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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巡察反馈意见3篇

时间:2023-08-11 13:0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民政局巡察反馈意见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成情况报告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8.11.212018.11.21兰民党发〔2018〕80号

  民政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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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成情况报告

  市委:

  根据市委印发《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具体问题60:皋兰县九合镇中心村党支部书记俞友金将其亲弟弟纳入低保,且其侄女出嫁后仍享受低保。

  二、整改要求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印发《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一是由市民政局负责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存在问题立即开展调查,提出问责建议,由皋兰县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二是督促各区县按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各级责任,严把低保审核关,建立长效机制,将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切实做到应退即退。三是加强农村低保登记备案动态管理,切实解决农村低保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四是对执行低保制度政策中发现的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工作。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兰发〔2018〕32号),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俊东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局分管领导、驻局纪检组和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专门就反馈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安排专人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皋兰县九合镇实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于当日向皋兰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对皋兰县九合镇中心村党支部书记将其亲属纳入低保问题开展联合调查的紧急通知》,协调皋兰县政府共同做好调查工作。

  二是迅速行动,及时开展联合调查。10月16日、11月2日,我局先后两次赴皋兰县九合镇开展了联合调查。经调查,九合镇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主要存在未落实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登记备案制度,书面告知,长期公示制度和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审核把关不严,入户调查不够深入细致,档案资料管理严重混乱缺失,民主评议无明确的评议结果等问题,乡镇干部存在失职、不作为现象;皋兰县民政局督促检查指导乡镇低保工作力度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力,导致九合镇出现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发生。鉴于上述调查结果,我局于11月5日向皋兰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对皋兰县九合镇中心村党支部书记将其亲属纳入农村低保问题联合调查建议问责处理的函》,将调查核实情况函告皋兰县政府,建议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制定方案,全面推进整改工作。针对皋兰县九合镇低保问题,我局举一反三,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省、市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脱贫攻坚兜底扶贫专项督查及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兰民发〔2018〕161号),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完善机制、限时整改,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低保政策制度落实“回头看”,通过问题梳理,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和问题线索核查台账,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严肃查处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四是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为了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我局在全市开展了关于省市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检查。重点督促皋兰县针对九合镇中心村低保问题予以问责追责。11月9日,皋兰县人民政府向我局反馈了《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九合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了告诫约谈,对中心村党支部书记俞友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九合镇低保专干进行了诫勉谈话。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查摆。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在巩固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各区县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健全完善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始终坚持领导带头,夯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区县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亲自抓,加大对各区县、乡镇(街道)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

  度,确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始终坚持真抓实干,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落实从严从实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对照规范管理要求,做到落实政策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同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查处的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警示一方,坚持筑牢守好困难群众的保障底线。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8年11月21日

  ——结束——

篇二:民政局巡察反馈意见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怎么写下面十整理的关于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欢迎借鉴!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一

  9月20日,县委巡察组巡察民政局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旭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太成出席会议。

  动员会上,县民政局负责人作了工作汇报并表态发言。会议还对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据了解,自今年7月份开始,我县首次开展农牧局工作巡查以来,对发现的问题已反馈并责令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此次巡查是我县第二次开展进驻巡察工作,为期20天左右,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式,重点对包含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等进行巡察。

  冯旭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开展巡视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力手段,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冯旭要求民政局要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的部署,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县委巡察组要以客观公正、严肃慎重的态度,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各项任务。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二

  一、巡察组人员工作安排

  组织认真学习《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四风”具体表现。

  二、白银区相关单位工作安排

  (一)白银区纪委:1、提供必要办公条件、联络人员名单、发布巡察公告、意见箱设置等相关事宜。2、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点汇报存在的问题。3、被巡察单位信访件。

  (二)4个被巡察单位:1、党委党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主要汇报存在的问题)、纪委(纪检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组织构架、主要职能、职能目录。3、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工作简历。4、全体干部名单(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岗位、政治面貌、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进入单位时间、担任职务等详细信息)。5、领导班子成员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剖析材料。6、单位近三年整体考核材料、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材料。7、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资料。8、近三年“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项目建设情况。9、民主测评表。(提前准备)。10、公务用车明细单。11、选人用人资料、“三会一课”记录、单

