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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篇

时间:2023-08-14 17:5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屠宰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屠宰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范围全镇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事故性质特别严重;

  (三)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四)事故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的,在学校内或全镇性重大活动期间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出现死亡的;

  (五)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批示的。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三)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四)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五)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工作报告、信息上报等。

  第五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二)组织建立和管理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

  (三)贯彻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五)组织编制和修订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六)汇总事故情况,向镇政府和市食安办及市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七)完成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人员救治组、应急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和善后处理组。

  事故调查处理组: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协调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见。

  人员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应急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警戒保卫组:由镇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社会安定,协助事故调查组、人员救治组、善后处理组开展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生活及有关协调工作的开展。

  善后处理组: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市食安办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第七条有关单位职责:

  (一)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镇食品安全领日常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做出调查结论,做好善后处理,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市食安办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二)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保

  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三)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对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进行初步调查处理;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镇公安派出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及公共安全等工作,配合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各相关单位都应根据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全力支持。

  第八条镇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应成立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除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外,应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篇二: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唐山青青农畜产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肉品市场正常供应,依据《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的重大疫情是指生猪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生猪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公司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可能对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和公共卫生意义。

  三、工作原则

  公司突发事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处理方针,坚持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发生突发事件应积极调动我公司的所有资源和力量,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在最短时间内高效、快速、有序地进行处置,力求将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周贺敏;副组长:刘秀英、周贺轩;成员:xx/xx/xx/xx/。应急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总责。

  /3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组织拟定突发事件防治方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制定猪肉配送应急预案;负责筹措防治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调查或协助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等。

  五、应急反应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领导小组全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果断采取应急反应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六、制定猪肉配送应急预案

  为保障农村偏远地区吃上放心肉,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依托现有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运作组织生猪配送批发,可以保障农村偏远地区猪肉供应。

  (一)发生重大生猪疫情应急反应措施

  1.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配合做好有关封锁污染区工作。

  2.对进入屠宰厂隔离的染疫或疑似染病的猪及其产品作无害化处置。

  3.对屠宰厂畜舍、场地及所有运载工具、机器设备、设施等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4.组织力量,按照有关规定从非疫区采购肉品供应市场。

  5.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做好完整、详细的处置记录。

  /36.组织对农村偏远地区进行生猪配送批发。

  (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反应措施

  1.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及时救治受伤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医院、消防、公安等部门求救、报警,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2.尽可能保护现场,以便及时调查事故性质和责任。

  3.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好善后工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发生生猪批发商、经营户集体哄抬肉价、罢市事件应急反应措施

  1.自行组织收购生猪进行宰杀、供应市场、配送批发。

  2.向周边各乡镇或邻近县市屠宰厂调进生猪或生猪产品充足市场供应,平抑肉价,保证正常市场供应。

  3.调查或配合有关部门调查该事件发生原因、有关组织者,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做好疏导工作,平息该事件。

  七、加强宣传和日常管理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生猪屠宰日常管理,以及生猪批发商、经营户的沟通和教育工作,严把生猪产品的出入关,净化肉品流通市场,确保市民吃上平价的“放心肉”。同时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修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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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养殖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养殖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切实做好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突发与流行,对我街道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与谐构建,人民身体健康农民脱贫致富,畜牧业安全生产,有着十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根据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事处主任xx任指挥长,xx任副指挥长,xx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固定电话,xx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时处理疑似重大疫病的接报、上报等工作。

  二、保障体系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所有成员与各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要在上级与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通力协作,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进行科学地、有序地防控。

  三、明确职责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要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其主要工作是:

  兽医站:

  1、兽医站卫生防疫人员,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做控制扑灭前期工作。

  2、加大对疫情的监测,确定疫点,疫区范围面积,准确掌握疫点、疫区易感动物数量与已感动物数量。

  3、及时组织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易感染动物实行紧急疫苗接种。

  4、监督指导疫区已感染动物的捕杀与无害化处理及消毒灭源工作。

  5、开展对疫区内外的群众进行科普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医院:

