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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各项规章制度4篇

时间:2023-08-21 08:2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规章制度15篇

  【第1篇】社区巡逻队员岗位责任规章制度

  一、一次讲清及时受理

  社区工作人员在接受群众咨询时,一次性告知清楚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所需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办理成功。

  二、按时办结

  办事公正

  全程办事代理制服务,受理项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现象。

  三、热情接待

  文明用语

  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说粗话。

  四、秉公办事

  不徇私情

  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好处、谋取私利,托办私事。

  五、依法行政

  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

  谢绝礼请

  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第6篇】社区政务督办工作规章制度

  一、督办工作原则

  1、督办工作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上级和办事处党政办、社计办中心工作进行,使督办查办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上级中心工作。

  2、督办要实事求是,人员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3、督办要注重实效、讲求效率和质量,推动社区工作得以落实。

  4、要坚持一事一办,凡上级或领导批办的事项,一事一查、一事一报,不得漏报。

  二、督办工作范围

  1、对办事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

  2、对市、区领导重要批示及上级机关交办督查的落实。

  3、对市、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等。

  三、督办工作程序

  1、凡社区收到上级下发的督办件应先交到社区指定的人员进行登记,督办件要按时限完成,并将已完成的督办件交到街道相关科室存档。

  2、社区接到下达的督办任务后,社区主要领导要抓紧督办、按时限完成督办件。

  四、督办工作时限

  1、对市、区转发的督办件要按要求时限回复,无时限要求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重大复杂事项督办件要跟踪办理,及时报告办理进度。

  2、对市、区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不得漏报、积压或谎报。

  3、对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各科室下达的督办件要按时完成,并要做到件件有落实,

  【第7篇】s社区工作人员勤政廉洁规章制度

  一、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各项规定,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公仆意识,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办事,廉洁自律。

  二、严守法纪,不占不贪,不得利用手中权力向所管辖单位或服务对象索取财物,不得违反规定乱罚款或向群众、所管辖单位摊派各种费用。

  三、在与居民服务中必须坚持事实求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推诿扯皮。

  四、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反对官僚作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五、不参与赌博,吸毒和接受色情的服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维护社区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第8篇】w社区政务督办工作规章制度

  一、督办工作原则

  1、督办工作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上级和办事处党政办、社计办中心工作进行,使督办查办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上级中心工作。

  2、督办要实事求是,人员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3、督办要注重实效、讲求效率和质量,推动社区工作得以落实。

  4、要坚持一事一办,凡上级或领导批办的事项,一事一查、一事一报,不得漏报。

  二、督办工作范围

  1、对办事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

  2、对市、区领导重要批示及上级机关交办督查的落实。

  3、对市、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等。

  三、督办工作程序

  1、凡社区收到上级下发的督办件应先交到社区指定的人员进行登记,督办件要按时限完成,并将已完成的督办件交到街道相关科室存档。

  2、社区接到下达的督办任务后,社区主要领导要抓紧督办、按时限完成督办件。

  四、督办工作时限

  1、对市、区转发的督办件要按要求时限回复,无时限要求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重大复杂事项督办件要跟踪办理,及时报告办理进度。

  2、对市、区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不得漏报、积压或谎报。

  3、对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各科室下达的督办件要按时完成,并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

  【第9篇】社区规章制度范本专业版

  第一部分:自治章程

  第一节、社区居委会自治章程

  一、为了增强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发挥社区整体功能,凝聚社区力量,推动社区建设,创建社区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每个社区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含流动人员)及驻区单位。

  三、本章程所指的社区,是依据一定范围内的人口、自然资源、地缘关系及社区居民认同感等实际情况划定的自治区域。其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及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工作的决策和监督机构,是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由本社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的居民和社区单位民主推行产生。

  六、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1、选举和罢免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2、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民主监督。

  3、制定和修订《社区自治章程》。

  4、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重要事宜。

  6、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7、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

  8、评议物业管理处工作。

  七、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八、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从居民及单位中补选产生。

  九、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表决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也可以对需表决的议题行使表决权。

  2、罢免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通过集体酝酿和表决的方式,对不称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行使罢免权。

  3、审议权。审议和通过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或意见。审议(修改)和通过社区自治章程。

  4、监督权。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对其予以说明和解答。

  5、调研权。经代表大会的授权和委托,有权对社区居委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研,调研时无论是社区居民还是社区单位、团体等,都应为其调研提供条件,并自觉予以配合。

  6、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由几名代表联名提出有关社区建设的议题,社区居委会应给予妥善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十、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有以下义务: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要积极学习、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2、联系社区居民的义务。代表应经常联系社区居民,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维护社区居民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利。

  3、带头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决议的义务。宣传贯彻落实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并积极与驻区单位、其他社会团体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权威。

  4、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要按时参加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出席有关会议,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5、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的义务。在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应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动员和教育社区居民积极完成社区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参加代表活动的义务。应根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代表调研、质询、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等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完成大会交给代表的工作任务。

  十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居民(或居民户)、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十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决议经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凡经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形成的决定、决议在本社区具有权威性和效力性,任何社区组织和成员不得更改,全体社区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并贯彻执行。

  十三、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代表社区成员管理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府的法令、法规范围内开展社区民主自治活动,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十四、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社会保障服务、治安调解、文教卫生、计生与妇女等4个工作委员会。

  十五、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十六、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筹备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执行《社区自治章程》。

  3、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4、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社区服务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法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区福利性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5、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以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

  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6、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7、协助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8、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筹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

  9、代表居民对居民政府职能部门在本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协助其开展工作,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源出机关反映社区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0、对社区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组织业主对物业公司工作进行评议和检查。

  十七、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和强化以下工作制度:

  1、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年要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两次工作情况,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计生指标的发放及人口管理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需要经过讨论的居务公开内容以及其他涉及整个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审议。

  2、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要把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如社区财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公开栏形式向社区成员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3、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检查和监督。

  4、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的考核评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满意率低于60%时,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应督促社区居委会进行整改,并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十八、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授权、履行对社区经常性的重大事务决策和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实施监督的代行机构。该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可聘请社会地位和群众威望较高,并有条件为社区做出重要贡献的知名人士担任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名誉主任。

  十九、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职责:

  1、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2、讨论决定社区阶段性建设目标和经常性的涉及社区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3、联系社区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协商社区成员普遍关心的问题。

  4、监督社区居委会工作及社区事务公开工作。

  5、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向社区居委会反馈社区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6、处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授权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工作制度:

  111、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由秘书长负责组织和联络。

  2、委员要坚持共驻共建的原则,主动参与并大力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发挥各自的优势为社区建设做贡献。

  3、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议,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汇报,为社区文明建设和发展规划向社区居委会建言献策。

  4、每季度开展一次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监督,民主评议。

  5、协调社区各单位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认真履行委员的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第二节、社区居民公约

  二十一、社区居民应自觉遵守社区居民公约。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关心集体,爱惜公物,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守望相助。

  3、珍惜资源,防火防盗,自我防范,群防群治,确保平安。

  4、远离毒品,不信邪教,移风易俗,婚丧从俭,崇尚科学。

  5、计划生育,拒赌拒黄,文体活动,五好家庭,和谐楼院。

  6、楼内达标,门前三包,文明装修,不乱搭建,保护环境。

  7、文明自治,互相监督,提高素质,自信自强,创先争优。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第一节、工作承诺制度

  一、公布为居民服务的项目及质量标准。

  12二、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时限和解决程度并及时答复。

  三、建立专项登记簿,记清居民要求解决的问题,责任人和解决的时限、程度及答复时间。

  四、设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节、公示制度

  一、根据管理、服务、教育、监督的职能,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各成员的分工等,向社区居民公布。

  二、向居民公开办事时间、办事电话、办事程序,不离岗,服好务。

  三、凡属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理应知道的事项,均应及时公布。

  四、佩戴标签上岗,坚持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第三节、学习制度

  一、积极参加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

  二、确定每周三下午为学习时间,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要结合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实际以及形势发展的需要,制定好学习计划,组织好班子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三、坚持以思想作风建设为主题,联系实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同志参加的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体会。

  五、作好学习记录,记清学习内容及发言讨论情况。

  第四节、弹性工作制度

  13一、坚持定时办公与弹性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延长办公时间,方便居民。

  二、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00。工作期间不得离岗、离位。

  三、保证双休日、节假日有人值班。

  四、科学安排,有事则到,乐于奉献,方便居民。第五节、印鉴、文档管理制度

  一、登记制度。建立印鉴登记册,凡是使用均需登记,由用印人填写、注明用印事由、申请人、批准人(社区书记)、用印日期尤其是开具遗产、房产等具备法律效力或易引起法律纠纷的证明等文书。

  二、专人管理制度。印鉴必须由固定的一个人按照管理制度管理、登记、使用。

  三、严禁在空白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

  四、印鉴原则上不予外带,防止印鉴丢失。

  五、凡市、区、街党政领导人讲话,应先交社区专职干事登记,按规定处置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登记手续,使用后及时归还。文件丢失,视影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必须按档案局的要求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须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批准并登记。凡应归档的材料,包括文件、规划、重要事件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典型材料、荣誉证书、领导讲话、总结等,有关人员应及时上交,由管理人员存档。

  七、电脑电子文件资料备份。人员调走,对其所管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清查。

  14第六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经常对所有社区的固定资产(包括房产)进行核对,并进行分类编号。

  二、核对后,发现社区登记物品丢失或人员故意损坏的,无论大小价格均由社区所有人员,按照时价平摊偿还,社区一把手偿还一般人员的二倍钱数。

  三、社区换届后,新上任社区工作者和街道对社区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列出清单,加盖社区公章,经所有社区工作者签名后,交街道一份,自留一份。社区工作者离任时,由街道主持对社区固定资产清查,发现有丢失、损坏情况按第二条执行。