  位所有会议记录。12、财务资料。13、制度汇编册14、非税收入情况。15、近三年单位审计报告。16、政府工作报告。

  (三)其它配合单位:

  1、区委组织部:1、围绕巡察方案内容,介绍被巡察单位班子配备特点、不足;2、近三年收到反映4个被巡察单位相关领导干部相关情况。

  2、区审计局:被巡察单位近三年审计情况。

  3、区督查考核局(效能办):1、围绕巡察方案内容,介绍被巡察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完成情况。落实“三重一大”、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存在的不足。2、工作作风、效能建设情况。

  4、信访局:近三年被巡察单位信访情况,如有重大信访、多人上访、重访,需说明原因。

  5、数字办、政务办、信息中心:近三年被巡察单位来电、来信、络举报事项清单及相关单位答复。

  6、区住建局、扶贫办、民政局、计生局、教育局、残联、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财政局:近三年涉及被巡察单位下拨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资金的规模、资金来源、划拨标准、使用要求等清单。近三年检查被巡察单位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方面的相关资料。

  7、法院、检察院:涉及被巡察4个单位公职人员涉法涉诉情况。公安局:涉及被巡察单位公职人员违反治安处罚

  条例相关情况、公职人员出国、出境情况。

  8、房产局:指定专人配合抽查个人重大事项房产情况。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三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的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城乡建设局反馈巡察情况。7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荣华、副组长闫伦锋向市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马忠标反馈了巡察情况。李荣华代表巡察组向市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局长孙志伟主持会议,马忠标代表市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

  李荣华指出,近年来,市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全市城乡建设面貌变化较大,为全市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到实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主动将党建工作融入行政工作少,对领导干部落实

  “一岗双责”制度缺乏有效的责任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不够有效,案件查处力度不够,腐败问题多发。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操作行为,部分工程没有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设计、监理等业务承接单位过于集中,承接项目占比偏高;市政工程手续不全,违规开工;国有资产(资金)管理领域存在违规失控现象,有的下属单位资金未纳入国有资

  产管理体系,资金支出随意,办公楼装修造价变更较大,联合私企开发国有土地,多年未能取得应得权益。行业管理问题严重,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管不到位;对违规违法施工现象执法不严、查处不力;建筑业、绿化等专项工作省内排名靠后;工作中存在不作为现象,至今尚未建立城市污水排放许可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不配套现象,公用事业管理缺位;协会管理比较混乱;重工程建设轻行业管理。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三公经费”仍然偏高,接待向食堂转移倾向明显,公车治理不到位;风险金返还、津补贴、加班费发放存在违规现象;违规报销发票。在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领导班子配合协调不够;干部培养和选拔机制不尽科学;内设机构设立不够规范。

  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和违规用人问题,已按规定分别移交给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处理。

  李荣华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要加大查处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和“治本”效用。二是要认真履行建设行政职能,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要以工程、资金管理和行业管理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为重点,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三是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意

  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要求,切实改进作风。要针对反映突出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寻找解决办法,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要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对重点、热点、高风险岗位的监管力度,提高干部监督管理水平;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

  马忠标表示,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城乡建设局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整改。一是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形成足够的威慑;二是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三是切实纠正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努力形成选用好干部的正确导向机制。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民政局巡察工作报告范文四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自XX年2月23日起入驻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市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非党员局领导)、市老龄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次巡察的重点是监督检查巡察对象执行《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

  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以下情况: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二是遵守廉洁自律的情况,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三是遵守组织纪律的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四是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看是否存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五是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同时,了解发现被巡察党组织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

  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有关知情人、调阅复制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走访调研、专项检查和对重要问题深入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组联系电话:1815089xx(开通时段:8:0020:00);

  巡察组通信方式:厦门市邮政专用13318号信箱(巡察机构专用),邮政编码:361012;

  巡察组举报信箱位置:(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设一个信箱)

  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楼梯口

  市老龄办:市老龄办办公楼(综合楼)三楼楼梯口

篇三:民政局巡察反馈意见

  

  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xx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x月4日至x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x月4日,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民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有效可行的措施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方面“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递减;责任边界把握不清”的问题。一是强化“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将主体责任清单的制定对象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扩大到局领导、各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做到任务清、责任明、工作实。20xx年上半年,先后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会、预防腐败重点工作专题会等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成立xx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查小组,在