  1、负责疫区与高危人群的医学监测与预防工作。

  2、发现有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感染的患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协同兽医卫生防疫人员对疫点、疫区内人群易感染的场所进行消毒灭源工作。

  财政所:

  1、安排一定资金做好消毒药品、防护器械、紧急疫苗接种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前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要及时划拨足够的应急防控经费,为快速控制疫情,消灭疫情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派出所:

  1、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内感染动物的捕杀与强制检疫、消毒、隔离等工作。

  2、加强疫点、疫区内社会治安工作。

  民政所: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与救灾工作。

  四、成立应急分队

  应急分队由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与各行政村(居)干部组成。服从上一级与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调度。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应急队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扑灭疫情的前期工作。

  五、宣传教育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及疫区村(居)干部要及时做好群众工作,教育、动员群众积极协助配合兽医卫生防疫人员尽早、尽快的控制疫情、扑灭疫情,绝不允许私藏感染病畜,遗留后患,如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把做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要严肃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工作失误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各自的工作,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确保人员不感染。

  3、根据“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免疫要求,各行政村、兽医卫生防疫人员要真正做到动物重大疫病的防疫工作,不漏村(居)、组、户,不漏一畜一禽,确保我街道动物重大疫病的防疫密谋达标,动物免疫抗体达标,力争我街道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养殖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铁清兽医站,由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协办单位有:水清工商所、铁清防保所、铁清派出所

  二、疫点、疫区划定:

  一旦发生疫情、由动检站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经观察分析疫情情况,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兽医卫生

  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

  三、采取紧急捕杀措施

  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在疫区内进行全面捕杀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一只畜禽,宰杀过后进行全面消毒,销毁深埋,作无害化处理。

  四、禁止畜禽流通

  凡是在疫点,疫区内饲养的畜禽,严禁转运,销售点由工商行政部门在集贸进行巡查,一经查出,给予严防处罚。

  五、强制检疫措施

  在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制,经检验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对进行检验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实行报检制度和消毒制度,对运载的动物用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实行强制销毁。

  六、密切做好预防、消毒、接种工作

  在发生疫情的疫点,疫区内以及过往的人和车辆实行强制消毒,对周边未染疫的畜疫实行紧急接种,若凝似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由防保所人员进行紧急接种。

  养殖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给群众带来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省商务厅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全市畜禽屠宰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相关监管部门开展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4事故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包括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畜禽屠宰环节所发生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级依据《省商务厅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分四级,即: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受污染畜禽产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I级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屠宰环节受污染的畜禽产品流入两个以上地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的;(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源于屠宰环节畜禽产品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后,并有扩散趋势的;(3)1起由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受污染的屠宰环节畜禽产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已造成严重健康后果的;

  (2)1起由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畜禽产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由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畜禽屠宰环节安全事故。

  1.5事故(事件)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原则,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机制。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把预防作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和企业经营者自我防范和应对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设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商务局立即成立并启动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小组),在哈尔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应急处置作用。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主管副局长担

  任,成员由市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管处、畜禽屠宰稽查大队组成。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禽屠宰监管处。

  2.2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区位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实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坚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突发肉品安全事故(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事件)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切实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3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职责

  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承担应急处置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应急处置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协调、实施屠宰环节重大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推动督促和指导相关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事件)处置中的具体问题;向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小组及有关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处置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应

  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快速反应,准确掌握情况,高效有序处置。

  2.4工作组设置及职能

  根据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需要,应急处置小组设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所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

  2.4.1事故(事件)调查组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故(事件)影响,尽快查明事故(事件)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事件)防范意见;对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

  2.4.2事故(事件)处置组

  负责依法组织实施行政监督和处罚;监督、指导事故(事件)发生地定点屠宰企业对检出的病害畜禽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督促召回、下架、封存有关肉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2.4.3新闻宣传组

  负责组织事故(事件)处置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2.4.4专家组

  应急处置小组在需要处理有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邀请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组,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深层次分析评估,为事故(事件)处置提供支持和帮助。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3.1监测预警

