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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存在的问题(7篇)

时间:2023-08-04 08:2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编办存在的问题

  

  泸溪县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9月底,我县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有超编人员132名,超职数配备领导22名;进人程序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理顺先人事后编制的工作程序;教育、卫生系统以总编制与总人数对比是否空编为标准来进行公开招考与调动,致使个别学区与卫生院超编;个别单位后勤编制没有按照州政办发〔20XX〕1号文件规定收回,工勤人员仍使用后勤编制或挤占政法编制。

  二、工作目标

  根据《通报》要求,20XX年底前必须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问题整改消化到位,建立健全规范的人员管理体制,严格编内进人,不得再新增超编人员;公开招考、人员调动、引进人才、退伍安置、三支一扶等必须坚持先编制后人事的工作程序;教育、卫生系统按单个学区、卫生院对现有人员进行调剂,确保每个单位均不超编;行政机关、参照单位后勤编制严格按照州政办发〔20XX〕1号文件执行,一律按退一减一原则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XX年1月)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精神和《通报》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机构编制管理的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调查清理,摸清底子(20XX年2月)

  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认真调查清理,了解超编人员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摸清超编、超配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消化措施;切实加强教育、卫生系统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按单个学区、卫生院对现有人员进行调剂;对个别没有执行州政办发〔20XX〕1号文件的单位进行调查清理,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明确要求,有序推进(20XX年3月20XX年11月)

  1、制定过硬的人员调剂和消化措施,分季度进行逐步消化,力争在20XX年底消化全县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超编人员132名。

  2、以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和党政分设现象,确保20XX年年底前将超职数配备的22名领导全部落实到位。

  3、进一步理顺先编制后人事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规范的人员管理体制,严格编内进人,不得再新增超编人员。

  (四)认真总结,迎接检查(20XX年12月)

  对此次机构编制管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好的经验,进一步健全干部人事调配管理机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泸溪县机构编制管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编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加强整体部署和综合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整改消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和办理程序

  1、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无专题申报、违反审批程序和制度的机构编制送审事项,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受理,对未经编委、编办研究的重大机构编制问题,党委、政府不将其列入会议议题。同时,对严重干扰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以编制为龙头,建立编制、人员、经费协调制约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人员调配和政策性安置时要坚持先编制后进人程序,人员调录、人才引进、退伍安置、三支一扶等人员调配时,要先到编制部门审核编制,再提交人事领导小组、退伍安置领导小组研究,把好人员调配安置的第一个进口关。要建立部门协调制约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纪检监察等综合约束机构,做到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人员配备和工资核定,在负责工资统发审核的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银行才能开设账户并支付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才能办理相应社保手续。

  (三)进一步完善进人制度,把好人员进口关

  1、进一步完善进人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管,杜绝

  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和复退安置时的进人制度,明确规定在实行人才引进和复退军人安置等人事调配、安置工作时,必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对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超编进人,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实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切实有效地从源头上管住管好机构编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人员调配在编内进行,杜绝超编进人;配备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由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在规定的职数内进行,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严禁逆向进人,特别是严禁从企业往事业、自筹往财政拨款单位进人,以免增加财政负担;严禁违规借调、临时聘用(雇用)人员,避免混编混岗和增加行政成本。

  2、建立起消化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超编工作长效机制,确保20XX年底全面完成消超任务。要积极探索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用于全县消化超编的路子。尝试过渡性调借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的消超措施,从乡镇机关调借少量行政编制到县直部门,作为临时性、过渡性编制用于消超,待消超任务完成且

  人员控制在原定编制内后,再借一还一,编制逐步归位还乡。要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实行三个一批的消超办法,即:通过到龄退休和外调等自然减员方式减少一批;通过采取组织措施调离的办法分流一批;通过严控入口防止新增超编人员控住一批。要采取激励性措施鼓励县直机关单位年轻干部下到乡镇工作,既能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力量,又能精简县直机关人员,进而达到消化超编的目的。

  3、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减轻财政负担,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既要适应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又要统筹考虑到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大力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以电子政务为手段,大力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阳光编制。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监管,真正实现人员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人员数相一致的实名制管理目标,切实控制人员编制无序增长。积极探索建立空编减编激励机制。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的编制数实行单位办公经费包干制,减人不减经费,增人不增经费,对于编制控制较好、一直有空编的单位,按空编数实行一定的奖励制度,对于主动核减编制的单位,按核减编制数实行一定的奖励。通过激励机制的建立,形成超编受罚、节编有奖的良好管理氛围,从而达到有效控制编制的目的。

  (四)切实加强教育、卫生系统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

  1、切实加强全县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的动态管理。做好各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的调研工作,对全县中、小学的机构设置、教职工编制配备、现有教职工状况、在校学生数、班级数等情况和发展变化的趋势做到了然在胸,及时掌握全县中小学校生源变动情况,并据此调配各中小学校教职工的编制,搞好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育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教职工编制资源,建立布局合理、结构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不断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2、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定工作。根据州编办发〔20XX〕29号文件的批复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县编办下文重新核定了县内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编制及领导职数。今后,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人员编制,做到进人必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