  四、社区工作者在任期间,社区资产转移其他社区的,由转移方和接受方共同出一份移交证明,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材料、状况等,双方盖章,一把手和经手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留存。资产损坏不能使用,经街道同意或丢弃或出售,社区出具清单,街道盖章确认,街道和社区双方留存。

  五、社区应会同街道每年盘点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后应填写“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街道核实后一份送街道指导科,一

  份送行政办公室。社区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报核实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六、社区在职人员以社区名义接受各类赠与,赠与物品归属社区所有,并报街道备案,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情况按第二条执行。赠与个人物品,不准在社区存放。

  15七、社区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经过街道报批同意后方可实行。

  第七节、考勤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干部应自觉遵守日常劳动纪律,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保证双休日、节假日有人值班。

  二、民政局政权科定期对全区社区干部进行考勤抽查,如发现有缺岗、漏岗现象,三次以上按除名计算。

  三、社区委员会主任因事、因病离开工作岗位三天内,须经办事处指导科批准,事后向有关领导销假。

  四、社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干事因事、因病离开工作岗位一天者,由社区委员会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须经办事处指导科批准。事后向有关领导销假。

  五、社区委员会成员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应主动提交诊断书,事假三天以上者须向办事处指导科请假,并报领导批准。所有人员并事假期间不享受政府发放的生活补贴。

  六、上班晚到十分钟以内算迟到,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论处。未经领导允许提前十五分钟下班算早退,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七、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要请假,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二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

  八、婚、丧、产假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工人标准执行。

  第八节、社区工作者行为准则

  16一、仪表仪态

  1、着装整洁,仪态端庄。

  2、不得留怪异发型,染怪异颜色头发。

  3、不得化浓妆,蓄胡须、留长指甲。

  4、上班不可穿汗背心、短裤、吊带裙和穿拖鞋。

  二、举止文明

  1、精神饱满,言语谦和。

  2、坐姿端正,站姿挺立。

  3、佩戴工作牌规范齐全。

  4、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三、对外接待

  实行“12345”服务规范:

  1、“一双手”:双手接递办事者资料。

  2、“二站立”:站立接待和送别办事者。

  3、“三有声”: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四个一”:一张笑脸、一个座位、一杯茶水、一个明确答复。

  5、“五一样”:咨询、办理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四、办公秩序

  1、遵守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2、保持办公区域门窗、地面、墙体和办公设施整洁、卫生。

  13、办公设施摆放整齐、美观,办公用品置放规范、有序。

  4、自觉维护办公秩序,保持工作环境安静。

  5、严禁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九节、考核评议制度

  一、考核办法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实行半年考核、年终考核,以两次评定的综合结果作为评定全年工作的依据。考核实行居民评议、上级业务部门评议、社区工作者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区工作者的半年、年终考核应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1、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生活作风情况。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情况。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等方面。

  2、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职责、居民构成、居民需求的熟悉,掌握情况,完成工作目标情况。

  3、耐心、细心的为居民服务,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4、社区工作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效率情况。

  三、考核等级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可分为优秀、称职、告诫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1、有下列情形之一即确定为告诫对象:

  (1)对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不能全面完成,其中某项工作经常出差错的。

  1(2)纪律松弛,无故连续缺勤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勤十天的。

  (3)政令不通,不服从领导,经常闹事,不讲团结。

  (4)不能正面引导社区居民理解政策、法规。

  (5)社区固定资产和社区数据档案无故丢失的社区主任和负责干事。

  确定为告诫等级的告诫期为三个月,告诫期间停发政府生活补贴。告诫期满考核合格的定为称职,恢复享受政府生活补贴待遇,不合格的定为不称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

  (1)收受贿赂,吃、拿、卡、要,违规办理各种业务。

  (2)社区资产据为已有。

  (3)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不稳定。

  (4)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5)因本人原因(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6)无故连续缺勤十天或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勤二十天的。

  (7)连续两次考核为告诫或连续两年内的四次考核中有两次为告诫的。

  (8)社区工作者有一个月以上未参加社区工作且未说明理由的,可视作自动离职。

  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按规定予以罢免、解聘。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被评为称职的,在下届换届选举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候选人或优先聘用。

  1第三部分: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职责

  第一节社区居民委会职责

  一、管理职责:在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计生,民政事务,人民调解、流动人口、社会治安、统计等项工作,完成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管理目标。

  二、服务职责: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利民服务,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服务,面向社会的特殊群体,提供社区福利服务。

  三、教育职责:引导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社区法制、公德、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释放人员的教育,开展文体活动,创建安全文明小区,评选文明家、文明市民,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四、监督职责: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对社区内有关单位和其它社区组织履行社区服务的职责进行监督,并将意见向上反溃

  五、协调职责:对辖区内各单位和其它社区组织及社区的各种关系和资源进行协调。

  第二节、社区居委会民政工作职责

  一、按当地政府法规的规定,积极做好社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二、认真开展优抚救济、五保供养服务,协助优抚对象申办、补办各种证件手续。

  三、大力宣积极丧葬文明,推行火葬,使全社区火化率达成100%。

  四、为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当事人出具有关证明,或协助办理有

  2关收养条件的收养条件当事例人出具有关证明,或协助办理有关收养手续,并尽力做好在收养期间的有关服务工作。

  五、经常开展关心理解,尊重和帮助老人、残疾人工作,支持老人、残疾人事业,尽可能为老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第三节、社区居委会服务工作职责

  一、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贫困、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

  二、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三、为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

  四、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五、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障、社会服务。

  六、为城市贫困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第四节、社区居委会文化教育工作职责

  一、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对社区成员进行思想观念、伦理道德、科普知识、法律知识、文化艺术、家庭美德、婚育新风等教育,树立健康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二、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拥军、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和荣誉社区居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三、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活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社区全体成员,尤其是社区青少年为教育对象,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以学校教育、社区活动教育和居民终身教育等为内容,培育“四有”新人、提高社区居委会整体素质为目标的多种形式教育活动。

  21四、走访社区成员,根据不同社区居民层次的需求,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营造温馨祥和的社区氛围。管理利用好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指导居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的侵蚀。

  第五节、社区居委会环境卫生工作职责

  一、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并协助社区保洁队搞好社区环境卫生,督促落实袋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无卫生死角、无乱张贴、无乱摆卖等现象、保持社区内外的环境整洁。

  三、组织居民开展绿地(树)认养活动,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四、积极组织发动居民开展除害灭病活动,消除“四害”孳生地,做好“四害”消杀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协助上级部门整治社区环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经常协助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单位和居民住户检查签订门前三包情况,使社区环境卫生达到市、区政府规定的要求。

  第六节、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工作职责

  一、对社区发生的各种民间纠纷进行合理调解,防止民间纠纷事件

  22激化。

  二、认真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预防民间纠纷事件的发生。

  三、重在抓苗头教育,及时掌握本社区民间纠纷真实情况,做到抓早、抓细、抓落实,定期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通过整合社区法律服务资源,向居民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五、严格遵守调解人员的各项纪律,不搞强迫调解和无原则调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办事。

  六、向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率。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区依法治理。

  八、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非监禁刑犯罪人的矫正,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犯罪。

  第七节、社区居委会治保工作职责

  一、负责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制订工作计划。

  二、认真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组建社区治安岗(站)、义务巡逻队,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切实提高社区成员和社区单位治安防范意识,争创安全文明社区。

  三、依靠群众,对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做好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掌握近期思想动态,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查

  23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促进社区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四、认真做好群众违纪教育,做好失足青少年教育转化工作。

  五、协助公安部门抓好社区内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及出租房的管理,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暂住人员教育,发证和出租房的管理登记以及社区警务工作。

  第八节、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向广大居民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包括人口理论、人口国情教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科学知识。转变居民的婚育观念,使其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三、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做好“计卫联手”工作,落实本社区育龄妇女妇科病的普查普治,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协助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做好查环、查孕及术后随访慰问工作。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发放和查验流动有关计生证件,并做好信息登记、反馈统计工作。为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组织进行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检查。

  五、做好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本社区育龄人口婚、孕、育及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情况,做好计生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六、积极支持和指导计生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协公理事和会员的作用。

  24七、负责协调社区内各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九节、社区居委会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职责

  一、准确调查、掌握本社区内残疾人的状况需求,并建档立卡。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发挥政府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听取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反映他们的要求,并根据国家、辽宁省及沈阳市的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协助宣传和贯彻残疾人保障法以及有关残疾人事业、生活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五、宣传残疾人事业,让社会更多地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六、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工作,让残疾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

  七、切实做好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残疾人住房困难的廉租房安置工作。

  第十节、社区居委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发挥妇女作用、完成好党支部和上级妇联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妇女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组织妇女开展“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家庭”活动。

  三、组织妇女学技术、学文化,积极带领妇女投身于改革开放大潮

  25中。

  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击虐待、残害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

  五、做好少年、儿童培育工作,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六、教育青年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配合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节、社区居委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收集、整理本辖区老龄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做好建档工作。

  二、组织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特别是着力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该法的执行与监督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敬老、爱老、养老和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助老、爱老、养老的良好氛围。

  三、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文明的各种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四、树立老年人的先进典型,发挥好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二节、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一、在政府指导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议事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定期向议事会报告工作。

  26二、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议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各项工作,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会事务。

  三、在出色完成自己所分管工作的同时,督促检查其它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议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五、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

  第十三节

  社区委员、干事职责

  一、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社区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二、在区政府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帮助、指导社居委会开展各项工作。

  三、开展社区居民接待日活动,定期接受社区居民的政策咨询、办事求助,解答社区居民提出的有关问题。

  四、及时向区政府反馈社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区政府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社区议事会搞好对政府各部门及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评议工作。

  六、加强政府各部门与社区的沟通,协调各种关系,起到政府与社区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第四部分:其他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社区居民,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第10篇】s社区经理考核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

  以“平安电信”为主导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及长久性,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克服麻痹大意心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通信及人身安全。加强与当地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杜绝破坏通信设施、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事故发生。