  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监管部门通过行业管理、媒体监督、群众举报、公众反映、日常执法等各种形式监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已确认的不安全肉品;对监测信息进行深层分析,对可能引发发生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肉品或事件,提出行业预警信息;通过加强行业管理等措施预防发生较高肉品安全风险事故(事件),控制或降低屠宰环节肉品安全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加强肉品安全信息管理,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肉品安全信息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肉品安全形势,对肉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屠宰环节肉品安全预警信息来源:

  (1)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肉品质量监测;

  (2)畜禽屠宰管理部门的事故(事件)报告;

  (3)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事故(事件)报告;

  (4)卫生部门风险预警信息;

  (5)相关监管部门情况通报;

  (6)经核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

  (7)经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信息。

  3.2事故(事件)报告

  建立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包括信息的报告和通报,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3.2.1报告要求

  1、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地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市商务局。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2、应急响应期间,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2.2报告内容

  报告应当包括事故(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事件)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事件)简要经过、事故(事件)原因等内容。

  3.2.3事故(事件)评估

  在同级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应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下,配合同级卫生等有关部门开展肉品安全事故评估。

  应急响应

  4.1突发事故分级响应

  根据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分级,肉品安全事故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并按响应级别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流程如下:

  (1)应急处置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

  (2)部署、指导事发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派出人员,会同当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开展事故应急、调查、处置有关工作。

  (4)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5)参与新闻发布、信息公布的相关工作。

  (6)根据事故(事件)原因,协助当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制定管理机制和措施。

  4.2应急处置措施

  较大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应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针对事故(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工作组,视情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事故(事故)危害。

  (1)对涉案畜禽产品进行检验,尽快查找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依据《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

  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档案的通知》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肉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依法就地或异地封存与事故(事件)有关的畜禽产品及相关产品;待现场调查完结后,责令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肉品专用设备、工具及容器,消除污染;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肉品及原料,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销售并对病死、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

  (3)市商务局组织事故(事件)发生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及时组织研判事故(事件)发展态势,并向事故(事件)可能蔓延的地方畜禽屠宰管理部门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

  (4)依法从严查处因突发肉品安全事故而导致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3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过程中,符合《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级别调整和响应

  终止条件的,各级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应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按响应级别权限规定,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响应终止的建议。

  应急保障

  5.1通讯及信息保障

  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要畅通通讯网络,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息和举报投诉渠道,确保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发生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期间,市商务局应急处置小组与事发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保持热线联系,保证肉品安全事故(事件)信息及时传递、既时掌握、准确报送。

  5.2人员技术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干部值班值宿,领导在岗带班,有专人值班,全员备勤。要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人员应急处置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

  5.3物资、设备及经费保证

  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产品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事故(事件)发生时,委托检测机构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定性提供科学依据。要确保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的配置,做到随时应急,随

  时使用。畜禽屠宰管理部门用于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的费用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5.4宣传培训

  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屠宰企业经营者、执法监管人员及广大消费者的肉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肉品安全知识,增强肉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为科学处置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提供支撑。

  附则

  本预案由哈尔滨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养殖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

  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

  为,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市农业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县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xx年6月11日起到2013年9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开展总结工作;9月10日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将“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上报县渔政大队。

  五、整治重点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四)使

  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内陆水域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罚款1000元对船舶经营者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升渔船质量。各地要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按标准船型修理、更新渔船,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全面开展渔船质量大检查,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不得发放检验证书,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不得从事渔业生产。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操技能。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渔业船舶船员资格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常识,提高持证上岗率,打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辖区原有职务船员开展内河职务船员的考试换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在年内要对所有水上作业人员组织完成一次紧急情况下船员穿戴救生衣和紧急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非法渔业生产行为。重点打击“三证不齐”、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齐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违规载客载货等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各地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

  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总结,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六)加强对重要水域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棉电库区”、“金山电站库区”、“矶头电站库区”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乡(镇)要组织开展对使用禁、限用网具且影响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捞进行排查,并及时拆除整治,必要时可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

篇四: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屠宰厂应?急预案

  篇一:

  2、??屠宰场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屠宰?场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建立?健全屠宰?场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预防?、控制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确保?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减少?、减轻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天?山鸡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团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场天?山鸡因产?品污染、?变质等引?起的产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人?员

  12、?应急工作?小组

  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救?援措施,?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根据?产品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食用产品?的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并向团党?委和上一?级政府单?位等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

  五、??有害产品?的处置:?

