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义务和享受纳税权利的各种服务的统称。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纳税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对纳税服务水平的要求也日益增强。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服务要求,是当前税务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纳税服务;管理服务;纳税评估;信息化;权益保护
一、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性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新的经济社会形势下,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税务部门的执法状况和服务水平,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部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其次,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税法遵从,只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相辅相成,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
再次,纳税服务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二、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观念上:重服务、轻管理,缺乏纳税服务意识
一些税务干部单纯强调优化服务而淡化了对纳税人的管理;或者,在思想上没有树立起“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以管理者自居,没有将服务当做是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1、在工作实践中,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加强管理可以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强化纳税服务不仅不会弱化管理,相反,还会对管理产生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税务部门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一味地追求纳税人的满意度而忽视了对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质量,只能使优化纳税服务停留在形式上而非实质上。
2、在日常税收工作中,一些干部解答咨询问题不耐心,办理涉税事宜不快
捷,给纳税人造成诸多不便,更不会主动替纳税人着想,了解纳税人的需求,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没有将服务当做是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究其原因,都是由于服务观念未能入脑入心,没有坚持一以贯之,纳税服务理念有待改进。
(二)服务制度上:纳税评估制度不完善,缺乏考评体系的后续分析
这里的考评体系包含两方面内容,不仅包括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评价,也包括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服务评价。
1、纳税评估的理论意义在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水平。纳税评估为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制度提供全面的信息来源,根据评估结果,为高等级的纳税人提供最佳纳税服务,同时对信誉等级低的纳税人加强培训和辅导,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纳税评估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税收征管制度,在我国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纳税评估制度不完善,必将阻碍优化纳税服务的进程。
2、税务机关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要通过调查看到纳税服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中找到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的方法。“文明服务之星”评选、问卷调查等工作从不同角度显现出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满意率、关注度、聚焦点和期望值,不仅反映了来自最基层的税情,而且为税务部门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实际情况却是,我们并未对结果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如满意度高的为什么高,满意度低的为什么低,如何改善和纠正等。由此可见,税务机关没有形成一套从制度、实施到绩效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三)服务手段上:服务信息整合度低,基础数据来源不足
随着纳税人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强,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正朝着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但由于技术应用、服务理念以及管理流程等因素限制,一些地区税务机关在开展信息化纳税服务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服务信息整合能力不足。一些地区税务机关研发应用了多种税收管理软件和服务平台,由于这些软件平台各自为政,信息共享能力不足,因此影响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信息的整合供给能力。在与外部机构的信息合作方面,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以及税务机关与海关、银行、国库、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仍需加强。
2、数据来源不足,分析方法简单。税收分析作为综合性分析,要掌握大量的、真实的、完整的涉税信息。目前税收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征管软件及纳税人报关的税收资料报表,而这些数据中仍有大量的信息缺项、不真、不准,造成分析结果与实际差异较大,而基于这样的数据作出的分析,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由于还没有较完善的功能齐全的数据分析应用平台,使税收分析资源不能共享,表现为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查询方式单一,分析指标不完善,缺乏筛选比对功能,信息数据应用水平低,无法指导税源管理工作。
(四)服务深度上:税务干部业务素质不高,为纳税人维权机制不健全
纳税服务深度不仅体现在税务工作者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也体现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上。
1、从税务机关本身来看,基层税务干部业务素质不高。不少干部税收政策水平较低,对征管程序掌握得不全面,不能总结和提高工作经验和创新意识,缺乏扎实的业务基础,甚至不能独立工作。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制约着干部队伍的建设,制约着税收事业的深入发展。因此,提高基层税务干部的素质是当前和今后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项紧迫任务。2、从纳税人角度来看,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机制不健全。税务机关在政务公开、税收征管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但税务人员滥用权力、侵害纳税人权利的事件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如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就可能迅速扩大,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从而严重影响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融洽关系,有损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优化和改进纳税服务的对策
(一)从服务观念入手,更新纳税服务意识,向“管理服务”型转变
1、树立广义纳税服务观念。进一步拓宽视野,提升层次,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以纳税服务窗口为前台的塔型组织机构,逐步建立每一个税务机关都是纳税服务窗口的机构设置,使得税务机关的每个部门、每名干部都能按照“一窗式”的标准接待纳税人,无须在区分具体职责,形成“一人承办、转告相关、协调共管、限时完成”的工作机制。从纳税人的角度看,税务机关不再是一个以办税服务厅为窗口的立体机构,而是平面化的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体系。
2、树立需求导向理念。每个税务干部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尽快实现税收工作理念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们要站在与纳税人平等的角度,从纳税人需求出发,科学规划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活动,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服务行为,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扶持和促进其不断发展。
(二)从服务制度入手,完善纳税评估制度,加强考评体系的后续分析
1、在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纳税评估制度。一是研究确定纳税评估工作的核心任务,把握好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关系,真正发挥纳税评估的作用;二是研究确定纳税评估的风险识别和排序、案头审核、税务函调、实施约谈、实地核查、后续处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有效衔接方式,清晰赋予各环节有限责任,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三是研究确立纳税评估工作使用的文书和规范,统一报告模板。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实现纳税评估工作的流畅、有序和高效。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在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有利作用。
2、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和操作性强
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从投诉、受理、调查、检查、处理等环节加以规范,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奖励和惩戒,量化考核指标,并将纳税人的评价列入考核指标,让全体干部都要溶入服务意识,把是否对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侵犯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摆正征纳角色的位置,确保纳税服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议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将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主干线。
(三)从服务手段入手,完善信息化服务,加强基础数据采集
1、整合资源,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丰富信息化纳税服务手段。应整合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内部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提高税收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等软件系统的数据共享和利用能力。最终实现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网络化,税务机关办理业务“一次提交,内部流转”,为纳税人提供“一条龙”式服务。同时,在财税银库横向联网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质检、社保、公安、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实现涉税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实时传递,并以此为基础拓宽申报缴税渠道,提升纳税信息服务能力。
2、加强基础数据采集,逐步建立数据应用体系。建立相应的规范制度,确保各个系统的数据口径和标准一致,便于进一步整合利用。保证数据录入质量,加强系统内数据的逻辑性审核和合理性审核,减少人为差错,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真实、完整。税务系统应通过数据挖掘、数理统计分析等信息技术,逐步建立起数据应用体系,为税收业务决策和战略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对重点行业、企业未来发展风险进行预警。
(四)从服务深度上,注重自身素质提高,加强纳税人维权建设
1、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
(1)加强教育。一是要努力学习掌握税收业务和政策法规知识,同时还要加强财会、法律、计算机、写作、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注重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二是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学习《税务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进行税务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和健康心理、自信心的培养,激发税务干部的斗志,增强税务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强化培训。一是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税务干部的培训工作;二是要加强与税收工作相关的会计、金融、法律、计算机和写作等内容的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知识结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三是开展任职培训和领导干部轮训,提高各级干部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2、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设。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有关纳税人权益保护规定,积极推动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法律制度建设。一
是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沟通制度,充分利用纳税服务窗口、定点联系制度和第三方调查等渠道收集纳税人对税收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措施;二是建立健全对纳税人意见和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努力做到向纳税人及时反馈。加大纳税人民主听证、监督评议等工作力度,充分体现纳税人的权益。
参考文献:
[1]谢旭人.中国税收管理
[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2]周开君.纳税评估方法与技术
[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0.
[3]张迎新、黄伟.中国税务报[N].2013-09.
篇二: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_1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评价和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税收工作不断提升的有力抓手。在纳税人满意度提升方面,通过日常的实践,发现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有的国税干部还没有认识到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对于了解纳税人需求、提升国税部门形象的重要意义,日常实践中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国税干部对自己的工作有满足感,认为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活动只是抽样调查,抽取的样本数量较小,并不能完全反映各自的实际工作情况,即使抽查一点问题也不妨碍大局,于是出现应对态度不够积极等问题。当调查结果不尽如人意时,有的国税干部并不是积极正视问
题,主动查找自身原因,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而是寻找一些理由推卸责任,强调客观原因,为自己开脱。
(二)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在效率就是金钱的当今,服务效能不高是引发纳税人不满意的重要环节。一是电子税务局亟需完善。由于网上办税有一定的局限性,当前纳税人利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积极性并不高。同时,由于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申报中的数据变化、逻辑校验等不断增加,纳税人不能及时掌握,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中尤为明显。二是实体办税厅仍待优化。基层实体办税服务厅不同程度地存在办税等候时间长、窗口税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影响纳税人满意度提升。部分单位自助办税设备不足,也是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的因素之一。特别是自助区代开发票,如果不熟悉流程,耗费时间较长。三是涉税咨询辅导仍待提升。税务部门在对外宣传、纳税人辅导培训、具体政策执行等方面还有改进提高的空间。
(三)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纳税服务工作重在相互协调,通力合作,以形成工作合力。有的税务干部缺乏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认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主要是纳税服务部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税务干部看问题、干事情总是局限于自身小单位,对待一项工作,如果本单位不是牵头、主抓单位,就不积极,不能
积极主动配合好牵头单位开展工作。纳税服务部门、税收征管部门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部门在实践中必须加强协作,才能形成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合力,实现管理和服务的互动互促,有效避免管理与服务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协调不顺畅,出现两张皮的现象。只有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才能使税务工作部署与纳税人的需求相吻合,实现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协调发展,以至于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提升管理与服务的质效。
(四)需要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
在历年的纳税人服务满意度调查中,服务、管理、执法三类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及国税局执法情况出现不同程度的失分,这说明国税系统内部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为税不廉、执法不公等现象。在日常税收工作中,有的单位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各项制度办法没能够认真执行和彻底贯彻;处在执法一线的少数干部法纪观念还不够高,有的业务能力存在欠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也时有发生;个别干部执法管理中有时存在人情税、关系税问题,“吃拿卡要报”等不廉现象仍未根绝。上述现象和问题无疑会让纳税人产生不满和怨气,以至于纳税人满意度不高。
二、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建议和对策
如何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需要在对纳税人满意度组织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放管服”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方案、有跟踪、有反馈,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政策落实,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一)转变服务理念,切实提高认识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纳税人满意度、遵从度、获得感成为衡量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一个重要指标,成为反映税务部门社会形象一个重要标志。税务机关应转变观念,打造“大服务”格局。树立现代化税收服务观,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将纳税服务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查的全过程。树立“大服务”理念,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征管单位,明确征管、纳服、各职能科室、征管单位之间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衔接,确保纳税人各方面的诉求都能有效落实。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创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
(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提高效能
无论网上办税还是实体办税厅办税,在税收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办税时间越短,纳税服务效能就越高。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各类申报办税系统,提升网络速度,避免网上拥堵,让纳税人切实体会到网上办税的优越感。将国地税
电子税务局有效整合,实现纳税人进一家电子税务局、办两家事。二是提升实体服务质量。掌握办税服务厅的人流分布规律,制订应急办税预案,提前做好窗口税务人员的调配及分工,减少办税等候时间。在窗口税务人员管理方面,不断提高一线税务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提高宣传辅导实效性。对咨询辅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前台税务人员组建基础咨询组,负责普通事项即问即答;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成立税收法制专家组,负责疑难复杂事项限时答复。
(三)创新服务举措,完善服务载体
要探索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方式,进一步细化纳税服务职能,积极开展“走出去”的税收宣传和税收辅导,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要积极全面推广网上办税业务,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大力宣传推广移动办税终端APP,完善微信公众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实用简便的涉税服务,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实时了解最新税收法规、新闻动态、涉税信息以及纳税服务提醒信息,使征纳双方的沟通更加便捷。要整合服务资源,打造出一个集合“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网上办税平台”、“纳税服务QQ
群”等办税通道的具有丰富服务内容、较强服务能力的“税务超市”。要充分利用税务代理便捷、专业、自愿、公开的特性,在实际涉税事务中大力推广税务代理,促进税务代理业务的成熟。
(四)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服务合力
无论什么岗位,都应该负有责任。纳税服务工作要真正落实到位,就必须明晰责任和落实责任,搞好协调配合。一是培育集体意识。深入开展文化国税建设,突出“团结协作”主题,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强化纵横间工作交流和思想沟通,努力构建顺畅和谐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搞好分工协作。在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工作事项中,要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责任到岗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换位思考,通力合作,避免工作推诿和扯皮现象。牵头单位要主动承担,加强调度;配合单位要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履行配合职责。同时,对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制定严格的惩戒措施。三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如有紧急或重大事项,可实施项目化管理,突出纳税人反应,制定周详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聚合优势人力、物力,统一指挥调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到融心融力,互帮互促。
(五)强化教育管理,抓好队伍建设
完善办税服务厅窗口岗位和基层管理岗位用人制度,有计划地加强教育和监督,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加强内部监管。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加强税收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加大纠治追责力度,对在税收执法中出现滥用权力、执法不公、以税谋私等行为,发现案件线索,积极主动查办。三是加强外部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及时获取来自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有效信息,以“倒逼”机制推动队伍建设,让纳税人积极参与税务管理,切实感受到作为监督者的“主人翁”地位。
篇三: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3篇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1近年来,樟树市地税局以省局征管业务核心软件上线为依托,以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为基础,以创新纳税服务手段为重点,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纳税服务体系。但与纳税人的需求和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纳税服务现状不容乐观,纳税服务的种类、深度和广度都还难以满足当前税收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目前纳税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制度体系的层级过低
现阶段,我国尚未制定出台专门的纳税服务法律法规,与纳税服务相关的统一制度,多数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不少税务机关与纳税服务相关的个性化服务制度,也多数只在本级本地推行而未予以拔高推广。这与纳税服务的法定义务定位极不相称,也与征收、管理、稽查、处罚、发票管理等均有专门立法极不配套。这客观上直接导致了纳税服务在税务工作中的地位不高。
(二)服务主观重视程度不够高
一些税务机关每年专门研究纳税服务工作的会议不多,专门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的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规范、职责不明确、权责不对称、力量不充实,对纳税服务的时间分配无倾斜,对纳税服务的经费无预算、保障低,尤其是对税收宣传的投入少、不愿多花钱。税务人员研究纳税服务工作、学习纳税服务知识和技能、主动靠前提供纳税服务等的主动性不强,畏难、厌烦的情绪和现象不少。
(三)服务存在缺位与越位现象
主要表现为,不少税务机关存在对机构、人员、时间、经费、设施设备、技术手段等纳税服务资源开发和配置不合理或不充分的现象,特别是征收机构收缩后对农村纳税服务资源的配置问题尤为明显;有的税务机关和人员行政办事效率仍然较低,办理同一纳税事项需纳税人多次往返、久拖不决的现象仍然存在,等等。导致纳税人享受纳税服务公共资源的机会不均等,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承受不应有的人力、财力和精神上的负担。
(四)服务与征管查及行政事务脱节
在同一税务机关内部,往往将管理(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一提到管理就忽视服务,一提到服务就弱化管理。征收、管理、稽查、行政事务管理各环节之间,工作衔接不够,忽略或省去本环节应该提供的纳税服务,或对其他环节的纳税服务需求不闻不问,甚至对纳税人反映的其他环节纳税需求不予记录和传递,互相之间缺少信息沟通。在不同税务机关之间,对同一跨地区企业在不同地区的分公司,信息多头采集,资料多头索取,纳税人多次来回跑动,纳税成本有增无减。
(五)服务考核评价不够科学合理
一些税务机关往往偏重逐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纳税人可能存在的诸如偷税等违法动向。这直接影响了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的决心,削弱了对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的资源配置。
