年年底,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全体党员根据本支部建设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测评,平均分作为本支部自评成绩,支部写出自评报告并上报机关党委。
(二)综合测评。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对各支部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照考核细则,通过与党员座谈了解、查阅党支部会议纪录、民主测评等方式,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各支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四、先进评选方法
(一)先进党支部
先进党支部由机关党委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支部总数20%的比例研究确定。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党支部,不参加评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每个党支部从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中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机关党委综合考核成绩,按照10%比例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优先从先进党支部中产生。从事党务工作不足6个月的,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员
优秀党员考核,由各党支部依据考核细则,按照党员总数15%的比例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机关党委审批。
在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考核时,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省、部级各类表彰,结合考核细则总评成绩,增加3分;获得国家表彰的,增加5分。
考核细则中的“评分标准”是考评时的基本依据和共同条件,如果因发生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受到相关处臵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五、考核标准
(一)党支部
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评定:先进党支部、达标党支部、不达标党支部。
先进党支部: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到位;党内监督机制完善,组织生活质量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达标党支部:组织健全,班子比较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比
较强、作风比较正、威信比较高;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比较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比较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比较到位;党内监督机制比较完善,组织生活质量比较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基本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风气比较正、同志间比较团结,能够求真务实,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比较强,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不达标党支部:组织不健全,班子不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弱、作风软、威信不高;不重视学习;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或发挥作用一般,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不能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松懈;党内监督机制不完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有违纪行为;风气不正、同志间不团结,作风浮漂,党支部没有凝聚力、战斗力,各项工作一般或很差。
(二)党员
按四个档次进行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优秀:自觉学习,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党性强,作风正;
政治坚定,密切联系群众;精通业务,敬业勤奋,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群众威信高。
合格:学习比较自觉,能践行科学发展观;党性比较强,作风比较正;政治坚定,能够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工作能力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作风比较扎实,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
用比较好,群众威信比较高。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学习意识;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一般;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基本做到廉洁自律;基本发挥党员的作用。
不合格:不注重学习,不履行党员义务,党性观念差。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民主测评时不合格票超过半数。
老干部优秀党员评选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关心热爱党的事业,老
有所为,发挥余热,为推动厅机关各项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帮
助年轻同志健康成长;顾大局、识大体,理解和支持厅机关各
项工作;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坚持体育
锻炼,发挥互助友爱精神,邻里团结,家庭和睦;按时参加党
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三)党务工作者
按三个档次进行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
优秀: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热爱本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热爱党务工作,精通本职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中成绩突出;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公仆意识强,联系群众紧,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合格:学习比较自觉,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热爱本职;熟悉党务工作,能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党性较强、作风较正,坚持原则、能够同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公仆意识较强,联系群众较紧密,基本能做群众工作,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能较好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
的工作任务。
不合格:不注重学习,不履行党务工作者的职责,党性观念较差,群众威信较差。民主测评时不合格票超过半数。
六、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由机关党委组组织实施。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
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考核,原则上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一并进行。
七、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将在全厅范围内进行通报。先进单位和个人,结
合主题党日活动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并填写《先进党务工作
者》、《优秀共产党员》表存入个人档案,同时纳入晋职条件。
对不达标的党支部,由机关党委书记对支部书记进行告诫
谈话,提出整改意见。党支部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机关党委
备案。对不合格的党务工作者,由机关党委进行告诫谈话,并
提出整改意见。对不合格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
妥善处臵。
附:1、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2、党务工作者考核细则
3、党员考核细则
篇七: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办法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强化科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试行办法。
一、考评、适用对象
考评对象: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适用对象: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非党委、党组书记负责人。
二、考评内容
围绕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联系指导、推进落实、经费保障、督促考核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每年根据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和任务,明确考核评估内容。
三、考评机构
考核评估工作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考核组对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估。
四、考评方法和步骤
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估,主要通过日常督查、述职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突出群众满意度。
(一)开展日常督查考评。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定期组织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开展专项述职评议。每年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专项述职,并组织民主评议。对专项述职承诺事项建立台账,于次年底根据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结合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三)进行年终考核评分。结合每年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基层党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按照日常督查考评、专项述职评议、年终考核评分5︰2︰3的比例,计算考评得分,根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评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得分91分以上评定为“好”,81—90分评定为“较好”,61—80分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评定为“差”。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评结果,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审定后在全县通报。
