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表现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问题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问题有哪些呢,以下是pincai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问题
一、对“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岗双责”的概念。“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讲,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今天我们具体对到每个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赛”的主要责任进行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2016办公室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股室主任、股室长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其他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负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的变动而免于追究。落实党风廉玻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如果本单位成员不断出现作风方面的问题,即使领导干部自身勤政廉政,业务工作突出,也不是称职的领导。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岗位廉政建设要求
领导干部一方面要自觉参加党组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不能因为工作忙而忽视中心组学习的机会,甚至不参加中心组的学习。否则,就不知道党组在弘扬什么摒弃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要求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一岗双责”就没有思想基础,也就不能在各个时期得以贯彻执行。相反,通过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认真听取周围同志的理论思考,并结合自身的工作加以分析研究,就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在各种诱惑和风险面前的免疫力、抵制力和处置力,2016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通过学习,让大家充分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我们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真正打心眼里树立群众观点,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身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和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是一个单位的标杆,在反腐倡廉的问题上同样要做廉政的旗帜。
(一)自律。
作为领导干部就要:
一是自我克制私欲,必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自我克制私欲,必须筑牢党纪国法防线。
三是自我克制私欲,必须保持健康正常的心态,知足常乐,勤俭崇廉。
四是自我克制私欲,牢记权利与责任是孪生兄弟,有权必有责。
(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重要的组织原则,具体到领导工作中,它又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学好用好民主集中制,不仅推动工作,而且还有利于班子团结和谐,更加能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是根本。“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科学决策的有效途2016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为“三重一大”制度。
(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每个领导干部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法规体系中的基本的、基础性的制度,是通过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追究责任等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任务落实的一项保障制度,是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的一项重要的和行之有效的根本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划分:①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②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班子成员出现的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下一级正职领导干部出现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③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④各级各部门既要负责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还要承担和落实党委、政府部署的反腐败专项治理任务。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们县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16制的严肃性,保障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规定》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归纳列举了应当实施责任追究的七种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上级交办事项不贯彻落实;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对下属人员违法行为放任、包庇、纵容,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建设廉洁政治,实现“三清”目标,必须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项政治任务,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不是可抓可不抓,而是必须抓的任务,要强化履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务求履行“一岗双责”的实际效果。
尽职尽责,强化“三个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一岗双责”能否真正履行到位,前提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尽职尽责。一要强化担当意识。与抓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相比,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有“潜绩”,没有“显绩”。同时,整肃风纪、查办违纪,又是一个得罪人的事,有时费力不讨好,需要一种无私无畏2016的胆识。“为官避事平生耻”,对于一名领导干部来讲,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不敢得罪一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伤了大多数人的心,损害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可能要得罪少数人,但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心。
二要强化忧患意识。强烈的忧患意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宝贵经验,更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自觉意识。履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有坐在火山口的危机意识,不知道哪天会突然爆发,必须时时刻刻预防,避免出事悔之晚矣。否则,好人主义盛行,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发现问题,该指出的不指出,该批评的不批评,出了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该追责的不追责,是十分有害的。要知道,不抓不管,出了事自己也逃脱不了干系。干部自己对廉洁问题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其结果,不良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三要强化表率意识。所谓“领导”,就是要领先而引导。上梁不正下梁歪,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律人必先律己。要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发展全局。要洁身自好立标杆,勤奋敬业树形象,一身正气腰杆硬。领导干部只有为官清廉,光明正大,才能不受蒙蔽,明辨是2016非;只有一身清白,大公无私,才能处事公正;只有自身行得正、坐得稳,才能产生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
常思常想,做到“三个同步”。所谓的“常思常想”,就是要做个“有心人”。要充分认识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工作干再多,成绩再突出,一旦出现不廉洁问题,也就前功尽弃,这方面的教训是很多的。要有统筹的理念、辩证的观点,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一并把廉政建设抓好。在年初安排部署工作的同时,要把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与中心工作结合,作为一项完成工作的纪律保障,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一项硬约束,一同进行部署;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特别是与钱物相关的工程建设,必须把防范廉政风险的工作超前做好;在年底总结工作、考核奖惩的时候,要严格考核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能只看工作成绩忽视廉政建设,即使工作成绩再突出,也不能一俊遮百丑,该奖的奖,该罚的罚,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让干部真正切身感到廉政建设失职的“痛”。