二、创新和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的策略和途径
在纳税人需求日益多元化的新形势下,税务机关要如何立足现实,不断优化和扩大服务领域,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呢?(一)更新服务理念,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
根据地税部门纳税服务工作的现状,认真梳理、对照、分析,看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流程和方式,以及制度建设、服务手段和能力等,是否与纳税人的切实需求相适应,有针对性地整改建制,从而建立起系统规范的纳税服务体系。
(二)改进服务手段,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率
在大厅设立咨询台和导税员。选拔责任心强、素质高、业务熟、善于沟通的干部担任,能够快捷、周到、详细而又耐心地做好办税前后的各项宣传讲解工作。定期举办服务理念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使纳税服务已由传统的道德范畴上升成为法定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定期开展各项纳税服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理念,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建立以“为纳税人服务”为中心的思维模式。
(三)创新服务方式,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根据纳税对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涉税办税服务、税法认知服务、维权服务、诚信服务、文明优质服务。认真分析、准确把握纳税人所念、所想、所需,不断创新纳税服务的方式,对不同纳税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措施,努力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继续大力推行引导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全程服务等。开通绿色通道服务。为特定的纳税群体提供援助服务,对那些行动不方便的纳税人,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由地税机关或社会中介组织提供上门服务,切实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
(四)整合服务资源,建立平面化多功能的纳税服务平台
依靠互联网和通讯等手段,构建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税收服务网站的建设步伐,建立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政策咨询、法规公告、办税指南、投诉举报、案件曝光、意见反馈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完善“自助纳税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及时充实、更新触摸屏内容,利用手机短信、网站信息发布等,增加与纳税人的互动和在线交流。实现纳税申报方式的多元化。积极推行网上办税、自助缴税、银行代收等申报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征纳双方税款的规范安全管理。
(五)完善监督机制,建立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服务质量保障机制
建立严密规范的纳税服务评价系统。结合纳税服务的岗责体系,建立以纳税人满意度、纳税遵从度、解答咨询差错率、纳税人投诉率、按期完成率及税收征管质量完成情况等指标为主体、内外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一方面,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充分调动税务人员优化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设立意见簿和语音按键评价器,让纳税人在办税现场对每次办税业务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及时查找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评议结果与税务人员的业绩挂钩,促进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2去年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税务部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民”的要求,应做好“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这“三个服务”。作为优化税收服务、提升服务针对性、构建和谐国税的有效手段,做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应当作为“服务税户”的重要抓手,加以重视。
一、满意度调查的主要方式
(一)第三方机构调查方式。即委托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运用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方法,辅之以专业技术工具而开展的调查。通常采用打分的形式,以不同的分值来反映纳税人对各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可以相对独立的、不定期的倾听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的真实评价;通过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能够有效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是当前各级税务机关普遍采用的调查方式。
(二)社会监察和税务监察方式。社会监察即面向社会各阶层聘请行风监察员和监督员,定期召开监察员会议,倾听各界对税务部门的真实评价。税务监察则是通过开展国税机关执法监察、“一案双查”,主动发放执法监督卡等主动调查方式,了解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纳税人的满意程度。
(三)入户面访和异地暗访方式。入户面访即对纳税人的问卷调查采取“面对面”问答的形式,与被访纳税人进行“零距离”沟通;异地暗访多用于对办税服务厅的纳税咨询、办税公开、办税辅导、办税程序和方法以及服务规范等情况的调查。
二、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反馈率偏低。从笔者所在的县局今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信息反馈数据来看,由于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纳税人参与积极性不强等原因,第一次邮寄的30份调查问卷回收只有一户;第二次调查的79户纳税人中,有效问卷只有60份,其余的19户纳税人因联系方式为空号或处于停机状态而无法取得联系,直接影响满意度综合排名。从调查反映的内容来看,无论是第三方调查还是执法监察,都存在纳税人不愿意参与的现象,反映真实问题、提出实质性建议的更是寥寥无几。
(二)调查深度不够。从调查内容的设计来看,当前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主要是从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员的态度、质量和办事效率,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中的纳税服务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情等方面展开,更多的是关注浅层次、表面性问题。而对于落实新出台的税收政策、阶段性任务、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后续改进措施的建议等深层次的问题,却缺乏针对性的调查。
(三)调查真实性不强。一方面,纳税人因其被管理者的角色,容易产生情感性偏差,往往根据以往的经验记忆、认知和个人的特定感情打分。一些纳税人在接受调查时顾虑重重,不愿表达准确真实的信息,甚至存有抵触情绪,打分时故意“就低不就高”。社会特邀监察员也会因为被“公开”的监督员身份,不痛不痒的建议提的多,实质性问题提的少。
(四)调查结果运用不够。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基层国税机关普遍对调查结果的反思不足,未能形成一个由调查到反思,由反思到整改,由整改到提升的良性工作循环。存在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建议回复、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未能发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真正效用。
三、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建议
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使其真正发挥征纳双方沟通互动的“桥梁”作用,为税务机关改进服务质量指明方向,就要从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的各环节入手,改进工作方法。
(一)提升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认识。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都将纳税人满意度的高低作为对下级国税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基层国税机关要提高认识,把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作为改进国税机关工作作风、推进国税整体工作上台阶的重要手段。要加强专题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办税服务厅和征管、稽查以及税源管理等单位一线征收人员的教育,强化问责问效、过错追究和执法考评,使其从思想上重视满意度调查工作,从行动上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完善基础信息,提升调查反馈率。首先,基层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纳税人联系的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更新CTAIS中的基础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调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基层国税机关要经常性地开展纳税人走访调研,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税收政策,听取纳税人建议和意见。此外,稽查局、税源管理部门和纳税评估部门在工作上要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尽量减少进入纳税户检查次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不要让纳税人忙于应付,增加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人对调查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一方面,满意度调查的内容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影响调查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制定调查指标之前,国税机关应该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方采集需求信息,为指标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满意度调查旨在了解新流程、新政策、新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动态的眼光构建满意度调查指标依体系。在调查内容的设计上,要尽可能与实际工作相贴近,针对不同的征管时期、不同政策实施期,确定调查的侧重点,要针对不同时段、不同业务特点灵活确定调查内容,确保调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的。例如,对服务效率、政策执行的调查可以前、后两个阶段:实施前调查旨在向纳税人预告新流程、新政策和新举措,征集纳税人意见,提高遵从度;实施后调查旨在了解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比如,对廉洁自律情况的调查可以在节日期间发出,既是对税务干部的威慑,又是对纳税人的善意提醒。
(四)对调查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在充分尊重和保持第三方调查机构的独立的同时,国税机关应该成立调查实施监控小组,负责对调查工作提出规范性的要求,明确监督方式、抽查比例等,抽取样本数量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数量分布、税收贡献率等要素,确保所取样本信息客观、全面,且富有代表性;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调查的公正、规范、准确。
(五)强化对调查结果的科学分析和运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目的,除了衡量纳税服务水平之外,更重要的是指导税务机关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因此,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可以通过巡讲、座谈和召开纳税人需求专题协调会的方式,邀请第三方调查机构的人员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宣讲和解读,为税务机关深入了解纳税人需求开辟全新视角,从制度、素质、理念各方面进行剖析,指出调查所反映出国税机关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要建立调查结果分析制度,既不因为排名靠前而沾沾自喜,也不能因为排名靠后而悲观泄气,而是要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对调查报告中反馈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地梳理,结合自身工作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完善“采集意见
确定指标
实施调研
分析解读
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3纳税人满意度高低,是衡量税务部门整体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纳税人的满意度越高,主动诚信纳税的积极性就越强,税务机关的征管质效也就相应提升。现阶段,税务系统如何在税收实践中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是一项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当前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干部思想观念尚未完全解放。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各类事前调查审批事项陆续取消,税收征管方式持续转变。但是,部分税务干部仍然受传统税收管理思维影响,将管住、管好、管全的责任意识,作为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惯对纳税人各类涉税事项统管到底,希望把涉税风险都消除在登记、认定和申报等环节,“不愿放”“不敢放”的保守思想仍然存在,“保姆式”“事前管”的管理理念比较牢固。
(二)办税服务人力资源尚未完全适应。目前,全省各地办税服务厅大多都有外派人员参与办税服务,特别是在长沙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办税服务前台人员基本以外派人员为主。一是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办税服务厅外派人员具有年轻化特征,人员流动快造成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一年的人员不在少数,特别是新机构成立后,办税服务业务知识内容骤增,再加上办税服务窗口多以办理综合业务为主,要求外派人员全面熟练掌握各类税收业务知识,很多外派人员无法在短期内达到预期。二是激励机制不足。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大,容易被误解和投诉,普遍欠缺尊重感和成就感,加之办税服务厅事务繁杂、单调枯燥,外派人员收入待遇固定,缺乏有效激励,普遍没有钻研学习税收业务的内在动力。
(三)现行服务管理制度尚未完全配套。当前,在各项改革推向纵深的过程中,现行各类服务管理制度尚未及时配套跟进。一是管理服务流程有待优化。部分简单调查确认事项仍需通过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后台流转”的方式审核,前台与后台容易脱节形成“管理盲区”,且内部各部门流转时间长、签字环节多,纳税人意见大。二是表证单书有待统筹精简。部分报表设计较为复杂,填报项目多,填写难度大,特别是各税费种纳税申报表单与表单之间需重复填报内容和数据项较多,导致纳税准备时间长。三是纳税信用级别导向作用尚未完全发挥。纳税信用级别的激励和惩戒作用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调整和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关键、高频业务领域中,还未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的导向作用。
(四)网上办税全面覆盖尚未完全实现。近年来,我省持续完善网上办税内容和功能,不断优化升级我省电子税务局,极大地分担了实体办税厅的工作压力。但与广大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干部的期盼相比,以电子税务局为载体的便捷办税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优化。一是目前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功能只在PC端实现,还未能实现通过手机APP端、微信小程序端应用,纳税人还不能完全享受“足不出户”的全方位快捷办税服务。二是目前在电子税务局除纳税申报等业务是实行在线全程办理办结以外,其他大部分业务仍是通过“纳税人网上先提交申请,办税服务厅人工岗位线下再审核处理”的方式来办理办结,纳税人对进一步增强便捷办税服务获得感还有更大期盼。
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建议
(一)鼓励首创精神,营造改革氛围。基层税务机关作为处理税收业务事项的最终承压环节和执法风险的高发区域,具备主动改革的内生动力。尊重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在“优化服务、便利办税、防控风险”等重点改革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创新、重点突破,对取得突出实效的改革新举措,省局可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予以推广复制,将基层首创精神整合为助推征管方式转变、促进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推动力。同时,省局可探索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对改革创新者给予试错机会,激励其试错前行,充分调动其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改革氛围。
(二)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大办税服务厅硬件投入的同时,应向办税服务厅充实人员,优化办税窗口设置,探索绩效工资制度。一是省局层面可探索定向招录办税服务公务员数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办税服务工作经验的外派人员,每年按计划增加办税服务人员中的正式干部比例,逐渐优化办税服务人员构成。二是应允许基层结合实际,在当前外派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熟练性达不到预期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专业窗口和综合窗口的配比,确保办税服务的整体速度和效率。三是探索建立外派人员绩效工资机制,将服务质量、业务技能、服务年限与薪酬挂勾,激励外派人员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三)完善办税制度,提升管理效能。一是精简征管流程。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减少内部审核流转环节,大幅简并取消冗余的办税流程,创新办税服务新模式,通过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或后台人员集约办公等方式实现“一厅式”办结。二是简并表证单书。针对纳税人需填报的表证单书资料,进一步减少报表内容,降低报送频率,归并报送资料,探索推行税费种要素申报,扩大申报表免填数据项范围,集成相关纳税申报表单,实现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信息推送给纳税人确认后报送,减少纳税申报准备时间。三是运用信用管税。将税收业务流程设计、资料报送与信用管理理念结合起来,梳理并减少限办事项。如对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A、B级的纳税人,可探索取消或优化发票票种调整、最高开票限额等事项的流转审核,限办改即办。
(四)优化网上办税,推动转型升级。一是不断完善网上办税功能。以办税便利化为根本宗旨,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持续关注和提升用户体验感,提高业务办理操作界面友好程度,拓展手机APP端、微信小程序端功能应用,建设我省功能强大、性能稳定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如影随形”的便捷服务。二是拓展在线全程办理办结业务内容。针对电子税务局在用业务功能进行梳理,对于具备取消办税服务厅人工岗位线下审核处理条件的涉税业务,确定系统自动处理规则和标准,实现由纳税人在线全程办理办结。三是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税。在日常宣传辅导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可探索网上办税积分制,将纳税人使用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方式纳入积分管理,积分结果应用于兑换税收宣传纪念品、参与抽奖等,鼓励纳税人主动适应和广泛应用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新型办税模式。
篇四: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谈谈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一篇:谈谈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谈谈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相融洽的“纽带”;是优化税收环境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特是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地联合办税已是大势所趋,如何搞好纳税服务显然十分重要。下面就如何优化纳税服务做点探讨。
一、当前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首问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
近年来随着“便民服务春风行动”的开展,在纳税服务中虽然很少有生、冷、硬、顶的现象,但少数税收管理员和前台人员对税收政策及相关规定没有全面准确地理解,一到碰到不懂的问题就回避推诿,首问责任制没有落实好,造成服务不到位现。
(二)与纳税人沟通不畅
从整体角度分析,因为受到相关因素的影响,有非常多的税务干部缺乏基本素养,且因为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税收政策也得到不断更新,这种情况下因为纳税人缺乏配合或者受到其它因素的影响,导致彼此之间沟通不通畅。
(三)税收政策解读不到位
很多情况下,因为税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过分重视宣传,但是因为宣传资料比较单一,且所依据的规定要求与现实不符,没有结合法律条文的解读,导致纳税人在学习相关规定要求的时候无法避免过失与错误,这样一来则导致宣传落实工作无法得到落实。
(四)基层纳税服务力不从心
现在各地经济不断在发展,特别是推进“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各类管户增长较快,而税务系统新进人员少,干部年龄老化,在征收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常感到想搞好服务但的确力不从心。
(五)“一窗通办”不到位
随着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深入,不少地方建立联合办税服务厅或是
共同进驻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这就要求纳税人能够在一个窗口办理两家业务。但基于软件设计不到位和办税人员业务综合素质跟不上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大多数办税厅仍为“国地窗口分设”,“一窗通办”得不到落实,造成纳税人多个窗口跑,服务时有脱节。
二、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对策
(一)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养
在当前的发展趋势下,管理者需要加强对鲶鱼效应的应用,要从现实出发,做好岗位抓服务工作,并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其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工作的活力。当然还需要应用木桶理论,营造良好的团队精神,真正实现部门与部门的有效沟通,真正提升纳税服务。
(二)落实办税首问责任制
一是加强对前台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税收业务知识,把握新出台的税收政策。二是建立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制、岗位亮牌服务制。从而形成谁第一个接待纳税人谁负责为纳税办理所有涉税事宜。岗位亮牌服务也为纳税人举报服务推诿现象提供了方便。
(三)税务干部要学精学透法律政策规定
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与了解,并且要对法律规定与要求进行讲解,尤其是面向纳税人的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宣传工作,将纳税人在理解上所存在的意见进行反馈,这样一来才能真正避免因?榉制缍?出现落差。当然,在新时期需要积极掌握更加精湛的工作技能,尤其是纳税人要满足时代所提出的要求,要尽可能的解决其中所存在的问题。
(四)实行“一窗通办”需要克服“二个瓶颈”
一是要打破软件设计的瓶颈,总局应打开国、地金三系统软件的窗口,按照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将现在国、地税办税事宜按照“一窗通办”的要求进行彻底归并;二是要克服办税厅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不高的瓶颈。实行“一窗通办”服务,将对办税厅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办税厅人员对国、地税收业要掌握,对国、地税征管软件运行流程也要熟练。由此,只有通过采取培训上岗、以师带徒、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多种途径提高办税厅人员的综
合业务素质,从而实现国地税一窗通办,方便纳税人。
(五)改进网络办税服务
要针对现行网络办税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特色办税软件设计,使网络办税更加简便易行,并进一步拓展网络办税服务面和服务内容。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信息技术,逐步建立网络虚拟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宣传、网上登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开票、网上扣缴税款、网上退税、网上提醒、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网上评议、网上互动咨询等“一网式”服务,让纳税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结的涉税事项,可以足不出户在一个税收信息服务平台上自动化无纸化办理好全部涉税事项,真正享受到税收信息化技术服务带来的便利。
参考文献:
[1]余琳,陈俊奇.当前纳税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途径
第二篇:浅议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近两年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时期改进和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完善服务手段、搭建服务平台、创新特色服务,在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而作为国税工作的最前沿阵地,基层税务局在纳税服务整体水平提高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所有制度、举措得以落实执行的关键环节,因此,如何提高基层纳税服务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通过对银川市兴庆南区国税局纳税服务进行专题调研,旨在了解现状、分析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
为切实深入了解当前纳税人需求,2010年初,银川市兴庆南区国税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与开展税企座谈会、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采集相关数据。调查内容主要以纳税人对办税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税收政策宣传、办税流程、纳税辅导、咨询需求为主,对辖区内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1200份,收集到有效问卷967份。其中一般纳税人228份,占总调查户数的24%;
小规模纳税人309户,占总调查户数的32%;个体户423份,占总调查户数的44%。同时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面对面听取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建议以及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收集纳税人的需求,共征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各类意见、建议21条。
(二)调查反应出纳税服务需求现状