  1、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出车前应对车辆性能、劳保工具、备品、备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工具的正常安全使用,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及未佩戴安全帽,发现每次扣50~200元。每个社区经理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必须齐全、有效,并将复印件上交分局存档、登记。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具,佩戴统一标识的工号牌、安全帽、安全用具、工作服,无按规定每次扣50元。在天气恶劣或高空作业时,应加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3、各维护片区要建立完整、准确的“三线交越”

  资料。(包括整治前、整治后、目前状况)并及时更新,每月及时汇总上报。没有资料

  2扣50元,每月未及时更新上报扣20元。

  4、应加强片区内的线路设备资源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或危及线路设备的应立即上报处理,发现未及时处理的,视情况每次扣200---500元。特别是:发现人孔盖丢失、架空跨路电缆掉落、光缆路段路面施工等影响交通的。应在现场设立标识,进行现场看护,直到隐患排除。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坚绝杜绝“黄、赌、毒”等丑恶行为,一经发现,上报市局,严厉惩处。

  6、办公室电脑严禁安装游戏,上班时间内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包括网络游戏)、禁止在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观看iptv、上网(正常测试除外)。违反规定的,每次扣50元。

  7、办公室的计算机严格两网分离,所有内网计算机严禁采用任何方式连接外网,各台电脑非工作需要严禁设置网络共享目录,因工作需要的应设置共享目录的,应由陈祥山统一设置密码保护。各社区经理应保管好各自的各种工号及密码,不对不相关人员提起,不能利用工作之便,帮外人查询任何的用户资料及资源信息,更严禁利用工号帮用户擅自更改任何信息。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1、遵纪守法、遵守电信局劳动规章制度,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包括片区替班人员值班周期各项协调工作。传呼(泉灵通)久叫不应,不服从片区替班工作调度的,对用户申告处理不及时,难用户,损害电信局信誉,存在弄虚做假,用户有理由投诉的,违反每次扣50-100元。

  2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统一标识工号牌、安全帽、试电笔、工作服、绝缘鞋、手套等劳保安全用品,每违反一项扣50元。3、私自移机、出售平行线等,对责任人只发1-3个月的生活费。发生打架事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责任人只发1-3个月的生活费,报送市局处理。4、每日工作日记次日09:00必须在网上提交,月底检查,无按时做或超时每次扣10元。5、企业信息平台内任务队列中天天考每人每月不得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50元,月个人平均分不及格(低于6分)扣50元。

  6、每天上班前应进行安全出勤簿及电脑内的签到,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包括上午及下午),有急事要电话请假,违反每次扣20元。代替他人签到,每次扣50元。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包括上午及下午),每旷工1天,扣200元。三个月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报分局长处理,并下季度只发3个月话务量考核工资

  第三部分:材料管理仓库材料管理员职责

  (1)仓库必须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工器具和材料排列有序,分项明确,且器材必须实行定位管理。

  (2)工具仪表应定期保养、清洁、并有工具仪表领用登记表。

  (3)必须及时做好材料消耗记录、仓库器材借领用登记表

  (4)每月及时做好材料领取和盘点工作

  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管理细节

  1、建立工具、材料借领用制度,无此记录扣仓管员50元。材料由

  3仓管员统一管理,维护人员需要时向仓管员领用,私自领用各扣20元。

  2、仓管员负责把领用人、领用时间、领用数量及用途等项及时登记入材料明细分类盘点帐目表,并对领用数量严格把关,每一项不符合扣仓管员20元。

  3、工具、仪表应定期保养、清洁,并登记入仪器、工具登记表,各维护人员需要使用工具时向仓管员借用,仓管员把借用人、借用时间、用途及归还日期等项及时登记入工、器具借用登记表,到期负责追还,每缺一项扣10元,工具、仪表,丢失照价赔偿。

  4、仓管员应负责对精密和贵重仪表、工具及附件的保管及保养,其存放必须依照说明书所列条件进行,每违反一项扣20元。

  5、精密、贵重仪表、工具须由掌握其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的人员使用,不得违章操作,否则损坏由责任人赔偿。所有的仪表、工具应按说明书要求每个月通电检查一次,每少一次扣20元。

  6、定期检查仓储,做到障碍抢修所需的材料,备用缆线及仪表,工具齐全,状况良好,保证应急抢修工作正常进行,不足时应及时向维护部门领取补齐,抢修时每缺少一样,扣仓管员20元。

  7、各单位仓库必须环境卫生整洁、工器具、材料排列有序。分项明确,且器材必须实行定位管理,每一项做不到扣仓管员20元。

  8、各单位仓管员每月负责把本仓库器材进行盘点,并汇总当月材料使用与库存情况,每超一天扣20元。

  9、废旧用料不能随意丢放,能利旧应利旧,不能利旧材料或部分时期仪表不适于生产的应送供应回收,每违反一项,扣20元。

  31【第11篇】社区家长学校规章制度

  社区家长学校规章制度

  (一)

  学员学籍管理制度

  一、为方便管理,方便与各位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学员登记造册,进行学籍管理。

  二、学员名册中主要写清学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三、如个别学员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有变动,应立即给予更正。

  四、在家长学校开学时,按名册点名,严格学校纪律。

  五、本校学生家长到学校自愿报名,上册登记参加学习,家长学员每年9月份上册登记一次。

  教学管理制度

  一、加强理论学习教学工作。

  注意发现教育改革及社会发展动态,及时将信息传输给每位家长。

  二、认真钻研教材,特别是《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向家长传授,使之有所提高。

  三、及时了解家长们的思想及心理反应,加强交流、谈心。

  四、定期对教师和家长进行考核。

  五、授课形式:专题讲座、座谈、咨询、分层次学习、经验交流、个别教学,力求教学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使每位家长都有不同层次

  32的收获。

  六、学校领导经常进入课堂听课,指导老师的课堂教学,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之间相互听课,取长补短。

  考勤制度

  一、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外出必须请假。

  二、学员上课时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实效

  三、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社区教务主任请假。

  四、家长参加社区家长学校学习、活动作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的参考条件。

  五、学校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考勤工作由社区教务主任负责。

  评比表彰制度

  一、定期对学员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先进,调动家长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二、认真参加社区辅助性、公益性活动。

  三、学到的家教知识有机地应用于教育孩子中,有良好的收效。

  四、优秀学员占学员总数的20%.

  五、坚持出全勤。

  六、评选优秀学员标准:

  1、重视家庭教育,积极宣传科学育人家庭教育新理念。

  332、树立正确的家教观,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对子女教育做到身体力行、言传身教。

  3、积极参加社区家长学校举办的讲座、活动,到课率高。

  4、关心社区家长学校工作,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七、评选优秀教师、志愿者标准:

  1、热爱、热心社区家庭教育事业。

  2、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参与家长学校授课和活动,家庭教育工作富有成效。

  3、能针对家长需求开展家教理论研究,并应用于教学实践。

  4、在家庭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

  社区家长学校规章制度

  (二)

  学校办学宗旨

  1、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有效的教育方法,传授现代家庭教育知识。

  3、沟通与学校、社区、家庭的联系。

  家长学校要适应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需要,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适应解决新

  形势下家教新问题的需要,为促进儿童少年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研究和探讨家庭教育问题,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和方法。

  学员守则

  34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

  、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赌博,不吵架,文明礼貌,处处做孩子的表率。

  3、尊师重教,认真学习家庭教育理论和方法,遵循教育规律,与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好下一代。

  4、尊重孩子人格,不体罚,不讽刺挖苦,不溺爱,与孩子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关系。

  5、积极参加家长学习的各项活动,家长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共同提高。

  6、关心学校,积极为家长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努力做合格家长和优秀学员。

  教师职责

  1、根据授课任务认真制订授课计划。

  2、认真选择有针对性的教材。

  3、认真钻研,认真备好课。

  4、每次授课都要把纲要和要点印发给学员。

  5、每学期根据办学情况写出经验总结,定期交流。

  6、根据学员的出勤、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给予合理的评定,评选出"优秀学员".

  校长职责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宣传国家的教育方

  35针、政策、法规。

  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法,推动家庭和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2、办好家长学校,聘任家长学校教导主任、教师,组建家长学校委员会班子,制定奖惩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活动,探讨家庭教育的理论,指导家庭教育的实践,开展家庭教育的工作,总结家庭教育经验。

  4、做好学员思想工作,经常召开学员代表来座谈,及时了解和掌握办学情况,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学员学习制度

  1、认真听课,上课时专心听讲,不交头接耳,不随便说笑。

  2、认真做听课笔记,尽可能结合实际写一些心得体会。

  3、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作业态度要端正,字迹工整,不潦草。

  4、平时能联系实际,将学到的知识有机地运用到实践中去。

  【第12篇】社区经理考核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以“平安电信”为主导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及长久性,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克服麻痹大意心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

  36保通信及人身安全。

  加强与当地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杜绝破坏通信设施、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事故发生。

  1、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出车前应对车辆性能、劳保工具、备品、备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工具的正常安全使用,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及未佩戴安全帽,发现每次扣50~200元。

  每个社区经理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必须齐全、有效,并将复印件上交分局存档、登记。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具,佩戴统一标识的工号牌、安全帽、安全用具、工作服,无按规定每次扣50元。

  在天气恶劣或高空作业时,应加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3、各维护片区要建立完整、准确的“三线交越”

  资料。

  (包括整治前、整治后、目前状况)并及时更新,每月及时汇总上报。

  没有资料扣50元,每月未及时更新上报扣20元。

  4、应加强片区内的线路设备资源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或危及线路设备的应立即上报处理,发现未及时处理的,视情况每次扣200---500元。

  特别是:发现人孔盖丢失、架空跨路电缆掉落、光缆路段路面施工等影响交通的。

  应在现场设立标识,进行现场看护,直到隐患排除。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坚绝杜绝“黄、赌、3毒”等丑恶行为,一经发现,上报市局,严厉惩处。

  6、办公室电脑严禁安装游戏,上班时间内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包括网络游戏)、禁止在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观看iptv、上网(正常测试除外)。

