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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4篇

时间:2023-07-28 12: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随着新冠疫情的进一步发展,各国都在积极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在我国,为了加快疫苗接种进度,保障公众健康,科学、精准、有序地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需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接种方案。本文将从接种流程、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场所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提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一、接种流程

  2.核验身份信息:接种前,民政工作人员对接种者的身份信息进行核验,包括身份证、健康码和预约信息等。核验合格后,发放接种证书和个人疫苗接种记录卡等。

  3.接种疫苗:接种者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进行接种,接种特别注意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与他人保持距离等。民政部门应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在接种现场采集接种者的医疗史以及现场记录相关信息。

  二、接种对象

  1.根据疫苗接种紧急使用授权,针对城市疫情高风险人群先行接种,包括医务人员、公共交通、门店服务、物流外卖及市场监管等纳入重点监管的行业人员;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其他高危人群。

  2.优先安排接种人员,如社区护士、社区服务员、社区警察等防疫重点人员,以及公共场所和交通枢纽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等,为他们提供安全保障,保护他们的健康和家庭的安全。

  三、接种时间

  1.接种时间:根据现行国家疫苗接种计划,疫苗接种实施前,应当向接种对象告知接种时间,包括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疫苗种类等相关信息。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接种时间可以随时进行调整,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以便接种者能够及时掌握最新接种信息。

  2.接种间隔时间:按照国家疫苗接种计划,两剂疫苗的接种间隔时间一般为28天,接种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到预约的接种点进行第二次接种。如果接种者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接种第二针疫苗,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调整接种时间,但不得超过规定间隔时间。

  四、接种场所

  1.接种场所的选择应根据接种人数和流动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可以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作为接种点,也可以选择低风险的室外空间,比如体育场馆、展馆等场所。

  2.接种场所应有较好的通风条件,并且要保证清洁卫生,定期对场所进行消毒。采取合理的分布,避免接种者聚集,进行物理隔离和分流,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五、注意事项

  1.接种疫苗前要进行充分的检查,如过去7天内是否患有疾病、是否存在过敏史等,如果存在不适,应当向专业医生或民政部门咨询。

  2.接种疫苗后应当留在接种地点30分钟左右进行观察,以便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接种后3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3.接种者在接种后应当定期关注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及时告知民政部门疫苗接种情况,协助开展疫苗监测和科学研究工作。

  总之,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是重中之重,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科学防护,有序推进,只有全民皆兵,才能真正战胜疫情。

篇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20XX年XX月以来,按照“区域分开、口岸优先、区分轻重缓急、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我区开展了重点人群新冠疫苗(以下简称“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目前接种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根据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我区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受种人员按现居住地属地管理,各镇街道、园区落实属地责任,周密组织本辖区接种人员摸底登记、宣传发动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协调推进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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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二、稳妥推进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推进接种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销售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20XX年XX月底前完成接种。

  (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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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第二阶段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20XX年XX月底前完成接种。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XX年XX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根据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制定的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细化我区接种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适时开展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疫苗接种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池州市贵池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疫苗接种工作组织领导与调度推进。

  四、规范实施疫苗接种和储存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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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组织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服务能力综合评估,根据目标人群摸排登记、现有接种服务能力、冷链及硬件设施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设置接种单位,并按需求动态规范设置临时接种点,指定预防接种门诊,确保辖区疫苗接种能力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大型企业、大学院校等人员密集单位和区域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提高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及时向社会公布承担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信息,任何未经指定或批准的机构不得擅自开展新冠疫苗接种。

  (二)做好疫苗接种预约安排等工作。统筹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医护人员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业务考核,扩充预防接种人员力量,建立健全辖区预防接种人员梯队。接种现场配置足够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安保力量,负责现场秩序维持和引导。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前提下,根据目标人群摸排登记情况,优先保障感染和传播高风险人群接种。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有序开展接种预约,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原则上,职业人群按居住地管理,由其所在单位统一预约,负责组织接种人员按照约定时间前往接种点接种,并落实专人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和协调沟通。60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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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等社区人群,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指定预防接种门诊、临时接种点等形式方便预约接种。