从纳税人调查问卷的反馈情况看,目前纳税人对基层税务纳税服务能力综合评价较好,对办税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及多元化申报方式大多数都比较满意。但也有14.4%的纳税人评价“一般”、9.1%的纳税人评价“较差”,两者合计为23.5%。调查结果也显示了纳税人需求最强,但基层税务机关明显提供服务不足的方面有:税收政策宣传、纳税咨询、纳税辅导方面的需求。如:有72%的纳税人希望有一个快捷方便的渠道能了解到最新的税收政策;有86%的纳税人急需了解办税过程中纳税人应享有什么权利;有65%的纳税人想要知道完成申报、缴税、购买发票等一系列办税程序;有59%的纳税人认为在与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发生争议时能够公正、公平的解决争议。
(三)调查结果的实证分析
1.重税收宣传形式,轻宣传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宣传的内容来看,宣传的理论东西多,结合实际开展宣传的较少,多年来,开展税收宣传形式比较简单,缺乏新意,过多地宣传大框框、大条条,而面对面、一对一的宣传和纳税辅导开展的不够,有些宣传“走过场”。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大多数纳税人认为纳税辅导
少,不经常进行辅导。这说明上门宣传辅导不够,特别是税收管理员,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宣传辅导员”,如果不经常下户调查了解,帮助辅导纳税人,就会被纳税人认为不合格。纳税人最渴望的是面对面的零距离服务,这是营造和谐征纳关系的客观要求。
二是从宣传对象来看,主要集中在一般纳税人和其他规模较大的企业,相对来讲,对个体经营户及个人的宣传较少,同时,对潜在的纳税人宣传力度不够,如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等。
三是从宣传的方式来看,宣传的方式单一,渠道过窄。主要通过办税场所以及向纳税人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开展宣传,还缺少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方式。问卷调查中的“您了解税收政策法规的渠道”,被调查者选择报刊杂志、网站和办税场所的仅占36%,选择其他渠道的占64%。这说明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了解的主要渠道不是税务部门宣传所提供的渠道,而是通过另外的渠道,如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如何拓宽纳税宣传渠道,让纳税人更加了解税收政策是税务部门今后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
2.重纳税管理,轻纳税服务与辅导。搞好税务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但是,在实践中,往往更强调强化管理,而对纳税服务和辅导重视不够。虽然近年来推出了“一窗式”、“一站式”、“全职能”等服务方式,应该说这些做法产生了很多积极的效果,也为纳税人带来了许多方便,较过去相比已经有了划时代的进步,但这种将纳税服务是为了方便纳税人的定位,仍没有实现税务机关从“税务官”到“服务者”角色的真正转变,应该看到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纳税服务的观念、纳税服务的形式以及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有着很大的差距,纳税服务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方便纳税人,获得纳税人的满意度,更重要的是明确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义务、职责和奋斗目标。过去一直将纳税人看作是需要严格管理的对象,纳税服务解决的重点是工作态度问题,通常被认为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虽然当前纳税服务已被看作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服务已由职业道德范畴提升到行政行为范畴,税务机关在优化纳税服务、引导纳税遵从、促进能动纳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积极工作,由于在一个较长的时期里,税务机关往往以管理者、执法者、监督者自居,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执法、轻服务,重管理结果、轻服务过程的观念,弱化了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因而很多服务还是停留在低层次上,没有意识自身在公共产品服务框架内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将纳税人的地位提高到应有的高度,没有全面、主动地针对纳税人的权利来制定工作方案,而是在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的角度上制定各种措施,影响了纳税服务高效开展。
3.重场所、设备等硬件建设,轻人员素质和技术等软件建设。在问卷调查中,发现纳税人对办税场所税收政策公布栏、办税服务指南、办税场所环境及配套服务措施等满意程度相当高,说明近年来通过对办税服务厅五统一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纳税人也反映税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办税效率等虽然比前几年有很大的提高,但在办税人员素质和技术等软件建设方面还不尽人意,特别是纳税辅导满意率偏低。这个问题也印证了前面的分析。
4.重主观开发运用系统,轻与纳税人的互动。纳税人是征收管理活动中的纳税主体,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纳税人是天然的弱势群体。税法非常明确地规定了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地位,纳税人在征纳双方的法律主体地位上与税务机关是平等的。但在实践工作中,由于重管理的意识存在,推出的相关管理措施,特别是推出的税收管理系统,很大程度上偏重与如何强化管理,而事前没有征询纳税人的意见,导致纳税成本降低程度不够明显,管理效率提升
不够明显。主要表现在没有充分考虑纳税人的成本支出。税务部门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强调服务的硬件环境的建设,并没有充分考虑到纳税人从纳税服务中获得的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通过纳税服务应该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人的税收成本支出,但当前税务机关的业务流程改造和机构的扁平化设置,在宣传力度、纳税辅导、整个社会的信息化程度以及配套的措施等方面没有完全跟上,增加了部分纳税人不应有的成本支出。
二、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的对策
(一)转变管理理念,丰富纳税服务内涵
长期以来,基层税务机关偏重于管理执法,忽视纳税服务,认为纳税服务只是额外的工作,被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税收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工作范畴,认为提供与否、质量高低只涉及到工作作风、涉及到个人的道德水平和素质,没有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征纳双方法律地位不对等,存在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不平等关系,纳税服务被置于附属地位,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事实上,纳税服务,对税务部门而言是一项法定职责和义务,对纳税人而言,则是一项基本权利。税
务部门应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切实增强为纳税人服务意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不断丰富纳税服务内涵,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是树立公平服务意识。纳税服务应当面向所有纳税人,不论其性质种类、经营规模、缴纳税额、所辖地域等方面的不同,都平等享有税务部门提供纳税服务的权利。
二是树立全员服务意识。纳税服务不只是个别部门、岗位或者少数税务人员的责任,而是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职责。因此,上下级税务机关、同级税务机关的不同部门以及各级国、地税局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纳税服务合力。
三是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纳税服务应当成为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的自觉自愿行动。要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服务,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丰富纳税服务内涵。
(二)完善税收管理机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健全的管理体制是实现良性征纳互动的重要前提。基层税务部门在税收工作中已经形成了征、管、查各司其职、有效衔接的管理模式,但也存在因职责界定不清造成的相互推诿,或因管理本位导致的“缺位”、“越位”和信息失真现象,实践中则造成纳税人“重复跑、多头找、重复报”的现象。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需要不断完善税收管理机制。
首先,要明确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特别是工作中存在交叉重叠的部分,要建立好衔接机制,并尽到积极告知的义务,使纳税人的办税过程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次,要合理简化办税程序,实现办税效率最优化。全面推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通过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完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依法简化审批项目,切实降低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第三,要完善纳税人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涉税资料的利用率。依
托网络建设和完善的资料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实现即时的纳税人信息查询和信息共享,避免涉税资料重复。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效能
一是通过互联网传播功能,解决征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践中,纳税人非常关注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动,相关信息的缺失和滞后不仅使纳税人在发展战略选择上显得被动,也因此会产生征纳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对等的认识。税务机关通过加强网站建设及时发布税政信息、实现税务公开和即时沟通,积极探索“阳光政务”、“阳光税务”管理模式,能增强纳税人的社会认同和税收遵从度。
二是依托网络平台,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以纳税申报为例,目前常见的还是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在征期往往出现“纳税人等候时间过长、税务人员超负荷”的状况。通过大力推行电子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抄报税,结合办税服务厅分类分时段申报及开展预约和延时服务,能够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
三是开发实用性强的软件,提升办税效率。应对信息社会发展和日常事务激增需要,基层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开发实用性软件,能优化常规税收管理的操作方式,提高准确率和效能。
(四)延伸纳税咨询辅导,提升纳税人办税能力
征纳互动需要纳税人的积极参与,纳税人办税能力是推进互动的基本前提。实践中,部分纳税人的税收认知和办税能力比较欠缺,特别是小规模企业和个体纳税人,往往通过聘请税务代理和税务人员上门服务办理涉税事宜,其对税收的认知缺失与对税法的漠视成正相关,这造成了在纳税过程中的“马太效应”,大企业与小企业在办税能力和维权上的差距越来越大。拓展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辅导,提升其纳税能力是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措施。银川市兴庆南区国税局通过发挥纳税辅导室的阵地辅导优势,面对面,零距离地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实际问题,让纳税人进一步掌握相关税收政策,避免纳税人因对办税流程不清楚、政策不了解而出现的涉税问题。有效的提升了税收征管质量。同时,通过做好税务分局的延伸辅导,主动上门对享受出口退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实行跟踪辅导,及时解决新问题,对实行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业户实行比例辅导,解决众多纳税小户对税收法规的模糊认识,从整体上提升了纳税人办税能力。纳税人能力提升,也为税收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等税收法律救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了基本前提。
(五)更新税务人员知识,提供专业化服务
税收法规、政策的不断更新和税收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趋势对基层税务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应该是富有专业化、针对性的。调研发现,部分日常税务争议常源自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理解,相关解释不清楚或不到位是双方各执一词的原因,而纳税人也往往对税务人员的不同口径和模棱两可的说法感到无所适从。因此,基层税务人员特别要提升业务素质,熟悉财务会计知识和相关税收法规,准确把握新旧政策的异同,准确地向纳税人说明办税流程,在纳税服务中正确引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并实现有效沟通。加强与税务代理等中介机构的合作和业务研讨,提升税收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六)创新沟通机制,构建良性的征纳互动
有序、有效的沟通是实现良性征纳互动的基础。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实践中通过税企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纳税人的各类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创新税企沟通机制的过程中,非营利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引人关注。随着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各类NGO(非政府组织)在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上具有的自主性优势日益显现。依托政策咨询类NGO,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可以实现更有效率的沟通,纳税人通过NGO的利益表达机制将单个、零散的需求集中化,使其更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税务机关通过这种自主、自助的互动模式,能充分了解纳税人的真实需求,更易获得纳税人认同。
(七)探索个性化服务,满足纳税人多元化需求
调研发现,当前纳税人的需求千差万别,呈现多元化、层次化特点,在纳税人经营发展的不同时期,纳税服务需求重点也不同。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探索个性化服务,能有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
收遵从度。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是规范税收秩序、提高征管质量,有针对性满足纳税人需求的有益尝试。通过逐步建立税收信用评价、激励、监管和惩戒机制,积极构筑诚信、和谐、协调、互动的征纳关系。根据纳税人不同信用等级,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涉税审批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服务,使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真正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长效激励机制。加强对个性化服务的宣传力度,扩大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发挥其在广大纳税人中的示范效应。实践中,在办税服务厅提供预约、延时、短信、电子邮件、叫号机等特色服务,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与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电子邮件联系,将最新税收政策等信息及时传递给纳税人。(作
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一、当前纳税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普遍存在“三重三轻”的现象:
一是重权利、轻义务。就是注重税收征收权、执法权,忽视纳税人合法权利,纳税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二是重形式、轻实质。长期以来基层税务部门将规范文明用语、建设环境设施齐全的纳税服务场所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和目标,纳税服务局限于“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茶水”的浅层次上,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纳税程序复杂、环节过多、办税效率低下、纳税成本过高等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三是重宣传、轻规范。纳税服务局限于“单兵作战”,没有建立运转有序的工作规范和服务链条。纳税服务方面的内容缺失,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方法单一,缺乏有效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纳税服务相应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监督控制等重要内容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当前纳税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纳税服务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当前基层税务机关都在围绕着为了方便纳税人做文章,从税务机关的做法可以看到,“一窗式”、“一站式”、“一网式”、“一级
式”等等,应该说这些做法产生了很多积极的效果,也为纳税人带来了很多方便,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划时代的进步。但这种将纳税服务是为了方便纳税人的定位,仍没有实现税务机关从“税务官”到“服务者”角色的真正转变,应该看到我国与一些先进的国家相比较,纳税服务的观念、纳税服务的形式、以及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有着很大的差距,我们纳税服务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方便纳税人,获得纳税人的满意度。纳税服务应是我们的义务、职责和奋斗目标。
2、纳税人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平等实现。
第三篇: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世界各国税收制度的日趋完善,以及各国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要求的日益重视,现已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优化税收服务热”,纳税服务范围渗透到了涉税行为的各个方面,充分显示了其存在的必然性、合理性以及强大生命力。我国的纳税服务起步较晚,但纳税服务已成为我国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优化投资环境、提升税务形象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性化税收管理的要求日益彰显,纳税人对提高纳税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如何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服务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成为了我们必须重视并加以探讨研究的重要问题。
相对于目前我国纳税服务而言,虽然我们取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服务理念滞后,重收入轻服务的观念没有被有效破除。收入、管理、服务是税收工作的三驾马车,缺一不可,长期以来税务机关总是以执法者的身份出现在税务工作中,忽略了政府税务服务的方面,并没有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没有把纳税人作为服务的“顾客”,因此也难以提供纳税人所真正需要的服务。这种传统的税务管理中存在过错推定的惯性思维,为堵住税收征管漏洞制订各种繁琐的措施,制约了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过分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其权利,使征税机关停留在监管的理念中,没有从传统的管理者角色转变到管理服务者的角色上来,在为纳税人的服务工作中缺乏主动性、自觉性。
(二)纳税服务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新《征管法》中关于纳税服务的规定过于简略、粗疏,我国目前仅有的一个权威性的纳税服务规范性文件级次低、权威性弱、内容不完整、操作性不强,导致纳税人权力仍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完整性,没有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另外,相关的行政法规中税务行政决策的基点侧重税务机关的管理方面,忽略纳税服务的优化。
(三)纳税服务的管理和考核的不易操作性,导致纳税服务工作总是浮在表面,不易做实。一是缺少科学的考核办法。获取纳税服务评价依据的渠道主要是通过开座谈会、走访、打电话、问卷调查等,评价的主体、内容、对象、方法不够统一,评价工作开展不够规范,评价结果无法进行统一的比较。
二是缺少量化的考核评价指标,纳税服务内容存在盲点。纳税人需要的项目没有被列入服务重点,缺乏系统、规范的纳税服务标准;忽略了纳税人个性化需求等。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纳税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主要停留在办税环境、语言、态度、效率等表面层次,基本未涉及对规范化、个性化服务的评价,对征管质量和执法行为更缺乏具体的考核评价指标,且不能对服务质量进行科学的统计和量化分析,纳税服务评价具有表面性。
三是纳税服务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没有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价系统,难以量化考核。缺乏有效的服务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各地纳税服务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流于形式。对纳税服务的监督较为单一,基本停留在对纳税人的举报税务机关不查处和税务人员的不廉洁行为方面。对税务人员的征管不作为、程序不到位、时限不合法等方面缺乏有效的、主动的服务监督评价办法。
四是缺少专门的考核评价组织机构。纳税服务考评工作没有专门的评价组织机构,也未形成有效的规章制度和考评机构工作职责。评价主体多数是由税务部门本单位人员组成,评价方式以临时的问卷调查和座谈会为主,考评工作的组织开展缺少阶段性、全局性、系统性,对评价结果的重视程度不够。
(四)纳税服务信息化程度低,社会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目前
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着一些误区:一是重技术轻管理。许多部门热衷于购买高档的硬件设备,盲目开发软件,而对整个业务系统性研究不够,没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结果只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去重复、模仿传统的业务处理流程不能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二是轻视信息资源整合及一体化建设。现阶段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已经涵盖了从征管到行政管理、辅助决策等各个方面,但这些部分的信息化建设仍然是各自为政,税收部门与银行、工商、公安、媒体等部
门之间缺乏沟通与联系,协税护税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信息资源没有实现充分共享,没有形成合力,严重制约了纳税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进程。另外,税务代理业发展缓慢,据资料表明,我国的税务代理率不足10%,而日本为85%,美国为50%。
优化途径
转变纳税服务观念
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观。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已明确规定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纳税服务有了法律依据,在税收工作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纳税服务也由传统的道德范畴上升到法定义务,成为法定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征纳双方都要全面领会其内涵,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要切实履行新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义务,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应
“视纳税人为顾客”,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以让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确保纳税人合理的需求和期望得到满足,积极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创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改变形式深化内涵
应从以前的重形式轻实质误区中走出来,一是由形象服务向实效服务转变。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对税收专业性知识与技能、程序、权益的需要,提供实实在在的纳税服务。二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税务机关除了接待好上门来的纳税人外,应主动出去,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纳税人存在的问题。三是由一刀切服务向分类服务转变。
纳税人素质有高有低,涉税业务也有繁有简,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继续深化服务内涵,提高纳税服务的档次。纳税人最希望得到的是税收的公平、效率的实现。我国税收法制不断的完善,人情税、关系税行为大大减少,再加上现代化、信息化的征管手段的应用,偷漏税行为也越来越少,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已基本建立。但是在许多征管环节仍然存在弱项,一些纳税人利用这种手段进行偷漏税的行为仍无法杜绝,这就人为导致了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背离了税收的基本原则,对那些老老实实履行义务的纳税人来说很不公平。因此应该加强征管,加大对偷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建设提高素质
要满足日益现代化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实现由传统服务到现代纳税服务的“质”的飞跃,关键在于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因此,要不遗余力地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另外还应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忧患意识,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公布出台几条纳税人特别期待、特别管用的“廉政禁令”,对税务人员的不作为、滥作为行为,加大惩戒力度。
服务手段信息化
通过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构建纳税服务信息化平台,降低税收成本,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完善纳税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以12366服务热线、电子税务网络为载体,运用网上电子申报系统、网上税务局信息管理等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功能强大的多元化、个性化、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二是完善税收管理平台,推广运用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发票管理系统、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系统、增值税纳税评估管理、计算机稽核、协查等管理系统,实现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纳税人纳税成本。三是完善信息交换平台,推进税库银企的一体化建设,拓宽申报缴税渠道,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完善
纳税服务机制
1.加强纳税服务的制度建设应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制度体系,形成一个