真抓真做,突出“三个环节”。所谓“真抓真做”,就是要做个“实在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捷径可走,根本办法和有效途径就是在健全制度的前提下,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实际上,不管2016是负责全面工作,还是分管一条线,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事无巨细你也管不过来、管不好。一要从责任人抓起。工作安排了,关键是怎么落、谁去落,要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把手”要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管部门,部门领导要管下属。责任明确了,事就好办了,就能有效防止出现“都抓都不抓”、“抓不抓无所谓”的现象。二要从具体事抓起。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能照抄、照搬、照转上级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千篇一律,责任范围不具体,责任内容不明确。要有自己的特色,要细化和量化,条款不能笼统去定,要有权威性和强制力,防止上下一般粗、行行一个样。三要从立规矩抓起。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以及重要环节,建立预警机制,完善防控制度,配套建立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目标如何考核,违反“规矩”如何追责,都要明确明晰,坚决克服“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
敢抓敢管,力求“三个严格”。所谓“敢抓敢管”,就是要做个“黑脸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一要严格要求。就是要按照党员纯洁性这把尺子衡量干部的言行,对于一些2016对自身要求不严的干部,或者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二要严格管理。就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盯住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敢于纠正改正,不能睁一眼闭一眼,不能使制度成为摆设。三要严格惩戒。惩处惩戒是最好的预防手段,“板子”只有打到具体人身上,“高压线”才能带“高压电”,制度才能有威慑力。要本着不解决问题不放过的原则,对于反映出的问题,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决不能捂着盖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干部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会抓会干,抓住“三个关键”。所谓“会抓会干”,就是要做个“细心人”。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对象是干部,必须针对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住细节,有的放矢,避免跑粗。一要管好思想。不廉洁的行为源于不纯洁的思想,无论是抓班子还是抓队伍,首先要抓干部思想教育,知道干部职工在想什么,看其信念是否坚定,是否积极上进,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警示,防止不纯洁思想演变成不廉洁行为。二要管好工作。一个干部如果不能把心思全部用在工作上,就要想入非非,动其他歪念头。只有知道干部在干什么,看其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作风是否扎实深入,才能透过工作看思想,防2016止不廉洁行为演变为腐败行为。三要管好生活。看干部职工德行和操守如何,人际关系和交往是否严肃,尤其是在“八小时之外”表现怎样。发现下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拉下面子,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督促整改。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问题
2016
篇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表现
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篇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认真透视和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相应对策,对整体推进责任制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不明显,责任制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具体来讲,在认识水平上,一些单位和部门还习惯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类的一般性单项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站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和经济工作并列起来,仍然属于“短腿性”工作。
在组织力量上,各级党政“一把手”第一推动力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真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主要领导只停留在会议讲话、发指示上,“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较为普遍,远远没有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局面,纪委“包打天下”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改观。
在实际绩效上,目前落实责任制较大的动作只是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领导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也如此,不出问题的单位也如此,落实责任制对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并不十分突出。
(二)责任制本身不严密、宽泛化,导致了工作的不规范性。一是在责任制的制定上,区域性差别小。
各地各部门依据中央《规定》制定的一些办法、细则普遍存在照抄、照搬、照转问题,与本地实际结合不紧。二是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
有的没有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
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千篇一律,难于提出针对性强的硬性要求,因此各单位工作发展也不平衡。
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三是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
在时间上,一般采取年终“赶庙会”式的集中进行,让人觉得考核是走过场,意义不大;
在组织主体上,有的不是党委(党组)组织考核,而是以纪委的名义进行,而纪委对下级党政机关这个责任主体的考核,又变成了对下级纪委的工作检查;
在考核形式上,多以听汇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也很难了解到不落实和落实不够的问题;
在考核检查内容上也缺乏客观标准;
在结果运用上,有些党委(党组)忽视了激励机制,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行好坏一个样的问题。
(三)在责任追究方面,刚性约束力不够。一是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
对责任追究案件到底应由谁作出决定,由哪个部门负责查处,没有明确规定;
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没有“操办人”的情况,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被动局面;
二是追究的程度不明确。
也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应该上追几级,追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规定。
由于责任制在追究方面的宽泛性、不明确性,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不可避免地受到人情观的影响,往往“对事不对人”,或是以集体责任捂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样一来,畸轻畸重弹性很大,“畸轻”现象尤其明显。
从近年来查处完结的案例分析,在责任追究上明显存在追究内容窄、追究干部职级偏低的问题,案件查处“人情”味较重,且以往追究的案例大多是重大责任事故追究,而很少有因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受到追究的。
(四)日常督导长期缺位。长期以来,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仅限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年初忙一阵,年终忙一阵,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不清楚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到底有哪些,致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一些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在有些地方、部门落实不到位。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的主要对策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考核科学有效、责任奖惩严肃有力。
(一)加大落实力度,充分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首先,要解决责任制的定位问题。
关键是尽快促进责任制在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和重视程度上由“纪委工作”向“党委工作”转变。
各级党委要在年初加以明确,责任制的落实要“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特别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更要强化
并牢固树立“一把手工程”的概念,树立“为官一任,不仅要发展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还要抓好辖区内党的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思想。