五、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价科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确定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为“一般”或“差”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该领导班子不能评定为好班子。对上一年度述职评议中承诺事项没有兑现,或提出的问题没有整改落实的,进行诫勉谈话;对未按要求完成基层党建目标任务,或考评等级评定为“一般”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查;对考评等级评定为“差”的,予以岗位调整或免职。
附件:1.2015年XX县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内容(试行)
2.2015年XX县乡镇党委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
作考评评分表(乡镇)
3.2015年XX县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党委
(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考评评分表
附件12015年XX县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内容(试行)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
要坚持书记抓党建、党建抓书记,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谋划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
基层党建工作。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至少听取1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下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要制定本单位的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台账。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台账要交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党建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专题调研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撰写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3.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推进“账单式工作法”为契机,切实改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软作为等作风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联系指导
要坚持面上领导、线上联系、点上指导相结合,经常深入基层,亲力亲为,以身示范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1.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注重调动和发挥各地、各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落实挂点联系指导制度。乡镇党委书记带头,乡镇党员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2个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县委各部门、县
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1个与群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督、窗口服务一线等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3天。
3.深入开展“入户结亲、争做群众贴心人”活动。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带头帮扶企业、基层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难题,每人至少联系群众3-5户,帮扶困难户不少于2户,每年挂点帮扶重点企业和项目不少于2个;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至少联系群众3-5户,帮扶困难户不少于2户。
三、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落实
要紧紧围绕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服务两大功能,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1.分领域建强基层党组织。坚持按需设置党组织,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农村,在坚持现有成熟做法基础上,重点抓好“两委”换届后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完善服务群众的机制。在社区,落实党建“三有一化”工作,推广社区“1365”工作机制,优化和完善社区网格和楼栋党组织设置,构建“网格化管理、片组户联系、组团式服务”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探索创新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进基层党组织“五个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全部进社区报到、承诺办一件实事、开展技能志愿服务。在“两
新”组织,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大派遣党建指导员力度,保障工作经费,采取单建、联建、挂靠建等方式,在2015年底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80%,规模以下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50%以上,微小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30%以上,推进基层党组织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时的责任。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凡推荐干部一律实行书面署名推荐,谁推荐谁负责。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都要有计划地安排到一线岗位培养锻炼。严格管理监督一把手,凡涉及人事、财务、工程、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一把手都不能直接分管。严格执行乡镇干部带班、值班制度,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工作日原则上应在工作地住宿。严格执行重要事项、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凡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凡领导干部外出、个人事项等必须如实报告。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具体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程序和标准,全面贯彻“三述三评三票决”制度,继续实施“五发展”工程,严控总量、提高质量。大力发展壮大青年党员队伍,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占60%以上。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加强党性教育。加强流动党员
管理,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共管模式。坚持和完善“党员先锋创绩百分制考核”制度,抓好《XX县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的落实。建立党员每年向所在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情况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作用,确保按时播放,有播放记录。健全党内表彰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坚持走访慰问、党内结对帮扶等制度,扩大党内帮扶基金规模,确保“党组织关爱金”应发尽发。
4.落实党内组织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落实
“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带动和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规范化、正常化。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对其他班子成员至少提2条以上的意见建议,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上1堂专题党课,每年至少与每位下级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1次;指导基层支部如实记载《党支部工作记录簿》,做好会议记录。同时加强对下级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落实党内组织制度情况的监管。各乡镇要实施党代会常任制,发挥党代表作用,建立党代表活动室、党代表工作室,健全党代表工作制度。
5.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民心民声互动平台”建设,发挥“杨斌圣群众工作室”作用,有条件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均要建立“杨斌圣群众工作室”。各乡镇、县委各部、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探
索形成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XX县推进干部技能化、农民知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双化”工作。
6.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掌握党组织班子现状和运行情况,按照从严整顿、常态整顿要求,运用好整顿措施,每年按10%的比例倒排,滚动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活动,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的问题,不断提升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整体水平。
7.规范基层组织运行机制。落实“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村(社区)“履职清单”,进一步厘清村(社区)权力和职责内容、边界、办事流程等。依法依规开展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全面推进农村(社区)权力运行规范化、治理法治化。探索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加快村(居)民理事会建设步伐,2015年全面建立村(居)民理事会。
四、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保障
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好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坚强保障。
1.强化队伍保障。选好用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优化班子知识、年龄结构,推进基层党务工作者专职化。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各乡镇每年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对其它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普遍轮训。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队伍,有效避免党务工作者边缘化、兼职化问题。