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的基本准则,使纳税服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各地也应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符合地方特色的实施细则。这不仅可以规范纳税服务,同时还有利于考核监督,形成自觉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在规范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该对现有的征管制度、优惠政策等进行调整。征管方面,该精简的办税环节一定要尽可能的减少,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负担,在优惠政策方面,应在兼顾税负公平的基础上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应有的待遇。2.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和可操作性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从投诉、受理、调查、检查、处理等环节加以规范,对纳税服务工作评定奖励和惩戒,量化考核指标,并将纳税人的评价列入考核指标,让全体干部都要溶入服务意识,把是否对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侵犯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摆正征纳角色的位置,确保纳税服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议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将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主干线。
总之,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中长期的话题,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做好这项工作任重而道
远。今后,我们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纳税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全面提高纳税服务而努力。
编辑本段纳税服务体系
(一)科学的税收服务观体系要以人为本,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彻底更新和转变思想观念:一是由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的转变,改变以往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二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淡化权力意识,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三是将
过去作为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基本行政行为规范,并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落实和考核;四是由片面注重形式向追求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的转变,通
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使纳税服务向长效发展,向实际深入。
(二)法律组织体系提高纳税服务的法律地位。具体途径:一是考虑出台《税收基本法》,将纳税服务内容以法律的形式明晰化,明确法律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并正式出台《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制定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操作原则,并据此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工作方式和岗位责任体系等。三是参照国际惯例,建立纳税人宪章,把纳税人的权利和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以法规形式明确下来,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纳税人参与税务决策的体制,让纳税人有机会参与并影响行政法规、规章和税务行政管理措施的制定。
(三)涉税咨询辅导体系依托“12366纳税咨询服务中心”整合资源并对其功能进行延伸,在办税服务大厅专门设立询问服务中心,着重对纳税人进行更深层次的辅导、解答涉税疑难、提供纳税咨询;并整理咨询问题库,进行需求分析;建立税收法规公告制度,召开税收政策发布会、进行专题税收知识讲座、开展专项培训,减少纳税人的无知性不遵从;利用因特网进行有针对性的税前、税中、税后辅导,并针对不同纳税服务群体、不同优惠群体开展个性化辅导;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咨询服务的种
类、内容、标准等,同时规定咨询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义务及相关责任追究办法等。
(四)纳税人洞察体系建立纳税人洞察体系,对纳税人进行细分,使纳税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更加有效的管理;建立需求分析与征纳沟通机制,研发纳税服务分析系统,通过多种形式掌握纳税人需求,及时改进纳税服务措施,疏导和化解征纳矛盾;健全纳税评估制度,及时发现、矫正和处理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过错,提醒并督促其及时进行自我纠正,有效防止和化解征纳双方的风险,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的帮助。
(五)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体系进一
3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健全纳税遵从奖惩机制。将银行、工商、公安、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信息及时导入税收征管系统,对数据进行整合、对比、分析,准确把握企业经营动态及应纳税情况。实行分类服务管理方式,对纳税信誉等级好的纳税人在管理中应以程序性服务为主,并给与一定的优惠和荣誉,促使其保持较高的纳税遵从度;对纳税信誉等级低下,特别是大额欠税企业进行公告,增强对恶意欠税行为的社会舆论监督,敦促企业提高税法遵从度。
(六)纳税服务流程和组织再造体系借鉴流程再造理论,全面梳理现有征管制度办法,合理归并、安排流程环节的先后顺序,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推行办税程序公开制度,公开各项办税程序、方法、步骤、时限以及阶段性进度,提高执法透明度。按照纳税人需求导向原则进行组织再造,着手推进国地税机构合并。在未合并前,归并业务实施两部门联合办公。
(七)纳税成本节减体系在优化办税程序、简并纳税人报表、推行国、地税联合办公为纳税人减负的同时,整合企业的现有的硬件资源,降低涉税系统和设备的购置成本。另外,要提高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降低政策的执行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
(八)税收信息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现有信息化软件,提高基于互联网的办税服务水平。一是推广高效、安全的网上报税系统,突破时间和地域限制,为纳税人提供
“智能化”纳税服务;二是构建征管基础信息数字化系统,通过数据分析鉴别并控制可能出现不遵从现象的纳税人,提高政策辅导决策水平;三是减少不必要的业务管理环节,依托信息技术,建立适合专业化管理、便于操作完整的岗责体系,通过信息预警、监控、协调系统,自动控制、考核纳税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四是实现国地税、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间联网,加强信息交换,提高服务效率。
(九)法律救济体系建立完善畅通的法律维权渠道。一是广泛开展税收法律宣传,充分告知纳税人应有的权利;二是鼓励纳税人建立
互助、自治式的维权服务组织,代表纳税人调解税企矛盾;三是统筹涉税听证、复议、诉讼制度的衔接,加强纠纷申诉调解,使纳税人避免因进入司法程序造成的成本和环境负担。四是建立健全完善积极的错案纠正和责任追究及反馈机制,准确认定税务案件性质和责任人,并落实相应责任。
(十)考评监督体系建立科学完善、以量化为主、可操作性强、内外结合的纳税服务考核体系。考评结果与工作人员的薪酬与晋升挂钩,从而将纳税服务变成税务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和日常管理的工作。同时,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外部监督评估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使税务机关能够正确地认
识自身的服务现状,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十一)人员素质保障体系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以提高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为重点,实施素质提升计划;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创造公开、平等、竞争的用人环境,按照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配置岗位,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
(十二)社会化资源共同参与体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重视专业社会中介(如税务代理)和其他组织(如行业协会、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为纳税人提供的税收筹划、政策咨询、法律帮助等纳税服务,鼓励企业自我服务,构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共同参与的纳税服务体系。
第四篇:2016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章标题:目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自税制改革以来,特别是新的征管模式实施以来,以办税服务厅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一度使纳税人耳目一新,并切身体验到了征管改革所带来的由税务部门所提供的全新的纳税服务。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已被纳税人所熟悉并视为平常,笑脸式、热茶式的服务已远远不能满足纳税人期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办税要求,税务机关如何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就成了纳税人关注的一大焦点。下面就如何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作一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目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一直以监督打击型为主。在这种模式下,税务部门虽然倡导纳税服务,但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以税务机关如何提高依法治税为前提的,也即是税务机关首先考虑的是自身执法因素,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有某些局限性,主要的问题有:
(一)重管理,轻服务
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大多是从税务机关便于管理的角度去设立的,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及主角,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仅是一种管理体系,而不是一种服务体系。这种体系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税务机关缺乏主动性,只能坐等纳税人上门,形成纳税人“供什么菜”,税务人员“做什么餐”的被动局面;二是办税手续过于繁琐,税务部门往往为提高管理力度而对涉税事项设置层层审批手续,造成纳税人为一个涉税事项就要经过几个科室、多道环节的“阶梯式”办理,无形中给纳税人造成时间及精力的耗损;三是缺乏信息反馈机制,纳税人无法对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与评价。为此,税务机关往往费尽心机地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抓纳税服务,但仍收效甚微,不能使纳税人有较高的满意度。
(二)重结果,轻过程
由于当前税务机关还是监督管理型的征管体制,在实际中容易偏向于注重结果,即过多地关注纳税人的完税情况,对办税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尚比较淡漠。其实,现在的纳税人已不比过去,纳税意识逐渐提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悉度越来越广,纳税人已不满足于缴缴税、履行一下义务了,他(她)们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又多了一层享受税收服务的愿望,不只关心缴什么税?缴多少税?而开始关心在缴税过程中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想拥有纳税人应有的地位和荣誉。说实在,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过程还不尽很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是纳税人对纳税程序(如登记程序、申报程序、缴款程序、减免缓退审批程序等)不甚了解,造成该报的纳税资料不全、手续填写不完整、纳税人多跑冤枉路等现象,纳税人往往把这一切归咎于税务机关;二是为了防范少数纳税人的个别问题,税务部门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把众多纳税人设想为防范对象,在设置程序上繁冗复杂,这样不但增加了征纳双方的量,也容易造成征纳双方的矛盾多样化。
(三)重形象,轻实效
服务的深度体现于服务的质量与效率,高水平服务的实质在于高效率。由于当前纳税服务体系的设置,多侧重于对纳税人的管理,侧重于对纳税人的表面态度,而忽视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的简便与高效,这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级税务机关将一些硬件设施(如办税场所的建设)、办税过程中税务人员的态度(包括文明用语、热情程度等),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和最终目标,致使纳税服务仍处于“一杯清茶,一个微笑”的浅表层,与高效率的服务内涵存在着较大差距。这种追求表象化的服务,从根本上背离了纳税人的期望和高效率的服务目标,难以让纳税人满意。难怪一些纳税人对宽敞舒适、设施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大发慷慨:“我们到办税大厅的目的是为了办税,而不是来享受什么样的服务,与其坐在窗明几净、税务人员态度和蔼的办税大厅等候办税,还不如给我们简化一些繁琐的手续,减少电脑故障,加快办税速度,让我们节省办税时间更有实际意义。”
二、涉税服务应在深层次上下功夫
正确理解深层次纳税服务,首先要了解其丰富的内涵,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一个服务领域的广义概念。办税服务厅里的笑脸相迎是服务,深入企业进行税收知识辅导是服务,以税企座谈会、税收形势报告会等形式加强信息交流也是服务,依法征税、依法行政更是一种服务。深层次纳税服务不仅仅是给纳税人以亲切、温馨的感觉,还应该深入到执法与管理之中,给纳税人以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依法治税的必要基础,是杜绝偷逃税现象、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有效措施。对税务机关来说,提供深层次的纳税服务还能够起到缓解征纳矛盾、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作用。对纳税人而言,享受到深层次纳税服务能够进一步增强对税收政策信息的了解,方便依法纳税,从而能更好地参与到公平竞争之中去。
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关键是如何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领域,在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转变和突破,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转变:
(一)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
变
税务部门应该摒弃坐等纳税人上门办税才予以服务的陈旧观念,主动为纳税人服务,尤其是在宣传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办税程序等方面,应采取深入到企业的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解释透彻,使企业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流始终畅通,减少由于了解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问题,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如针对一些企业规模大、财务营销人员多、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有的税收政策、动态信息经财务人员传达不能及时到位的特点,我们要组织税收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对企业财务人员、营销人员及企业负责人进行税收知识辅导,并以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解难释疑,以提高纳税人的办税素质。
要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企业情况和提供优质服务两个方面,负责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预算收支结构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对企业的申报纳税过程进行全方位指导,对税收政策、税收动态及时传达,对涉税疑难问题给予解释。联络员必须经常深入企业,采取实地调查和查账等方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销结构、产品市场占有份额、经济效益、税款实现、资金收支等情况,并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为企业提供深层次服务打好基础。
(二)由一刀切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
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的个性差异,实施个性化的服务。如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政策辅导,采购国产设备抵免税政策的宣传等等,充分遵循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这一客观实际,对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变一刀切服务为个性化服务,以满足不同纳税人的需求。
(三)由形象服务向实效服务转变
现在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多注重于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提倡微笑服务,但微笑服务并不是纳税人的最高需求。纳税人的最高需求,是税务机关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负担及其文化背景,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缴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这就要求税务部门本着简捷、科学,高效的原则,合理地设置办税程序。只有简洁、高效的程序分工,才能提高税务机关的效率,才能切实体现高水平的纳税服务。纳税服务体系中的程序分工,首先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寻找合法化和效率化的结合点,建立务实的行政管理机制;其次是完善税务机关各部门的各项流程,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促进各项的有机结合。
(四)由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
服务的目的是使纳税人依照法律更好地纳税。由于对服务认识的偏差,一些税务人员把服务与税收管理进行分离,认为服务即是帮助纳税人解决某一问题,这是很不正常的。作为税务机关,应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服务,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预算收支结构情况、产品市场占有份额情况、每月货款回收情况等综合信息,为更好地组织税收收入提供决策依据。综合服务是深层次纳税服务的一个主要方面,是进一步深化办税服务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处处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对纳税人更好地管理,使用权其更好地纳税,真正做到“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
(五)咨询服务向执法服务转变
当前,在税务部门提供的服务中,主要的是办税服务,即是接受纳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便利服务。如办税服务厅,既为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办税通道服务,又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反馈的咨询服务,成为征纳双方交流的平台,使办税服务过程成为征纳双方即时沟通的过程。深层次的服务并不只局限于办税服务,还要把服务根植于行政执法当中。其实,坚持依法行政也是一种深层次服务的具体体现。税务机关应把深层次服务作为推行依法行政、完善税收管理的有效补
充。如坚持公开执法,通过下达税务稽查告知书、举行听证会、向纳税人公开处罚标准、处罚依据等方式,使纳税人在公开执法的环境中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待遇,使深层次服务体现在税收执法的规范、公平之中。
《目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来源于网,欢迎阅读目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qCk变
税务部门应该摒弃坐等纳税人上门办税才予以服务的陈旧观念,主动为纳税人服务,尤其是在宣传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办税程序等方面,应采取深入到企业的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解释透彻,使企业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流始终畅通,减少由于了解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问题,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如针对一些企业规模大、财务营销人员多、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有的税收政策、动态信息经财务人员传达不能及时到位的特点,我们要组织税收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对企业财务人员、营销人员及企业负责人进行税收知识辅导,并以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解难释疑,以提高纳税人的办税素质。
要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企业情况和提供优质服务两个方面,负责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预算收支结构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对企业的申报纳税过程进行全方位指导,对税收政策、税收动态及时传达,对涉税疑难问题给予解释。联络员必须经常深入企业,采取实地调查和查账等方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销结构、产品市场占有份额、经济效益、税款实现、资金收支等情况,并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为企业提供深层次服务打好基础。
(二)由一刀切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
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的个性差异,实施个性化的服务。如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政策辅导,采购国产设备抵免税政策的宣传等等,充分遵循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这一客观实际,对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变一刀切服务为个性化服务,以满足不同纳税人的需求。
(三)由形象服务向实效服务转变
现在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多注重于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提倡微笑服务,但微笑服务并不是纳税人的最高需求。纳税人的最高需求,是税务机关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负担及其文化背景,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缴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这就要求税务部门本着简捷、科学,高效的原则,合理地设置办税程序。只有简洁、高效的程序分工,才能提高税务机关的效率,才能切实体现高水平的纳税服务。纳税服务体系中的程序分工,首先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寻找合法化和效率化的结合点,建立务实的行政管理机制;其次是完善税务机关各部门的各项流程,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促进各项的有机结合。
(四)由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
服务的目的是使纳税人依照法律更好地纳税。由于对服务认识的偏差,一些税务人员把服务与税收管理进行分离,认为服务即是帮助纳税人解决某一问题,这是很不正常的。作为税务机关,应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服务,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预算收支结构情况、产品市场占有份额情况、每月货款回收情况等综合信息,为更好地组织税收收入提供决策依据。综合服务是深层次纳税服务的一个主要方面,是进一步深化办税服务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处处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对纳税人更好地管理,使用权其更好地纳税,真正做到“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
(五)咨询服务向执法服务转变
当前,在税务部门提供的服务中,主要的是办税服务,即是接受纳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便利服务。如办税服务厅,既为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办税通道服务,又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反馈的咨询服务,成为征纳双方交流的平台,使办税服务过程成为征纳双方即时沟通的过程。深层次的服务并不只局限于办税服务,还要把服务根植于行政执法当中。其实,坚持依法行政也是一种深层次服务的具体体现。税务机关应把深层次服务作为推行依法行政、完善税收管理的有效补
充。如坚持公开执法,通过下达税务稽查告知书、举行听证会、向纳税人公开处罚标准、处罚依据等方式,使纳税人在公开执法的环境中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待遇,使深层次服务体现在税收执法的规范、公平之中。
《目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来源于网,欢迎阅读目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qCk第五篇: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文章标题: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自税制改革以来,特别是新的征管模式实施以来,以办税服务厅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一度使纳税人耳目一新,并切身体验到了征管改革所带来的由税务部门所提供的全新的纳税服务。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已被纳税人所熟悉并视为平常,笑脸式、热茶式的服务已远远不能满足纳税人期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办税要求,税务机关如何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就成了纳税人关注的一大焦点。下面就如何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作一初步探讨,以抛砖引
玉。
一、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一直以监督打击型为主。在这种模式下,税务部门虽然倡导纳税服务,但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以税务机关如何提高依法治税为前提的,也即是税务机关首先考虑的是自身执法因素,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有某些局限性,主要的问题有:
(一)重管理,轻服务
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大多是从税务机关便于管理的角度去设立的,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及主角,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仅是一种管理体系,而不是一种服务体系。这种体系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税务机关工作缺乏主动性,只能坐等纳税人上门,形成纳税人“供什么菜”,税务人员“做什么餐”的被动局面;二是办税手续过于繁琐,税务部门往往为提高管理力度而对涉税事项设置层层审批手续,造成纳税人为一个涉税事项就要经过几个科室、多道
环节的“阶梯式”办
理,无形中给纳税人造成时间及精力的耗损;三是缺乏信息反馈机制,纳税人无法对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与评价。为此,税务机关往往费尽心机地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抓纳税服务,但仍收效甚微,不能使纳税人有较高的满意度。
(二)重结果,轻过程