其次,要解决落实责任制的“抓手”和载体问题。
核心是实现责任制与反腐倡廉具体工作的紧密结合。
准确把握落实责任制与反腐败具体工作的关系,要以全面深入地抓廉政教育、行业纠风、信访上访、案件查办、行政监察等重点工作作为抓手和载体,用反腐败工作的实际绩效彰显责任制落实的成效与水平。
再次,要解决责任制落实力量的问题。
目标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同时,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的督促上,放在对部门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上。
要建立起范围清晰的层面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明确具体责任,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明确责任主体,确定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是落实责任制的前提条件。
责任制对领导班子来讲是必要的,但重点应该针对个人,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
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逐一分解到每一个领导干部,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真正形成责任明确、目标具体、责权统一、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机制。
尤其是强化“一把手”责任,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
江泽民同志指出:
“党政一把手,既是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又是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的人。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方面工作做得如何,班子状况怎样,一把手关系很大”。
党政“一把手”必须从思想上明确认识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包庇、纵容违法违纪人员是渎职。
只有“一把手”认识提高了,才会自觉地抓班子、带队伍,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一把手”首先要从自己做起,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要负好直接领导责任,负好所辖地区、系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责;
要自觉将落实责任制情况置于领导班子集体和上级领导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上级和班子集体报告自己落实责任制的情况,把自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的重要内容。
其次要积极带领、组织“一班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一班人”齐抓共管的整体优势。
平时要注意了解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时给予提示和指导,督促每一个班子成员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其三要认真抓好下一级“一把手”,通过“一把手”抓“一把手”来带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化和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篇二】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根据县委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本人分管工作主要是党校科研工作,分管科室为教研室。
一年来,在抓好好党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同时,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履行“一岗双责”的认识通过学习上级有关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文件精神,认识到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
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核心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明确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在抓本单位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好党
风廉政建设,也就是实行“一岗双责”。
实行“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干部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要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两者不能偏废。
抓廉政建设是领导干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不重视廉政建设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
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工作,是应尽的责任,是履职的要求,只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才能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团结进取、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二)明确任务,增强抓好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明确任务目标,确定工作重点,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基础。
在履行党风廉政职责上同样需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工作的思路,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年初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结合自己分管的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确定了年度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两项重点任务。
一是抓廉政教育,提高教研人员的廉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抓作风建设,克服“慵懒散”现象,引导科研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克服科研工作上不求进取的思想倾向,发扬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精神,切实提高科研水准。
通过切实做好这两方面工作,力求做到廉政建设和党校科研工作的两促进、两提高。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一)坚持集体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从校党委层面看,党委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党校重大问题集体商量决定,同时把维护团结、带好队伍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
本人作为党委班子的一员,也能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做到公道正派。
(二)抓好廉政教育,提高规矩、纪律意识。通过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参加县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轮训班以及校纪委组织的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了规矩、纪律意识,提高了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三)遵守党规党纪,搞好廉洁自律一年来,本人按照《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
恪守政治纪律,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遵守党规党纪,自觉抵制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袭,切实搞好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没有到其他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八项规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四风”。
按照效能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
自觉搞好八小时外的自律,业余时间不参与聚众赌博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努力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
三、存在的不足尽管自己一年来在履行“一岗双责”,抓廉政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党风廉政责任制在认识上还需进一步深化。
日常工作中或多或少还存在“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党委班子的事情,主要是一把手的职责”的想法,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有时在处理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上还存在一头重、一头轻的问题。
二是工作缺乏创新。
表现在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方法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办法,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还有不少差距。