  (五)积极推行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

  单位的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机关和参照单位的后勤编制严格按照州政发〔20XX〕1号文件精神执行,新进工勤人员不再办理编制、人事调动手续,实行聘用制。现有工勤编制按照退一减一的办法,逐步减少消化,空出的工勤编制由县编办下文收回并集中控制管理,如行政机关和参照单位确需增加后勤人员时,原则上由用人单位使用相应聘用人员指标,逐步实现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这一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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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编办存在的问题

  

  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第一篇: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

  问题及对策

  当前,机构编制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政编制总量少。现有。级机关行政编制总量与2007年相比,仅增加了6.6%;二是职能与编制不匹配。2010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承接了规划建设执法、违章建筑拆除、建设行政管理等11项职责。2012年,再次承接了公园、公众厕所、公交客运等个方面的管理职责,但相应下划的行政编制数量少。三是事业单位总控严。自2012年起,事业机构、编制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增一减一”成为刚性规定,大幅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已不具有可操作性。

  建议对策:一是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二是“嫁接”新职能,“改造”老机构。三是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编制配置超出职能需要的进一步精简;职能消亡的,果断撤销;职能新增、加强的,适度增加。

  第二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澄迈大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消防安全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消防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发生起到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为贯彻总队《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县消防大队开展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通过这次活动,规范了干部、官兵的言行举止,强化了干部、官兵的法纪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大队战斗力的进一步提高。如何应对、解决消防大队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关系到消防大队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关系到消防大队内部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

  一、鉴于当前条令条例学习存在的问题,应着重抓好以下四点

  一是要使条令条例教育走上规范化教育。如何改变条令条例教育落实不到位的状况,将条令条例教育纳入训练计划,建立计划、备课、测试、检查、讲评等制度,并在时间和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使条令条例教育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令条例学习。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官兵学习条令条例,真正掌握条令条例的基本内容。可结合大队实际,围绕干部职责、行为规范、日常制度、遵纪守法、防火等内容,组织系统专题讲座,深化条令条例的学习。

  三是要知条令、懂条令、用条令。提倡学中用,用中学,学用紧密结合,防止和克服知条令、懂条令而不用条令的不正常现象。大队每名官兵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学习、消化和理解,全面掌握条令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吸收其精髓,提高对学习条令条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认清贯彻条令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熟悉条令条例作为思想教育的必修课,真正做到牢记于心,惯之于行,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按条令条例办事的良好习惯。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狠抓日常养成,确保条令条例贯穿于工作、学习、训练、执勤中,自觉、刻苦地学习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二、针对问题,落实措施

  一是抓好学习,切实增强大队全体干部依据条令条例进行正规化管理的观念。条令条例学习方法单

  一、时间不落实,是导致大队不少干部条令意识不强,对条令条例掌握得不深不透的主要原因。比如,有的干部不熟悉条令条例的基本内容,不会用其规范大队的各项工作;有的干部片面理解条令条例的内容,降低落实条令条例的标准。这些现象都严重影响了条令条例的落实。因此,加强大队正规化管理,首先要抓好条令条例教育,增强干部依据条令条例进行正规化管理的理念。二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合力推进条令条例深入落实。为积极营造浓厚学用条令条例的氛围,使全体官兵充分认识到开展条令条例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活动期间,大队通过宣传板报、学习园地、条令条例抽考、宣传横幅,队列训练,集中组织学习等形式,让官兵们在潜

  移默化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条令条例学习同官兵的工作、学习、生活有机结合,促使官兵们自觉保持严整的警容警姿,努力形成“人人学条例、个个懂条例、事事依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好履职,确保条令条例在落实过程中不走样,见实效。当前,条令条例不能真正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干部对抓条令条例和内务规定落实的职责不清。有的抓落实随意性很大,想怎么抓就怎么抓;有的抓落实没有统一计划和重点,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要么只抓一点不顾其它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依据条令条例中各自的职责,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使各干部按职尽责。大队领导对落实条令条例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要及时拿出正确决策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干部要识大体、顾大局,强化全局意识,克服本位主义,自觉摆正自己在抓条令条例落实中的位置,积极围绕正规化管理的总目标。

  第三篇: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模版)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目前在招投标活动中,建设单位采取一系列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违规操作,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投标单位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有些地方监督部门不严格监督招投标各方的行为。本篇文章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带来的危害性,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招投标工作

  问题

  对策

  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建立了各级有形建筑市场,实施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一些地区还存在招投标中违规操纵,互相串通,暗设陷阱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范的运作,给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这一问题应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尽可能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一、招投标各参与方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在组织招投标活动中,采取一系列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有些时候搞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给投标企业带来极大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依法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给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提供了机会。(2)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单位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斥性。(3)招标文件不规范,招标文件文本费过高,而且售后不退,不开发票,给投标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巨额的投标保证金很难要回,有些建设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垫资,垫资越多,评标分数越高。(4)评标不公正、不科学,评标只看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评标过程不公开,暗箱操纵,不当场宣布评标结果;定标前谈判压价和违规分包,定标后在签合同时还要过分压价。(5)标底泄露或标底不准,使真正具有实力的投标者远离标底而被淘汰。