由于当前税务机关还是监督管理型的征管体制,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偏向于注重结果,即过多地关注纳税人的完税情况,对办税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尚比较淡漠。其实,现在的纳税人已不比过去,纳税意识逐渐提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悉度越来越广,纳税人已不满足于缴缴税、履行一下义务了,他(她)们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又多了一层享受税收服务的愿望,不只关心缴什么税?缴多少税?而开始关心在缴税过程中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想拥有纳税人应有的地位和荣誉。说实在,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过程还不尽很合理,具
体表现为:一是纳税人对纳税程序(如登记程序、申报程序、缴款程序、减免缓退审批程序等)不甚了解,造成该报的纳税资料不全、手续填写不完整、纳税人多跑冤枉路等现象,纳税人往往把这一切归咎于税务机关;二是为了防范少数纳税人的个别问题,税务部门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把众多纳税人设想为防范对象,在设置工作程序上繁冗复杂,这样不但增加了征纳双方的工作量,也容易造成征纳双方的矛盾多样化。
(三)重形象,轻实效
服务的深度体现于服务的质量与工作效率,高水平服务的实质在于高效率。由于当前纳税服务体系的设置,多侧重于对纳税人的管理,侧重于对纳税人的表面态度,而忽视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的简便与高效,这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级税务机关将一些硬件设施(如办税场所的建设)、办税过程中税务人员的态度(包括文明用语、热情程度等),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和最终目
标,致使纳税服务仍处于“一杯清茶,一个微笑”的浅表层,与
高效率的服务内涵存在着较大差距。这种追求表象化的服务,从根本上背离了纳税人的期望和高效率的服务目标,难以让纳税人满意。难怪一些纳税人对宽敞舒适、设施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大发慷慨:“我们到办税大厅的目的是为了办税,而不是来享受什么样的服务,与其坐在窗明几净、税务人员态度和蔼的办税大厅等候办税,还不如给我们简化一些繁琐的手续,减少电脑故障,加快办税速度,让我们节省办税时间更有实际意义。”
二、涉税服务应在深层次上下功夫
正确理解深层次纳税服务,首先要了解其丰富的内涵,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一个服务领域的广义概念。办税服务厅里的笑脸相迎是服务,深入企业进行税收知识辅导是服务,以税企座谈会、税收形势报告会等形式加强信息交流也是服务,依法征税、依法行政更是一种服务。深层次纳税服务不仅仅是给纳税人以亲
切、温馨的感觉,还应该深入到执法与管理之中,给纳税人以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依法治税的必要基础,是杜绝偷逃税现象、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有效措施。对税务机关来说,提供深层次的纳税服务还能够起到缓解征纳矛盾、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作用。对纳税人而言,享受到深层次纳税服务能够进一步增强对税收政策信息的了解,方便依法纳税,从而能更好地参与到公平竞争之中去。
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关键是如何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领域,在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转变和突破,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转变:
(一)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篇五: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纳税人满意度整改总结
关于纳税人满意度的整改分析报告
关于纳税人满意度的整改分析报告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东国税调查结果分析情况的通报》(粤国税发[2013]7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照通报中的具体内容,我局能认真开展检查,特别是对通报中所列举的广东国税系统在全国排名较为靠后的指标能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整改落实。为着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税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一方面受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落后、交通通讯受阻等因素影响、我市对税法的宣传未能有效深入到广大纳税人当中,造成当前许多纳税人对于现有或新出台的政策、行政法规认知有限,从而引起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误解。另一方面,受宣传投入力度,宣传工作人员素质、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当前宣传手段还较为落后,宣传渠道较为闭塞,宣传方式较为单一,造成纳税人误认为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出工不出力或推
诿扯皮。
(二)纳税服务认识不到位。
我局一些部门和分局工作重点偏重于税法的执行和对纳税人的管理,没有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的重要途径。不少税务干部对征纳关系的认识局限于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层面,没有真正意识到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我局一些部门和分局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管理、轻服务,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如在制定文件政策时,考虑管理要求多,考虑纳税人诉求少;
在日常征管中,侧重于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忽视对企业的个性化服务和纳税遵从的引导。
(三)咨询辅导有待加强。
受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文化素质等因素影响,我市一些税收工作人员对于纳税人的咨询,有时回答过于简单或片面,或者未能一次性告知,容易造成纳税人的误会,引起纳税人不满。开展的部分税法宣传辅导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培训面较为狭窄,特别是涉及税收政策调整和变化的相关培训开展的较少,没有很好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对纳税人关注和急需了解的税收政策及时开展的培训不够全面,容易导致纳税人认为辅导的针对性没能满足个性化需求。
(四)办税效率有待提高。
受办公设备较落后和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的影响,办税效率还不够高,岗位互补和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分局办税服务厅所使用的计算机等必备设备陈旧,办税页面打开缓慢,或者容易出现死机情况;
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能力有所欠缺;
部分地区办税服务厅人员年龄老化现象严重,普遍存在不愿意在办税服务厅工作的想法,工作积极性不高;
由于不同的税收政策主要靠不同的税政部门执行、贯彻、落实,而税政管理部门和服务受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不够,导致规范和简化资料报送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
“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制度未全面落实,导致纳税人“多次跑”、“多头跑”等现象,容易造成纳税人不满。另外,在出口退税业务方面,由于退税政策的调整过于频繁,文件条款繁杂等原因,基层国税部门执行政策和广大纳税人了解掌握政策时存在困惑和争议,也容易引起纳税人的抱怨和不满。
(五)纳税服务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纳税服务制度,并着力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办税厅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水平不到位,办税厅环境卫生还有待加强等等。在细节上没有做到足够
的重视,纳税人易感觉到自身未收到足够尊重,从而引发不满。
二、整改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纳税服务工作。
从领导干部做起,从每一位税务工作人员做起,提高思想认识,将纳税服务工作真正作为本单位的核心业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以改进所反映问题或薄弱环节为切入点,进一步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内部协调机制,全面落实纳税服务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同时,切实做好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平凡岗位做奉献、细节之处见真情”的岗位精神,在窗口工作中尽心尽责地为纳税人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急纳税人之所急,以为纳税人服务、以纳税人的需要为宗旨,以纳税人满不满意为标准。比如针对纳税人申请发票的需求,管理员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纳税人每月发票申请次数由三次改为两次,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的次数,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人性化服务。强化税务职工干部服务意识,提倡换位思考,端正工作态度,充分理解企业、群众的难处,摒弃推诿扯皮的官僚作风,尽心尽责为企业、为群众排忧解难,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的问题。
(二)规范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
努力探索“一窗式”业务办理模式,尽量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简化办税流程,加强涉税辅导,加强与纳税人沟通,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落实一次性告知责任制,畅通投诉渠道,通过局长信箱、投诉电话等方式,保障纳税人的意见和投诉能得到有效的渠道传达,并通过回访方式了解投诉处理情况。另外,针对管理员下企业纳税人上门无法办理的情况,我局税源管理科设专人处理常见的涉税事项。比如违规开发票、逾期申报纳税等。确保纳税人满意度稳步提升,从而不断推进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模式一方面要定期深入纳税户开展税法专题活动,举办税法专题学习班,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的纳税人开展专项培训,及时传达相关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使广大纳税人能够真正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税收政策,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密切征纳关系,改善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另一方面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宣传,加大宣传投入力度,开拓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做好办税厅的实时宣传,规范统一办税服务厅各种办税指南的种类、具体内容、书面格式、字体、颜色等,根据纳税人的实际
需求以及办理频率较高的几类涉税事项加以设置,对各类事项的办理时限、报送资料、具体流程等内容予以详细的列示。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受理并办理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审批事项。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服务。落实人员引导纳税人到相关的服务区域或窗口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辅导纳税人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备,解答纳税人办税咨询。实行分局领导值班制度,在申报期内实行领导值班,其他时间实行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带班制度,及时解决办税服务厅所发生的问题。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举报箱,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建议市局实行视频监控,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状况、工作环境进行有效监控,及时指出纠正税务人员的错误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细节影响,和谐征纳关系要求大厅人员人人动手搞好清洁,每日一小洁、每周一大洁,保持办税厅整齐、清洁、美观舒适,征管文书资料要按要求规范摆放。要求全体同志做到工作时间统一着制服,规范着装,保持制服的整洁,按规定佩戴制服配饰、胸卡,并将工作人员岗位工牌及意见卡置于工作**,接受纳税人的监督,确保展现给纳税人一个专业高效的税务工作人员形象。组织办税厅人员学习上级局下发的应
急预案,掌握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法,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广泛搜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问计于民、问效于民、问廉于民,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市国家税务局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本文来自xxxx
篇六: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2022年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几点思考【完整版】
(1)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季度在全系统通报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完成时间:长期)。
(2)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受理的纳税服务投诉案件或承接处理的纳税服务投诉案件,须在受理或接到转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纳税人并进行通报(完成时间:长期)。
(3)认真落实纳税期内“局长值班”制度,对受理的现场投诉能够现场处理的现场答复,不能现场处理的须在受理或接到转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纳税人并进行通报(完成时间:长期)。
(4)建立纳税人正当权益保护组织,加强纳税人维权组织保障。(纳税服务科)
6.提高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的有效率,重点采取在面对面的宣传和税企QQ群、网络邮件推送、手机短信推送方式(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税政股、各税源管理部门)
(1)继续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电视政策系统、双屏政策系统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首个接受咨询的窗口负责面对面回复涉税事项。(责任部门:各办税服务厅,完成时间:长期)
(2)丰富税收宣传形式。通过地税网站、税收微博、税企Q群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图文并貌的向纳税人宣传最新政策。(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税政股,完成时间:2015年5月底前)
(二)纳税人服务需求的应对措施(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税政股、各税源管理部门)
1.以纳税人需求为重点,提高税法宣传的实效性。针对纳税人需求开展分行业、分类的税收政策解读和辅导,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把政策服务做细、做到实处。
(1)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新闻媒体、网络等服务平台,以及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加强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纳税辅导。
(2)不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通报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在活动现场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展示展板、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开展税收宣传与纳税辅导。
(3)丰富税收宣传形式。通过地税网站、税收微博、税企QQ群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图文并貌的向纳税人宣传最新政策。
2.转变观念,为纳税人提供具有稽查工作特色的个性化和人性化服务。规范下户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查前提醒服务。
3.加强国税网站功能建设和网上税务局建设,提供网上申报缴税等便捷办税渠道。加强对“网上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及网络发票系统使用的宣传和引导,形成窗口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三位一体”的办税格局,使纳税人办税更便捷,办税成本也得到降低。
4.加强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的沟通,提供多方式沟通方式。强化税务职工干部服务意识,提倡换位思考,端正工作态度,充分理解企业、群众的难处,摒弃推诿扯皮的官僚作风,尽心尽责为企业、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2篇: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纳税人满意度汇报材料
纳税人满意度汇报材料本年度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由办税流程、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五个一级指标组成,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办税厅及管理员服务质量与效率、信息及税法宣传服务、咨询服务及首问责任制、投诉效果及保护、纳税服务场所满意度等方面。我们认为,本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样本的选取较具代表性,评价结果专业、真实、公正、客观,较好的发挥了第三方评价的作用,了解了纳税人的真实愿望和诉求。现结合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反馈和测评结果及我
分局纳税服务工作现状,分析如下:
一、20xx年度满意度调查具体情况
我分局纳税人满意度综合指数得分为,略低于该指标的全区平均得分(分)。
(一)办税服务满意度
办税服务满意度由办税大厅服务和管理员服务两个调查项目组成,我分局办税大厅服务和管理员服务两个三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和,均低于全区平均得分。在办税服务大厅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数据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在税务人员的主动性、大厅硬件环境的舒适性、办税指引
的规范性和涉税解答的清晰性方面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办税大厅服务满意度综合指数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受“办理业务熟练程度”、“办税速度”、“税务人员态度”三个项目的影响。纳税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希望在办税大厅增开服务窗口,扩大网上办理业务的范围,加强对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方面;在管理员服务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数据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管理员在业务熟悉程度、沟通方式及解答清晰性方面给予了肯定,管理员服务满意度综合指数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受“管理员态度”、“管理员工作效率”两个项目的影响。纳税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希望简化办税程序,缩短授权和文书审批时间等方面。
(二)权益保护满意度
权益保护满意度由整体权益和投诉者权益保护两个调查项目组成,我分局整体权益和投诉者权益两个三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和,均低于全区平均得分。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投诉者保护及投诉效果较为满意,同时希望税务人员在依法办事、规范执法方面能够形成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纳税咨询满意度
纳税咨询满意度由咨询服务和咨询规范两个调查项目组成,我分局咨询服务和咨询规范两个二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和,其中咨询规范满意度指数略低于全区平均得分。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咨询与实际办理(区局)一致性及咨询与12366咨询一致性上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次性告知”及“首问责任制”两个项目是制约我分局纳税咨询满意度指数的主要因素,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主要有:咨询电话不够畅通,建议业务素质高的税务人员从事咨询工作,一次性告知及首问责任制需进一步落实等。
(四)办税流程满意度
办税流程满意度主要包括流程效率和流程合规两个调查项目,我分局流程效率和流程合规两个三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均为75,较该指标的全区平均得分还存在一定差距。调查结果显示,在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方面,纳税人有着愈来愈强烈的需求和渴望。
(五)税法宣传满意度
税法宣传满意度主要包括宣传服务和宣传内容两个调查项目。我分局宣传服务和宣传内容两个二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和,均低于全区平均得分。在税法宣传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数据显示“税法宣传主动及时”、“税法政策宣传充分”、“宣传具针对性”三个项目是制约我分局税法宣传综合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因素,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在税法宣传的主动及时性上还有待提升,发布信息及时性需要提高,纳税人关注的共性问题应汇总发布等。另外,纳税人倾
向于借助现代服务手段获得服务,以减少他们的纳税成本,税务机关在培训、宣讲的内容、形式和环境上还有待改进。
二、整改措施
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反映出分局在税务人员态度、办税速度、宣传服务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其中,办税流程效率、咨询规范及首问责任制等项目是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主要指标。我分局将以此次第三方调查为契机,认清形势,正视差距,查找问题。近日,分局已召开了全局会议,组织全员学习了《番禺国税20xx年度纳税服务满意度研究报告》,并结合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反馈和测评结果,对分局在纳税咨询、管理员服务、税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和对比分析。
下阶段,我分局将重点从以下几点着手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一)办税服务1.加开专窗,合理调度,改善纳税人办税时间长的现状。
征收大厅人力短缺、人员流动性大是长期以来制约我分局办税大厅服务质效的主要因素。在人员配备有限的情况下,分局将通过合理配臵、灵活调度各窗口的人员、职能设定,克服前台服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困难。在申报高峰期或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时,以增开专窗、开辟绿色通道的形式分流高峰办税人群,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等待时间;针对前台人员变动快、新人多的现状,开设专岗专窗,由内部师资帮助新入职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简单业务的操作,提高专项涉税文书的受理和办结效率。
2.摆正位臵,端正态度,构建和谐融洽的税企关系。
平等、公正是和谐征纳关系构建的前提和基础,分局将进一步通过引导、宣贯使管理员转变思想、明确定位、端正态度,在刚性执法和温情服务之间找取平衡点;在服务细节上,尝试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特色咨询或服务方式;加强管理员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尽量为来访纳税人节约时间成本,提高咨询和办事效率。如当纳税人来访遇管理员不在时,由其他人员做好接待和解答,或指引纳税人留下问题及联系方式,转交管理员进行限期答复等;定期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新办企业其管理员及联系方式、管户调整后的管理员及联系方式,使企业遇涉税问题时更便捷地获得解答;管理环节遇涉税纠纷时,尝试采取第三方主动协调的方式,由科长或其他管理员介入纠纷、了解情况,协助当事人缓和情绪、化解矛盾。3.特事特办,温情服务,提高涉税文书办理效率。
对不经ctais监控的涉税文书,进一步提高及时处理、限期办结意识,杜绝办理过程中随意拖延时间的现象;对纳税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希望尽量缩短授权或文书审批时间的,允许
纳税人在受理环节注明“加急”字样,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书面申请阐述具体原因,管理员视具体原因和实际情况采纳纳税人的合理化请求,优先为纳税人办理审批手续;管理员岗、分局长岗、综合岗在ctais设定的时间期限内,各自提前半个工作日完成本环节的审核和发送,以缩短涉税事项的总办结时间;向区局信息部门寻求协助,利用国税系统短信平台对纳税人涉税事项进行办结提醒,对未及时领取审批通知书的纳税人由导税岗进行二次提醒,缩短文书的送达时间;在上级部门未对执行文件及规程作明确的禁止性要求之前,尽可能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纳税人实施最优惠、最易于操作的办理流程。
4.加强沟通,做好统筹,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利用每月业务统筹例会及其他内部沟通渠道,加强征收与管理环节的信息沟通,特别是涉及前台办理的涉税事项,要将最新税政及管理办法及时传达至前台办税人员,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起不必要的纳税纠纷和投诉事件;进一步使管理员明确作为服务主体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责任,协助做好政策解答、人员分流等具体工作,遇涉税纠纷时协同征收大厅人员做好对纳税人的安抚、解释,防止事态扩大和涉税投诉的产生,通过协调、整合前后台的服务资源,形成内外合力、互动互助的服务格局。
纳税人满意度汇报材料最新出炉的XX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XX年,国税、地税部门的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分别为分和分,比XX年(XX年为全面调查,XX年为专项调查)分别提高分和分。
据悉,此次调查的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实际完成调查样本合计107589个。
根据调查结果,纳税人普遍认为国税、地税部门工作总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国税、地税部门税收依法征收行为分别得分分和分,比XX年分别提高分和分;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开展情况总体评价分别得分分和分,比XX年分别提高分和分。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邓勇介绍,此次调查是今年8月至9月,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第三方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目的是全面了解纳税人对全国税务系统XX年税收工作总体评价,多方位查找税收工作的痛点和堵点,多角度了解纳税人关切的热点、焦点和重点。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面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资源税改革和深化税收体制改革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对国地税合作规范进行升级完
善。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依法治税水平明显提升,得到了纳税人的肯定。
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另一面,是对虚开和骗税案件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计公布“黑名单”335件,比去年同期的214件增加了121件,增长了%;截至8月底,各级税务机关共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信息778件。“黑名单”公布制度调整产生的效应初步显现,随着时间推移,这种效应将会更加明显。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介绍,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从今年6月1日起取消了虚开和骗税案件标准、降低了偷税案件门槛。XX年1至8月,税务总局参与签署对工商、证监、法院等多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共计实施各项联合惩戒措施9498户次。目前,全国所有省级税务机关都与有关部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措施从XX年对部分“黑名单”当事人的阻止出境、取消评优等几项,拓展到对更多“黑名单”当事人的全部18项。