以上是本人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汇报,不当之处,请检查考核组批评指正。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应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的方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靠教育,构筑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依靠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依靠监督,加大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的力度,从而保障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很多同志认为党风廉政是领导的事,和我们普通同志没有关系,反腐败和自己的距离还很远,但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但不远而且很近,有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
主要表现在“重业务而轻学习”,一些同志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忽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不够。组织学习不愿意参加,自己学习缺乏主动性,同时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
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
(二)制度落实不够扎实。
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及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都充分说明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实践证明,生活中有政治、情趣上有形象,小节不保、大节难守,“理财不贪,用权不滥”应作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
(三)监督力度不强。
“好人主义”是党内的一种不良风气,是对同志、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各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就是主动性的欠缺和积极性的缺乏。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则是对工作对同志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体现。
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是否有利于总体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基础,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入脑入心,要本着对组织、对家庭、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重点强化三个方面监督。
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层的监督;
二是强化平衡制约性监督,同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相互监督;
三是强化党的纪律监督,对党员的行为、作风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设防、控制和惩戒体系。
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
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深化制度建设,提高落实制度的能力。全面推行行政
审批、部门预算管理,干部人事制改革。
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行政,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令则行、有禁必止,充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同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不管不问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纪检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和预防的能力。
以提高纪检检察工作人员、纪检员和纪检检察监督员整体素质为主线,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和技能的学习。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严格纪律、秉公执纪执法。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教育和预防上面,主动防范。
(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领导班子抵御风险的能力。
领导班子要严格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地位观、权力观、政绩观、人才观方面狠下工夫,促进工作作风、学风的转变,加强凝聚力、增强战斗力、提高亲和力,每位同志都要有容人容事、不计恩怨的雅量,有相互谅解、坦诚相见的态度,有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胸襟,正确对待自己、同志和组织。
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思想政治水平和
执政能力的新跨越。
篇三: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表现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供大家参考选择。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巡视曾发现,一些央企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一家央企甚至多名班子副职说不清自己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情况。实际上,“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并非央企独有。不久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形式主义的调研发现,“有些县委班子成员认为主体责任是党委书记的事、监督责任是纪委书记的事,遇到下属出问题就让纪委书记找相关人员谈话”。这样的现象,令人深思。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担当意识仍未及时跟上。有的以“业务型干部”自居,认为自己只要抓好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就行了;有的把落实“一岗双责”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成“捎带”的工作,只是开会、讲话进行部署,对分管条线的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十分薄弱。因分管条线下属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处分的浙江省海宁市农经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在检讨书中就这样写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觉得局党委、纪委在抓,自己只要遵守好纪律就行了,而忽视了作为分管领导应该承担的责任。”
细究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有的班子副职只重视行政职务职权,仅仅把党内职务当成是参与党委(党组)决策的身份,没有准确认识到其所承载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量;有的在管人、管思想问题上认识存在偏差,担心管多了越位、害怕管严了得罪人。客观而言,有些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传导压力不到位,没有压实责任;有的则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不清,一些副职领导干部也不知从何抓起,即使抓了也往往机械式照搬照抄。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事实证明,由班子成员结合具体工作抓落实,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有效破解管党治党“水流不到头”的问题。此外,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遏制腐败“增量”,更需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班子成员熟悉党员干部情况,能够有效地抓在日常、抓在经常。
管党治党是全党的大事。在“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应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唯有“‘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才能形成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大家齐抓共管的合力。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存在问题
纵观一年来的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自己总体上还是满意的分管科室的成员未出现违反“四条禁令”和“八项规定”等方面的事情;外出培训带班能坚持财政报销规定,坚持节俭办班,自觉做到廉洁清正,不接受承办单位宴请等。但反思一年来的工作,还是有一些存在的问题
1、廉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科室成员对廉洁从政的认识是清晰的,但受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在平时沟通中,还有些想法,需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进一步引导和加强。
2、廉政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加强。特别是往往局限于与科室长签订廉洁从政责任书,但对于后续开展的工作未加以深究或细查。
下步措施
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主要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分管责任。要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注重检查,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注重执行到位;
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带头讲好廉政党课;
四是全面落实自律责任。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注重以身作则,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