  按季度自查的基础上,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推动责任落实。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将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处室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积极创建“双强六好”党组织。五是完善内审制度,健全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沟通对接机制,修订完成《xx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2.关于监督责任方面“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不够;破解系统内部焦点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围绕救助、低保、殡葬、养老等重点民政工作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驻局监察室制定《关于在民政系统重点领域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两学一做’作表率、执纪为民到基层”的工作方案》,从6月底开始,组织力量开展对民政系统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着重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问责建议。二是认真办理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市委巡视联络办(巡察组)移送的8件问题线索和其他信访问题,完成调查核实问题线索3件;初步审查违纪线索5件,其中立案调查违纪线索4件。利用局系统监督员qq工作群,加大沟通反馈力度,充分发挥29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作用。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3.关于“个别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靠山吃山、以权谋私,侵占国家利益”的问题。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结合业务工作,分管局领导加大对分管范围直属单位领导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时时敲响廉政警钟,绷紧廉政之弦。二是加强对军休系统监督管理。制定《市直军休系统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完善《军休系统经费支出报销及审批权限规定》。三是抓好草堂干休所、百花三所房屋出租问题的整改。草堂干休所综合楼违规出租问题,已向法院提请诉讼,拟通过法律渠道,纠正超面积、超租期、低房价出租房屋的违规行为;百花三所完成了对综合楼及沿街商铺的测绘,制定了商铺和住房的出租方案,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程序。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廉洁准则意识淡薄,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一是开展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认真抓好军休中心和干休所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对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三是责令整改。对违规经商的当事人已责令其作自我检讨,其经营的酒店股权现已全部退出。

  (三)“四风”问题方面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纳入各级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敲响警钟,防微杜渐。二是加强教育监管。针对直属单位个别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及公款旅游的问题,责令当事人在本单位作检讨,并全额退还礼品、礼金及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市殡仪馆完成了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工作,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教育警醒全体干部。市慈善办举一反三,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及流程。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提高制度意识和纪律意识。

  6.关于“部分干部工作纪律松弛,庸懒散浮拖现象禁而不绝”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用目标绩效考核和制度管人;强化内部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学习教育、绩效考核、会议议事等相关制度,按规管人,严肃奖惩。二是加强纪律约束。出台《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明确局机关会议请假流程、参会注意事项等内容,提出违规处理意见,落实会风纪律检查责任。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的市三福利院相关人员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关于“部分干部求稳怕乱,勇于担当的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省委、市委要求选拔任用管理干部。20xx年以来,对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免职2人、交流3人、提拔1人,局机关(执法支队)、市老龄办提拔处长1人、副处级领导干部5人,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开展7名局管干部的谈话谈心,对2名局管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局管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认真研究军休系统局聘人员待遇问题。积极向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咨询相关政策,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妥善处理好局聘人员反映的福利待遇问题。三是明确工作进度,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努力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许可证办理问题。

  8.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局领导通过走基层、召开业务工作会议,设立意见箱等,加强与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沟通、交流,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上半年局领导下基层次数达222次。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效杜绝“一言堂”。三是严格控制公文会议数量。上半年,印发公文比去年同期减少5份,会议比去年同期减少3次。

  9.关于“公务接待、培训、会议及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规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报销的规定,督促直属单位完善各项经费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关。组织各直属单位开展了20xx年厉行节约经费全面自查工作,并对部分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督促相关直属单位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市精神病院、市慈善办、市军休系统等单位修订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支出。

  10.关于“个别直属单位涉嫌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一是组织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做好贯彻落实禁止乱发钱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调相关财经纪律。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直属单位滥发资金、工资、补贴问题的检查。三是停止市殡仪馆报销私车公用费用,修订《xx市殡仪馆关于车辆管理规定》。

  (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针对“直属单位班子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监管。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严格执行20xx年9月市民政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注重选拔优秀人才,组织优秀年轻人才参加递进培养班的培养和锻炼;坚持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关心爱护干部,对7名局管干部进行谈话谈心,对7名干部进行任前谈话。二是做好交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有计划对任职时间较长的直属单位局管领导干部、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工作岗位进行调整,20xx年上半年,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免