  2.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投标单位作为竞争者,处于被动地位,一切都要响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1)为了参与竞争,多方找关系先入围,然后想办法得到标底,再拉拢评委打高分,这样使投标费用很高,不中标就造成很大损失。(2)投标单位互相串通,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3)投标单位挂靠现象严重,有些投标单位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就借用别的施工企业资质.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以获得工程利益,使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3.建设主管和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1)建设主管部门作为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本应严格执法,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但有些地方却大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排斥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有形市场,设置各种障碍,如办理投标许可证、缩小公告发布范围、缩短投标时间、交纳注册费、管理费、巨额保证金等,使外地施工企业望而却步,有些部门仍然习惯于行政审批,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指导和服务明显不够,甚至以审批代替监管,侵害了建设单位的招标自主权。(2)监督部门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主体,本应严格招投标各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但有些地方的监督人员却

  参与评标,成了评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评标处于无监督状态。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

  1.问题产生的原因。(1)法制建设不健全,法制观念淡薄。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2)供求关系严重失衡,人员素质不高。建筑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过度竞争导致了无序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3)监督管理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招投标工作之所以有诸多漏洞,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是因为监督管理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管力量不足,没有严格按照程序监督,没有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2.问题带来的危害性。(1)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违法招投标不但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造成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失控,国有资产流失,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2)给工程质量带来极大隐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被个人或小集体经济利益所取代,使得双方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责任约束降到了极限,偷工减料,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就很难避免,甚至出现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掩盖质量问题的情况,给工程埋下安全隐患。

  三、主要对策分析

  1.加强法制教育是主要手段。对各方参与招投标的工作人员加强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约束自己,警钟长鸣,否则,容易导致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对《招投标法》中所详细列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真正落到实处,维护法律的尊严。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或其他企业不良行为,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汇报情况,使之能够迅速被采集、记录和公布,使失信行为能够得到有效的惩治,同时也提高其他

  投标人诚信意识。积极维护投标人、招标人和国家利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遵纪守法,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积极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也是招标代理机构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2.充分发挥招投标代理中介机构的作用。招投标代理机构以社会中介机构身份提供服务,发挥其技术力量强、专业分工细、经验丰富的特点,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完全规范地进行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招投标活动,既可取信于各方,并对各方负责,又可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3.提高招投标人员业务能力是前提条件。应积极响应由国家人事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提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

  4.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招投标法》仅对违规招标和虚假招投标提出了处罚措施,对邀请招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

  5.实行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开标、询标、宣布中标结果等都要公开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的舆论监督。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将每个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工作到位,严格查处弄虚作假、串标、抬标的腐败行为,对招标活动全过程备案,不管何时何事出问题,都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查责任人,实行终身负责制。

  参考文献

  [1]缪燕燕,《工程评标亟待规范[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3.3[2]刘光溪、张汉林,《WTO与中国经济》,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版。[3]王玉梅,《关于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山西科技出版社.

  2006.1第四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专业:学号:姓名:陈思敏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在我国各个领域的长足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体制、国情的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在其运作中出现一些问题和缺陷。本文从“人、资产、资金”三方面入手深入剖析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出现的弊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问题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行政事业单位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的长足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但由于特有体制、历史和国情的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在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同时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本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予以简单阐述。

  一、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

  由于准入机制的不合理和不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有所差异,这就使一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积极主动;自身素质能力有所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思想不解放,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意识;服务观念不强,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这些问题的出现致使人民群众误认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是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态度蛮横的政府机构。

  2、固定资产监管及配置存在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多对资产配置缺乏标准,或有标准但又不合理、不统一,加上有的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致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资产配置不公平。部分行政事业部门人员编制很少,却占用很大的资产;有的单位却要耗费大量财政资金租用房屋或设备办公;有的单位资产配置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闲置较多,并且利用效率不高,调配不及时。有些

  单位将固定资产视为部门所有或单位所有,宁肯闲置也不许其他单位使用。有的单位宁愿多花钱买新设备,对正在使用的设备却不肯花钱进行正常的保养和维修,造成设备闲置和浪费。

  对资产的处置不规范的现象也在有些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按规定,固定资产处置必向相关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固定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而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在处置资产时,不办理报批手续,随意出售、转让,随意核销的现象也不少见。

  3、财政资金监管存在问题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对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首先是对财政资金监管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财政资金的使用者,单位领导和相关财政资金监管人员不重视内部监管,没有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没有严格执行经费审批流程,致使在资金使用中,出现了财政资金支出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现象严重,超标购买小汽车、公款旅游、消费等现象。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使用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定不清,用项目支出弥补基本支出经费的不足,或用于维持日常公用支出,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有的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树立讲求经济效益的理财理念,重拨款而轻管理,重预算审核而轻实际效果,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绩效缺乏有效地监督和考核。致使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燃修费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众形象。