今年以来我在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深化认识抓责任,强化管理抓现场,紧紧围绕两级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管理为主线,确保安全生产秩序平稳运行
坚持明确职责,解决抓什么的问题。立足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指导谋划、帮助解决问题、参加指导基层党组织活动、帮助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指导落实党内制度、抓好联系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为各党组班子成员明确细化抓党建“一岗双责”职责;围绕指导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党组织及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内基本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推广党建工作典型、加强联系单位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为党组班子成员
明确细化抓党建“一岗双责”职责,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将各党组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明确到人、细化到具体工作,要解决过去党组织班子成员抓党建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问题。
“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我们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每位干部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煤矿工作是一项既辛苦又枯燥的工作。当今安全生产工作又是重中之重,只有转变思想、端正态度、积极工作才能总揽全局,确保安全生产。今年以来我严格执行矿领导的安排,紧紧围绕两级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以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为主线,严格执行
“四位一体”安全管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职工“手指口述”工作法及危险源辨识的现场执行,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完善了各岗位工种安全管理制度,并强化落实和考核,有效的制止职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狠抓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实行井下交班和接班现场汇报制;抓安全员班中安全巡回检查,控制工作全过程;执行按章操作。
坚持定期汇报,解决无抓手的问题。着眼解决“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无抓手的问题。每季度和年底分别向党委、党组汇报一次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履行情况,重点汇报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考虑。通过定期汇报,检查党支部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职责,督促党支部班子成员用心、用力抓党建。坚持以上率下,解决制度落不实的问题。着眼解决“一岗双责”制度落不实、落不到位的问题,各党员坚持以上率下、先行一步、做出表率,有力推动全队、支部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地生根。
篇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表现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
一些央企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一家央企甚至多名班子副职说不清自己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情况。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
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巡视曾发现,一些央企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一家央企甚至多名班子副职说不清自己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情况。实际上,“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并非央企独有。不久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形式主义的调研发现,“有些县委班子成员认为主体责任是党委书记的事、监督责任是纪委书记的事,遇到下属出问题就让纪委书记找相关人员谈话”。这样的现象,令人深思。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担当意识仍未及时跟上。有的以“业务型干部”自居,认为自己只要抓好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就行了;有的把落实“一岗双责”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成“捎带”的工作,只是开会、讲话进行部署,对分管条线的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十分薄弱。因分管条线下属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处分的浙江省海宁市农经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在检讨书中就这样写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觉得局党委、纪委在抓,自己只要遵守好纪律就行了,而忽视了作为分管领导应该承担的责任。”
细究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有的班子副职只重视行政职务职权,仅仅把党内职务当成是参与党委(党组)决策的身份,没有准确认识到其所承载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量;有的在管人、管思想问题上认识存在偏差,担心管多了越位、害怕管严了得罪人。客观而言,有些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传导压力不到位,没有压实责任;有的则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不清,一些副职领导干部也不知从何抓起,即使抓了也往往机械式照搬照抄。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事实证明,由班子成员结合具体工作抓落实,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有效破解管党治党“水流不到头”的问题。此外,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遏制腐败“增量”,更需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班子成员熟悉党员干部情况,能够有效地抓在日常、抓在经常。
管党治党是全党的大事。在“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应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唯有“‘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才能形成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大家齐抓共管的合力。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
存在问题
纵观一年来的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自己总体上还是满意的:分管科室的成员未出现违反“四条禁令”和“八项规定”等方面的事情;外出培训带班能坚持财政报销规定,坚持节俭办班,自觉做到廉洁清正,不接受承办单位宴请等。但反思一年来的工作,还是有一些存在的问题:
1、廉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科室成员对廉洁从政的认识是清晰的,但受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在平时沟通中,还有些想法,需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进一步引导和加强。
2、廉政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加强。特别是往往局限于与科室长签订廉洁从政责任书,但对于后续开展的工作未加以深究或细查。
下步措施
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主要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分管责任。要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注重检查,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注重执行到位;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带头讲好廉政党课;四是全面落实自律责任。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注重以身作则,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
首先,明确“一岗双责”的含义:“一岗双责”是指,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其次,要做到一岗双责”;,就必须: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尽职尽责。
二要做个“有心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与中心工作结合,一同进行部署;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让干部真正切身感到廉政建设失职的“痛”。
三要做个“黑脸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要严格管理,要严格追究。
四要做个“细心人”。必须针对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住细节,管好思想,管好工作,_管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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