  职2人、平级交流3人。三是加强思想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将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纳入直属单位目标考核中,创新学习交流形式,提升领导班子综合素质;做好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强化内部管理,狠抓工作落实。

  12.关于“部分干部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要求”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20xx年下半年以来,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3名局管领导干部进行调整;二是计划20xx年下半年举办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局管副职干部培训班;三是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保质保量完成市委组织部干部调训任务。

  (五)选人用人方面

  13.关于“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严格”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20xx年3月出台《关于局机关选拔补充处级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直属事业单位选拔补充局管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干部选任程序。20xx年上半年,市局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选拔补充处长1名,副处长5名,直属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按照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对新任处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对廉政工作提出要求,督促廉洁从政。

  14.关于“执行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直属单位20xx年度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直属单位全面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工作要求,实现处理个人事项报告的电脑专机专用;对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的局直属单位3名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20xx年,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的个人事项报告表,均按要求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签后上报。

  15.针对“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按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工作。对干部档案材料进行收集,对缺失的考核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等缺失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上半年共审核认定局机关、直属单位581人的干部档案,对发现存在问题的136人的档案进行了补充完善。严格按照全程纪实的要求,整理了干部选任文书档案。二是为规范干部选任会议记录,还研究制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规定》。

  (六)组织纪律方面

  16.关于“个别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问题。一是加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强化纪律意识,发现违规违纪情况立即开展调查,限期整改,并予以纪律处分。二是完善决策制度。督促市精神病

  院重新修订了《院长办公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务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等制度。

  17.关于“部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不实”的问题。对需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发放温馨提示,并签订承诺书;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不实的2名干部开展诫勉谈话、1人进行批评教育。

  (七)其它方面

  18.关于“专项资金重分配、轻监管,结余额度较大,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督促力度。按月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对各直属单位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进度实行周报制;对部分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现场督查。二是督促指导有资金结余的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立项社会组织立即整改。完善对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管机制,全程压实各区(市)县民政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实施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立项社会组织廉洁承诺活动,督导立项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督促城白村对扶贫资金违规使用问题进行整改,将20xx年对口帮扶项目由投资企业入股分红项目调整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是科学分配低保资金。制定《20xx年低保资金分配方案》,采用因素分配法,主要参考指标为财力系数、保障系数和结余系数,减少资金结余额度。

  19.关于“部分直属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邀请专家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信息质量培训,对会计核算和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同时将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情况纳入20xx年审计范围。二是规范市精神病院和市一福利院会计工作。市精神病院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轮换,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培训,落实会计档案专人管理。全面清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完善资产卡片账和账目。市一福利院强化对会计相关制度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学习,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巡察中发现的住房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目前已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在经市财政局备案后,按评估价值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20.关于“个别直属单位资金管理内控漏洞较大,存在跑冒滴漏风险及腐败隐患”的问题。一是完善市精神病院资金管理制度。市精神病院制定完善了物资、药品、医用耗材、固定资产管理等办法及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控制流程与财务工作流程的衔接。二是优化精神病院财务收费流程,控制收费漏洞;对实物资产每月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按时与供货商对账,日清月结。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市精神病院整改情况纳入市局内部审计内容。

  21.针对“个别直属单位执行政府招标采购程序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规范政府和非政府采购工作。强化依法采购工

  作意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修订《xx市民政局机关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20xx年修订版),对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的采购方式、职责、程序、预算管理、监督检查等环节进行规范,并要求各直属单位参照执行。二是规范殡仪服务和殡葬用品采购程序,对殡仪服务和殡葬用品进行公开比选或招投标,目前正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督促市三福利院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定了《xx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暂行规定》,对采购项目分类、采购职责、采购预算、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程序都进行了规范。

  22.关于“部分直属单位领导任中审计不够”的问题。修订《xx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增加了对任职时间超过5年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按局党组要求或其它有关规定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的内容,建立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任中审计工作机制。

  二、整改后续工作

  (一)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局党组将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年底前应完成整改的任务坚持月报告制度,及时对完成的工作进行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推进的整改任务,采取措施分阶段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在全面整改的同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倒查制度漏洞,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民政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三)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发生在民政领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xx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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