  ?根据专家?组评估和?建议,立?即召回有?毒有害产?品并对在?地农产品?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封存或?延期销售?。

  六、事?故报告:?

  ?总结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正确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做?好预防,?认真进行?追溯,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对相关?的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适当处理?。

  屠宰?场天山鸡?质量管理?处20?17年4?月2篇?二:

  忠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等?重点区域?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附:

  ??忠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等重点?区域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忠?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等重点区?域重大动?物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

  (?试行)

  一、??总则

  (一??)目的?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区?域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及时处?置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县畜牧?兽医局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能分工,?做好生猪?定

  点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区域?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控制和?扑灭等应?急处置,?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忠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区域出现?重大动物?疫病时,?县乡人民?政府、畜?牧兽医部?门和各企?业业主开?展应急处?置管理工?作。

  二、??应急监测?和预警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临床观?察、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根?据疫情监?测和排查?情况,提?出形势分?析和评估?报告和发?展态势,?进行重大?动物动物?疫情预警?。

  三、疫?情报告和?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我县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应立即向?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报告。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员进行临?床核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怀?疑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在2?小时内报?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并采集临?床样品送?国家指定?科研单位?和实验室?诊断中心?确诊。

  四??、应急处?置

  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立即?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忠县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程?序,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处置?工作。

  (?一)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

  1?.对发病?场所实施?隔离、监?控,禁止?动物及动?物产品、?饲料、垫?料、污水?等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2.?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相关?产品来源?及运输工?具进行追?溯性调查?,分析疫?情来源,?进行跟踪?调查,分?析疫情扩?散风险。?必要时,?对原产地?动物或接?触动物群?进行隔离?观察。

  (?二)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

  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由县?畜牧兽医?局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疫??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忠?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区域出?现重大动?物疫病时?,县乡人?民政府、?畜牧兽医?部门和各?企业业主?开展应急?处置管理?工作。

  二?、应急监?测和预警?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临床?观察、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根据疫情?监测和排?查情况,?提出形势?分析和评?估报告和?发展态势?,进行重?大动物动?物疫情预?警。

  三、??疫情报告?和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我县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应立即?向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报告。?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员进行?临床核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怀疑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在?2小时内?报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并采集?临床样品?送国家指?定科研单?位和实验?室诊断中?心确诊。?

  ?四、应急?处置

  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立?即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忠县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程序,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处?置工作。?

  ?(一)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

  ?1.对发?病场所实?施隔离、?监控,禁?止动物及?动物产品?、饲料、?垫料、污?水等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2??.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相?关产品来?源及运输?工具进行?追溯性调?查,分析?疫情来源?,进行跟?踪调查,?分析疫情?扩散风险?。必要时?,对原产?地动物或?接触动物?群进行隔?离观察。?

  ?(二)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

  ?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由?县畜牧兽?医局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疫点》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岗?位设置

  ?第一条

  ?根据屠宰?工序的不?同需要,?屠宰厂实?行以岗定?员,分别?设立活挂?工1人、?放血工1?人、烫工?1人、?锅炉工(?烧火)1?

  人、割?头工1人?、破肚工?4人、肉?品检验员?1人、过?磅装卸工?2人、下?水处理工?5人、保?管员2人?、收款员?1人,整?条流水线?作业共设?置20个?岗位。另?外在厂内?聘任兼职?正副厂长?各1名,?聘任兼职?机修工、?司机等若?干名。流?水作业线?分为放血?组、破肚?组、下水?组和保管?组等四个?工作组,?每组聘任?一名组长?。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二条

  厂?长职责:?

