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篇二: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2014年元旦、春节市场进行检查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4.01.032014.01.03市场规范管理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2014年元旦、春节市场进行检查的通知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13〕109号)的要求,自治区商务厅由厅领导带队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区落实2014年“两节”市场供应、肉菜储备及投放、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1月7日至8日
二、分组情况
第一组:银川市、石嘴山市
组长:马迎秋
自治区商务厅巡视员
成员:陈志伟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消费促进与秩序处处长
黄吉华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消费促进与秩序处副处长
杨
黎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消费促进与秩序处主任科员
第二组:吴忠市、中卫市
组长:张
秀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成员:刘思国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处长
张晓燕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副处长
赵
蓉
自治区商务厅生产服务业处主任科员
第三组:固原市
组长:梁万荣
自治区商务厅总经济师
成员:金光普
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主任
毕立萍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副处长
庞子杰
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两节”市场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
(二)“两节”市场货源组织、产销对接情况;
(三)肉菜储备及投放情况。
(四)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及食品安全情况。
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自治区活体储备肉承储企业,超市、百货、加油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等进行检查,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杨黎
联系电话:************
E-Mail:**********************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4年1月3日
——结束——
篇三: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吴忠早茶“味”你而来
作者:郭存阳
来源:《宁夏画报》2022年第05期
2022中国面食博览会暨第二届吴忠早茶美食文化节于近日在吴忠市黄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开幕。此次早茶美食文化节以“吴忠早茶‘味’你而来”为主题,由中国烹饪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吴忠市政府主办。
自治区副主席王道席,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乔杰,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丁波,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刘军,自治区商务厅厅长徐晓平,宁夏农垦集团总经理徐军,吴忠市委书记徐耀、市长王学军等领导和嘉宾出席。
开幕式
王学军在致辞中说,吴忠美食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2200多年各族人民长期交流交往交融中,以其独特的历史渊源、厚重的文化底蕴、丰富的物产资源和开放包容的地域特征,造就了新时代“融合南北、荟萃东西,饮食唯良、健康养生”的吴忠美食文化,“游在宁夏·吃在吴忠”已成为吴忠市一张靓丽的名片。吴忠早茶源于中华美食,传承不绝、守正创新,将早餐消费与休闲生活融合、商务文化与社交文化融合、高效率与慢生活融合,是人们联络感情、洽谈业务、招待亲朋的首要选择,早茶已成为吴忠市新的城市名片和文化符号,目前全市共有早茶餐饮门店570多家,年实现销售收入约10亿元,带动就业1万多人,吸引游客30万多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继去年7月成功举办首届早茶美食文化节,并被中国烹饪协会授予“早茶文化地标城市”荣誉称号以来,吴忠市的餐饮美食、文化旅游产业迅速发展、方兴未艾。吴忠市将以此次美食文化节为起点,继续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全力做大做强“餐饮+旅游”产业,持续提升“游在宁夏·吃在吴忠”美誉度和“早茶文化地标城市”影响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吴忠提供更加持久动力。
乔杰表示,吴忠早茶依托吴忠市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美食资源,浓缩了吴忠市各族人民吃苦耐劳、敢于创新的奋斗精神和勤劳质朴、包容奋进的优秀品质,既是吴忠市的美食代表,也是吴忠市的城市名片。更可贵的是,吴忠早茶近些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市場供给不断丰富,消费氛围愈发浓厚。在吴忠早茶品牌的带动下,吴忠市餐饮行业整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为吴忠市整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吴忠早茶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加注重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着力提升菜品创新、食品安全、餐饮服务水平,不断丰富早茶文化内涵,带动相关产业联动发展,不断引领吴忠市餐饮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进军。
吴忠美食
早茶美食文化节上,中国烹饪协会授予吴忠市“中华民族美食文化地标城市”牌匾,发布“列入中餐特色美食企业名录”,为列入中餐特色美食企业名录的吴忠市12家企业颁授牌匾;吴忠市为第二批吴忠市早茶示范店授牌,为获评吴忠十大金牌厨师、十大金牌面点师、十大金牌店长、十大金牌服务员代表颁发奖杯。
吴忠美食融合南北、健康养生
据悉,本次早茶美食文化节期间还举办了2022第二届中国民俗美食产业发展大会,中国西部美食大师赛、宁夏特色面食品鉴展演、2022宁夏吴忠房·车展销会、宁夏地方特色美食
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展、闽宁特色产品大联展,吴忠市绿色食品产业推介招商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文化论坛暨媒体行等11项活动。节会期间还推出了《黄河谣》大型实景演出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展演和文化活动。
美食纷呈,游客大饱口福
开幕式后,与会领导和嘉宾前往展销区、观摩区,品鉴、观看宁夏特色面食和2022中国西部美食大师赛等。
(部分图片由吴忠市委宣传部提供)
“游在宁夏·吃在吴忠”已成为吴忠市一张靓丽的名片
篇四: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宁夏商务厅到访法国希望嫁接法国葡萄酒技术
【欧洲时报记者赵成报道】前来巴黎访问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马夫厅长,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中表示,位于中国西北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是中国最佳酿酒葡萄种植区,正在建设100万亩的酿酒葡萄种植区,欢迎法国葡萄酒企业将先进的酿酒技术和宁夏优质葡萄嫁接起来。
据马夫介绍,宁夏处于中国三大酿酒葡萄种植区的中间地带,“东部的种植区葡萄含糖度不够,酿出来的酒口味偏酸,而位
于西部的新疆地区,又由于日照时间长、早晚温差大等原因,酿酒葡萄含糖度过高。位于贺兰山东部的宁夏,被有关专家称为‘中国最佳酿酒葡萄种植区’,气候、温度等条件最符合酿酒葡萄的种植,葡萄含糖度适中。”
他说,目前,宁夏已有可收获葡萄园十几万亩,刚刚种植的葡萄园30万多亩,几乎所有中国大型葡萄酒制造商,都在宁夏设有葡萄种植基地,在未来5至10年内,宁夏葡萄园将发展至100万亩。
马夫告诉记者,宁夏葡萄酒生产企业与法国葡萄酒企业已有一些接触与合作,也有法国葡萄酒专家到宁夏去实地考察过,认
为宁夏葡萄产区在地理条件上和法国的波尔多有很多相似之处,具备了种植优质酿酒葡萄的良好条件。他认为,法国葡萄酒企业若想在中国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最
佳的途径就是选择在中国进行产业发展,相信法国和宁夏在葡萄酒生产领域的合作前景定非常广阔。
据了解,马夫此次到访法国,是率领多家宁夏羊绒生产企业,参加在巴黎举办的国际纺织品展销会。
据他介绍,宁夏也是世界著名的羊绒产地,中国羊绒生产占全世界市场份额的80%,而宁夏又占了中国产量的60%,宁夏羊绒企业的主要客户都在欧洲,其中宁夏品牌“圣雪绒”更在法国开设有专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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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10?
【字
号】宁政办发[2009]99号
【施行日期】2009.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9]9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四月十日
自治区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30号),设立自治区商务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年度进口配额、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