  违反规定的,每次扣50元。

  7、办公室的计算机严格两网分离,所有内网计算机严禁采用任何方式连接外网,各台电脑非工作需要严禁设置网络共享目录,因工作需要的应设置共享目录的,应由陈祥山统一设置密码保护。

  各社区经理应保管好各自的各种工号及密码,不对不相关人员提起,不能利用工作之便,帮外人查询任何的用户资料及资源信息,更严禁利用工号帮用户擅自更改任何信息。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1、遵纪守法、遵守电信局劳动规章制度,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包括片区替班人员值班周期各项协调工作。

  传呼(泉灵通)久叫不应,不服从片区替班工作调度的,对用户申告处理不及时,难用户,损害电信局信誉,存在弄虚做假,用户有理由投诉的,违反每次扣50-100元。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统一标识工号牌、安全帽、试电笔、工作服、绝缘鞋、手套等劳保安全用品,每违反一项扣50元。

  3、私自移机、出售平行线等,对责任人只发1-3个月的生活费。

  发生打架事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责任人只发1-3个月的生活费,报送市局处理。

  34、每日工作日记次日09:00必须在网上提交,月底检查,无按时做或超时每次扣10元。

  5、企业信息平台内任务队列中天天考每人每月不得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50元,月个人平均分不及格(低于6分)扣50元。

  6、每天上班前应进行安全出勤簿及电脑内的签到,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包括上午及下午),有急事要电话请假,违反每次扣20元。

  代替他人签到,每次扣50元。

  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包括上午及下午),每旷工1天,扣200元。

  三个月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报分局长处理,并下季度只发3个月话务量考核工资第三部分:材料管理仓库材料管理员职责

  (1)仓库必须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工器具和材料排列有序,分项明确,且器材必须实行定位管理。

  (2)工具仪表应定期保养、清洁、并有工具仪表领用登记表。

  (3)必须及时做好材料消耗记录、仓库器材借领用登记表

  (4)每月及时做好材料领取和盘点工作

  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管理细节

  1、建立工具、材料借领用制度,无此记录扣仓管员50元。

  材料由仓管员统一管理,维护人员需要时向仓管员领用,私自领用各扣20元。

  2、仓管员负责把领用人、领用时间、领用数量及用途等项及时登记入材料明细分类盘点帐目表,并对领用数量严格把关,每一项不符

  3合扣仓管员20元。

  3、工具、仪表应定期保养、清洁,并登记入仪器、工具登记表,各维护人员需要使用工具时向仓管员借用,仓管员把借用人、借用时间、用途及归还日期等项及时登记入工、器具借用登记表,到期负责追还,每缺一项扣10元,工具、仪表,丢失照价赔偿。

  4、仓管员应负责对精密和贵重仪表、工具及

  的保管及保养,其存放必须依照说明书所列条件进行,每违反一项扣20元。

  5、精密、贵重仪表、工具须由掌握其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的人员使用,不得违章操作,否则损坏由责任人赔偿。

  所有的仪表、工具应按说明书要求每个月通电检查一次,每少一次扣20元。

  6、定期检查仓储,做到障碍抢修所需的材料,备用缆线及仪表,工具齐全,状况良好,保证应急抢修工作正常进行,不足时应及时向维护部门领取补齐,抢修时每缺少一样,扣仓管员20元。

  7、各单位仓库必须环境卫生整洁、工器具、材料排列有序。

  分项明确,且器材必须实行定位管理,每一项做不到扣仓管员20元。

  8、各单位仓管员每月负责把本仓库器材进行盘点,并汇总当月材料使用与库存情况,每超一天扣20元。

  9、废旧用料不能随意丢放,能利旧应利旧,不能利旧材料或部分时期仪表不适于生产的应送供应回收,每违反一项,扣20元。

  4【第13篇】社区党员工作室规章制度

  社区党员工作室是为社区党员服务社区而搭建的平台,是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的延伸和补充。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作室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工作宗旨:巩固和发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立足服务居民群众,构建和谐社区,不断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切实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条遵循原则:社区党员工作室在社区党总支的指导下,坚持务求实效、自愿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于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立足于为社区党员和群众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监督,密切社区党总支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三条每日值班制度:1、每周一至周五分别由“胜利四路党支部、胜利三路党支部、体育场路党支部”的党员中心户和党员骨干轮流值班。

  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2、值班人员每天安排社区党员义务巡逻队员的巡逻。

  3、接受社区居民的来电、来访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做好记录,对能及时解决的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社区党总支。

  4、值班人员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

  5、值班人员应监督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对社区工作

  41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向社区党总支和街道党工委反映。

  第四条每周工作汇报制度:1、每周五,社区党总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3个支部书记和全体社区工作者参加。

  2、各个支部就一周值班情况向党总支汇报,并将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情况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向党总支汇报。

  3、所有社区工作者应向党总支汇报一周工作。

  4、社区党总支应就各支部一周值班情况予以总结并就支部汇报的待解决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条处理情况反馈制度:1、工作室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后,应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进展情况。

  2、对已经办结的来电来访,应要求来电来访群众在登记表上签处理情况反馈意见。

  【第14篇】瑶风中学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规章制度

  海路中学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规章制度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特制定我校体育场馆开放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学校管理

  42为确保学校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安全、有序、长效,学校成立设施资源开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承担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并对本规定作解释。

  管委会组长:z

  副组长:z

  管委会成员:z

  电话:z

  二、开放对象及相关规定

  1)、开放时间

  双休日:全天(8:00---16:00)2)、接受预订的项目及时间规定(大型活动场所)1.接受预订的项目为:篮球场、球类馆、乒乓房及电脑房、图书馆、教室等。

  2.预订请至少在使用前一天。

  3.各类场地的预订时间最多半天,如遇冲突,则以先预订为有效。

  3)、使用各类场地的相关规定

  1、严禁传染病患者和无行为责任能力者进入。

  2、进入学校请主动向门卫出示有关证件(活动卡)进行登记。

  3、使用者请自觉听从各场馆管理人员安排,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4、使用者较多时,应互相谦让,与其他使用者共同分享开放的设施。

  5、使用者应注意文明礼貌、团结友爱。请勿在场馆内大声喧哗、43赤膊或穿拖鞋入内。

  6、请勿在场内吸烟、乱扔、乱丢杂物,自觉保持场内整洁。

  7、请勿携带宠物进入体育馆。

  8、运动完毕时,应主动将器械放归原位,关闭电源等。

  4)、安全健身相关规定

  1、使用者请负责个人安全,训练过度和不正确健身造成伤害的,学校概不负责。

  2、学校声明不接纳身体不达标人士,所以在您进入健身场馆后就表明您承认您的身体健康,可承受健身锻炼,如发生情况与学校无关。

  3、在训练之前和训练中如有以下症状请不要进行或立即停止锻炼:头痛、头晕、心率不齐、胸部不适或疼痛、呼吸急促或虚脱。由此而造成的人身意外,学校概不负责。

  4、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学校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5)、损坏赔偿相关规定

  1、使用者因使用不当而损坏校内设施、设备或器材的,应当进行原价赔偿。

  2、致第三人伤害的,使用不当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3、学校不提供任何有关健身辅导、医疗、医学、医药方面的建议。

  【第15篇】x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

  441、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会每月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可增加,会议由书记或主任主持,书记、主任因事不在时按排列顺序由两委成员主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2、社区每季召开一次议事会,研究社区重点事宜。

  3、社区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会议内容:联系实际对照党章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解决好一至二个主要问题,并做好记录。

  4、社区两委集体讨论研究问题时,要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决定问题时实行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个人意见被否决后要严格执行集体意见,如遇意见难以集中可暂缓决定,经调查研究后再作决议。

  6、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在会外传播不该说的问题或散布与集体研究不一致的个人意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45

篇二: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人员管理规章制度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人员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社区主任

  副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

  成

  员:居两委副职、委员或居民小组长

  安全员:___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社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部署全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社区义务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居委会主任是全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3、了解掌握本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4、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社区

  内的事故隐患。

  5、本社区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每年向镇政府报告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对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等精神,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居“两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3、协助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四)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对挂点或所负责居民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负责。

  2、做好本小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安全员报告或向第一责任人报告。

  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配合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全社区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山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居所在地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在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农机、学校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的演练,切实提高居民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

  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5、及时处理群众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及各项台帐记录,并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材料。

  7、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本制度所称社区工作者包括

  (一)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

  (二)社区工作助理

  (三)通过招聘录用的协理员

  二、工作时间规定及签到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时间与街道办事处同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错时工作法制度,按原规定执行)。社区工作实行每日2次签到制度,分别为8:00和13:00,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不得以外出开会或培训等理由,不签到而直接去办事地点。确因工作安排,无法签到,由考勤负责人标明原因,签到工作由书记主持,书记因事不在岗由副书记主持,正副书记均不在岗,书记指定1名同志负责,事后向书记汇报签到情况。

  三、社区人员管理制度

  社区书记对社区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管理中,书记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社区人员的管理,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制度明确。社区工作人员要坚决服从社区书记的管理和分工安排,不得有不利于社区团结的言论和行为。街道社区建设科,对6个社区实行全面、统一管理和统一考核。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程序和权限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假程序:本人写出请假条并签字,社区书记视具体情况审批并签字,社区建设科街道分管领导,社区书记视请假结果向社区公布。

  审批权限:请假二日以上,由街道正职领导审批;一日以上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一日以内由社区建设科审批。临时外出(2小时以内)由社区书记视具体情况审批。社区书记因事请假必须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请假条必须写明请假事由、去向、所需时间,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事后及时销假。确因突发性原因,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电话请假后,于上班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各社区对请销假情况、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必须备案存档。

  五、对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全勤、婚、产假等的规定

  迟到:凡8:00未到工作岗位视为迟到

  早退:凡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旷工: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脱岗: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脱岗