  ?主持屠宰?厂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决?策及各种?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厂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第三?条

  负责?组织屠宰?厂日常经?营活动,?负责因职?工请假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安排工作?,有效利?用屠宰厂?的人力、?物力资源?,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妥善?处理好员?工之间、?屠商之间?、员工与?屠商之间?的关系,?善于调解?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矛盾?纠纷。

  ?第五条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持?贯彻实行?“安全第?一”的立?厂原则。?第六条

  ?忠于职守?,以身作?则,抓好?劳动纪律?,无私无?畏,严格?填好本厂?员工考勤?表。

  第??七条

  厂?长要有以?厂为家意?识,以提?高屠宰量?、增加经?济效益为?目的,加?强与批发?商联系,?确保生猪?存栏数量?,保障市?场供应。?

  第八条?

  副厂长?协助厂长?行使管理?职权,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认真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组长职责?:

  除做好?本身具体?的岗位工?作外,还?要协调好?本组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本组的生?产安全、?生产秩序?、卫生清?洁等工作?,确保本?组作业正?常运行。?

  第十条?

  流水线?各岗位操?作人员职?责:

  每个?岗位既是?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岗位之?间互相协?作,各组?之间互相?支持,使?屠宰流水?作业做到?高效安全?、井然有?序运行。?

  第十一?条收款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做到帐?款相符,?不少收不?漏收。短?款和收到?假币由收?款员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机修工?必须定期?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做到三?天一小修?,七天一?大修。每?天生产完?毕后要对?机子进行?细致观察?,发现故?障及时抢?修,确保?机械设备?第二天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

  机?修工必须?对本厂备?用发电机?组进行定?期启动测?试,检查?机组是否?正常发电?,并备足?发电用油?,确保停?电时能及?时发电使?用。

  第??十四条

  ?保管员负?责生猪入?栏的登记?打号和安?全保管工?作;负责?猪栏卫生?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并按?有关制度?做好卫生?消毒记录?;负责本?厂柴火入?库验收工?作;负责?保管本厂?各种维修?工具,如?被偷被盗?由保管员?负责。

  ?第十五条?

  岗位职?责实行可?追溯制度?,层层落?实到位,?员工向组?长负责;?组长向厂?长负责;?厂长向经?理负责,?经理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的?可追溯的?岗位责任?跟踪记录?体系,公?司董事每?月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两种?督察方式?,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登?记是计算?员工工资?,年终考?核评优、?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屠宰?厂每天上?班时间为?04:

  4??0至08?:

  40。?如有变动?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八条?

  考勤由?厂长登记?,考勤表?月末由收?款员交到?公司财务?处。

  第??九条

  上?班20分?钟后才到?岗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前20分?钟离岗为?早退。

  ?第十条

  ?员工请假?需经本人?申请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岗?,无假条?一律记为?旷工。员?工请假1?天由厂长?审批,2?天以上的?,由公司?领导审批?。因屠宰?行业的特?殊性,员?工请假不?得连续超?过3天(?特殊情况?立即向厂?长报告)?,霸王假?一律记为?旷工。

  ?第十一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的视为加?班,加班?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奖?罚制度

  ?第十二条?

  屠宰厂?以“安全?第一”为?立厂原则?,不论上?班途中还?是在屠宰?作业中,?始终坚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不?准醉酒上?班,一经?发现,厂?长应立即?制止并将?其带回值?班室休息?。醉酒上?班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迟?到和早退?每次扣发?工资10?元;迟到?和早退累?计每月3?次,计为?1次旷工?;旷工扣?发当日2?00%工?资,旷工?连续2天?,或者月?累计达3?天、年累?计达5天?者给予辞?工处理。?

  第十四?条

  事假?每天扣工?资10元?,病假(?有公立医?院证明)?、产假、?婚假(员?工本身)?、丧假(?员工直系?亲属)不?扣工资。?