  其次是对财务人员的考核监督制度不完善。财务人员一方面在业务上受财政部门领导,另一方面在行政上受本单位领导,产生不少弊端。会计人员有的随领导意志而变换,导致财会队伍不稳定和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会计人员在行政权力的压力和一些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会做出一些增加不必要费用支出等违反财经纪律的事。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不能进行有效的考核和监督,致使有些会计人员没有压力,没有责任心。比如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清理时,有一些确实不能收回的坏账如何确认等问题,由于没明确的制度约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个人主观意愿,造成资产流失。

  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现存问题的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和问题,笔者分别从人、资产、资金三点入手提出了一下对策:

  1、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合理激励,做到人尽其才。

  首先,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素质和能力上的差异,首先要从人员准入机制入手,杜绝素质低、能力差的人员通过非正常渠道进入,严格按照专业和技能要求招纳工作人员。对于现有工作人员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道德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营造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学习氛围,使工作人员能在工作和学习的相互渗透中逐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其次,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与科学合理的安排有着密切的关系。安排合理得当,就会使员工间工作配合默契,反之则会相互设防,不能形成合力,反而阻碍了每个人能力的正常发挥。因此,我们在安排工作搭配时,必须对员工的性格、能力、学识、兴趣、专长等进行具体分析,在搭配中既考虑到互补,又考虑到兴趣志趣的相投。

  最后,人的能力的发挥,有赖于人的动力,动力是对人管理的制约因素,人如果缺乏动力,那么其情绪就会低落,无积极性可言。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确立公平合理的奖金分配方案,建立奖励制度。同进,还可以设立一些单项的工作或成果奖,从物质奖励上来体现贡献与奖金成正比关系,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精神动力可以使人们满足心理上的需要,有了精神支柱,才能增进员工的事业心、责任感,所以精神奖励也是必不可少的。

  2、建立节约高效的资产使用机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合理公正的处置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面最广、最复杂的一个环节就是对资产使用过程的管理。建立节约高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机制,是固定资产实现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高效运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良好的固定资产使用机制能够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并且可以有效的减少资产的浪费和闲置,防止因为使用管理不当出现资产流失。

  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是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安全运转的保障,也是建构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事

  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体制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应该建立多层次、多方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革的方向,遵循监管分离原则,组建由宏观管理、中间管理和实施操作三个层面组成的固定资产监管机制,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监管效率。

  资产的处置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最后环节,如果这个环节做得好,前面的环节也会得到巩固,如果这个环节没做好,前面的环节也会事倍功半。所以,应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必须要加强对资产处置的管理,完善合理公正的资产处置制度,防止固定资产在处置中的浪费与流失,杜绝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腐败现象,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此,要完善固定资产的统一调剂,完善固定资产的交易市场,完善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制度等,建立公正合理的固定资产处置制度,以此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

  3、树立和增强内控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首先要强化单位负责人的内控意识,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组织的最高管理者,他的意识行为都对全体员工起着关键的影响。因此,要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这样才能使他们切实履行建立和健全及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职责。其次要加强对单位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对内部控制有着深入而全面的了解,树立和增强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意识。特别是加强单位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他们在内部控制中能认真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财务监督作用,杜绝不法行为发生。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做为财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核算技巧、有效的分析技术、全面的理财能力;要掌握信息技术在财务工作中的运用,提高工作效率;要不断汲取新知识,思考新问题。此外,单位财务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对建立各部门间的和谐关系也非常重要。包括单位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内部财务科室与其他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与财务人员、财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等。

  建立和谐关系,需要财务人员多跑腿、多动嘴,一方面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听取有关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以便调整财务管理的思路和手段;另一方面也要主动反映单位发展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单位负责人不仅要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素质,而且要不断将清正廉洁的品质、政务为民的意识传达给其他工作人员;与此同时建立节约高效合理公正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处置制度和科学有效的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体系;树立和增强单位内控意识,做到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整改,将达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邹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探讨——谈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管理纵横,2011(6).[2]徐珂.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管机制——以乐山市会计核算中心为例[J].电子科技大学,2011.[3]张秉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财税金融,2011(12).[4]金玉.新经济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问题与对策[J].管理视野.2011(12).第五篇: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目前我国大多数档案部门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仍存在问题,影响到档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在其部门中的重要地位,及时改进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以及时解决,势必成为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

  关键词: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

  资源开发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档案管理工作以其机密性较高、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的主要特点,成为我国经济、科研等主要信息的载体,在我国经济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现今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下,建立科学、系统、民主的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保证经济的协调、高效、有序的运行,对人们的生存与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1.1管理存在误区

  长久以来,我国很大部分人员和领导干部在档案管理上存在认识的误区,将档案管理工作看成时简单的抄写与资料管理的事物性工作,既不是主要的工作内容,也不能为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只要管好、不将档案丢失、不泄露档案机密,可以随时应付单位资料查档或外调。因而造成了档案管理人员以及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偏差,它已经适应不了现代管理的需求。

