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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10篇)

时间:2023-08-01 14:2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通用9篇)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也日益凸显。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现实,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加强管理,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意识不够。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重视,认为不是自己的职责范畴,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2.制度不健全。有些地方和单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3.执行不严格。有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自己也没有很好的作为示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4.管理不到位。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管理不到位,容易出现问题,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5.反作用力不足。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反作用力不足,对违法违纪行为采取措施不够积极,导致治理效果不佳。

  6.不够严谨。有些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没有严谨的作风,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不扎实现象,导致治理效果不佳。

  7.团结协调不够。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团结协调

  不够,缺乏统一的思想、认识和行动,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难以推进。

  8.责任心不够强。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责任心不够强,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和行动,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9.教育宣传不够。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教育宣传不够充分,领导干部对此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工作难以开展和推进。

  总之,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和深刻的责任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向更加深入、更加有效的方向努力。

篇二: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根据过去的工作经验和情况,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存在以下问题:

  治理力度不够。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部分领导干部治理力度不够,重视程度不够,对反腐倡廉工作缺乏深刻理解,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

  落实不够细致。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对政治责任的认识不足,对责任制的具体落实工作不够细致,重视程度不够,落实执行不够到位,无法形成合力。

  没有形成高压态势。一些领导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时,对违纪违法行为存在着疏于管理的现象,对反腐倡廉工作没有形成高压态势,对问题发现后的处理缺乏及时和果断性。

  对巡视巡察工作不够重视。部分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时,对巡视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没有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的过程中,部分领导干部没有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没有将反腐倡廉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中,影响了治理成效的发挥。

  以上是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加强治理力度,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落实具体工作细节,形成高压态势,及时整改问题,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

篇三: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篇四: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带头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旨在加强党的领导,改进党的工作方式,深入开展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然而,在实践中,带头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1.重形式、轻内容。一些干部注重政治表态、形式主义,而忽视了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导致治党效果不佳。

  2.缺乏长效机制。当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多集中在专项行动和临时整治,缺乏长效机制,难以持久推进。

  3.权力滥用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权力滥用,妨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和落实。

  4.不透明的决策和执行。一些治理措施的决策和执行缺乏透明度,难以让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产生认可和信任。

  5.领导干部缺乏自我监督意识。领导干部作为党员的重要一员,缺乏自我监督意识,容易陷入腐败和权力的漩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建立反腐败长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从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篇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的必然要求。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1.政治责任意识不强。在一些基层单位和部门中,领导干部没有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不积极主动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2.落实措施不够有力。有的领导干部虽然有意识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措施不够有力,不能够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深入开展。

  3.工作重心不够突出。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口号喊得响,但实际工作中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放在工作的重心,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对问题隐瞒不报。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中,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但有的领导干部对此选择隐瞒不报,不敢向上级报告,甚至纵容包庇,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

  5.管理机制不健全。有的单位和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领导干部没有形成常抓不懈、持续改进的工作作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效果不佳。

  为解决这些问题,领导干部要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切实做到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收集和报告,完善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篇六: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

  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

  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

  3、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

  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

  (一)对主体责任认识。

  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2、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软”就是沟通式的交心,温

  和式的交流,柔软式的沟通;“硬”就是强有力的检查,过硬的考

  核,奖惩分明“结硬账”。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发挥“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发挥关键人作用。对涉及到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要作为关键事项、重点事项抓好抓实,作为主体责任当中的主体行动抓好关键人和关键事。

  3、监管上的主体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做法

  1、要强化“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党委(党组)要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等;要积极利用公众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

  2、要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与各所分管的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量化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了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

  3、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党组)要督促所负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四风督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专题专项进行督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4、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从严治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

  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

  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

  1、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

  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

篇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

  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

  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

  的良好政治生态。

  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篇八: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存在的不足集合9篇

  1、缺乏清晰明确的责任分工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因此,一些责任未能得到真正的承担和推动,难以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2、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不够有效,缺少具体的量化指标和考核方法,难以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进展。

  3、政治责任感不够强

  一些地方和单位中的领导干部,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不够强烈,存在观念淡漠、态度消极的情况。这样就难以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4、措施不够精准有效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需要有全方位、系统化的推进措施,但有些地方和单位的措施不够精准有效,可能存在盲目套用经验、不够灵活等问题,影响了实施效果。

  5、对于问题的处理不够果断及时

  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实践中,对于一些问题的处理不够果断及时,存在拖延或者选择回避的情况,这样会让问题得以扩大化,破坏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机制不够完善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全面从严治党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缺少必要的制度保障。这样一来,容易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受到干扰和制约。

  7、思想工作不够到位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思想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不够到位,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理念和内容理解不够深入,缺乏必要的认识和体会,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

  8、制约因素较多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一个长期的工程,而且需要面对较多的制约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当前社会风气不良、各种权力盘根错节等。如果不能克服这些制约因素,就很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

  9、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计划不够详实全面

  在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计划过程中,有些地方和单位计划制定得不够详实全面,对于政治责任的分工和考核制度安排不够科学,给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篇九: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带头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十篇