  (三)规范疫苗接种服务。接种单位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1.健康询问与筛查。工作人员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询问与筛查,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对有发热等异常症状者,做好登记,暂缓接种。

  2.知情同意与登记。接种人员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接种对象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充分告知接种对象所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由接种对象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方可接种。对因禁忌而不予接种者应做好登记。

  3.接种实施。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严格做好“三查七对一验证”,即检查接种对象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接种对象的姓名、年龄和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对象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做到接种对象、接种凭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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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方可实施扫码接种。

  4.接种后现场留观。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工作人员监督接种对象将按压接种部位的棉签放在指定的回收容器内,不得随意丢弃或带离现场。

  (四)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每日下午18时前审核分析辖区当日接种信息,确保各接种单位按时将疫苗使用和接种信息录入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五)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新冠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区疾控中心、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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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五、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区卫生健康委和区市场监管局应按职责负责新冠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调查诊断和鉴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新冠疫苗价格中包含疫苗生产企业购买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费用。对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病例,报请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根据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确定补偿项目金额。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疫苗安全事件,应制定新冠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根据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辖区新冠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将新冠疫苗接种点划分为若干区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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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六、加强疫苗接种组织工作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苗采购与储运、接种组织与安全管理、规范接种、强化救治、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落实相关保障措施,避免由于疫苗供应进度与接种工作进度不匹配造成疫苗短缺或库存积压。

  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严格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安全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藏匿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8-

  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及外籍人士接种。

  (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充分利用疫苗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等工作现有资源,切实落实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确有不足的,区财政局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根据全省月度供需总平衡和接种供应动态调整机制,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计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并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加强辖区内疫苗供应统筹管理,采取精准调配、加快周转、对接需求等方式,根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安排新冠疫苗的配送,尽量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保障疫苗供应。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疫情方面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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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五)确保疫苗接种进度。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主体责任,合理制定辖区内的接种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区疫防指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加强接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并督查整改,确保接种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扎实稳妥做好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市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县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等的文件要求,为确保疫苗接种更加规范、安全,结合卫健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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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XX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连婷局长担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接种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与信息化组、监督指导组等5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详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充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的通知

  二、工作内容

  根据3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有关视频会议和3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苗接种策略调整的文件精神,全国按省份分两个梯队依次接种,福建为第二梯队,4月份我县疫苗接种对象主要为第二剂次,5月份开展剩余相关目标人群第1剂次接种(约10.13万人),6月份开展第2剂次接种。

  (一)强化培训及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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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略调整后,接种服务能力要在原先测算的基础上继续提升30%左右,原则上常规免疫接种单位医护人员要全员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按照1:3(即1个接种台3名接种人员)的标准进行培训。新培训人员要安排到县医院、中医院、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实践,确保掌握预防接种与操作技术,新增设的接种点(如方舱接种点)要安排部分熟悉信息管理系统和接种业务规范的业务骨干,做好人员传帮带工作,确保安全接种。县疾控中心要负责对接种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县卫健局发放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优化接种点设置和工作流程

  1.合理设置接种点。针对我县“小县大城关”,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区两镇的实际情况,依托县医院、中医院、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常规接种点(共18个接种台,其中,县医院、中医院各设置5个接种台,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设置4个接种台),XX卫生院等设置临时接种点(共4个接种台,其中,三班卫生院设置2个接种台,XX中心卫生院各设置1个接种台);1个方舱接种点设置12个接种台(含移动接种点,由县医院负责建设并派专人负责,卫健局负责接种人员安排)承担新冠疫苗接种任务。同时,将根据接种需求适时启用其他12个乡镇卫生院(因XX卫生院重建,原有1个接种台搬至三班卫生院)常规免疫接种点作为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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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种点。