  1.2管理水平低,管理力量弱,管理手段过于落后

  我国对于档案管理方面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培训,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归集、整理、装订等业务流程并不熟悉,档案人员缺乏正确的档案收集意识,严重影响了档案的管理水平。

  1.3并不齐全的硬件环境设施

  由于单位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不够,致使单位并不为档案管理部门制备的硬件设施,个别单位甚至没有专门的的档案室管理档案,单位的档案的完整、美观及整洁将会面临霉变、虫蛀等问题的影响,甚至会连基本的档案管理设备都缺乏。如:档案夹、切刀等。

  二、档案管理工作的应对策略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的发展需求,提高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发挥其工作的重要性。

  2.1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素质

  增强干部档案工作队伍的建设,同时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必须要选择责任心较强、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的共产党员。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道德教育、岗位管理知识的培养,多关心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使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其主动热情的工作态度和思维创立能力。档案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态度决定了档案管理的好坏,因此,档案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的提高时极为重要的。同时,档案管理人员也应当注意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积极参加技能培训等提高专

  业水平的活动中来,熟悉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发展档案管理事业,使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实用,为社会的发展贡献有利的信息资源。

  2.2设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2.2.1档案管理工作要建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的规章制度,并且要求该制度要符合单位的特点,切合实际的档案管理情况,以满足单位对档案管理的具体需求。

  2.2.2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必须适用于单位,并将简便易行、方便实用与可操作性强作为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的目标,更好的进行和约束档案管理工作,为其工作提供良好的指导与规范作用。

  2.2.3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双向性原则,使其在约束员工的同时也约束。因为领导是制度的执行者,而单位则是由员工构成的群体,单位领导要做好单位的带头作用,是档案管理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

  2.2.4坚持档案管理制度的严肃性。由于档案管理制度是本部门自行制定并实施的,所以在其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严肃的执行态度,做到赏罚分明,体现其制度的权威性。

  2.3提升并完善档案的功能

  增加档案内容,使其更加全面完善,以客观的态度对档案进行分析处理,及时更像档案的内容管理,使档案可以及时的反映当前的动态状况。因此,我们应重新对档案的功能进行定位;首先,我们要保证将原有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其次要扩大档案内容的涵盖范围,使其更加丰富全面,使其更加适应单位对信息的大量需求,为单位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2.4采用信息化的档案管理手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主要发展趋势和重要的工作工具。它要求档案人员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水平,同时也是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国经济已经于世界接轨,强烈的市场竞争与社会需要,要求我们要将档案管理的新手段与当代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来,以期达到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2.5提高档案管理的服务水平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树立“工作就是服务的”正确观念,将增强岗位服务意识与主动热情服务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主要归宿。要确立明确的档案管理服务方向,端正工作态度,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新的服务意识,提高档案的服务质量。档案服务工作的好坏取决于档案管理者,而服务的好坏则是衡量一个单位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的重要标准。

  结束语:

  新世纪下,要求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要时刻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建立符合时代发展的档案管理工作。同时,从根本上更新档案管理的观念,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积极探索现代化档案管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进一步改善现档案管理模式,为促进社会主义的进步、经济的良好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篇三:编办存在的问题

  

  。

  县级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改变了原来的设置模式,成为了党委序列机构。这一变化,使得编制部门管理的职能更强了,工作力度大了,社会关注度也更高了。一年多来,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在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发挥了宏观调控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形成了良好的局面。但在实际中也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给推动编制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要落实好科学发展观,贯彻好中央精神,使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发展轨道,就必须充分重视当前县级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并逐步进行解决。

  一、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

  1、行政编制供与求的矛盾。

  编制的供应与需求,是一对矛盾体。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和要求下大力气严格控制县级机构编制,消化超编人员,另一方面,党政群机关增加人员编制的要求不断。目前县级行政部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供需脱节问题,主要是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县一级政府机构的行政编制十分紧张,各部门、各单位都在申请增加编制,编制部门压力很大。由于编制供需的严重脱节,导致了新设立的单位、职能增加的单位编制不足,政府的派出机构和执法机构普遍-可编辑修改-。使用事业编制的问题。在编制结构上,也存在着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层级结构失衡,县一级超编较为严重,乡一级则出现空编。二是党政结构失衡。目前县级党委机关、其他机关所占人员编制的比例均高于规定的标准,挤占了政府机关的编制,造成了党政之间编制结构比例的失衡。三是官兵结构失衡。少数单位官多兵少,个别单位甚至是有官无兵。部门编制结构失衡、人手紧张,加剧了编制的供求矛盾。

  2、单位超编与缺人的矛盾。在县级部门有一个怪圈,就是单位一方面人员超编,一方面又感到缺人。乍一看,不可思议,其实也在情理之中。单位里人员编制不可增加,而那些年龄偏大的人员,有的转入离岗退养,有的是其它原因没有上班,然而他们仍在单位编制之列,只是干事的人少了,因此出现了超编与缺人共存的现象。由于人手不足,特别是干事的人不够,于是部门就采取了向下级单位借用人员的办法解决,导致人力资源被层层占用,也出现了混编混岗的问题。