  第十五?条

  月度?奖:

  每月?从当月屠?宰量拿出?一分钱(?1分/头?)作为月?奖,奖金?与员工的?出勤和出?损率挂钩?。当月无?旷工、无?迟到早退?、无请假?的即为全?勤;出损?率是指屠?宰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发生猪?体损坏赔?偿造成服?务费损失?的比率。?其中:

  穿??甲出损率?2%;脱?毛烫坏出?损率2%?;下水处?理出错率?1%;破?肚漏肠率?1%。只?有每月出?勤为全勤?,并且出?损率在上?述允许的?范围内,?才可享受?月奖,其?中有一项?不达标就?无奖励。?

  第十六?条

  年终?奖分为三?个等级(?即

  ?一、?

  二、三?等奖),?分等的依?据是根据?员工全年?考勤登记?的出勤率?和出损率?作为评分?标准,排?名前五位?为一等奖?,第六位?至第十位?为二等奖?,第十一?位以后为?三等奖(?排名并列?的可列入?同级奖项?)。

  第??十七条

  ?组长薪贴?要与本组?工作任务?完成指标?挂钩。各?组工作任?务完成指?标包括:?

  1?、工作面?卫生清洁?天天做;?

  2?、车间、?猪栏卫生?消毒天天?做;

  3、机?械、设备?故障当日?报告率1?00%;?

  4?、投诉处?理率10?0%(指?员工乱割?肉、下水?不按顺序?排队处理?或服务不?到位被屠?商投诉,?组长当即?妥善处理?此类事务?的比率)?,上述任?务指标每?一项不完?成,扣发?组长薪贴?25元。?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维修?等工程要?统一实行?书面预算?,公开透?明,在预?算中应有?公司董事?会、经理?、一名职?工股东和?施工方统?一签字,?报县社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毁?损折价处?理办法:?

  ?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有?损毁,需?要而向外?折价处理?时,公司?至少要有?两名领导?以上在场?拍板处理?,并在收?款单上签?名,折价?所得款项?一律交到?厂收费员?处,月底?再由收费?员转交单?位出纳入?账。

  第??二十条

  ?所有款项?支出单据?(除工资?项由董事?长签字外?)必须完?善以下手?续出纳方?能付款:?

  1?、签有经?办人姓名?、?2、说明?开支用途?;

  ?3、经过?财会人员?人复核、?

  4?、经过董?事长或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购?买柴火、?燃料等物?资时,必?须由柴火?入库专管?员统一管?理,凡每?入库一车?柴火专管?员都要进?行填写入?库单并签?字确认,?同时填写?现金支出?单,随同?入库单会?计联一起?由董事长?或经理在?现金支出?凭证上审?核签字后?,销货人?凭入库单?会计联和?支出凭证?到会计出?纳处复核?付款。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二十?二条

  当?值司机必?须按时接?送员工上?下班,司?机必须执?有与驾驶?车辆相符?的证件。?严禁无证?驾驶公司?专用车辆?,若强行?使用并因?此造成交?通事故等?后果,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公车私?用可参照?凤供字

  ?[201?7]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车辆出车?前,司机?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送往?修理厂维?修,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干?净。

  第??二十四条?

  专用接?送车辆必?须按每月?核定的用?油费用额?度内节约?使用,车?辆保养与?维修、相?关费用报?销及驾驶?员违章等?有关规定?可参照凤?供字[2?017]?2号文件?执行的。?

  第六章?

  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第二?十五条

  ?屠宰厂发?生突发事?故主要有?两种:

  一是??机械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事?故(厂内?的突发事?故);

  二是??个别屠夫?(商)或?者周围群?众因对屠?宰厂不满?而寻衅闹?事,对屠?宰厂进行?封堵路锁?,甚至发?动罢市等?恶意破坏?行为引发?的突发事?故(社会?性的突发?事故)。?

  第二十?六条

  成?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司经理、?厂长担任?,组员由?各组组长?及本厂男?性员工组?成。组内?设联络员?1人,?事故抢修?人员2人?,安全保?障人员4?人。

  第??二十七条?