(三)加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组织实施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承担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的责任。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承担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全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
(五)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及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
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指导外向型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
(八)组织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自治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实施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政策和标准。
(九)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上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投资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一)负责对外援助工作,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计划,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全区接受多双边国际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商务厅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商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办商务出国团组的出国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
(二)人事与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商务部做好驻外商务秘
书的选派、考察、考核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参与拟订自治区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提出商务专项资金和基金的安排建议并监督管理;提出建立和完善内外贸发展促进体系的建议;承担全区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宏观运行状况的统计、监测、分析、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四)商贸服务管理处。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和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处。
负责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监督管理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
(六)市场运行调节处。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和茧丝绸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实施“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承担全区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工作。
(七)对外贸易与产业损害调查处。
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审批在自治区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项目,组织指导自治区出国对外经贸交易会、洽谈
会、经济技术展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监督管理;承担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贸易救助措施案件应诉的相关工作;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八)机电与科技产业处(自治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执行服务贸易、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政策、规章和有关商品目录;指导自主品牌、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外向型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
(九)对外经济合作与国际援助处。
执行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监督管理多双边国际无偿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对外援助计划,组织自治区企业参加国家援外项目招投标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外国投资管理与投资促进处。
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及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措施,承担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服务外包工作;审核上报商务流通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负责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内、限制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的工作;承担审核上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的工作;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区商务厅行政编制62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外资并购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区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门联席会议。自治区商务厅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区内企业申请,负责审查外国投资者并购区内企业项目的合同和章程;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外资并购项目准入条件审查。涉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办理。
(二)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物流行业管理,牵头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培育物流市场,推进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自治区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协助交通运输厅推进物流业的发展。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整建制划转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自治区商务厅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篇六: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宁夏商务厅关于成立内外贸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1.03.2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1.03.2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宁夏商务厅关于成立内外贸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全国商务系统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商务部关于印发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商纪监[2011]135号)要求,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成立内外贸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区商务系统内外贸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提出整改要求。
组长:党组书记、厅长
马
夫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金富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秀
成员:规划财务处处长
蔡永宁
商贸服务管理处处长
李
军
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刘思国
市场运行调节处处长
陈志伟
对外贸易与产业损害调查处处长陈生荣
机电与科技产业处副处长
蒋莉莉
对外经济合作与国际援助处副处长
程阳春
外国投资管理与投资促进处处长
刘
慧
屠宰办主任
孟宪栋
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
玲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规划财务处处长
蔡永宁
工作人员:陈志伟
王玲
唐河林
张勇
欧阳理明
规划财务处负责协调部财务司暨外贸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场运行调节处负责协调部市场运行司暨内贸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篇七: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2020.06.08?