第3篇: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存在的不足及对策探讨]纳税人满意度》摘要:近几年各级国税部门纷纷将纳税人满高低作衡量税机关纳税、作风建设优劣重要标准,()目前国税部门满调主要方式专门调介专项调,()充分酝酿精心准备
纳税人满调存不足及对策探讨近几年各级国税部门纷纷将纳税人满高低作衡量税机关纳税、作风建设优劣重要标准
根据运行情况看纳税人满调也逐渐成国税机关优化税收、提升针对性、推进国税整体工作、构建和谐国税有效手段
但是由多种原因调工作也出现了些不容忽视问题比如调重场、搞形式问题、调效不佳问题、调结对工作促进作用不问题等等
由可见对纳税人满调进行认真研究和探讨很有必要
、当前满调工作现状()目前国税部门满调主要方式专门调介专项调
委托专门调机构开展纳税人满调通与税部门共拟定调问题委托社会专门调机构如城调队等开展问卷调、电话问访系统了国税部门税收征管、纳税、作风建设等工作现状特邀税监督员明暗访即向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和监察员定期举行外监督员例会倾听各界对税部门真实评价3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察
以税执法监察手段通开展执法监察、案双、发放执法监督卡等方式了税干部税收执法及廉洁律
落实情况
国税局领导“微私访”
国税局领导直接下到纳税人进行调、座谈现场发放问卷调由纳税人现场填写及收回
(二)满调存问题满调作新生事物开展以对促进国税工作起到了定作用但是总看纳税人满没有随着调工作持续进行而有序提升很难发现真实问题、取得应有效笔者结合现状分析发现主要存下几种情况蜻蜓水
篇七: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存在的不足及对策探讨
纳税人满意度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存在的不足及对策探讨近几年来,各级国税部门纷纷将纳税人满意度的高低作为衡量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作风建设优劣的重要标准。根据运行情况来看,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也逐渐成为国税机关优化税收服务、提升服务针对性、推进国税整体工作、构建和谐国税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调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调查重过场、搞形式的问题、调查效果不佳的问题、调查结果对工作的促进作用不大的问题等等。由此可见,对于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进行认真研究和探讨很有必要。
一、当前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现状(一)目前国税部门满意度调查的主要方式1.专门调查中介专项调查。委托专门调查机构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通过与税务部门共同拟定调查问题,委托社会专门调查机构如城调队等开展问卷调查、电话问访,系统了解国税部门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作风建设等工作现状。
2.特邀税务监督员明查暗访。即向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和监察员,定期举行内外监督员例会,倾听各界对税务部门的真
实评价。
3.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以税务执法监察为手段,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一案双查、发放执法监督卡等方式,了解税务干部在税收执法及廉洁自律落实情况。
4.国税局领导的“微服私访”。国税局领导直接下到纳税人中进行调查、座谈,现场发放问卷调查,由纳税人现场填写,及时收回。
(二)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满意度调查作为新生事物,开展以来对促进国税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总的来看,纳税人的满意度没有随着调查工作的持续进行而有序提升,很难发现真实问题、取得应有效果。笔者结合现状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一下几种情况:
1.蜻蜓点水。存在调查深度不够的问题。过于关注浅层次、表面性问题,对深层次问题关注不够。从调查问卷的内容上来看,没有把握国税部门的工作特点,没有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特点,许多方面仍停留在是否“吃、拿、卡、要”、干部着装、上下班纪律执行、纳税服务效率等方面。对纳税人特别感兴趣的一些新近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新推出的办税流程、改进办税服务方式和手段等方面开展的调查极少。
2.照本宣科。参与调查的人群业务素质不能与调查任务相适应,大多是发放事前印好的调查表,由调查对象打钩了事;
或者是足不出户,针对几个简单的调查问题打电话询问;
即使领导下户调查,大多也只是粗浅地了解一下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说些“一定提供政策辅导与支持”之类的客套话。加之参与调查的人员多来自特邀代表、中介机构,因其税收知识的缺乏,调查结果往往过于笼统、肤浅,造成调查方式缺乏创新性、调查内容缺乏针对性、调查人员缺乏专业性、调查结果分析缺乏科学性、适用性。
3.昙花一现。不少调查只是为了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这种为完成任务而进行的调查,虽然事前也进行了紧锣密鼓的宣传发动,但是由于满意度调查缺乏长效机制,满足于搞一阵风,最终不难出现开始大张旗鼓,最后偃旗息鼓的现象。同时,因为是为了完成任务,造成调查的形式重于内容,调查的内容与纳税人本身想表达的内容不贴近;
因为是为了完成任务,造成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建议回复、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最终往往导致纳税人不愿意参与,不敢反映真实问题,不愿提出实质性建议。
4.本末倒置。调查结果的反思、整改不足,未能形成一个“调查—分析—反思—整改—落实到工作”的良性循环。从实际情况来看,国税部门往往调查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对调查结束也对干部进行了考核、追究,然而却弱化了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反思和整改。忽视了调查仅仅是了解问题的工具,满意
度也仅仅是对国税形象面上的评价,是调查的“末”,而通过调查最终发现问题、促进工作才是根本目的,是满意度调查的“本”。另外,这种本末倒置,也极容易出现为了让调查结果在面上过关、在考核上不出问题,部分机关人为干预被调查对象,造成满意度畸高而实际工作平平的现象。
5.瞻前顾后。一些有税务干部参与的调查,绝大多数调查结果的评价与考核都由税务机关内部人员完成,国税机关“既当选手,又当裁判”,考虑到同事关系处理,容易产生评价的局限性和追究上的情感偏差。加之调查资料的保密度不高,考虑到怕得罪税务干部,纳税人在接受调查时顾虑重重,调查实施时也难以收集到准确真实的信息,更不敢反映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
二、搞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一)营造环境,保证调查的中立性不论是委托中介机构还是国税内部人员调查,都必须保证调查机构的独立性与中立性,有利于营造有效的调查环境和客观的评价结果。特别是国税内部派出的调查人员要严守纪律、注意保密、公道正派。这样的调查才有可能获得真实的调查信息,才有可能保证调查结果的权威性。
(二)明确定位,把握调查的最终目的调查的分数是满意度调查结果的表现方式,但并非满意度调查的最终目的。要强化教育和宣传,让干部明白满意度调查是通过听取纳税人的意
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办税服务,查找并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只有正确面对调查结果中的评价,认识理解调查的根本目的,才能杜绝为获取较满意的调查分数而出现的弄虚作假、人为操纵现象的发生。
(三)深思熟虑,制定严密的调查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对于调查能否取得良好效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时,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不能一成不变,而是依照国税工作的实际,结合一定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有效调整和优化。只有这样,满意度调查才能体现时效性和针对性,才有可能走出千遍一律的误区,获取纳税人的真实的意见建议,才能真正通过调查促进工作。
(四)高度重视,科学运用调查结果确保满意度调查取得实际成效,一靠领导重视,二靠科学运用调查结果。有效的调查结果反映了国税工作中的薄弱问题和纳税人的服务需求,为税务机关有的放矢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因此,必须对调查结果进行详细的解读、科学运用,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特别是纳税人反映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要进行认真查处,及时回复,以达到警示惩戒干部、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工作的目的。
三、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对策(一)充分酝酿,精心准备。调查内容的选定、实施的时机、采取的方式等均要充分酝
酿和准备。调查时机、调查方式不应固定化,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确保满意度调查不流于形式。将调查内容细分为办税服务效率调查、工作作风调查、廉洁自律调查以及政策执行调查等。调查内容尽可能与实际工作相贴近,调查方式尽可能使被调查对象容易接受,同时尽量选择合适的调查时机。尽量不搞普遍开花,不影响纳税人正常的经营,提升纳税人对调查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
(二)选准对象,有的放矢。不同的调查内容应有不同的调查对象,对象不明确或任意规定调查对象,均会使调查打乱仗,导致调查结果失真,失去调查的真正意义。
(三)结合调查内容,选好调查主体。考虑到税务工作的专业性和调动纳税人接受调查的积极性,尽量不派或者少派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调查,可委托调查人选侧重考虑对税收政策、税收流程、税收法制比较了解、熟悉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或者工作与税务部门接触较多的单位人员参加。
(四)结合网络平台,创新调查方式。利用信息化建设平台、税务机关网站等,开通网上满意度调查系统,纳税人通过网络匿名接受调查,反映问题和建议。这样,既节约了调查成本,又可以直接获取调查信息。这种网络调查方式应该成为今后满意度调查的一种趋势。
(五)强化辅导和督促,抓好调查实施。搞好调查的关键环节是调查实施。一是要结合调查人员专业性不强的情况,搞好事前的调查辅导与培训;
二是要摆正位置,不能狐假虎威;
三是应区别不同的调查对象在调查方式、方法等方面灵活处理;
四是不论委托调查还是内部派人调查,税务机关均要抓好对调查全过程的引导、监管。
(六)重视调查结果,抓好追究整改。满意度调查是优化服务水平、规范税收执法、提升国税形象的重要手段,对调查结果重视和整改是调查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应将调查结果的分析制度化,将调查结果向被调查机关及纳税人公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与反思,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向纳税人公示。
(七)抓好建章建制,建立长效机制。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的长期性、国税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决定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一个应长期开展的工作,成为了融洽征纳关系的连心桥,也是上级国税部门了解所属税务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所以,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满意度调查方案,责任到人,并狠抓督促落实。
篇八: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的建议
第一篇: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的建议
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的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迅速传达学习市局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市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十项措施;二是狠抓落实。由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分管领导主抓落实,迅速查找问题短板,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三是全员动员。以推行“两个规范”为契机,全体干部加强学习,切实把纳税服务规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视纳税人为客户的服务理念;四是开展走访。利用召开税企座谈会、春风送暖入小微、送政策上门等活动,发放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问卷,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做好纳税人满意度工作;五是优化服务。严格落实纳税服务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办税厅值班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积极引导纳税人,合理分流,尽最大可能减少和杜绝纳税人拥堵现象;六是强化培训。利用纳税人学堂,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辅导,对纳税人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解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七是统筹兼顾。积极贯彻落实好市局有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各项措施,做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在做好调查工作的同时,统筹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篇: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
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
----参观中国移动仪征分公司有感
10月15日,围绕创建“纳税人满意的办税服务厅”活动主题,我们全体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参观了享有“全国青年文明号”盛誉的中国移动仪征分公司。在“沟通100”解放路营业厅现场观摩该公司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态度,考察相关服务配套设施。通过此次参观,使我对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必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
营业厅是移动直接面向客户的一个窗口,在这里的工作人员就是移动的一线工作人员,直接与客户打交道,直接代表着移动的形象。
在这些风格迥异的营业厅里,我们不仅看到了移动人工作的认真和生活的激情,更是感受到那种以公司为家的强烈的责任心与归属感。沟通是移动公司运营的宗旨,移动所有的营业厅都会冠以“沟通100”的品牌,因为它这是一个注重与客户沟通,注重与员工沟通的企业。在这里我们也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一点。同样的,办税服务厅也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场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主要是在办税服务厅完成的,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最初接触点,是纳税人完成纳税过程的起始点和终结点,是纳税人认识税务形象,体验纳税服务的最初和主要场所。所以办税服务厅服务的好坏决定着整个纳税服务的水准,影响着纳税人对地税部门形象的整体看法。目前,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新兴经济体的分化壮大,“税收”、“纳税”、“和谐税收”等热词逐渐走入人们视野引起大家广泛关注,与普通市民群众联系更加密切。办税服务厅的效能和功用也在不断拓展延伸,但是在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公示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进一步整合优化办税流程。通过公告栏或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服务承诺、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应公开事项。对经公示仍不清楚办税流程的纳税人,由导税员进行导税服务,引导纳税人到相关的服务区域或窗口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辅导纳税人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纳税人办税咨询。加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与联系,让纳税过程成为为纳税人提供一流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过程。
(二)着眼长远发展,搞好办税服务厅人员配置。尽可能的将业务素质较高的税务干部充实到办税服务厅工作,增强队伍活力。原则上新分配人员应先到办税服务厅工作,以便快速了解、熟悉基本的办税流程和业务政策,减少适应税收工作的时间。按照办税服务人员“五熟一准”(即:熟悉税收政策;熟练业务流程;熟练掌握服务规定;熟悉服务礼仪;熟悉征管软件;前台业务操作准确无误)的要求
选拔人才。按照“一个窗口对应一名工作人员”和“保证窗口有序运转”的原则,确保人员配备的数量,要结合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实际,可增配1-2名补岗人员。实行“定岗、轮岗和择岗”制度。通过实行组织定岗、定期轮岗和个人择岗等形式,促进办税服务厅人员的有序流动,以满足办税服务厅的工作需要。
(三)建立办税服务厅工作激励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建立激励机制。在干部交流、职务晋升、福利待遇、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一是教育培训倾斜。加强办税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普通话水平、税收业务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水平的同时,要加强办税厅工作人员思想文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文化素养和纳税服务意识;优化办税厅人力资源,提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活力和团队协作力。二是待遇倾斜。要酌情提高窗口人员的补助和岗位津贴,充分调动积极性;多方位地关心和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体现组织温暖。三是考核倾斜。按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公开透明、激励促进的原则,在办税大厅引入绩效考核办法,采取征管系统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岗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工作人员工作质量、优质服务、敬业表现、以及纳税人反馈等情况进行严格、公正的考核,实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纳税服务质量和效能的提升。
针对办税厅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时与纳税人矛盾与冲突的,我们一律要求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纳税发生争执,这就使得工作人员的在心里上有不同程度的压抑,税务机关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做好相关教育和辅导,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充电”、座谈交流、个别谈心等方式,及时将不良情况绪释放出来以后,重新调整好状态,继续身心愉快地投入工作。
(四)不断优化和推进纳税服务质量向纵深发展。完善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提醒服务各项措施,不断拓宽延伸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的外延和内涵。主要应做到:对初来办税和特殊纳税群体引导纳税人到相关的服务区域或窗口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辅导纳税人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纳税人办税咨询。对下班时正
在办理的涉税事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完成;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办税服务厅可与纳税人约定适当时间办理涉税事项;及时提醒纳税人在法定时限内履行纳税义务或告知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政策,避免纳税人因工作疏忽或不了解税收政策变化而受到不必要的行政处罚等。
总之,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是树立良好地税形象的必然要求。办税服务厅直接面对纳税人,办税服务厅工作是地税形象的直接反映,随着纳税人素质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对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建设成效直接影响着地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影响着地税整体形象。办税服务厅建设应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为目标,以依法治税为抓手,转变管理服务理念,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服务措施,真正让纳税人在办税时感到“进门有亲切感、咨询有信任感、办税有高效感、出门有满意感、纳税有光荣感”,所以我们要积极探索创新,才能促进纳税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才能为纳税人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第三篇:如何提升高校后勤服务满意度
如何提升高校后勤服务满意度
高校后勤服务满意度不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高校后勤服务满意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提出高校后勤需要引入全面服务营销的理念,建立勤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建立以师生员工满意为导向的服务机制等措施来提高满意度。
高校后勤服务工作是高校重要工作之一,后勤服务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效果。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中,只有不断提高高校后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才能得到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认可,从而提高后勤服务满意度,促进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的有序开展和良性发展。
一、高校后勤服务满意度现状
高校后勤服务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处于从属和辅助地位。但高校后勤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又是不能忽视的,满意度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高校后勤运行体制方面
高校后勤本身处于保障地位,但学校对后勤服务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特别是在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进程缓慢的情况下,各高校更是根据学校实际,实施了不同的后勤运行模式。高校后勤自2001年改革到现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目前来看,出现了停滞,有些又回到原来的模式。
(二)高校后勤员工的服务质量观念方面
在高校从事后勤服务的绝大部分人员本身学历和素质不高,同时很少有机会被有组织地送出去学习、培训与提高。因此,其后勤服务的标准、质量观念仍然停留在原先平面媒介的空洞的、抽象的理解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每天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完单位或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工作和事情,就算搞好了后勤服务工作,而根本不在乎工作的流程是否规范、科学、合理,也不管其结果是否符合工作质量标准、是否符合师生员工的需求,更不思考怎样主动为教学、科研、管理和师生生活服务,不思考如何变“有什么样的条件,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和“我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师生员工就接受什么样的服务”的被动服务模式为“师生员工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我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的主动服务方式。所以,高校后勤员工的服务质量观念,没有能及时跟上迅速发展的高校形势,存在严重的滞后现象,是制约高校后勤服务满意度的根本因素。
(三)高校后勤事业编制部分职工的负效应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发展缓慢,高校后勤受传统的计划经济影响较深。特别是后勤人事用工制度没有根本改变,各高校实际同时存在事业编制职工、合同制职工等用工制度。事业编制职工的优越感和优越地位未能动摇“:出工不出力”的现象仍很严重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观念。这批后勤职工不仅自己工作一般,而且还带动或影响了一大批合同制职工,从而导致后勤整体服务的被动,以致质量、水平和效率不高,不能满足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所需,甚至引起师生员工的不满,后勤服务工作满意度受到严重影响。
二、提高后勤服务满意度的几点措施
(一)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规章制度例如,在宿舍服务管理、物业维修、设施的配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
加强。
(二)坚持以师生员工为主体的顾客为关注焦点,提高后勤职工服务意识、服务水平。
由于多年形成的吃大锅饭的传统“依赖”思想观念,与现行后勤社会化改革所要建立的后勤服务管理体系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应进一步加强员工主人翁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等。
由于后勤工作是为师生员工即顾客服务,因此,我们提供的所有后勤服务都必须要满足所有师生员工为主体的顾客需要,必须以顾客的需要为后勤服务的基础和最终的目标,必须理解顾客当前的和未来的需求,满足顾客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的期望,即必须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就是以高校后勤服务市场为中心,高校后勤服务市场是后勤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高校后勤而言不但需要善待市场,还需要准确地把握市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顾客的需求有时不是十分具体的,有时是十分模糊的,这时就需要我们去创造。作为高校后勤服务,我们提供给顾客的不是自己熟悉什么或擅长什么就做什么,不是我生产或提供什么顾客就接受什么,而是要充分调查与分析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和顾客的需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我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你就接受什么样的服务为你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我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主动了解顾客需要,主动做好服务市场调研。只有这样,后勤服务满意度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提高。同时加强对维修质量、投诉的监管,建立健全师生需求、意见反馈常态机制。
(三)加强后勤人才队伍建设。后勤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管理缺人、技术缺人、员工素质偏低等问题日显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下一步后勤社会化改革与发展的瓶颈。因此,如何建设一支与新形势下高校改革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后勤人才队伍,已是当前高校后勤必须破解的理论课题和实践难题。目前合同制人员工资较低,留不住人才,给后勤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并影响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高校后勤队伍建设应大胆突破目前的引人用人“瓶颈”,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创新引人用人机制,打破