  当发生?厂内部突?发事故时?,机修工?立即打开?应急备用?照明灯并?切断总闸?电源,放?血组所有?员工立即?把烫池中?的毛猪捞?出,破肚?组员工马?上就地手?工脱毛,?下水组和?卸肉组的?员工原地?不动,坚?守岗位,?以防个别?人乘机作?乱,维修?小组立即?进入机子?抢修。整?个应急过?程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保?持镇静,?不慌乱,?不观望,?全厂上下?团结协作?,篇四:?

  ?食品加工?企业应急?预案#?####?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编号?:

  ANE?X/GL?AQ-0?01-2?017?2017?年版

  发?布日期:?

  ?2017?-06-?01实?施日期:?

  ?2017?-06-?01#?####?#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发布

  ?####?#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版

  号:?

  ?2017?年

  修改?状态:

  ??A/O?分

  发

  ?号:

  签?

  发

  人?:

  发布?日期:

  2??017-?06-0?1实施?日期:

  2??017-?06-0?1##?####?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目

  录?

  一?、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91?总则????

  ??

  ??

  ??………?…………??

  1.1?编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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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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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3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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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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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3应?急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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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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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

  ??

  ??

  ??10?2.

  1.1?厂区气候?及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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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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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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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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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应急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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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8?.4其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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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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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1?1.2应?急预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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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制定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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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11.5?应急预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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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1?2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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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二、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处?置预案…?…………?…………?…26?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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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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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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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5?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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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6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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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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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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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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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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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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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附表:?

  ?常用防护?用品????

  ?台帐管理?及信息报?送制度1?

  台帐包?括各宰前?、宰后检?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记录?表等。相?关人员应?填写好记?录。

  2??

  台帐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

  质检部?、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工?作室等各?相关部门?,实行每?天一报,?当天生产?情况当天?报送至办?公室。

  ?4台帐?保管人应?当对报送?的各登记?表格进行?审核后,?进行存档?。

  5?台帐保管?人应当及?时上报屠?宰检验信?息、无害?化处理信?息等各项?信息。

  ?6台帐?的保管期?限一般为?2年,无?害化处理?信息的台?帐保管期?限为5年?。

  7?台帐过了?保管期限?后,应向?企业法人?报告,经?企业法人?批准,记?录相关重?要数据后?,实行销?毁。

  8??

  台帐保?管人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数据,?未报送的?,给企业?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三次的?,给予开?除处分。?

  9相?关部门未?及时做好?登记记录?,或未及?时送至办?公室的,?给企业造?成影响的?,按照相?关款项,?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畜禽?屠宰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

  ?1质检?部负责畜?禽屠宰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应当?上墙公示?。2质?检部应当?按照畜禽?屠宰、检?验操作工?艺,制定?工艺流程?图,并上?墙公示。?

  3屠?宰厂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提倡文明?屠宰。

  ?4应当?明确各个?屠宰操作?及检验环?节的责任?人及职责?,将各个?屠宰及检?验环节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5??

  各屠宰?、检验环?节工作人?员失误,?造成肉品?质量下降?或者影响?肉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并?对其进行?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对质检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6??

  复检员?应当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填?写有关表?格。

  7??

  对在屠?宰、检验?过程中,?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会诊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

  1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具体责?任人由经?培训合格?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负责?。

  2?定点屠宰?厂应当按?照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在?厂区的下?风口处设?置无害化?处理间,?配备符合?规定的无?害化处理?设备。

  ?3对检?出的病害?畜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销毁、化?制、高温?等无害化?处理。4?

  对病害?畜禽的运?送,应当?采用密闭?、不渗水?的容器运?送,每次?盛装后,?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5?每次无害?化处理后?,应当立?即填写无?害化处理?的相关登?记表,保?存相关资?料。

  6??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企业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屠宰?厂日常消?毒制度

  ?1屠宰?厂质量负?责人负责?厂内的日?常消毒管?理。发生?疫病后,?消毒处理?应在牧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屠宰车间?、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运肉车、?病害畜禽?产品运送?车实行当?日消毒;?待宰圈及?其他环境?实行定期?消毒(周?期不得超?过半个月?);隔离?圈实行一?批畜禽一?消毒。

  ?3畜禽?验收门口?应当设置?与门同宽?的消毒池?或喷淋装?置消毒。?冬天可用?生石灰代?替。

  4??