  3、上级部门意见与基层实际情况的矛盾。机构编制属于上层建筑,应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机构如何设置,编制配备多少,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应以社会需要为准则。实际上,在机构编制管理中也经常遇到上级部门意见与现实情况不一致的情况。一是政策法规方面,出现了政策的部门化现象。一些政策法规的起草部门,总是站在本部门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硬把机构编制事项也塞进单项的法规之中去。二是条块管理方面,出现了部门干扰机构编制现象。一般来说,在机构设置上,自上而下应该是“倒金字塔”式,上下级之间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有些部门总是以本部门工作重要为由,或以达标为要求、以批-可编辑修改-。资金、给设备、给项目为条件,要求下级增加或设置与之相对应的机构。少数强势部门则通过领导讲话、会议纪要、上级文件等方式实现增加机构、增加编制。

  4、基层部门升格与工作规范要求的矛盾。长期以来,机构的升格作为编制部门严格管理的范畴,基层的机构特别是延伸乡镇的机构的级别都是一样的。但是近年来,这种格局出现了变化,垂直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高配,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和司法所也先后有了上级明确升格为副科级的文件,于是其它基层单位要求升格的呼声也高起来了,有些部门对自己所属事业单位的规格问题也开始提出了升格要求。

  二、对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的建议

  一是要树立机构编制依法管理的理念。邓小平曾经指出:“编制就是龙头,编制就是法律”。机构编制工作是法律的延伸,机构的设立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因此,要根据政策法规要求加强机构编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编制是法规,是龙头,是高压线,从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尽快形成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引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自觉处理好大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摒弃部门利益至上的思想,使之认识到只有建立精简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同时,机构编制部门也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和保障,以扎实的工作赢得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机构编制管理实现科学化、制度-可编辑修改-。化和规范化。

  二是要统筹基层编制政策。要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因为机构编制标准是机构编制管理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确定机构设置和核定人员编制等管理事项的业务准则。要在对现有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进行修订完善的同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标准,逐步完善业务规范体系,做到依法用标准审批机构、核定编制。要坚持编制事项的“三个一”制度,即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由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编委或编办一家行文。那些未经编制部门审核,由部门代党委、政府起草的文件和领导讲话不应涉及机构编制事宜,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应一律视作无效。上级业务部门不应以项目、资金、评比、检查达标等手段干预下级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不应对下级的机构编制作出规定,不应要求上下机构完全对应。

  三是要在后备干部培养上大胆创新。近几年来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除了政策性安置人员和考录为数不多的工作人员外,基本上没有进人,而且一般工作人员大部分都缺乏合理交流,导致人员结构不优、年龄断层,专业和知识结构不能合理调配。副科级以下的干部职工想要换个新的工作环境,只有通过提拔为科(局)级领导干部才能实现,一般干部往往在一个单位工作几十年,甚至在单位退休,致使干部缺乏上进心,极大地影响行政效能的提高,因此,要下大力气-可编辑修改-。在改善人才结构上做文章。一要建立后备干部培养制度,大胆培养和运用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在事业单位,对使用急需、特殊、拔尖人才,要开辟人才使用的绿色通道。二要建立超编人员库制度。将各单位超编人员进行“入库”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有用人需求的,可申请使用储备人员。以此消化机关事业单位的超编人员,缓解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手不足的矛盾。

  四是要统筹对基层单位的升格。机构的规格,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升格这一调控手段不能过滥,否则它容易产生攀比心理,反而起不到促进履行职责、调动人员积极的作用。因此,要对拟升格的机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符合基层实际的前提下可对那些德才兼备、表现优秀的人才予以高配使用,实行用人不定岗,这样就可以避免形成机构普升一级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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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编办存在的问题

  

  机构编制工作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仝明金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4年第05期

  一、存在的问题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整体性的系统工程,影响这个系统运行的因素来自方方面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反映到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是多方面的,各地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就菏泽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供需矛盾突出

  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领域特别是公益事业亟待解决的机构编制问题日益增多;另一方面,现有的机构编制资源效用不高,编制紧缺、人员结构不合理等深层次问题逐步凸显。正是基于诸多社会因素如社会分工、事业发展、人员需求的影响,从而导致了机构编制供需矛盾突出,其中还包括本位主义思想的影响。机构建了难撤,规格升了难降,职能定了难调,编制核了难收。职能弱化单位、甚至空壳单位占用了大量编制资源,财政花钱养了大批闲员,这一点在县区尤其明显。在干部任职年龄上,仍然延续着2000年机构改革的政策,到龄提前离岗导致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基层单位“混编混岗”现象较为普遍。由于相当一部分编制被年龄偏大或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并不再上岗的干部占用,只好从下属企事业单位借用年轻干部帮助工作。占编的不做事,做事的没有编。这种现象已经是见怪不怪。目前对机构编制供需矛盾的处理,各级编办普遍缺少办法。主要是编办的权威性不够,控制力不强,有些政策相互扯腿,编办无力协调,疲于应付,工作常常陷入被动。