2.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要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15年增长20%以上,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基层干部工资报酬、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党组织办公和服务场所建设经费按要求足额配套到位。确保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少于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保障,每名党员每年活动经费不少于100元。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待遇落实和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到位。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广异地置业模式,继续实行挂点帮扶制度,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自我保障能力,逐步消灭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
3.强化场所建设。对基层党组织没有办公活动场所或场所未达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健全配齐,对办公活动场所已到位的,要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同时,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进行维修改造。
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考核
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考核、评价工作,有效传导责任和压力,带动和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1.落实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定出台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2.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采取集中督查、专项调研等方式,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
存在的问题。
3.强化对下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运用综合评估结果,真正把其作为下级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评先选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篇八: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考评办法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全面、客观地考评党支部履行职责情况,更好地为我校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方法和步骤
1、党支部党建工作每年年底组织考评。
2、考评程序:一是党支部自评。由党支部按考评内容自评自查,形成自评总结;二是群众测评。由党支部组织党外群众和党员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和听取意见,并进行民主测评;三是学校考评验收。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考评。
3、考评结果的评定:一般按照党支部自评占30%、群众测评占30%、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考评占40%的原则计分汇总。汇总结果作为确定党支部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评内容、要素和标准
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以及创新性工作等方面。为了量化考评,将考评内容具体细化为若干项考评要素,并对计分标准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三、考评基本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提高对党支部考评工作的思想认识,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党组织、党员、群众考评相结合,既要有统计数据又要有典型事例。
3、在考评工作中,党支部可根据支部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对考核指标在保证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或进一步具体化。
4、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切实把考评的过程作为学习教育的过程,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
篇九:党建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局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被考核单位:
考核总得分:
项目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党建
工作
责任
(10分)
1、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得2分,无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的,每缺一项扣1分。
2、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建立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将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每年听取党组织工作汇报2次以上,并把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得4分。查看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奖惩结果,少1项扣1分。
3、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每月报送组织工作信息1条以上,每年完成2篇以上理论调研文章得4分。本单位内,无永久性党建宣传标语的扣1分;上报信息每少报一次扣1分;未完成理论调研文章扣1分。
1、基层组织设置得6分。基层党组织应设尽设得1分,每出现1个应设未设的扣0.5分;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在其成立后3个月内建立党组织得1分,每出现一个应设未设的扣0.5分;党务干部配备齐全得1分。
2、积极开展党员承诺制得10分。年初有专项实施方案得1分,党员个人有承诺得1分,党组织平时有考核、年终有总结得1分。查看相关文件和资料,缺少一项扣1分。
基础
工作
考核
(80分)
3、有党务工作人员、专兼用党建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完备的电教设施和规范齐全的组织制度、党员教育管理(25分)
制度得5分,每缺一项扣0.5分.4、党组织书记实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撰写述职报告得4分。没有述职报告的扣2分,述职报告与实际工作脱节、空洞不实扣1分。
1、有党员名册,对党员实行微机规范化管理,党员信息库建立完备得2分。查看党员信息库录入情况,党员信息库未通过审核的,此项不得分.
2、党员教育有计划、有制度、有载体、有实效,党员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措施有力得4分。全年组织党员集中活动达3次以上,查看集中活动记录,缺少一次扣0.5分.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5次,查看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党员领导干部有调研理论文章,每缺少一项扣1分。
3、党员按标准交纳党费,每月按时向党组织上缴党费,有党费台帐和统一、规范的收缴记账凭证;总支、支部按时向局党委全额上缴党费得3分。党员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扣2分;未建立党费台帐的扣1分.
基层
组织
建设
党员
教育
管理
(30分)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季度1次的支部党员学习制度,1次以上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每半年至少组织党员上1次党课得4分。查看记录,没有坚持每季度1次支部党员学习制度的扣1分;没有坚持每季度1次以上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的扣1分;每半年没有组织党员上1次党课的扣1分。
5、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机关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能够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得2分。查看会议记录,没有不得分。
6、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项党建主题活动且成效显著得5分,查看相关文件及记录。
7、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的得10分,每个活动没有按要求完成的扣1分,查看相关文件及记录.
1、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宏观指导得5分。科学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七一前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花名册;及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未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未按时报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发展党员预审材料各扣1分。
2、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严格、材料齐备得4分。缺一个程序或少一份材料扣0.5分,有一个不按时审批的扣0。5(15分)
分。
3、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得6分.发展党员、党员转正实行公示、票决、预审,未按要求执行的,并出现突击发展党员、假党员现象此项不得分。
发展
党员
4、全年未发展党员的,发展党员工作不得分.
日常
业务
考核
(20分)
1、党内文件专人收发,党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得5分。
2、按时报送书面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党员等基层组织建设相关文件报表得4分。
3、完成党建日常表格、材料上报得5分.不报或对上报的材料不认真调查思考,撰写、填报质量较差的有一次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
4、按时参加组织部安排的各类培训、党建工作会议得2分。无故缺席有一次扣1分.
5、党内统计按时、保质完成得4分.完成情况不好每次扣1分。
创新
创优
考核
(加分)
1、党建工作被省、市、县委组织部评为先进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2、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在省、市、县有关工作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加5分、2分、1分。
3、在国家级、省、市党报党刊、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发表(播出)基层党建工作文稿,分别加3分、2分、1分,简讯、信息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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