“干部”与“工人”身份的界限,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聘用制度;同时建立内部人才引进
机制,充实重要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稳定后勤人才队伍,保证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持续长久的发展。
(四)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多数高校后勤目前存在工作开拓进取不够强,工作没有激情、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工作效率不够高,职工思想上还存在一定的惰性。在管理中有求稳怕乱、安于现状的思想。
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益,应将员工收入与岗位表现、岗位绩效紧密挂钩。要建立责任指标和考核制度,对工作的完成情况采取打分的办法详细记录,列为责任指标考察的范畴,定期对各中心员工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且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公布一次检查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考核成绩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根据制定的分配实施方案,员工的收入分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依照岗位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时间长短等不同情况确定;绩效工资分为月奖及奖两部分,依据各部门员工的表现及工作绩效发放。
(五)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拓宽思路,创造性地展开工作。继续宏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领导干部要常常深入各中心展开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畅通联系师生、职工的渠道,建立健全师生需求、意见反馈常态机制,满足师生的需要,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质量。二是切实在提升后勤服务功能、质量、管理上下功夫,切实加强管理,提高服务内涵和质量,发挥主动性,拓展发展空间。三是强化人员管理和培训。健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考评方式,加强后勤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六)深入调查研究,树立鲜明的服务意识。一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充分认识调研工作的重要性;调研要以为师生办实事好事为目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如何为师生提供满意的后勤服务作为调研的动身点和落脚点。二是做好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好调研计划,选好调研课题,明确调研目标和主要内容,确定调研方式方法,为调研打好基础;调研进程中要掌控政策,深进基层,聆听师生、职工呼声,力求把握第一手资料,真正弄清他们需要什么,把满足师生、职
工的需要,贯串于后勤工作的全进程。
(七)增强宗旨意识,细化内部管理,提升后勤服务满意度。继续坚持后勤“三服务、三育人”服务宗旨,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提供基础设施、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管理,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吃、住、行等后勤保障。一是修订、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使后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是服务精细化、人性化,优质化。后勤服务做到主动、热情、周到、深入、快捷。善于抓小事、抓细节,牢固树立“后勤工作无小事”的观念,从卫生保洁、水电维修、伙食供应、食品卫生、校车安全、宿舍管理、树木治虫等小事入手,认真对待及时处理。
总之,高校后勤工作需要以“学校市场”为导向,在实践中要以科学观为指导,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作出后勤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四篇: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建议
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几点建议
今年年初,温家宝总理就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征求基层群众意见时,真诚地说:“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总理的话正是从我们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提出来的。我们党是人民的政党,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谋福祉。我们工作的得与失,老百姓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群众满意了,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群众不满意,那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漏洞。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要加强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增强镇党委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让更多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关心、参与和支持镇党委的工作。紧紧把握宣传导向,做到紧贴镇党委中心工作,紧跟形势变化;密切关注基层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努力使宣传工作找准重点,跟上节拍。
二
要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引导各党支部着力在
“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上下工夫,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全面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先锋堡垒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
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深入村组、入户下访,开展谈心谈话、发放工作意见征求表、意见建议征集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作风、工作绩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各类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四
要建立意见建议的反馈、承诺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到相关站所,积极协调解决。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反馈,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
要加强干部管理,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日常加大对干部政治纪律的执行、履行岗位职责、民主集中制、实践党的宗旨、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同时通过“干部大
走访大调研”、“信访矛盾化解月”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干部党员的威信,提高群众对组织部门干部管理工作的认可度。
六
要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忠诚心;加强学风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事业心;加强作风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敬业心;加强制度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加强能力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进取心,多措并举,打造一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总之,要进一步摸清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在哪里、有哪些,搭准群众的脉搏,了解群众的呼声,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只有问题找准了,整改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群众才可能满意。
第五篇: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报告
第四分局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报告
本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由办税流程、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
务、权益保护五个一级指标组成,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办税厅及管理员服务质量与效率、信息及税法宣传服务、咨询服务及首问责任制、投诉效果及保护、纳税服务场所满意度等方面。我们认为,本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样本的选取较具代表性,评价结果专业、真实、公正、客观,较好的发挥了第三方评价的作用,了解了纳税人的真实愿望和诉求。现结合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反馈和测评结果及我分局纳税服务工作现状,分析如下:
一、2009满意度调查具体情况
我分局纳税人满意度综合指数得分为78.36,略低于该指标的全区平均得分(79.64分)。
(一)办税服务满意度
办税服务满意度由办税大厅服务和管理员服务两个调查项目组成,我分局办税大厅服务和管理员服务两个三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78.9和79.4,均低于全区平均得分。在办税服务大厅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数据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在税务人员的主动性、大厅硬件环境的舒适性、办税指引的规范性和涉税解答的清晰性方面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办税大厅服务满意度综合指数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受“办理业务熟练程度”、“办税速度”、“税务人员态度”三个项目的影响。纳税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希望在办税大厅增开服务窗口,扩大网上办理业务的范围,加强对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方面;在管理员服务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数据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管理员在业务熟悉程度、沟通方式及解答清晰性方面给予了肯定,管理员服务满意度综合指数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受“管理员态度”、“管理员工作效率”两个项目的影响。纳税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希望简化办税程序,缩短授权和文书审批时间等方面。
(二)权益保护满意度
权益保护满意度由整体权益和投诉者权益保护两个调查项目组成,我分局整体权益和投诉者权益两个三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81.1和77.3,均低于全区平均得分。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投诉者保护及投诉效果较为满意,同时希望税务人员在依法办事、规范执
法方面能够形成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纳税咨询满意度
纳税咨询满意度由咨询服务和咨询规范两个调查项目组成,我分局咨询服务和咨询规范两个二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80.5和77.4,其中咨询规范满意度指数略低于全区平均得分。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咨询与实际办理(区局)一致性及咨询与12366咨询一致性上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次性告知”及“首问责任制”两个项目是制约我分局纳税咨询满意度指数的主要因素,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主要有:咨询电话不够畅通,建议业务素质高的税务人员从事咨询工作,一次性告知及首问责任制需进一步落实等。
(四)办税流程满意度
办税流程满意度主要包括流程效率和流程合规两个调查项目,我分局流程效率和流程合规两个三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均为75,较该指标的全区平均得分还存在一定差距。调查结果显示,在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方面,纳税人有着愈来愈强烈的需求和渴望。
(五)税法宣传满意度
税法宣传满意度主要包括宣传服务和宣传内容两个调查项目。我分局宣传服务和宣传内容两个二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74.4和76.0,均低于全区平均得分。在税法宣传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数据显示“税法宣传主动及时”、“税法政策宣传充分”、“宣传具针对性”三个项目是制约我分局税法宣传综合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因素,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在税法宣传的主动及时性上还有待提升,发布信息及时性需要提高,纳税人关注的共性问题应汇总发布等。另外,纳税人倾向于借助现代服务手段获得服务,以减少他们的纳税成本,税务机关在培训、宣讲的内容、形式和环境上还有待改进。
二、整改措施
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反映出分局在税务人员态度、办税速度、宣传服务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其中,办税流程效率、咨询规范及首问责任制等项目是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主要指标。我分局将以此次第三方调查为契机,认清形势,正视差距,查找问题。近日,分局已召
开了全局会议,组织全员学习了《番禺国税2009纳税服务满意度研究报告》,并结合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反馈和测评结果,对分局在纳税咨询、管理员服务、税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和对比分析。下阶段,我分局将重点从以下几点着手改进纳税服务工作:
(一)办税服务
1.加开专窗,合理调度,改善纳税人办税时间长的现状。征收大厅人力短缺、人员流动性大是长期以来制约我分局办税大厅服务质效的主要因素。在人员配备有限的情况下,分局将通过合理配臵、灵活调度各窗口的人员、职能设定,克服前台服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困难。在申报高峰期或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时,以增开专窗、开辟绿色通道的形式分流高峰办税人群,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等待时间;针对前台人员变动快、新人多的现状,开设专岗专窗,由内部师资帮助新入职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简单业务的操作,提高专项涉税文书的受理和办结效率。
2.摆正位臵,端正态度,构建和谐融洽的税企关系。
平等、公正是和谐征纳关系构建的前提和基础,分局将进一步通过引导、宣贯使管理员转变思想、明确定位、端正态度,在刚性执法和温情服务之间找取平衡点;在服务细节上,尝试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特色咨询或服务方式;加强管理员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尽量为来访纳税人节约时间成本,提高咨询和办事效率。如当纳税人来访遇管理员不在时,由其他人员做好接待和解答,或指引纳税人留下问题及联系方式,转交管理员进行限期答复等;定期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新办企业其管理员及联系方式、管户调整后的管理员及联系方式,使企业遇涉税问题时更便捷地获得解答;管理环节遇涉税纠纷时,尝试采取第三方主动协调的方式,由科长或其他管理员介入纠纷、了解情况,协助当事人缓和情绪、化解矛盾。3.特事特办,温情服务,提高涉税文书办理效率。
对不经Ctais监控的涉税文书,进一步提高及时处理、限期办结意识,杜绝办理过程中随意拖延时间的现象;对纳税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希望尽量缩短授权或文书审批时间的,允许纳税人在受理环节
注明“加急”字样,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书面申请阐述具体原因,管理员视具体原因和实际情况采纳纳税人的合理化请求,优先为纳税人办理审批手续;管理员岗、分局长岗、综合岗在Ctais设定的时间期限内,各自提前半个工作日完成本环节的审核和发送,以缩短涉税事项的总办结时间;向区局信息部门寻求协助,利用国税系统短信平台对纳税人涉税事项进行办结提醒,对未及时领取审批通知书的纳税人由导税岗进行二次提醒,缩短文书的送达时间;在上级部门未对执行文件及规程作明确的禁止性要求之前,尽可能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纳税人实施最优惠、最易于操作的办理流程。
4.加强沟通,做好统筹,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利用每月业务统筹例会及其他内部沟通渠道,加强征收与管理环节的信息沟通,特别是涉及前台办理的涉税事项,要将最新税政及管理办法及时传达至前台办税人员,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起不必要的纳税纠纷和投诉事件;进一步使管理员明确作为服务主体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责任,协助做好政策解答、人员分流等具体工作,遇涉税纠纷时协同征收大厅人员做好对纳税人的安抚、解释,防止事态扩大和涉税投诉的产生,通过协调、整合前后台的服务资源,形成内外合力、互动互助的服务格局。5.建立制度,加强联系,规范中介机构的涉税行为。
与辖区内的涉税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协同地税部门,通过交流座谈等形式对辖区内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掌握中介机构的基本概况及业务范围,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规范账务管理、提高税法遵从度方面的积极作用;利用涉税服务中介机构与企业接触多、易联系的优势,做好执法、服务等涉税政策的宣传和解析,确保最新政策及时传达至纳税人;针对中介机构代理事项多,办税时间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其他纳税人的等候时间,考虑开设专窗预约受理中介代理的新办税登、汇算清缴等涉税业务,以节约纳税人等候时间,维护征收大厅办税秩序。
(二)纳税咨询
1.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咨询台帐。
调查数据显示,在选择获取涉税信息的主体时,47%的纳税人倾向于办税服务厅咨询,32%的纳税人倾向于向管理员咨询。针对这一特点,在征收科将重点强化对办税大厅人员的基础业务培训和对导税人员的业务疏导和答疑能力培训;在管理科由管理员自行建立纳税咨询台帐,用于记录纳税人的咨询问题及解答依据,定期收集各管理员的纳税咨询台帐进行汇总整理。汇编后的台帐在分局内部共享使用,指引税务人员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共性问题,有效提高“首问责任制”及“一次性告知”的落实力度。
2.创新服务载体,拓展咨询平台。
进一步完善外网电子邮箱及涉税邮件的管理,通过涉税事项互动邮箱这一双向沟通平台就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限时回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接收采纳纳税人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畅通纳税人与管理员之间的沟通渠道,真正实现全新的“点对点”互动服务模式;进一步拓展涉税互动邮箱的功能,使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涉税审批事项标准、时限、办结等情况,及时报送税源调查及专项调查的相关报表及数据资料,让纳税人更真实地体验到足不出户的全新办税方式。
(三)税法宣传
1.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完善税法宣传长效机制。
按照“抓住主题、突出重点、定期宣传、影响广泛”的工作思路,将定期宣讲与专项宣讲、主题宣讲与常规宣讲相结合,除利用每月税宣日做好对特定主题和纳税人的宣讲外,定期组织新办企业、未参加过税宣会的纳税人,向其就新办企业常见涉税事项、分局在纳税服务方面的便民措施、信息化办税渠道等内容做介绍和宣传,使税收宣传的覆盖面更加广泛,宣讲内容更具针对性;规范、完善分局内部税法宣传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在税宣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做好宣讲需求、宣讲主题、配套服务的统筹协调。
2.将税法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促宣传形式多样化。在办税服务大厅悬挂宣传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宣传语,营造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的文化氛围;在办公室、会议室悬挂敬业爱岗、廉洁清正的宣传字
画,营造维护公平、恪尽职守的文化氛围;通过开辟分局服务文化园地、征集服务心语、开通“税企速递”等形式,一方面将纳税人最关心的税收政策及我局干部职工心系纳税人、服务无止境的精神面貌进行了及时传递和展现,另一方面也使干部职工在文化氛围的渲染下将服务理念由文字口号转变为自觉行动。
3.创新形式,讲求时效,丰富税法宣传手段。
纳税人普遍认为最便捷的信息获取途径是国税网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信息化平台,大型宣讲会、座谈会等形式需要纳税人为此付出更高的时间和成本,且宣传的时效性也大打折扣。除利用好传统宣传手段之外,分局将立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利用小型税企座谈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更加具有灵活性、互动性、时效性的宣传渠道,使涉税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实现“点对点”的传递。
篇九: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纳税服务满意度整改措施
篇一:纳税服务满意度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纳税服务满意度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对税务机关而言,“顾客”是税务机关的服务对象,即广大纳税人。借鉴国外商业领域广泛应用的顾客满意度调查的定义,本文将纳税服务满意度简要定义为: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纳税人接受纳税服务的实际感受与期望值比较的差异程度。而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就是对纳税人的满意程度进行的广泛调查活动和深入研究应用。它既体现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满意程度,也反映出税务机关为满足纳税人需求而提供的纳税服务所取得的成效。
国税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操作的步骤大致可分为:确立项目、指标确定、实施调查、解读应用和持续改进五个环节。
确立项目是调查工作的开始,确立本次调查目标、组织分工以及工作实施方案;指标确定是调查工作的核心,设计出本次调查的指标体系及问卷内容;实施调查是调查工作的关键,通过多种方式采集大量的样本信息;解读应用是调查工作的重点,是在认真分析调查报告结果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深层次的解读和应用,指导实际的整改工作;持续改进是调查工作的成果体现,针对调查结果发现的问题而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改进的效果留待下一周期满意度调查工作进行检验。
国税满意度调查范围为全局系统内各单位,充分吸收国内外商业满意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度调查的先进理念和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在调查中综合运用了内部访谈(深度访谈)、陪同办事、电话访问、拦截访问和半结构式访问等5种调查方式。
为准确把握基层一线的纳税服务工作状况,使调查更加深入,评价面更广,满意度调查工作进一步延伸评价至区(县级市)税务机关属下各税务分局。为此,在抽取样本的数量和方法上力求客观且可行。确定抽取样本数量所遵从的原则是确保各区局层面调查结果置信度在95%以上,同时确保所有基层税务分局抽取样本量达到统计要求的30个。根据各单位纳税人分布的具体情况,从全市辖内纳税人中通过专业方式随机抽取,并综合考虑到纳税人的数量分布、类型组成等要素。
现状:近年来在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税务新形象。但现阶段我们的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空间还很大,纳税服务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尚未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系统的纳税服务理论和实践体系。
1纳税服务意识薄弱.对纳税服务内涵理解不深入
过去,税务机关强调的是税法的执行和对纳税人的监督,保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忽略了政府税务服务方面。“重管理、轻服务,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门好进、脸好看,但效率低、事难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税务部门。主要体现在,一些税务人员的权利意识仍很严重.并没有完全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另外税务机关内对于纳税服务的理解停留在浅层认识上面,就认为提纳税服务是行风评议的事,认为微笑服务、行风建设文明行业创建就是纳税服务的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内容。没有将服务看成是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从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出发。
2纳税服务信息化程度低.服务方式有待规范
目前在税收信息化建设还存在对整个业务系统性研究不够,没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问题,只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去重复、模仿传尝试,比如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统的业务处理流程不能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服务方式有待规范,税收宣传咨询辅导缺乏针对性,方式方法单一。服务细节抓得不深不细、办税公开存在差距、便民设施不完善。
3纳税服务的屡次和标准有待提升
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12366咨询中心、税务代理,以及文明用语、礼貌用语,限时服务,政务公开等等,但这些项目尚不系统,服务的层次和标准还比较低,并未将纳税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去,与国际意义上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纳税服务也只停留在表面形式上,以为纳税服务就是微笑服务,而不够重视服务措施落实与否,服务效果好坏,纳税服务流于形式,缺乏长效发展机制。
纳税服务的机构、制度、考评体系有待完善
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还没完全建立,各地区之间没有一套统一、具体的纳税服务规范,各地在纳税服务方面形式千差万别。另外对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对纳税服务成效的检验缺乏有效手段,考核考评不够深入,责任追究落实不够,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没有建立起统一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整个纳税服务的考核还只在主观性评价阶段。
满意度调查工作不仅限于现状满意度的评价,而是挖掘出目前纳税服务工作潜在的深层次问题,并结合纳税人的需求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趋势建议
提升纳税服务对策
深层次制度上
1、重新树立纳税服务观念
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要切实履行新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义务,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以让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确保纳税人合理的需求和期望得到满足,积极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创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
2、深化纳税服务屡次