  (二)条条干预严重

  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上级业务部门以批项目、批资金、达标升级、考核评比等形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但事实上,这种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并且这种干预往往是强势的,造成的影响足以使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改变思路,做出身不由己的决定。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往往会利用手中掌握的项目、指标、资金对地方施加压力,催逼下级政府设立对口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有的单位利用检查、验收等多种机会迫使地方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就范。对下级工作的考核和升级达标,也往往以是否设立对口机构、是否保证人员编制为前提,从而导致一些“项目机构”、“达标机构”、“迎检机构”顺势而生。还有一些单位为达到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增加职数的目的,有意避开机构编制部门直接找有关领导做工作,反过来拿着领导的批示找编办说事。有的领导从分管的工作考虑,乐于当说客,替分管的部门讲情,对机构编制部门施加影响。这些影响使机构编制部门感到无所适从,陷入两难境地,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职能。

篇五:编办存在的问题

  

  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职责管理不到位,制约协调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以往的机构改革只注重机构“量”的转变,轻视了机构职责“质”的转变;注重于各部门职责的划分和界定,忽略了各部门运转过程中相互联系、协调合作的必然性。职责配置上的不科学和协商制约机制的欠缺,导致了现行行政体制中各级政府大而全,职责配置上下一般粗,机构设置上下对口,各行业系统又是封闭运行,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各自为政,权力无法制衡。

  另一方面,目前的机构编制工作仍然停留在静止的职责管理上,过于注重职责的界定和职责管理在机构编制等显性要素方面的体现,对各部门实际职能的动态实施缺乏量化的标准管理,忽略了对其责任的监督检查。往往造成机构编制的调整永远无法适应职能调整的速度,各部门很容易将职能履行不到位归咎于机构编制,归咎于管理体制不顺,从而造成我们工作的被动。

  (二)机构设置不规范,监督管理难度大。

  随着地方机构编制条例的出台,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基本上比较规范。然而,现行行政体制中除工作部门外的其他机构的设置管理,条例并未进行规范。此处,暂称为非政府工作部门,即地方各级政府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工作部门管理的行政机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等。

  非工作部门在职责配置上,一般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和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在机构设置上,因缺乏法制约束和政策规范,往往未经上级政府批准,规避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机构设置的批准权,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在历次机构改革中名义上精简了政府工作部门,实际上膨胀依旧;在机构管理上,通常与工作部门同级或低半级,甚至与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同级,往往采取挂靠、合署和挂牌等管理形式,十分混乱;在权力监督上,无须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负责人不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往往游离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之外,从而规避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三)区划调整不配套,管理体制不顺。

  各级政府层级之间的事权关系,历次机构改革都是重点,不再累赘。此处,着重强调一下各类非行政区的管理体制问题。非行政区主要指,各类开发区、功能区、文物、自然、风景保护区等,一般作为上级或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设置。非行政区在促进地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交流,保护自然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非行政区审批权和管理权相对分离,监管不到位。非行政区的设置审批权限往往在省以上(甚至需要向世界组织申报),管理上实行属地管理,有的非行政区职能萎缩,却没有及时撤销,造成资源浪费。

  其次,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非行政区地域上与行政区之间交叉重叠,其管理机构虽然名义上为所在地政府的派出机构,实际上履行着小政府的职权,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容易出现机构设置重叠,职责、事权、财权划分不明。

  最后,各地政府自行批准的非行政区通常在政策上倾斜,导致资源倾斜和市场竞争的不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不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基层行政资源不足,法规条例严重滞后。

  随着乡镇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作为城市管理的基层,其辖地面积和人口迅速扩张,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可其职权、机构与编制的配备,在整个行政资源体系中处于倒金字塔的最基层。而“两级政府、两(三)级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条块分割”,使街道办职权十分有限,对很多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往往是“看得见、摸得着、无权管”,而市、区政府的职能机构则“有权管、看不见”,造成了“有能力管的无权管、有权管的无能力管”的局面。于是,城市管理显现“纵向管不到底,横向管不到边”的严重弊端。

  我国现行的有关街道办的法律仍是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该条例历经半个多世纪,其中很多条文规定和现实情况相去甚远。一方面是街道在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日益承担起更多的职能;另一方面,作为法定的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却缺乏相应的行政权力,法律对此留有空白,严重滞后于改革的步伐。

  (五)理论研究相对落后,缺乏制度创新。

  在理论研究方面,国家和省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理论研究和指导相对滞后,而地市县区有针对性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思想认识上就更谈不上统一了,因而我市的机构改革缺乏科学、规范、理性化的指导。

  机构编制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建设比较缺乏。比如,占用大部分公共财政资源的事业单位,至今从国家到地方都没有一个比较统一规范的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其后果便往往使事业单位改革跟不上行政机构改革的步伐,成为行政机构改革的后花园和缓冲带。

  正是由于规章制度的匮乏,导致机构编制实际工作中存在“三难三多”:业务协调难、经费使用难、干部成长难;条条干预多、部门干预多、领导干预多。对于某些机构编制事项,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党政领导直接作了决议,到了编办执行层面,经常需要变通或多方协调才能执行或者根本无法执行,往往导致朝令夕改,既不利于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权威性,又不利于保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二、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一)建设生态服务型政府,是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最终目标。