【字
号】宁商发〔2020〕59号
【施行日期】2020.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
《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商发〔2020〕59号
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
《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第2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自治区商务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6月8日
附件1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展会)安全及消防治理工作,有效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法治观念和安全素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部门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落实机构改革后商务厅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梳理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防范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监管出现盲区。(责任单位:自治区
应急管理厅、商务厅,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企业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及消防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人员密集强化预防措施,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等知识和实操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4.实施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大商场、超市、住宿、餐饮、展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要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城市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部门)
5.开展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责任单位:宁夏消
防救援总队,自治区商务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6.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展会)开展消防集中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或被占用,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是否违规设置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责任单位: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商务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7.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商贸流通领域人中密集场(商场、超市、住宿、餐饮、展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责任单位: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商务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三)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风险检查。
8.开展所室内装修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燔等易燃可燃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责任单位: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9.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或者被封间、堵塞、占用等违规问题;在门窗上是否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商场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否正常供水。(责任单位:宁夏消防救援
总队,自治区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10.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常规检查。检查重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单位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日常巡查和值班值守是否到位,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是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宣传教育培训是否经常、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是否及时到位;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做到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责任单位: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1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检查。检查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商场、住宿、餐饮等场所使用电器火灾隐患,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四)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12.指导、监督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类型特点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安全风险辨识,分类、梳理、评估辨识出的安全风险,确定类别等级,制作清单,并持续更新完善。(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五)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13.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分类分级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环节、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风险,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指导人员密集场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关器材,定期开展演练,落实救援队伍或救援协议。(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六)建立人员密集场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
14.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针对每一个岗位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流程,定期向各级商务、应急、消防等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和管控措施,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七)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
15.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制定切实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将隐患排查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督促人员密集场企业建立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八)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治理措施。
16.联合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加大对人员密集场重大事故隐患的督查检查,企业应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积极制定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
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具有一定规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纳入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大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6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安委会部署要求,启动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商贸流通企业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压实企业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治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12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人员密集高风险场所,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提高消防、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对经营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12月)。深入分析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
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要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总结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法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商务厅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商务厅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履行综合协调、督查检查、考核通报等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进度,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定期调度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
(三)加强执法力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商贸流通企业推进整治行动情况的督促检查,用好明查暗访、联合执法、公开曝光等手段,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企业开展黑名单、失信企业、挂牌督办等联合惩戒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
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2自治区商务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组
长:徐晓平
厅长
副组长:陈生荣
副厅长
梁万荣
总经济师
孔国华
副厅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
陈志伟
副厅长
肖立卫
副厅长
任
峰
二级巡视员
成
员:王金元
流通业发展处处长
黄吉华
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庞子杰
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处长
崔彦祥
对外贸易处处长
郭林娟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处长
肖永刚
外商投资服务处处长
孔子劼
贸易促进处处长
班艳蓉
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处长
朱
东
物流促进处处长
陈伏豪
口岸管理处处长
党
成
银川市商务局局长
郭玉福
石嘴山市商务局局长
张玉进
吴忠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翟敬军
固原市商务局局长
陈贵贞
李道胜
中卫市商务局局长
流通业发展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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