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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6篇

时间:2023-08-10 16:3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中医医院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慢性病等报告卡》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然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办法: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指突然发生,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首诊医生对突然发生,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医生应该及时接诊,不得推诿、拒绝,接诊医生应当写详细、完整的病例记录,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书写转诊记录,并将病例复印件随病人转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同时按程序规定进行报告。

  3、医教科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人,对需报告案例,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要求执行,同时进入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实行网络直报,2小时内完成。

  二、传染病法定报卡39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痢疾(细菌性、阿米巴性)、结核病(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伤寒(伤寒、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Ⅰ期、Ⅱ期、Ⅲ期、胎传、隐性)、钩端螺旋体、血吸虫、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

  --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其他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三、慢性病报卡3种:

  1、肿瘤:所有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恶性、良性肿瘤、各种白血病、骨髓瘤等各种肿瘤。

  2、糖尿病:确诊为新发糖尿病病例。

  3、死亡病例: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性病报卡6种:艾滋病、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

  五、职业病报告卡:有机磷农药中毒。

  六、结核病报卡:所有结核病均须报卡。其中肺结核、疑似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疑似结核性胸膜炎应由定点医院治疗。我院为非定点医院,不得进行治疗。肺结核填传染病报告卡时诊断必须分型,涂阳为确诊病例,其他均为疑似病例。

  七、急性驰缓性麻痹(AFP)病例报告:凡15岁以下儿童发生不能立即确定为其它病因的急性驰缓性麻痹,均作为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进行报告。首诊临床医生应立即报卡到医教科,医教科应在2小时,以电话或其它最快的信息传递形式报市疾控中心。每年对上报符合要求的病例,第一份报告卡填写人奖励100元。应报告的急性驰缓性麻痹(AFP)病例种类: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八、报卡时限:

  1、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SARS),应立即电话通知医教科,医教科专报人员要求在2小时内完成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

  2、其它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24小时。

  3、职业病24小时内报医教科,3人以上发病或一人死亡的应立即电话报医教科。

  4、慢性病病人,确诊以后24小时内报医教科。

  5、死亡病例上报,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九、报卡中的注意事项:

  1、填卡必须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详细,特别需注意地址填写“现住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村组;14岁以下患儿必须填写家长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人、干部职员、民工等职业必须填写相对--

  --应的工作单位,学生、幼托儿童填写其所在的学校或托幼机构。各种报出卡片由专人负责,填写不全或字迹不清的退卡重填。

  2、住院病人转科时应由首诊科室报告医教科,如漏报扣绩效工资扣在首诊科室。

  3、如同时发现两种或两种以上需报卡的疾病,应分类分别报卡。性病填传染病报告卡+性病附卡。

  --

篇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对辖区内服务人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监测。

  二、卫生院、村卫生室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三、卫生院、村卫生室应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四、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或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告,同时向市疾控中心报送《传染病报告卡》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五、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立即报告。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六、订正报告和补报。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

  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七、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八、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九、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十、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十一、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十二、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三、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篇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

  流行症及突发公共卫生事情陈述和处理准则

  对辖区内服务人口流行症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情施行监测

  在疾病防备操控组织和其他专业组织辅导下,镇卫生院、村内卫生室帮忙展开流行症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危险排查、搜集和供给危险信息,参加危险评价和应急预案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情是指忽然产生,形成或许或许形成社会大众健康严峻损害的严重流行症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食物和作业中毒以及其他严峻影响大众健康的事情。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标准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查看和实验室检测成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医治过程中发现流行症患者及疑似病患者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流行症陈述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情时。依照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相关信息陈述卡》。

  在规则时间内进行流行症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或按相关要求经过电话、传真等方法进行陈述,一起向市级疾病防备操控组织报送《流行症陈述卡》或《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相关信息陈述卡》。

  发现甲类流行症和乙类流行症中的肺炭疽、感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患者或疑似患者,或发现其他流行症、不明原因疾病爆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陈述。发现其他乙、丙类流行症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则陈述的流行症病