  1.部分党员干部过于功利,只注重自己的职务升迁和个人利益,忽视党的宗旨和党员义务。

  2.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员参与度低,活动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性。

  3.部分党员缺乏党性观念,思想认识不够明确,缺乏对党的忠诚度和认同感。

  4.党委领导班子队伍不够坚强有力,带头作用不够明显,履行监督职责不够主动。

  5.党的组织生活存在不规范现象,组织生活会议形式化、程序化,缺乏实质性内容和效果。

  6.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部分党员干部滋生和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廉政文化宣传薄弱。

  7.党的纪律处分力度不够,处理不力,违纪者得过且过,导致党内监督不力。

  8.党内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选拔干部缺乏科学性、公正性,关键岗位人才匮乏。

  9.对外统战工作存在不力的情况,与非党组织、宗教团体联系不够紧密,基层组织的统战工作发展不均衡。

  10.党的政治理念教育存在重视理论宣传、轻视实践调研的现象,部分党员对国情和时代发展认识不足。

篇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九篇

  范文1:

  当前,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面临着一些问题。首先,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和消极态度。其次,一些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只是口号化和形式化,缺乏真正的行动和落实。最后,一些干部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时,还存在抵触情绪和不配合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让全体干部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和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让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范文2: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铭记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使命。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把纪律和规矩看作是束缚自己的工具,心态不够端正。其次,一些领导干部虽然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口号,但却忽视了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形式主义比较严重。最后,有些干部缺乏宏观思维和全局意识,在方针政策层面上不够理解,执行不够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一是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素质提升,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政治素质。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措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三是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和价值观念。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大家的全面建设意识和管理能力,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

  范文3:

  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忽视自身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其次,一些部门、单位依然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敷衍了事的情况。最后,一些干部没有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工作中的失误和纠错也比较多。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首先要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鼓励干部注重对自身权力的约束和自我剖析,同时,建立有效的自查机制,让干部自行检查并及时纠正。其次,各个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形成合力。最后,干部要时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重视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为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力量。

  范文4:

  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一句空话,缺乏意识。其次,有些领导干部不作为,只是口号不落实。最后,有些干

  部口头上支持全面从严治党,但实际行动却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让干部真正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不落空,形成强大制度保障。三是加强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不作为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和问责,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在各方面的落实。

  范文5: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针,是新时代全党全军全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但是,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仅仅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一种形式,而没有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其次,由于一些干部缺乏实际行动,全面从严治党往往成为了一句空话。最后,由于一些干部缺乏自我约束和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措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与政策进行深入的宣传解释,以确保全体干部都有充分的认识。其次,通过制度建设和强化文化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一种形成良好风气的深层动力。最后,通过强化监督机制和严格问责制度,让我们的全体干部都能够真正地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使我们的党更加坚强有力。

  范文6: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时必须提高的治党治国能力和治理效能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战略举措。但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有些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意义没有真正认识,认为执行的规定过于严苛,而没有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任务;有的干部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时,心态不够端正,敷衍了事别人的问题;还有的干部把该治党问题简化为单纯的戒备心态,而没有充分理解治理的本质和责任,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细节和执行不够到位。

  鉴于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广泛普及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同时,加强干部组织和领导力的建设,培养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管理能力,让干部充分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和全体人民意味着什么;二是积极建立强大的工作机制和系统,严格落实制度,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各个部门落到实处;三是完善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党纪党规,加强纪律执行力度,挖掘问题的本质原因,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范文7: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我们面临的问题仍然较多。首先,有一些干部仍存在压力,看对待纪律和规矩的价值太浅,思想认知较差。其次,由于一些部门、单位缺乏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组织机制,弱化了企业全面治理意识。最后,由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缺乏深度,有些干部在处理问题上存在双重标准。

  我们要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营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认知。二是强化机制体系,完善工作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好保障。三是强化纪律执行,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罚。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提高全体干部的工作素质和全面治理意识,增强和拓展全面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范文8:

  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中,我们面临的一些问题仍然不少。首先,由于有些干部仍存在不作为或者以往的想法方式,很难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其次,由于一些干部思想容易粗浅,缺乏深刻罗列问题的本质。最后,由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的深刻认识还不够,有些干部在对待执行的措施不够明确,以致执行方案不到位落实不完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宣传,深入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那一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从组织机制到工作流程,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制裁,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效果更有效的推进。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全体干部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效果,强化工作流程,保证全面治理落地见效,进一步发挥和扩大其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范文9: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提高党的整体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必要行动,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战略举措。但是,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仍然面临一些问题。首先,由于我们的组织机制仍然不够明确,仍有很多垃圾报告和怎么把事情搞好的现象。其次,我们仍然缺乏培养和建立有序纪律团队的能力。最后,有些干部缺乏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认识,对此存有消极态度或反对意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让全体干部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意义和内涵;其次,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通过强化制度与流程建设,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考核和保洁,建立有纪律、有序团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最后,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力度,增加普及宣传,让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全面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充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确保我们的党更加先进、更加纯洁和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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