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需要,从上到下高效能的提供实实在在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除了接待好上门来的纳税人外,应主动出去,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纳税人存在的问题。三是由一刀切服务向分类服务转变。纳税人素质有高有低,涉税业务也有繁有简,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主要在提高能力上下工夫,引导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学习,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开阔服务视野,拓宽服务思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广泛开展业务
培训、思想教育,岗位练兵和各类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4、完善纳税服务机制
应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制度体系,形成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的基本准则,使纳税服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各地也应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符合地方特色的实施细则。这不仅可以规范纳税服务,同时还有利于考核监督,形成自觉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在规范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该对现有的征管制度、优惠政策等进行调整。其次,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议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将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主干线。
改进措施:
总体:统一应用视觉标识,清晰各类指引标记,而且深入规范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推广落实导税服务、首问责任等服务制度。
具体:
一、内强素质,加大了对税管员的培训,开展了税收知识、公务礼仪、阳光心态等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为作风行风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二、理顺流程,调整了办税服务的窗口设置,推行了一窗通办,调整了人员安排,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优化办税流程,公开服务承诺事项。税务服务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环节监控”的办税业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整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网站、纳税人学校、QQ群税务顾问等纳税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网站不仅要有各种涉税资料,而且应该实现网上“自助申报和电子银行缴税”。网站应该开通各种聊天室和税政咨询论坛,方便纳税人和地税干部在网上交流,增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让纳税人更进一步深入、全面地理解信息化下的税收工作。通过短消息和电子邮件,为纳税人进行具体涉税问题的咨询和解答,并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信息提醒、告知等服务。另一方面,通过网站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通告,还可以在网上进行文书的审批和公务的处理等事项,既方便纳税人的办税事宜,又方便地税部门远程办公。
四、拓展服务领域,开设“绿色通道”,为纳税人提供值班科长导税、自助办税、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限时办结等一系列特色服务。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减少了纳税人
的办税时间。
五、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宣传手册、单张、手机短信向纳税人宣传税法、宣传例会、纳税人座谈会向纳税人宣传税法。
六、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意识和廉洁从税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大作风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有力地杜绝了“中梗阻”和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确保做到纳税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够“件件反映有着落,条条求助有回音”。
从长远来看,构建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是顺应纳税服务大格局这一趋势所具有系统性、全局性和创新性的做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作为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外部评估机制,不断升华做好此项工作,对于纳税服务工作,乃至整体税收工作来说,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篇二:纳税服务满意度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纳税服务满意度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对税务机关而言,“顾客”是税务机关的服务对象,即广大纳税人。借鉴国外商业领域广泛应用的顾客满意度调查的定义,本文将纳税服务满意度简要定义为: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纳税人接受纳税服务的实际感受与期望值比较的差异程度。而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就是对纳税人的满意程度进行的广泛调查活动和深入研究应用。它既体现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满意程度,也反映出税务机关为满足纳税人需求而提供的纳税服务所取得的成效。
国税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操作的步骤大致可分为:确立项目、指标确定、实施调查、解读应用和持续改进五个环节。
确立项目是调查工作的开始,确立本次调查目标、组织分工以及工作实施方案;指标确定是调查工作的核心,设计出本次调查的指标体系及问卷内容;实施调查是调查工作的关键,通过多种方式采集大量的样本信息;解读应用是调查工作的重点,是在认真分析调查报告结果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深层次的解读和应用,指导实际的整改工作;持续改进是调查工作的成果体现,针对调查结果发现的问题而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改进的效果留待下一周期满意度调查工作进行检验。
国税满意度调查范围为全局系统内各单位,充分吸收国内外商业满意度调查的先进理念和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在调查中综合运用了内部访谈(深度访谈)、陪同办事、电话访问、拦截访问和半结构式访问等5种调查方式。
为准确把握基层一线的纳税服务工作状况,使调查更加深入,评价面更广,满意度调查工作进一步延伸评价至区(县级市)税务机关属下各税务分局。为此,在抽取样本的数量和方法上力求客观且可行。确定抽取样本数量所遵从的原则是确保各区局层面调查结果置信度在95%以上,同时确保所有基层税务分局抽取样本量达到统计要求的30个。根据各单位纳税人分布的具体情况,从全市辖内纳税人中通过专业方式随机抽取,并综合考虑到纳税人的数量分布、类型组成等要素。
现状:近年来在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税务新形象。但现阶段我们的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空间还很大,纳税服务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尚未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系统的纳税服务理论和实践体系。
1纳税服务意识薄弱.对纳税服务内涵理解不深入
过去,税务机关强调的是税法的执行和对纳税人的监督,保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忽略了政府税务服务方面。“重管理、轻服务,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门好进、脸好看,但效率低、事难办”的现
篇十: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篇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评价和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税收工作不断提升的有力抓手。在纳税人满意度提升方面,通过日常的实践,发现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有的国税干部还没有认识到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对于了解纳税人需求、提升国税部门形象的重要意义,日常实践中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国税干部对自己的工作有满足感,认为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活动只是抽样调查,抽取的样本数量较小,并不能完全反映各自的实际工作情况,即使抽查一点问题也不妨碍大局,于是出现应对态度不够积极等问题。当调查结果不尽如人意时,有的国税干部并不是积极正视问
题,主动查找自身原因,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而是寻找一些理由推卸责任,强调客观原因,为自己开脱。
(二)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在效率就是金钱的当今,服务效能不高是引发纳税人不满意的重要环节。一是电子税务局亟需完善。由于网上办税有一定的局限性,当前纳税人利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积极性并不
高。同时,由于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申报中的数据变化、逻辑校验等不断增加,纳税人不能及时掌握,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中尤为明显。二是实体办税厅仍待优化。基层实体办税服务厅不同程度地存在办税等候时间长、窗口税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影响纳税人满意度提升。部分单位自助办税设备不足,也是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的因素之一。特别是自助区代开发票,如果不熟悉流程,耗费时间较长。三是涉税咨询辅导仍待提升。税务部门在对外宣传、纳税人辅导培训、具体政策执行等方面还有改进提高的空间。
(三)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纳税服务工作重在相互协调,通力合作,以形成工作合力。有的税务干部缺乏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认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主要是纳税服务部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税务干部看问题、干事情总是局限于自身小单位,对待一项工作,如果本单位不是牵头、主抓单位,就不积极,不能
积极主动配合好牵头单位开展工作。纳税服务部门、税收征管部门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部门在实践中必须加强协作,才能形成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合力,实现管理和服务的互动互促,有效避免管理与服务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协调不顺畅,出现两张皮的现象。只有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才能使税务工作部署与纳税人的需求相吻合,实现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协调发展,以至于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提升管理与
服务的质效。
(四)需要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
在历年的纳税人服务满意度调查中,服务、管理、执法三类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及国税局执法情况出现不同程度的失分,这说明国税系统内部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为税不廉、执法不公等现象。在日常税收工作中,有的单位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各项制度办法没能够认真执行和彻底贯彻;处在执法一线的少数干部法纪观念还不够高,有的业务能力存在欠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也时有发生;个别干部执法管理中有时存在人情税、关系税问题,“吃拿卡要报”等不廉现象仍未根绝。上述现象和问题无疑会让纳税人产生不满和怨气,以至于纳税人满意度不高。
二、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建议和对策
如何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需要在对纳税人满意度组织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放管服”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方案、有跟踪、有反馈,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政策落实,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一)转变服务理念,切实提高认识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纳税人满意度、遵从度、获得感成为衡量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一个重要指标,成为反映税务部门社会形象一个重要标志。税务机关应转变观念,打造“大
服务”格局。树立现代化税收服务观,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将纳税服务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查的全过程。树立“大服务”理念,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征管单位,明确征管、纳服、各职能科室、征管单位之间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衔接,确保纳税人各方面的诉求都能有效落实。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创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
(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提高效能
无论网上办税还是实体办税厅办税,在税收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办税时间越短,纳税服务效能就越高。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各类申报办税系统,提升网络速度,避免网上拥堵,是上办税的优越感。将国地税
电子税务局有效整合,实现纳税人进一家电子税务局、办两家事。二是提升实体服务质量。掌握办税服务厅的人流分布规律,制订应急办税预案,提前做好窗口税务人员的调配及分工,减少办税等候时间。在窗口税务人员管理方面,不断提高一线税务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提高宣传辅导实效性。对咨询辅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前台税务人员组建基础咨询组,负责普通事项即问即答;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成立税收法制专家组,负责疑难复杂事项限时答复。
(三)创新服务举措,完善服务载体
要探索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方式,进一步细化纳税服务职能,积极开展“走出去”的税收宣传和税收辅导,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要积极全面推广网上办税业务,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大力宣传推广移动办税终端APP,完善微信公众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实用简便的涉税服务,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实时了解最新税收法规、新闻动态、涉税信息以及纳税服务提醒信息,使征纳双方的沟通更加便捷。要整合服务资源,打造出一个集合“办税服务厅”、“__热线”、“网上办税平台”、“纳税服务QQ群”等办税通道的具有丰富服务内容、较强服务能力的“税务超市”。要充分利用税务代理便捷、专业、自愿、公开的特性,在实际涉税事务中大力推广税务代理,促进税务代理业务的成熟。
(四)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服务合力
无论什么岗位,都应该负有责任。纳税服务工作要真正落实到位,就必须明晰责任和落实责任,搞好协调配合。一是培育集体意识。深入开展文化国税建设,突出“团结协作”主题,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强化纵横间工作交流和思想沟通,努力构建顺畅和谐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搞好分工协作。在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工作事项中,要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责任到岗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换位思考,通力合作,避免工作推诿和扯皮现象。牵头单位要主动承担,加强调度;配合单位要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履行配合职责。同时,对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制定严格的惩戒措施。三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如有紧急或重
大事项,可实施项目化管理,突出纳税人反应,制定周详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聚合优势人力、物力,统一指挥调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到融心融力,互帮互促。
(五)强化教育管理,抓好队伍建设
完善办税服务厅窗口岗位和基层管理岗位用人制度,有计划地加强教育和监督,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加强内部监管。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加强税收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加大纠治追责力度,对在税收执法中出现滥用权力、执法不公、以税谋私等行为,发现案件线索,积极主动查办。三是加强外部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及时获取来自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有效信息,以“倒逼”机制推动队伍建设,让纳税人积极参与税务管理,切实感受到作为监督者的“主人翁”地位。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一、满意度调查的主要方式
(一)第三方机构调查方式。即委托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运用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方法,辅之以专业技术工具而开展的调查。通常采用打分的形式,以不同的分值来反映纳税人对各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可以相对独立的、不定期的倾听社会各界对税
务部门的真实评价;通过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能够有效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是当前各级税务机关普遍采用的调查方式。
(二)社会监察和税务监察方式。社会监察即面向社会各阶层聘请行风监察员和监督员,定期召开监察员会议,倾听各界对税务部门的真实评价。税务监察则是通过开展国税机关执法监察、“一案双查”,主动发放执法监督卡等主动调查方式,了解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纳税人的满意程度。
(三)入户面访和异地暗访方式。入户面访即对纳税人的问卷调查采取“面对面”问答的形式,与被访纳税人进行“零距离”沟通;异地暗访多用于对办税服务厅的纳税咨询、办税公开、办税辅导、办税程序和方法以及服务规范等情况的调查。
二、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反馈率偏低。从笔者所在的县局今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信息反馈数据来看,由于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纳税人参与积极性不强等原因,第一次邮寄的30份调查问卷回收只有一户;第二次调查的79户纳税人中,有效问卷只有60份,其余的19户纳税人因联系方式为空号或处于停机状态而无法取得联系,直接影响满意度综合排名。从调查反映的内容来看,无论是第三方调查还是执法监察,都存在纳税人不愿意参与的现象,反映真实问题、提出实质性建议的更是寥寥无几。
(二)调查深度不够。从调查内容的设计来看,当前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主要是从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员的态度、质量和办事效率,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中的纳税服务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情等方面展开,更多的是关注浅层次、表面性问题。而对于落实新出台的税收政策、阶段性任务、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后续改进措施的建议等深层次的问题,却缺乏针对性的调查。
(三)调查真实性不强。一方面,纳税人因其被管理者的角色,容易产生情感性偏差,往往根据以往的经验记忆、认知和个人的特定感情打分。一些纳税人在接受调查时顾虑重重,不愿表达准确真实的信息,甚至存有抵触情绪,打分时故意“就低不就高”。社会特邀监察员也会因为被“公开”的监督员身份,不痛不痒的建议提的多,实质性问题提的少。
(四)调查结果运用不够。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基层国税机关普遍对调查结果的反思不足,未能形成一个由调查到反思,由反思到整改,由整改到提升的良性工作循环。存在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建议回复、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未能发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真正效用。
三、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建议
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使其真正发挥征纳双方沟通互动的“桥梁”作用,为税务机关改进服务质量指明方向,就要从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的各环节入手,改进工作方法。
(一)提升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认识。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都将纳税人满意度的高低作为对下级国税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基层国税机关要提高认识,把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作为改进国税机关工作作风、推进国税整体工作上台阶的重要手段。要加强专题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办税服务厅和征管、稽查以及税源管理等单位一线征收人员的教育,强化问责问效、过错追究和执法考评,使其从思想上重视满意度调查工作,从行动上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完善基础信息,提升调查反馈率。首先,基层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纳税人联系的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更新CTAIS中的基础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调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基层国税机关要经常性地开展纳税人走访调研,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税收政策,听取纳税人建议和意见。此外,稽查局、税源管理部门和纳税评估部门在工作上要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尽量减少进入纳税户检查次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不要让纳税人忙于应付,增加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人对调查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一方面,满意度调查的内容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影响调查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制定调查指标之前,国税机关应该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方采集需求信息,为指标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
据。另一方面,满意度调查旨在了解新流程、新政策、新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动态的眼光构建满意度调查指标依体系。在调查内容的设计上,要尽可能与实际工作相贴近,针对不同的征管时期、不同政策实施期,确定调查的侧重点,要针对不同时段、不同业务特点灵活确定调查内容,确保调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的。例如,对服务效率、政策执行的调查可以前、后两个阶段:实施前调查旨在向纳税人预告新流程、新政策和新举措,征集纳税人意见,提高遵从度;实施后调查旨在了解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比如,对廉洁自律情况的调查可以在节日期间发出,既是对税务干部的威慑,又是对纳税人的善意提醒。
(四)对调查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在充分尊重和保持第三方调查机构的独立的同时,国税机关应该成立调查实施监控小组,负责对调查工作提出规范性的要求,明确监督方式、抽查比例等,抽取样本数量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数量分布、税收贡献率等要素,确保所取样本信息客观、全面,且富有代表性;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调查的公正、规范、准确。
(五)强化对调查结果的科学分析和运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目的,除了衡量纳税服务水平之外,更重要的是指导税务机关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因此,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可以通过巡讲、座谈和召开纳税人需求专题协调会的方式,邀请第三方调查机构的人员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宣讲和解读,为税务机关深入了
解纳税人需求开辟全新视角,从制度、素质、理念各方面进行剖析,指出调查所反映出国税机关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要建立调查结果分析制度,既不因为排名靠前而沾沾自喜,也不能因为排名靠后而悲观泄气,而是要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对调查报告中反馈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地梳理,结合自身工作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完善“采集意见—确定指标—实施调研—分析解读—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一是畅通道,开辟多条渠道“缓解咨询难”。增加咨询电话接线员坐席,增加咨询电话数量,保证电话有人接、接得通、回访快。通过征纳沟通平台和钉钉群拓展咨询服务渠道,建立税企交流群,由涉税专业机构和税务骨干解答问题。同时,通过线上咨询、平台答疑、一对一咨询、税小蜜咨询等方式,分流咨询人群,提高解答率。
二是促效率,运用多种手段“扭转系统弱”。配合总局、省局规范电子税务局,建立界面标准、业务标准、数据标准和主要办税功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实现原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涉税业务办理一体化。做好系统维护和问题上报,推动税务端与纳税人、第三方涉税软件数据共享、信息互认。加强对软件服务商的监管,督促服务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减环节,探索多元方式“简化手续繁”。进一步整合原国税地税业务流程,统一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探索推进业务流程集成化,如针对注销和跨区迁移的前置事项推出套餐式服务。推进纳税人端和税务端涉税指南可视化,以清晰易懂的流程图等形式向纳税人展示办税流程。四是提水平,采取多样措施“打通能力关”。制定季度、年度培训方案,根据政策变动情况实时开展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业务竞赛、“传帮带”等形式加强融合,帮助干部迅速掌握原国税地税业务知识。通过轮岗、实习、培训,加强实操能力培养,提升一线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推荐访问: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原因及对策 不高 纳税人 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