  2.合理布局。各接种点要按照候诊、健康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合理布局,流程标识清晰,实现单向流动,避免人员交叉往返,在登记、候种、留观场所配备充足的空间和座位,同时保证安全距离。根据接种需求,对龙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留观区进行扩充,结合需要在三楼或五楼增设留观区,并临时征用丁溪村部三楼老年活动中心会议室作为候诊和健康询问(体检)室。在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停车场设置遮阳棚作为候诊和健康询问(体检)室,并启用四楼会议室增作留观点。同时根据需要适时增加县医院、中医院的留观场所。

  3.提前告知与建档。各接种点要引导受种者关注闽政通、省卫健委或省疾控中心公众号进行新冠疫苗自助建档和预约,减少等候排队和人工建档时间,并做好接种知情告知工作。

  (三)规范预防接种操作实施

  1.禁忌症核查。根据《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的通知》(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1〕55号)的要求,各接种点接种前要重点对有无疫苗成分过敏、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急性疾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等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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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症进行核查,健康询问时如怀疑有高血压等疾病时,再进行血压测定、心肺听诊等检查或建议其到县医院、中医院进一步检查诊断是否可以接种。

  2.规范操作技术。接种前疫苗要充分摇匀,注意肌肉注射应与皮肤成90°角进针,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和30分钟留观。第二剂次接种时间与第一剂次间隔4周,根据疫苗供应等具体情况可延至8周内完成。

  3.不同疫苗产品替换。现阶段建议用同一疫苗产品完成接种,4月份供应的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新冠疫苗优先用于保证前期接种人群的第二剂次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4.提升急救能力。县卫健局要集中优质医疗资源,统筹安排医疗保障人员,抓好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人员培训,加大对接种点接种工作人员、驻点保障医护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按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助或调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县医院、中医院要按照分片包干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务必选派技术过硬且持有合格证的急诊急救人员驻点,120救护车值守并随时待命转运,严格执行驻点的巡诊,同时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每个接种点按照“1+2+1”配置标准(即二级医疗机构派驻医生1名、护士2名,本接种点医生1名)配置医务人员,-14-

  急诊急救人员务必每日清点接种点和驻点120急救车的药品、器械和设备清单,熟悉摆放位置,对抢救设备、药品逐一核实、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设备完好、正常使用,并根据接种时间灵活安排班次,全力做好接种现场医疗保障工作。各接种点与县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细化救治、转运等步骤流程,及时实施救治,最大程度保障接种者的生命安全。

  5.严格预防接种后消毒处置。各接种点要保持环境清洁,加强通风,接种工作结束后按照规范做好接种台、桌椅、地面等常规清洁和消毒工作。要加强医疗垃圾管理,使用双层垃圾袋进行包装并扎紧封口。未设在医疗机构的临时接种点所有医疗废物由派出医疗机构带回按规范集中处理。

  (四)加强疫苗储存配送能力和安全管理

  5-6月我县接种任务较为繁重,经测算,日最大平均接种量要达到0.44万剂次。县疾控中心要认真评估本单位及各接种点疫苗储存能力和冷链运送配送运转能力,原则上根据日平均接种量测算5-7天储存所需冷库和冰箱容积,以应对大规模接种疫苗运输需要。

  各接种点(尤其是临时接种点)要指定专人落实对储存疫苗的冰箱(含小冰箱)、冷库等设备每天上午、下午各测量一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的人工温度监测与记录,安排好节假日的温度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要指定专人对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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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供应,加强对各接种点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专人专车负责,对储存疫苗的冷库或冰箱进行定时温度监测,每天上、下午各测量一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并将流通和接种信息纳入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同时,做到双人运送、双人核实签字,特别要注意临时接种点疫苗安全运输储存管理,每日清点对账,落实“人、物、技同防”各项措施。