  全勤:无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现象视为全勤

  法定公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婚假、产假、哺乳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办事程序、重大事项等,通过橱窗、图板、宣传栏、社区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为居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二)建立社区议事制度和公示制度。凡涉及社区的重大事项须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议事,并将决定事项进行公示。

  (三)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要适时公开,自觉接受居民的咨询和监督。

  七、周工作计划制度

  社区工作者,应将自己的本周工作计划及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张贴在社区公示板上,周计划和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要周密、详细,字迹工整,不得敷衍了事。社区每周一要及时更新一次内容,同时将上一周工作计划统一收存并备案归档。

  八、社区居委会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居委会办公会议,总结上周情况,研究布置本周工作。

  (二)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召开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并将议事提议、事项、结果公布,每年度不少于6次。

  (三)实行社区工作在年中、年度工作述职。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各种会议均要做会议记录。

  九、社区专职工作者挂牌上岗制度

  (一)胸卡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在社区内开展工作明示身份的重要标志,要求社区居委会成员需佩戴胸卡上岗。

  (二)社区居委会成员胸卡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制作、统一发放。

  (三)胸卡不得随意涂改和印制,不慎丢失胸卡者,要及时上报,办事处予以补发。脱离社区岗位,胸卡要及时收回。

  十、社区居委会印章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严格印章的使用、审批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印章设专人保管、固定存放、不得借出。

  (三)社区居委会印章丢失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汇报,启用新章、废止旧章由办事处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十一、社区居委会联系群众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社区居民的疾苦,为社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驻社区单位,动员驻社区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三)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密切联系责任区域的社区成员代表及居民组长,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社区居委会要经常听取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

  十二、考勤制度

  各社区要建立考勤记录,严格考勤制度。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一是由办事处社区建设科考勤,二是由社区书记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并与绩效工资挂钩。考勤按100分制进行,其中20分由社区书记掌握。各社区要建立请销假登记本,并做好登记。

  十三、建立“首问责任制”制度

  严格遵守《道社区工作守则》,对前来办事或咨询的社区居民,要主动热情询问,认真负责引导介绍或办理,不得扯皮或推诿。若有意扯皮或推诿,影响社区及我街形象的,按百分制考核细则处理。

  十四、社区卫生制度及公共财物的保管规定

  社区办公室卫生必须每天打扫,并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证无纸屑、果皮、烟头、垃圾等。办公用品干净卫生,摆放整齐。个人的办公桌自己整理,公共区由社区书记统一安排值班表。有会议室的社区,会前会后都要清扫,做好会前准备。厕所内要保证无苍蝇、臭虫、异味、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彻底消除“四害”滋生的根源。

  社区工作者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办公桌椅、墙壁上刻划痕迹,不得人为损坏办公用品。下班后不关电灯、电脑或其它用电设备,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元;下班后不关门窗,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元,如造成被盗,且因责任人员工作上的失误,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十五、劳动制度

  每个社区工作者都有责任、有义务参加社区义务劳动,特别是迎接各级检查,必须听从书记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躲避和不参加劳动。

  十六、党务工作制度

  (一)社区党组织考核制度

  1、社区负责填写和保管由中共铁东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并下发的《基层党组织考核手册》,简明扼要记载党组织“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活动、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评议等主要工作情况。

  2、《基层党组织考核手册》将作为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街道党工委每季度审核一次,年中和年末进行一次评鉴。

  (二)社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1、每年组织社区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

  2、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和使用工作,重点做好接收工作,及时将流入党员编入相应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3、继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切实有效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开展各种理论学习和知识竞赛,有计划,有活动纪律,党员参与率达85%以上。

  5、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符合规定程序;民主评议党员有计划、有总结,党员参评率达到85%以上。

  (三)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开展党建活动有方案。

  2、在民主测评中,社区班子整体优秀、良好之和达到90%以上,党总支书记民主评议信任率达95%以上,其他社区工作者优秀、称职票之和达到90%以上。

  3、社区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带头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班子整体有创新力、凝聚力、战斗力。

  4、社区班子、干部廉政勤政,服务周到,经测评,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5、社区居委会建立帮扶贫困户制度,班子成员与帮扶对象结对子,有效解决其实际困难。

  6、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程序。

  (四)社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1、制定适应本社区特点的社区党建发展思路和实施规划,并实施得力,效果显著。

  2、建立健全完善的民主决策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社区规范化服务等制度,并按类别装订成册。

  3、增强社区党建工作合力,发挥好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协调委员会,搞好社区共建,充分发挥驻街单位党组织的作用。

  4、继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创建活动。

  5、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及时按比例上缴党费;党费使用有健全的审批制度,做到收支平衡、票据相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6、完成组织系统党刊征订任务。

  十七、其它

  (一)社区居委会财产任何个人不得随便挪用、占用或无偿使用;每个社区工作者都应公私分明,不得假公济私或私分公有财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在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玩电脑戏、看电影、闲聊天、吃小食品、打毛衣等。

  (三)工作时间,不得袒胸露背、穿拖鞋等影响社区形象。

  (四)办公电话,不得办理个人私事,东拉西扯,工作使用电话,要提高效律,事先想好讲话内容,尽量简洁明了,不得拖拖拉拉。

  (五)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情况比较严重的,除给予扣除绩效工资外(扣除标准按民政局规定执行),还将视情况予以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考核不称职人员,年底不得报、评先进个人。并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扣除方法,按民政局规定执行)。对表现极差的个别人员,视具体情况,按规定程序予以罢免、辞退、开除处理。

  (七)按照考核标准,分四个等次,年终得分80以下为不称职;80-90为称职;91-95良好;96-100为优秀。

  本文件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科负责解释,此前所发管理制度与本文件相抵触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社区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他们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的工作效能,根据《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经过市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公开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社区人口规模,一般配置5—9人,1000—2000户的社区配置5人,2000—4000户的社区配置6-7人,4000户以上的社区配置8-9人。

  第三条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除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下派2名正式工作人员负责城镇社区服务站外,其他人员由市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优先在撤乡并镇后富余人员和城镇社区工作人员中招聘,不足部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统一招考、统一报酬。

  第四条

  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各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

  第七条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二)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三)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站的管理和监督,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四)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人口登记、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区教育、房屋租赁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五)推进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六)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

  (七)完成本社区服务站应当承担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八条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获得报酬、福利、保险待遇;(三)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四)接受教育和培训;(五)提出陈述、申诉和控告;(六)申请辞职。

  第三章招聘录用

  第九条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二)年满18周岁;(三)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不受专业限制);(四)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二)有犯罪记录的;(三)被开除公职的。

  第十一条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拟聘岗位、录用条件等事项;(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三)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笔试、面试);(四)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五)体检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二条招考试题、考试时间由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公布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由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

  施;考察、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由各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由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招聘意见,上报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商定。

  第十三条新录用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合同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享受基础报酬待遇。

  第十四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期为五年,新录用的从试用期满算起,续聘人员从上一聘用期满之日算起。

  第十五条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参加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复转军人参加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不累计计算。

  第十六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原则上不再聘用。

  第十七条按照社区服务站职能,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八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包片联户、上门走访、服务承诺、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

  第二十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结果为基础。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续聘、解聘、奖惩、岗位调整和报酬待遇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度工作补贴下浮25%。

  第二十一条城镇社区专职人员考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组织实施,考核应在社区居民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考

  核意见,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后,报县区社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拟定,上报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第二十二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次性单项奖励。

  (一)在依法协助城镇基层人民政府及派出机构开展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在工作中有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益的;(三)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四)防止或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社区居民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五)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贡献的;(六)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七)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第二十三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五)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六)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八)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违纪情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辞去工作,应当向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并报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六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行政区域内民意测评中多数居民不满意的;(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解聘由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决定,并报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机制。市级开展综合教育培训,县级开展定期轮训,培训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第二十八条新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位基本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学时应不少于24小时。

  第二十九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岗位任职培训、综合素质培训、社区实务和技能培训等。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鼓励和支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和学历教育考试。倡导有条件的县区对在工作期间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给予学费补助。

  第六章待遇与经费

  第三十一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包括基础报酬、津补贴和年限报酬。

  第三十二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由各县区自行制订。

  第三十三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和由社区服务站缴纳的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3:3:4比例统筹解决,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四条各县区应参照本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自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社区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字〔2012〕263号)的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2〕264号)和通辽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通民基字〔2015〕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经旗民政局统一公开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

  旗民政局负责对全旗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四条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二)认真听取并积极反应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三)接受旗民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和苏木镇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的具体领导,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四)协助旗人民政府派出工作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人口登记、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区教育、房屋租赁、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五)推进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六)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

  (七)完成本社区服务站应当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社区专职工作者享有的权利:

  (一)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取得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三)按国家法律规定的工时、休假待遇;(四)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五)陈述、申诉和控告权。

  第三章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招聘

  第六条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三)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四)年龄满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对原有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笔试分数加15分,面试时优先考虑。

  (五)有犯罪记录及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录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第七条

  招聘工作的具体程序:

  (一)公布拟聘岗位、录用条件等事项;(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三)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笔试、面试);(四)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五)体检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第八条

  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由旗民政局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负责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公布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任人员体检;各苏木镇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拟聘

  人员进行考察。

  第九条

  笔试成绩公布以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社区工作人员配备按照《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比列由旗民政局确定,每个社区一般配备5至10名社区工作人员;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按每200户居民1人的标准配备。

  第四章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条

  新录用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旗民政局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证书,聘用期为6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第十一条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按照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职能,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包片联户、上门走访、服务承诺、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密切与社区居民的关系。

  第十三条

  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工作由旗民政局组织实施,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居民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在社区居民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旗民政局提出考核意见,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报酬待遇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度工作补贴下浮25%。对工作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与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由旗民政局劝诫;无悔改,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同时由旗民政局解除其聘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聘用关系自行解除。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在本辖区内连续两年民意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由旗民政局解除其聘用关系。