  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陈述。

  修订陈述和补报。发现陈述过错,或陈述病例转归或确诊状况产生变化时,应及时对《流行症陈述卡》或《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相关信息陈述卡》等进行修订;对漏报的流行症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应及时进行补报。

  依照有关标准要求,对流行症患者、疑似患者采纳阻隔、医学观察等办法,对突发公卫生事情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载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妥善保管。

  帮忙展开流行症触摸者或其他健康损害露出人员的追寻、查找,对会集或居家医学观察者供给必要的根本医疗和防备服务。

  帮忙对本辖区患者、疑似患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展开流行病学查询搜集和供给患者、密切触摸者、其他健康损害露出人员的相关信息。

  做好医疗组织内现场操控、消毒阻隔、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和污水的处理作业。帮忙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展开杀虫、灭鼠等作业。

  帮忙展开应急接种、防备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作业,并供给辅导。

  依据辖区流行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的性质和特色,展开相关常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扬教育。

  帮忙上级专业防治组织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扬、辅导服务以及非住院患者的医治管理作业,相关技能要求参照有关规则。

篇四: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一、全院每个医务人员均为疫情报告责任人,都有法定传染病报告的义务。对发现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禽病毒、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二、临床科必须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如实按要求项目进行填写,不得缺项、漏填。

  三、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信息科,住院病人还需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和病历中登记或记录。

  四、各责任预防保健科负责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并在规定时限内计算机网络直报。

  五、如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责任报告人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负责人向院领导报告,由院领导在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六、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七、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对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每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由医务科召集疫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院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门诊日志;②住院传染病登记簿;③病案室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④病历;⑤检验科相关检验结果的登记簿;⑥计算机网络直报的情况。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如实登记。

  八、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如有发现瞒报、缓报、谎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予每次罚款十元,一年之内累计达3次包括3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予评优、评先进。

  1、责任报告人漏报、缺项报,未按要求及时报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特别是门诊日志和住院传染病登记薄的登记、漏报的;

  3、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篇五: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和管理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社区办,节假日报总值班。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社区办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1、基本原则: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编辑版word

  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2、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3、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7、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编辑版word

  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8、各单位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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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是每个医护人员应尽义务和职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性病防治法》、《艾滋病监管规定》、《非典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都作了明文规定,鉴于本院医务人员在这方面还有缓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特此作如下规定:

  一、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门、急诊和病房,经治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医务科,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报告卡必须项目齐全,字迹清楚,15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外地在温人员要填写暂住地详细地址,门诊急诊医师必须在门诊日志上填明传染病人的详细信息资料。

  (二)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

  1、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淋病、梅毒、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4、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二、根据结核病管理文件精神

  (一)对门诊肺结核病人必须一律转诊至县疾控中心结防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待

  /2出院后转诊到疾控中心结防所继续治疗。

  (二)我院医生治疗肺外结核必须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违规者药房由权拒绝配药。

  (三)对肺结核病人要填写①肺结核报告卡②转诊卡(上下三联,转诊单交病人)。

  三、其它

  (一)肠道传染病在流行季节要做到有泻必采,做好详细登记。

  (二)对≤15岁儿童初步诊断为急性迟缓性麻痹(AFP)时,经治医师要立即报告。

  四、奖惩

  (一)在做好传染病、肿瘤、性病登记工作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合格报告单的医师及痰找抗酸杆菌检查人员每人每次各奖2元,发现抗酸杆菌阳性每例奖检验人员5元。其他传染病、肿瘤、性病合格报告单以及急诊肠道门诊采样、性病分泌物采样者和检查者每人次个奖励2元。

  (二)转诊到位的涂阳结核病人,每例奖10元,对转诊到位的结核涂阴病人每例奖5元,对传染病报告卡每填报一例奖2元。

  (三)凡该采样、检查和报告的上述疾病,漏报或不报告者,经查实给予10倍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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