  (五)提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水平

  1.提高监测敏感性。县疾控中心、各接种点对符合报告范围的发热、局部红肿等疑似AEFI病例要及时报告,以县为单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1/万剂次。对有需要进一步调查的病例,县疾控中心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加强于救治医务人员的沟通,及时明确诊断分类,规避后续不良影响。

  2.及时审核。县疾控中心要每日审核AEFI病例,发现信息错误或者不完整等情况的,要及时进行核实订正。

  3.定期分析。县疾控中心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分析报告,定期组织AEFI调查诊断专家及应急处置专家开展交流会商,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有可疑信号或者疫苗安全性相关问题等情况,及时向县卫健局及市疾控中心报告。

  三、强化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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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员保障到位。原则上常规免疫接种单位医护人员要全员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按照1:3标准建立后备梯队。各接种点接种人员按照每个接种台3人、两班轮转进行安排,医疗救治人员按照每个接种点1名医生2名护士、两班轮转进行安排。

  (二)资金保障到位。卫健局要积极与县财政部门对接,落实冷链运输(疾控中心购置冷链运输车)、接种点硬件设备采购等经费保障。

  (三)加强信息报告及督导检查。各接种点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做到“一点一方案”,及时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并将工作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报局疫苗接种工作专班备案。县卫健局将适时对各接种点疫苗接种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接种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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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乡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保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快速形成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阻止新冠肺炎病毒传播,保障全民健康,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确保安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现阶段主要为在瓶窑的18周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人员提供接种服务。2021年6月底前,完成40%的目标人群接种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65%的目标人群接种工作。

  18岁以下人群、在杭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的接种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后续部署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加强宣传动员,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和人群接种率。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二)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在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全流程监管,积极稳妥提高接种率。三、工作专班

  1.排摸组

  组长:XXX成员:XXXXXXXXX联络员:XXXXXX职责:负责辖区符合接种条件人员排摸。村社、外来人口接种对象排摸由综合信息批示室负责;修建工地接种对象排摸由镇项目办负责;工业企业接种对象排摸由区域发展办(经发)负责。

  2.医疗组

  组长:XXX成员:XXXXXXXXX联络员:XXX职责:负责医护人员配备、救治工作;与XXX沟通联系。3.安保组

  组长:XXX成员:XXXXXX联络员:XXX职责:负责接种工作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

  4.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XXX联络员:XXXXXX职责: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情应对。

  5.后勤组

  组长:XXX成员:XXXXXX联络员:XXX职责:负责接种后勤保障工作(非医用物资、物业保洁人

  6.现场组

  组长:XXX成员:应XXXXXX联络员:XXX职责:负责接种场所布置、管理、运行。

  员配备、生活垃圾清运等)

篇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卫明电〔2021)2号),为安全、规范和有序做好我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强化群体免疫效果,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坚持知情同意和免费接种、坚持常态化防控与接种工作相统筹、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有序开展全省接种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力争完成约*万人的接种目标。第一阶段,3月份完成**市、**市、**市、**市、**市约*万重点人群种任务,同步开展18岁以上人群接种。第二阶段,3.6月,全面开展18岁以上(含60岁以上)人群约*万人的接种。第三阶段,7月.12月,开展适龄人群的查漏补种工作,同时根据国家部署适时开展18岁以下人群接种。

  三、接种人群

  各市县对辖区适龄人群(18岁以上人群)要做到“应种尽种同时,按照“区分轻重缓急"原则,优先安排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接种:包括边检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出国人员等;公安、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

  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适时开展18岁以下人群接种。

  四、时间进度安排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

  第一阶段:2021年2月.3月31完成**市(*万)、**市(*万)、**市(*万)、**市(*万)、**市(*万)重点人群约*万人的接种任务。优先保障2021年博鳌亚洲论坛和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疫情防控工作。各市县同步开展18岁以上人群接种工作。

  (二)