  第五章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建立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三级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旗民政局负责制订培训方案和计划,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师资培训。在每年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一次全旗集中培训基础上,可根据需要开展综合教育培训,培训经费列入旗财政预算。

  第十八条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实行登记制度,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岗位任职培训、综合素质培训、社区实务和技能培训等。旗民政局将培训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续聘、晋升依据;苏木镇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将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岗位基本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学时应不少于24小时。

  第十九条

  苏木镇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应鼓励和支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和学历教育考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__年1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2年。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政策变化调整时,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社区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5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结合西城区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为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是北京市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规范言行的基本依据,适用于西城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

  第三条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行为守则的基本内容:

  (一)政治坚定,忠于国家。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不做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事;(二)热爱社区,关心群众。要热心为居民服务,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三)注重学习,提高素质。要积极参与各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不做庸庸碌碌、不思进取的人;(四)积极工作,主动服务。要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技能。不敷衍工作,不搪塞群众;(五)服从大局,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安排,做好工作配合,及时沟通,主动合作。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六)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为人公正清廉,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不违反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七)举止端庄、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接待居民来电来访时使用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杜绝不文明举止;(八)遵章守纪,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按相关规定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工作及午餐时间饮酒;(九)尊重居民,保守秘密。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不随便泄露工作秘密及社区居民隐私;(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珍惜爱护公共财物,不浪费资源,不挪用公物。

  第四条

  违反该守则的社区工作者按照《西城区社区工作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篇三: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社区管理规章制度1一、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员证才准予上岗。操作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开启厅门进轿厢之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

  三、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当司机需暂时离开轿厢,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四、定时使用的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安全管理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并关闭厅门。

  五、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值班室,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六、应保持电梯警铃、电话、应急照明完好,保证轿内外有效地联络。

  七、加强对电梯日常检查,当电梯运行有异响、振动、冲击等其它异常现象,应停用检查。

  八、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严禁超载;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通过安全窗去搬运超长物件。

  九、电梯在运行中,不允许做检修试验,不允许抹试、保养

  任何电梯部件。

  十、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通过应急按钮使电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驶乘用;不允许以手动启闭轿门作为电梯的启动和停止;不允许用检修、急停按钮作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不允许随意拆除消防功能;不允许短接安全回路、厅门、轿门回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不允许乘用人员随意扳弄操纵箱上的开关、按钮等电器元件。

  十二、禁止轿内吸烟;禁止将烟头、火种乱丢在梯上和轿厢内。

  十三、应自觉接受安全监察的件查,对其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电梯应实行四级维修保养制(例行周保养、月保养、季保养、年保养),保证电梯随时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五、电梯应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维修保养,无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维修保养电梯。

  十六、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各梯层厅门悬挂警示标牌。

  十七、应自觉接受省安全检验机构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十八、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负责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社区管理规章制度2为规范物业管理中给排水管理服务工作,明确给排水管理工作内容,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责任

  1、管理服务中心维修组负责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维修主管负责组织、维修人员实施。

  2、给排水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熟悉楼宇内的供水系统,如:水管、水箱、水泵,开关阀门及分阀门位置。

  3、实行设备管理责任制,划分各类设备管理责任人。

  4、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给排水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巡视制度

  1、定期巡视水泵操作是否正常,供水系统有无损坏或滴漏,水箱是否清洁,必须定期安排清洗水箱,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杀一次,确保用水卫生。

  2、发现水管爆裂时,必须尽快关上相应的阀门,大水管爆裂时应将总阀门关闭,并即时发出通告,按照《供水处理紧急方案》立即安排紧急抢修。

  三、保养制度

  1、注意水箱的保养,预防破裂和渗漏,水箱盖应保持密封,每次开启后及时锁好,防止蚊虫滋生。

  2、救火用的输水设备,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维修,平时严禁使用消防水作其他用途。

  四、检修制度

  1、经常检查沟渠及沙井是否畅通,及时清理渠道盖上的垃圾以防止下雨时渠水受阻引起水浸,并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

  2、供水设备每年按保养计划进行保养,保养情况按年度保养计划填写。给排水设备,除了按年度保养计划保养外,还必须按规定进行正常的巡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严格按法规要求,实施定期维修保养。

  五、正常给排水

  1、管理服务中心维修主管负责给排水的技术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楼宇供排水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

  2、运行维修人员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积极进行抢修。

  六、正常停水

  1、当接到自来水公司的停水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客户服务中

  心,并做好记录。

  2、当按计划保养必须停水时,应提前一天将停水的范围和时间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在得到客户服务中心的许可后方可进行保养。

  3、由于工程的需要,对消防系统停水时,必须通知消防人员后,由消防人员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水质保障

  1、每年组织专业人员对生活水箱进行两次清洗,并按规定取得《供水卫生许可证》及卫生防疫部门的水质化验合格证明。

  八、异常情况处理

  1、楼宇外墙的公用下水管渠发生破裂,应立即维修,以免污水流出影响环境卫生。

  2、楼宇底层沟渠有臭味溢出时,应立即检查及维修。

  3、安装及维修楼宇外的供水系统设备,应与自来水公司联系修理。

  4、楼宇内的水表发生故障时,应告知用户,并立即检修。

  5、接到自来水公司发出的停水通知时,应及时向住户发出通知,使住户有所准备。

  6、化粪池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化粪池满时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并将检查清理结果进行记录。

  7、当发生突然停水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与自来水公司取得联系,了解恢复供水的时间,主动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帮助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

  8、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日常的巡视检查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在相应的检修保养记录表中。社区管理规章制度3一、生产例会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要事项。

  (五)安全生产各项会议要设立专门记录簿,由专人做好完整记录,参会人员要进行签到,并留档备查。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检查,定期进行汇总。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社居委至少应在每季度以及“春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前,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束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

  (四)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臵、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报所在地社居委备案。

  (十)社居委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重大危险源巡查记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社居委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报,报告内容要信息准确,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伤亡情况、伤亡人员信息以及应急救援情况等。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社居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

  (二)在居民区内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栏、电子屏幕、横幅、黑板报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设施和各种公共活动,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四)社居委、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好居民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相关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五)每年的“安全生产月”、“11.9”等活动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安全生产宣传高潮。

  (六)不断加强维护社区消防安全的志愿者网络建设,广泛招募和聘请“消防志愿者”和“义务消防监督员”。

  (八)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居民安全防范能力。

  (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社区管理规章制度4根据城西电业局、市自来水公司以及__市煤气公司关于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住宅小区作如下规定:

  1、本小区住宅、商铺实行"小区专变"供电,每户安装电表10~40A,容量为容量为4KW,请业主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4KW,必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增容。

  2、业主增容时,须验证电源导线是否满足要求,必要时请到物业服务处增大电源导线。

  3、住宅内的某个回路负荷较大时,请业主验证开关、插座及导线是否满足用电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开关、插座和导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4、业主用电过程中,若发现有电线烧焦气味,盖板、开关、插座处冒烟等异常现象,请及时关闭电源,检查电线是否完好,用电是否超过容量,设备是否异常。

  5、每过段时间,请业主按漏电开关检查是否可靠。

  6、"小区专变"供电的电费由物业服务处按__市城西供电局基价,按各业主实际用电量分摊高低压变损、低压线损的"综合价,各业主使用的是卡式电表,请先到物业服务处预购。

  7、水费由物业公司按__市自来水公司基价代收。

  8、小区电、气、水管线管道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请业主不要随意更改,如确须更改,请报服务处同意后并雇请专业人员完成。

  9、业主若暗装给水管道,须先试水,不渗漏才能抹灰隐蔽。

  10、请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切勿将可能引起堵塞的物体投入排水系统。

  11、请业主根据《__市管道煤气(燃气)使用规定》安全使用天然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商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天然气管道管道、器具。

  12、业主出门前应将天然气、水阀和不用的电器关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3、因业主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社区管理规章制度5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确保政令畅通,“两委”布置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并落到实处,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各项工作要在社区党总支部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进行,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社区党总支部和居委会的领导,严格遵守社区各项制度。

  2、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主动完成和提高社区各项服务水平和质量。

  3、爱护社区各项办公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4、严格考勤纪律,工作日做好考勤登记,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年终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5、严格执行作息和请销假制度,“两委”干部请假由卞书记批准,其他人员由朱主任批准,节假日休息由“两委”研究另行通知,婚假、产假按街道规章制度办理。

  6、办公电脑必须设置密码,各部门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并与之年

  终奖金分配挂钩。办公用章由经办人员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签字后,并进行登记,方可用章。

  7、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中心工作用工工资由“两委”会议研究严格把关,工作招待须先请示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开支,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8、在受领任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执行中应当随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处理办法、落实结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征求领导意见。社区管理规章制度6在绿色住宅小区保安管理方面主要从技术设备防范和人手管理防范着手进行管理:

  一、依靠技术设备防范管理方面有:

  1、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闭路监控系统,各监控镜头连接监控中心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

  2、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车辆出入ic卡闸杆系统。

  3、各楼宇楼层内设置有消防监控喷淋装置,并连接到消防监控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

  4、各梯间大堂出入口设置有可视对讲系统,可以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小区警卫有线或无线通讯,从而起到防盗、防灾、防煤气泄漏等安全保护作用,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

  度的保障。

  二、在绿色住宅小区人手防范管理方面:

  1、对物品出入放行等情况进行核实登记。

  2、对外来人员来访进行登记管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有效加强了社区安全防范。

  3、对出入车辆实行放行凭条登记管理,作为车辆出入凭证,从而起到防盗等安全保护作用。

  4、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登记管理,清楚辖区出租房居住人员情况,并实施有效管理。

  5、保安通过不定时、::定点对辖区实行24小时巡逻、监控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三、绿色住宅小区建设及管理规章制度:

  1、实施《社区文化建设管理制度》,不定时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提高社区生活质量,创造社区和谐居住环境。

  2、实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管理制度》,并设水电运作组、土建维修组对辖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3、实施《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对小区实行24小时临控,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4、实施《装修监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装修管理规定,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的材料进行有效地控制。