  对于屠?宰车间、?急宰间可?采用碱性?消毒药品?进行消毒?;屠宰工?具中的刀?叉等,采?用82度?的热水消?毒;地面?采用消毒?液消毒;?排泄物可?采用堆放?发酵消毒?;其他废?弃物可采?用焚烧炉?进行焚烧?。

  5?质量部应?当制定发?生疫情时?的消毒处?理预案。?

  质量追?溯制度

  ?1企业?建立质量?审核管理?部门,并?明确审核?管理部门?的责任人?,有相对?独立的工?作环境,?直接受企?业负责人?的领导:?

  2应?当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质量?审核管理?系统,配?备熟悉企?业生产、?检验流程?的业务人?员,也可?以从其他?部门抽调?;3?应当定期?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各?项记录进?行监督检?查;4?

  对生产?工艺流程?及检验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5?对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追溯:?

  ?对上市销?售的应当?及时召回?,对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查出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后,提?出修改意?见,以确?保不再发?生同样的?错误。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有问题,?应当实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2?企业应当?暂停生产?该类产品?,对已销?售的产品?实行追回?。

  3?企业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召回相关?产品。

  ?4对消?费者退回?的缺陷产?品,应当?实行无条?件退换。?

  5企?业应当认?真查找,?对存在的?问题给予?立即整改?,报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

篇五: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通榆县兴隆屠宰厂应急预案

  通榆县屠宰厂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综合预案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人

  1.组织领导:组长:

  成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

  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120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

  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第二章专项应急预案

  1、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安全专管员:

  成员:

  2、企业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

  2、企业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组长

  告,并及时向畜牧局、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企业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企业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4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企业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组长、消防大队

  2.企业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

  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组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

  2.企业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处置,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三、事故报告程序:

  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组长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

  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企业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企业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救援小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企业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7、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触电;

  3.火灾爆炸;

  4.中毒;

  5.车辆伤害;

  6.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等。

  四、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篇六: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屠宰场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减少屠宰场的安全事故,提高人民群众的劳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职工、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供参考。“有危必救、有难必帮”是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我们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因此安全事故也是引起重视、引起部门重视的重要原因。屠宰场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巨大的,所以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和减少。

  一、编制目的屠宰是动物产品的加工、销售、服务的场所,也是畜牧生产的重要环节。通过屠宰,不但可以供应当地居民生活所需的猪肉产品,还可以实现猪肉产品的定点销售。屠宰企业作为生猪屠宰产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生猪屠宰行业稳定发展不可或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新时期加强屠宰行业管理,预防、减少屠宰场安全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屠宰场从业者、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防止次生安全事故发生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保证屠宰场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屠宰场实施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中发生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二、适用范围

  屠宰场主要是指依法从事屠宰加工和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的屠宰场主要包括:定点屠宰厂(场);畜禽产品批发市

  场;生猪屠宰厂(场);屠宰加工厂(场);活鸡屠宰厂(场);熟肉制品厂(场);冷冻厂(场);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动物防疫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屠宰场。适用范围:为动物疫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效保障的屠宰场。上述屠宰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严禁私自宰杀病死畜或肉品;屠宰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屠宰场的屠宰方法;不能超负荷加工畜禽产品,禁止使用非检疫动物产品。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屠宰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李伟任组长,副组长由王振胜、刘海林、马正新、董德福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协调与处理屠宰场安全事故工作。具体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迅速进行应急处置,避免扩大事态和引起次生灾害,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四、应急处理

  1、人员应急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做好现场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立警戒线和安全疏散标志,迅速组织救援工作。2、供水应急预案:立即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在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相关用水的供应保障,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发生经过及处理结果;妥善安排好水站的供水,并及时向市、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事件发生经过及相关情况;妥善安排好现场人员和设备安置;

  全力配合市、县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处理工作;3、卫生防疫应急预案:屠宰场发生动物疫病时必须立即报告市、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疫病调查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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