  第二阶段:2021年3月22日.6月30日

  完成约*万人的接种任务。同步推进部分有接种需求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60岁以上人群分年龄段开展,优先接种养老机构人员和60-65岁年龄组人群。

  (三)

  第三阶段:2021年7月.12月

  开展适龄人群的查漏补种工作,同时按照国家部署要求适时开展18岁以下人群接种,计划接种*万人。全年力争完成*万人的接种目标。

  五、疫苗的使用

  使用**省统一釆购的新冠病毒疫苗,参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管理方式统一组织分发管理。

  六、分级保障接种经费

  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后,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在受种者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个人不负担。疫苗和接种费用在医保基金中单独核算。

  疫苗冷链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疫苗接种工作补助等由市县财政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保障。

  七、组织实施安排

  (一)

  加强组织保障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协调我省疫苗釆购、储运、安全管理、接种、救治、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疫苗管理法等规定,由省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开展全省疫苗采购工作。

  各市县政府作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疫苗接种工作的统筹调度,强化保障,明晰责任。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和疫苗接种工作专班,做好疫苗接种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各市县要以社区(乡、镇)为单位,做好摸底调查,摸清本辖区全人群的底数,通过摸底开展组织动员工作。

  (二)

  实行疫苗接种激励机制。

  压实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实行“单位+社区+个人+接种点”四线并行的疫苗接种激励机制。各市县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如企事业单位、餐饮、超市、酒店、宾馆、各类门店、楼宇物业、个体商户、营业窗口、社区(村居)等开展疫苗接种率挂牌公示。对重点行业服务人员实行从业疫苗接种告知制。冷链行业从业人员、交通运输服务从业人员、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学校教职工等公共服务和保障行业人员,实行执业时疫苗接种主动告知制或胸牌公示制。市场监管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疫苗接种公示情况定期组织检查抽查。

  (三)

  合理规划设置接种单位

  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在综合评估现有预防接种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疫苗接种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服务区域,合理规划或增设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信息。具备条件的地区理应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接种工作。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单位预约和个人疫苗预约接种工作。

  (四)

  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

  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按照接种任务配备充足的接种人员,及时针对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等开展培训,选配有经验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师资队伍,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接种技术,出现异常反应可及时识别、快速处置。各市县辖区内具有护士资质的人员有条件的情况下全部进行岗前培训,作为接种人员的后备力量储备。省级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组建省

  级接种应急队伍和医疗保障救治队伍。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

  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

  各市县要全面统筹协调本地区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力量负责救治保障工作,将接种点划分为若干个医疗救治片区,分片负责。组织市县二级以上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急诊急救人员驻片区保障,每个接种点都要配备本院区的医疗救治人员,对于接种点

  发生严重异常反应需要后续急救处置的,要指定片区医疗救治的120救护车快速转运,对口的二级以上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

  (六)

  实施规范接种

  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规范操作,开展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信息登记、接种后30分钟留观等工作。接种前充分告知疫苗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接种疫苗后观察要点等,详细询问受种者是否有过敏、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或妊娠期及哺乳期等接种禁忌,严格掌握疫苗适用人群和接种禁忌,保证接种安全。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七)

  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补偿

  对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医疗机构和医学会等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报告、调查诊断、鉴定和补偿等相关工作。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由卫生健康、医保部门按职责依法解决。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

  (八)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各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疫苗接种保障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苗的接种实施、技术培训、接种点合理设置、医疗保障等;医保、财政部门负责做好釆购经费的预拨预付保障工作;工信部门负责做好釆购供应的沟通协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宣传、疾控部门负责做好知识和政策宣传、社会舆论的引导。

  八、舆情监测与舆论引导

  加强新冠疫苗知识宣传,密切注重有关新冠疫苗接种的舆情,及时发现相关舆情线索,汇总分析舆情信息。出现不良舆情,要尽快组织核实调查,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回应和澄清,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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