  5、实施《清洁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并定期对虫害进行消杀,营造良好的小区卫生环境。

  6、实施《绿化环境管理制度》,有独立的苗莆,定期对小区绿化进行维护。

  7、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对台风、洪灾等起到操作指引作用,极大地避免业主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

  8、实施《业主(住户)投诉处理、服务管理制度》,对业主投诉问题及时处理,并提供优质服务,为业主营造一个温馨、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社区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城西电业局、市自来水公司以及__市煤气公司关于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住宅小区作如下规定:

  1、本小区住宅、商铺实行"小区专变"供电,每户安装电表10~40A,容量为容量为4KW,请业主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4KW,必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增容。

  2、业主增容时,须验证电源导线是否满足要求,必要时请到物业服务处增大电源导线。

  3、住宅内的某个回路负荷较大时,请业主验证开关、插座及导线是否满足用电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开关、插座和导

  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4、业主用电过程中,若发现有电线烧焦气味,盖板、开关、插座处冒烟等异常现象,请及时关闭电源,检查电线是否完好,用电是否超过容量,设备是否异常。

  5、每过段时间,请业主按漏电开关检查是否可靠。

  6、"小区专变"供电的电费由物业服务处按__市城西供电局基价,按各业主实际用电量分摊高低压变损、低压线损的综合价,各业主使用的是卡式电表,请先到物业服务处预购。

  7、水费由物业公司按__市自来水公司基价代收。

  8、小区电、气、水管线管道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请业主不要随意更改,如确须更改,请报服务处同意后并雇请专业人员完成。

  9、业主若暗装给水管道,须先试水,不渗漏才能抹灰隐蔽。

  10、请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切勿将可能引起堵塞的物体投入排水系统。

  11、请业主根据《__市管道煤气(燃气)使用规定》安全使用天然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商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天然气管道管道、器具。

  12、业主出门前应将天然气、水阀和不用的电器关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3、因业主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社区管理规章制度8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站长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品,机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放于门口或便于取用的地方,禁止吸烟。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并配备应急灯。

  5.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温度不超过40摄氏度。

  6.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电梯工保管,不得私配钥匙。

  7.随时注意机房无异味,如有必须查找到后,排除。

  8.电梯困人救援措施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篇四: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自治章程

  第一节

  社区居委会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发挥社区整体功能,凝聚社区力量,推动社区建设,创建社区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每个社区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含流动人员)及驻区单位。

  第三条

  本章程所指的社区,是依据一定范围内的人口、自然资源、地缘关系及社区居民认民感等实际情况划定的自治区域。其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及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章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第四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工作的决策和监督机构,是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五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由本社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和社区单位民主推行产生。

  第六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1、选举和罢免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2、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民主监督;

  3、制定和修订《社区自治章程》;

  4、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重要事宜;

  6、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7、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

  8、评议物业管理处工作。

  第七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

  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从居民及单位中补选产生。

  第九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表决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也可以对需表决的议题行使表决权;

  2、罢免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通过集体酝酿和表决的方式,对不称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行使罢免权;

  3、审议权。审议和通过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或意见;审议(修改)和通过社区自治章程;

  4、监督权。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对其予以说明和解答;

  5、调研权。经代表大会的授权和委托,有权对社区居委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研,调研时无论是社区居民还是社区单位、团体等,都应为其调研提供条件,并自觉予以配合;

  6、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由几名代表联

  名提出有关社区建设的议题,社区居委会应给予妥善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有以下义务: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要积极学习、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2、联系社区居民的义务。代表应经常联系社区居民,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维护社区居民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利;

  3、带头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决议的义务。宣传贯彻落实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并积极与驻区单位、其他社会团体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权威;

  4、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要按时参加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出席有关会议,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5、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的义务。在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应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动员和教育社区居民积极完成社区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参加代表活动的义务。应根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代表调研、质询、为

  居民办实事,做好事等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完成大会交给代表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居民(或居民户)、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决议经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凡经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形成的决定、决议在本社区具有权威性和效力性,任何社区组织和成员不得更改,全体社区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并贯彻执行;

  第三章

  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三条

  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代表社区成员管理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府的法令、法规范围内开展社区民主自治活动,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十四条

  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社

  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社会保障服务、治安调解、文教卫生、计生与妇女等4个工作委员会。

  第十五条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六条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筹备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执行《社区自治章程》;

  3、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4、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社区服务业;

  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法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区福利性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5、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以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6、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7、协助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8、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筹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

  9、代表居民对居民政府职能部门在本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协助其开展工作,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源出机关反映社区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0、对社区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组织业主对物业公司工作进行评议和检查。

  第十七条

  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和强化以下工作制度:

  1、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年要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两次工作情况,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计生指标的发放及人口管理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需要经过讨论的居务公开内容以及其他涉及整个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审议;

  2、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要把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如社区财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公开栏形式向社区成员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3、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检查和监督;

  4、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的考核评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满意率低于60%时,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应督促社区居委会进行整改,并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第四章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

  第十八条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授权、履行对社区经常性的重大事务决策和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实施

  监督的代行机构。该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可聘请社会地位和群众威望较高,并有条件为社区做出重要贡献的知名人士担任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名誉主任。

  第十九条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职责:

  1、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2、讨论决定社区阶段性建设目标和经常性的涉及社区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3、联系社区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协商社区成员普遍关心的问题;

  4、监督社区居委会工作及社区事务公开工作;

  5、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向社区居委会反馈社区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6、处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授权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由秘书长负责组织和联络;

  2、委员要坚持共驻共建的原则,主动参

  与并大力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发挥各自的优势为社区建设做贡献;

  3、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议,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汇报,为社区文明建设和发展规划向社区居委会建言献策;

  4、每季度开展一次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监督,民主评议;

  5、协调社区各单位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认真履行委员的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召开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节社区居民公约

  社区居民公约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关心集体,爱惜公物,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守望相助;珍惜资源,防火防盗,自我防范,群防群治,确保平安;

  远离毒品,不信邪教,移风易俗,婚丧从俭,崇尚科学;

  计划生育,拒赌拒黄,文体活动,五好家庭,和谐楼院;

  楼内达标,门前三包,文明装修,不乱搭建,保护环境;

  文明自治,互相监督,提高素质,自信自强,创先争优。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第一节

  工作承诺制度

  一、公布为居民服务的项目及质量标准;

  二、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时限和解决程度并及时答复;

  三、建立专项登记簿,记清居民要求解决的问题,责任人和解决的时限、程度及答复时间;

  四、设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节

  公示制度

  一、根据管理、服务、教育、监督的职能,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各成员的分工等,向社区居民公布;

  二、向居民公开办事时间、办事电话、办事程序,不离岗,服好务;

  三、凡属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理应知道的事项,均应及时公布;

  四、佩戴标签上岗,坚持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第三节

  学习制度

  一、积极参加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

  二、确定每周三下午为学习时间,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要结合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实际以及形势发展的需要,制定好学习计划,组织好班子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三、坚持以思想作风建设为主题,联系实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同志参加的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体会;

  五、作好学习记录,记清学习内容及发言讨论情况。

  第四节

  弹性工作制度

  一、坚持定时办公与弹性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延长办公时间,方便居民;

  二、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00;

  工作期间不得离岗、离位;

  三、保证双休日、节假日有人值班;

  四、科学安排,有事则到,乐于奉献,方便居民。第五节

  印鉴、文档管理制度

  一、登记制度。建立印鉴登记册,凡是使用均需登记,由用印人填写、注明用印事由、申请人、批准人(社区书记)、用印日期尤其是开具遗产、房产等具备法律效力或易引起法律纠纷的证明等文书;

  二、专人管理制度。印鉴必须由固定的一个人按照管理制度管理、登记、使用;

  三、严禁在空白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

  四、印鉴原则上不予外带,防止印鉴丢失;

  五、凡省、市、区、街党政领导人讲话,应先交社区专职干事登记,按规定处置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登记手续,使用后及时归还;文件丢失,视影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必须按档案局的要求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须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批准并登记。凡

  应归档的材料,包括文件、规划、重要事件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典型材料、荣誉证书、领导讲话、总结等,有关人员应及时上交,由管理人员存档;

  七、电脑电子文件资料备份。人员调走,对其所管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清查。

  第六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经常对所有社区的固定资产(包括房产)进行核对,并进行分类编号。

  二、核对后,发现社区登记物品丢失或人员故意损坏的,无论大小价格均由社区所有人员,按照时价平摊偿还,社区一把手偿还一般人员的二倍钱数。

  三、社区换届后,新上任社区工作者和街道对社区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列出清单,加盖社区公章,经所有社区工作者签名后,交街道一份,自留一份;社区工作者离任时,由街道主持对社区固定资产清查,发现有丢失、损坏情况按第二条执行。

  四、社区工作者在任期间,社区资产转移其他社区的,由转移方和接受方共同出一份移交证明,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材料、状况等,双方盖章,一把手和经手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留存。资产损坏不能使用,经街道同意或丢弃或出售,社区出具清单,街道盖章确认,街道和社区双方留存。

  五、社区应会同街道每年盘点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后应填写“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街道核实后一份送街道指导科,一

  份送行政办公室;社区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六、社区在职人员以社区名义接受各类赠与,赠与物品归属社区所有,并报街道备案,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情况按第二条执行;赠与个人物品,不准在社区存放。

  七、社区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经过街道报批同意后方可实行。

  第七节

  考勤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干部应自觉遵守日常劳动纪律,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保证双休日、节假日有人值班。

  二、民政局政权科定期对全区社区干部进行考勤抽查,如发现有缺岗、漏岗现象,三次以上按除名计算。

  三、社区委员会主任因事、因病离开工作岗位三天内,须经办事处指导科批准,事后向有关领导销假。

  四、社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干事因事、因病离开工作岗位一天者,由社区委员会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须经办事处指导科批准;事后向有关领导销假。