  1、生态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和服务型政府两个基本概念,前者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方面指明了方向,后者从政府转型层面指明了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的途径。从逻辑结构上来说,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指向是为了建立服务政府,而服务政府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总而言之,生态服务型政府就是,构建符合生态规律并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法治、职能和管理方式。

  2、实现生态服务型政府的途径。建设生态服务型政府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具体地讲,可采用四种途径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1)转移。就是把应由市场、企业,社会承担的职能转移给市场、企业或社会承担,解决政府的越位和错位问题。

  (2)合并。就是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集中管理的原则,把政府部门那些相关相近或交叉的职能进行合并,解决宏观调控职能不强、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问题。

  (3)下放。就是省对市、市对区适当下放权力,以保障地方的自主权和积极性,解决上下关系不顺和多层执法的问题。

  (4)设立。就是针对新时期政府管理的真空和过去该政府管理但没有管理的事项,依法增设部分职能,解决政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建设生态服务型政府的对策建议。建设生态服务型政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公开、统一、透明”的原则,加快清理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彻底消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引起部门“依法打架”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将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对社会发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经济事务活动的直接干预。要继续减少审批项目,积极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建立行政审批的管理、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

  (3)以放松或取消市场进入限制为重点,营造各类合法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做到遵

  守承诺,放开市场,对某些有特殊要求的领域,可以提出相应的资金、技术、信用等方面的进入条件,公平地对待所有的潜在进入者。

  (4)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加快向社会组织转移社会管理职能。用政策引导、市场竞争的办法,培育和发展一批社会中介组织,取消对民营中介组织的歧视性准入限制,为社会中介组织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逐步加强公共服务,重视社会管理的任务。

  改革以来,机构编制工作在经济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但是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尚有不足。比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等。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标志着政府的重心正在由经济领域拓展到社会领域。因而,我们机构编制工作也的工作重心要逐步转移到关系民生社稷的社会领域,尤其注重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当然,这种转移不是说要摒弃经济领域,而是要在保证政府有效履行经济职能的同时,在社会领域有所侧重。

  (三)从推进政企分开为主,逐步转向政社分开、政事分开。

  政府、市场、社会三者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关系,当前政府的行政思路就是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我们认为,四个分开是呈现出梯次推进的态势,首先推行政企分开,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涉及其他领域。在推动政企分开方面,机构编制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将众多行政性公司逐步与政府脱钩,成绩非常显著,当前任务就应进入第二梯次的改革推进,即推进政社分开、政事分开。

  ——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为切入点,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特别是要注重社会管理方式创新,逐步实现主要依靠政府管理向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建立起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做好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体制改革,真正建立起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提供重要体制机制保障。

  (四)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逐步加强政治体制改革研究。

  行政体制改革属于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结合部,行政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也承担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些内容,但这种隐晦若显的改革关系在实际改革过程中很多情况下都是“戴着镣铐的舞蹈”。因此,行政体制改革能否进行彻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与深度。目前,我们机构编制部门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体,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正在积极研究众多行政体制改革解决方案,但都是在不涉及政治体制改革“雷区”的前提下进行的,这就使得我们的研究思路有可能局限在政府自身建设内部,而忽略了人大、司法体制改革对行政体制改革的外部推动作用。故而,机构编制部门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推动者则应该未雨绸缪,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关研究,将人大改革、司法改革纳入研究范畴,以机构改革推动体制改革。

  (五)从自身规章制度建设入手,逐步提高管理技术水平。

  前面部分,我们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罗列与简单分析。

  对于职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在合理界定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制约协调机制和动态监督制度

  对于非工作部门设置管理问题,我们可借鉴非公经济体制改革经验,将非工作部门作为工作部门的补充和完善,规范其设置程序、个数限额、规格、名称等。

  对于非行政区的设置管理问题,我们建议在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形成错位发展和集聚发展格局。当然,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或功能区划,实行“区镇合一”管理模式,也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对于基层政府机构编制问题,单单依靠机构编制力量是无法彻底改变现状的。但我们可以结

  合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按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及时调整行政资源的配置,实现管理和资源的相匹配。

  对于其他未一一列举的问题,我们认为关键是要遵循行政管理体制内在规律,除按法律规定或中央规定必须上下对口管理的外,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应按因地制宜原则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要求。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篇六:编办存在的问题

  

  机构编制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吃空饷”;

  二、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三、超职数配备领导

  四、违规增加编制或设置机构;

  五、擅自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加挂牌子等;

  六、混合使用行政、事业编制;

  七、上级部门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八、违规挪用下级编制;

  九、工勤人员占用行政、政法专项编制;

  1人员编制与工资关系不一致;○2自定机构并使用十、其他:○3人员结构不合理。

  相应界别非领导职务人员管理;○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篇七:编办存在的问题

  

  谈我县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黄静:《存货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经济管理,2000年7月第1版,第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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