  五、社区委员会成员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应主动提交诊断书,事假三天以上者须向办事处指导科请假,并报领导批准;所有人员病、事假期间不享受政府发放的生活补贴。

  六、上班晚到十分钟以内算迟到,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论处;未经领导允许提前十五分钟下班算早退,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七、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要请假,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二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

  八、婚、丧、产假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工人标准执行。

  第八节

  社区工作者行为准则

  一、仪表仪态

  1、着装整洁,仪态端庄;

  2、不得留怪异发型,染怪异颜色头发;

  3、不得化浓妆,蓄胡须、留长指甲;

  4、上班不得着汗背心、短裤、吊带裙和穿拖

  鞋。

  二、举止文明

  1、精神饱满,言语谦和;

  2、坐姿端正,站姿挺立;

  3、佩戴工作牌规范齐全;

  4、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三、对外接待

  实行“12345”服务规范:“一双手”:双手接递办事者资料;“二站立”:站立接待和送别办事者;“三有声”: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四个一”:一张笑脸、一个座位、一杯茶水、一个明确答复;

  “五一样”:咨询、办理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四、办公秩序

  1、遵守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2、保持办公区域门窗、地面、墙体和办公设施整洁、卫生。3、办公设施摆放整齐、美观,办公用品置放规范、有序。

  4、自觉维护办公秩序,保持工作环境安静。5、严禁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五、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一)文明用语1、请2、您好

  3、请问我能帮您什么忙4、请到××室办理

  5、请稍候

  6、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7、请收好您的资料8、谢谢

  9、再见

  (二)服务忌语1、喂,你找谁

  2、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3、这事不属我(我们)管理,找××单位

  4、你着什么急,又不是为你一个人服务5、听你说,还是听我说6、我就这个态度,有意见,你去告嘛7、不要罗嗦,有话快讲,我忙得很8、这个材料不是交到我们这儿,交其他科室,地方在哪

  儿,自己找嘛9、这个文件(材料)不合要求,拿回去改

  10、不能办就是不能办11、刚才跟你说了,怎么又来问六、接听电话标准用语1、接电话时说:“您好,××街道办事处”。2、来电话找人时说:“请您稍等”。3、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时说:“××不在,您有事需要转告

  吗?”。4、对方打错电话时说:“这里是,××对不起,您打错了”。5、向外打电话时说:“您好,请找××,谢谢”。第九节

  考核评议制度依据《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一、考核办法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实行半年考核、年终考核,以两次评定的综合结果作为评定全年工作的依据;考核实行居民评议、上级业务部门评议、社区工作者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区工作者的半年、年终

  考核应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二、考核内容(一)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生活作风情况;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情况;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等方面;(二)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职责、居民构成、居民需求的熟悉,掌握情况,完成工作目标情况;(三)耐心、细心的为居民服务,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四)社区工作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效率情况。三、考核等级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可分为优秀、称职、告诫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即确定为告诫对象:(一)对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不能全面完成,其中某项工作经常出差错的;(二)纪律松弛,无故连续缺勤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勤十天的;(三)政令不通,不服从领导,经常闹事,不讲团结;(四)不能正面引导社区居民理解政策、法规;(五)社区固定资产和社区数据档案无故丢失的社区主任和负责干事。

  确定为告诫等级的告诫期为三个月,告诫期间停发政府生活补贴;告诫期满考核合格的定为称职,恢复享受政府生活补贴待遇,不合格的定为不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一)收受贿赂,吃、拿、卡、要,违规办理各种业务;(二)社区资产据为已有;(三)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不稳定;(四)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五)因本人原因(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六)无故连续缺勤十天或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勤二十天的;(七)连续两次考核为告诫或连续两年内的四次考核中有两次为告诫的;(八)社区工作者有一个月以上未参加社区工作且未说明理由的,可视作自动离职;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按规定予以罢免、解聘;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被评为称职的,在下届换届选举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候选人或优先聘用。第三部分: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职责第一节

  社区居民委会职责一、管理职责:

  在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计生,民政事务,人民调解、流动人口、社会治安、统计等项工作,完成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管理目标。二、服务职责: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利民服务,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服务,面向社会的特殊群体,提供社区福利服务。三、教育职责:引导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社区法制、公德、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释放人员的教育,开展文体活动,创建安全文明小区,评选文明家、文明市民,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四、监督职责: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对社区内有关单位和其它社区组织履行社区服务的职责进行监督,并将意见向上反馈。五、协调职责:对辖区内各单位和其它社区组织及社区的各种关系和资源进行协调。第二节

  社区居委会民政工作职责一、按《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社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二、认真开展优抚救济、五保供养服务,协助优抚对象申办、补办各种证件手续;三、在社区大力宣传《沈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积极推行火葬,使全社区火化率达成100%四、为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当事人出具有关证明,或协助办理有关收养条件的收养条件当事例人出具有关证明,或协助办理有关收养手续,并尽力做好在收养期间的有关服务工作;五、经常开展关心理解,尊重和帮助老人、残疾人工作,支持老人、残疾人事业,尽可能为老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第三节

  社区居委会服务工作职责一、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贫困、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二、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三、为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四、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五、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六、为城市贫困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满足全体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进一落实国家、省、市、社区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

  办理证照、税收、场地、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社区服务组织,并逐步向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第四节

  社区居委会文化教育工作职责一、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对社区成员进行思想观念、伦理道德、科普知识、法律知识、文化艺术、家庭美德、婚育新风等教育,树立健康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二、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拥军、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和荣誉社区居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三、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活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社区全体成员,尤其是社区青少年为教育对象,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以学校教育、社区活动教育和居民终身教育等为内容,培育“四有”新人、提高社区居委会整体素质为目标的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四、走访社区成员,根据不同社区居民层次的需求,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营造温馨祥和的社区氛围;管理利用好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指导居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的侵蚀。

  第五节

  社区居委会环境卫生工作职责一、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并协助社区保洁队搞好社区环境卫生,督促落实袋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无卫生死角、无乱张贴、无乱摆卖等现象、保持社区内外的环境整洁;三、组织居民开展绿地(树)认养活动,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四、积极组织发动居民开展除害灭病活动,消除“四害”孳生地,做好“四害”消杀工作。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协助上级部门整治社区环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六、经常协助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单位和居民住户检查签订门前三包情况,使社区环境卫生达到市、区政府规定的要求。第六节

  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工作职责一、对社区发生的各种民间纠纷进行合理调解,防止民间纠纷事件激化。二、认真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预防民间纠纷事件的发生。三、重在抓苗头教育,及时掌握本社区民间纠纷真实情况,做到抓早、抓细、抓落实,定期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四、通过整合社区法律服务资源,向居民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五、严格遵守调解人员的各项纪律,不搞强迫调解和无原则调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办事。六、向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率。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八、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非监禁刑犯罪人的矫正,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犯罪。第七节

  社区居委会治保工作职责一、负责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制订工作计划。二、认真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组建社区治安岗(站)、义务巡逻队,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切实提高社区成员和社区单位治安防范意识,争创安全文明社区。三、依靠群众,对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做好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掌握近期思想动态,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促进社区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四、认真做好群众违纪教育,做好失足青少年教育转化工作。五、协助公安部门抓好社区内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及出租房的管理,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暂住人员教育,发证和出租房的管理登记以及社区警务工作。第八节

  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一、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向广大居民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包括人口理论、人口国情教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科学知识;转变居民的婚育观念,使其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三、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做好“计卫联手”工作,落实本社区育龄妇女妇科病的普查普治,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协助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做好查环、查孕及术后随访慰问工作。四、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发放和查验流动有关计生证件,并做好信息登记、反馈、统计工作;为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组织进行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检查。五、做好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本社区育龄人

  口(含流动人口)婚、孕、育及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情况,做好计生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六、积极支持和指导计生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协公理事和会员的作用。七、负责协调社区内各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第九节

  社区居委会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职责一、准确调查、掌握本社区内残疾人的状况需求,并建档立卡。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发挥政府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听取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反映他们的要求,并根据国家、辽宁省及沈阳市的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三、协助宣传和贯彻残疾人保障法以及有关残疾人事业、生活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五、宣传残疾人事业,让社会更多地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六、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工作,让残疾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七、切实做好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残疾人住房困难

  的廉租房安置工作。第十节

  社区居委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一、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发挥妇女作用、完成好党支部和上级妇联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二、妇女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组织妇女开展“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家庭”活动。三、组织妇女学技术、学文化,积极带领妇女投身于改革开放大潮中。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击虐待、残害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五、做好少年、儿童培育工作,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六、教育青年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配合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第十一节

  社区居委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收集、整理本辖区老龄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做好建档工作。二、组织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特别是着力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该法的执行与监督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敬老、爱老、养老和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助老、爱老、养老的良好氛围。三、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

  康文明的各种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四、树立老年人的先进典型,发挥好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第十二节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一、在政府指导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议事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定期向议事会报告工作。二、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议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各项工作,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会事务。三、在出色完成自己所分管工作的同时,督促检查其它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定期向议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五、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第十三节

  社区委员、干事职责一、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社区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二、在区政府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帮助、指导社居委会

  开展各项工作。三、开展社区居民接待日活动,定期接受社区居民的政策咨询、办事求助,解答社区居民提出的有关问题。四、及时向区政府反馈社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区政府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协助社区议事会搞好对政府各部门及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评议工作。六、加强政府各部门与社区的沟通,协调各种关系,起到政府与社区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第十四节

  委员会公开承诺做到

  “二主动”、“二杜绝”、“六公开”、“八不准”二主动:群众提出问题,主动解答清楚;发生服务矛盾,主动赔礼道歉。

  二杜绝:杜绝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杜绝收取服务对象任何好处。六公开:公开岗位职责

  公开办事程序

  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政策标准

  公开职业纪律

  公开监督电话

  八不准:不准吃请、不准受赠、不准刁难、不准卡要、不谁推诿、不准拖延、不准敷衍、不准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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