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怎样制定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机制和措施方法
为健全完善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机制和措施方法,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相应制度机制
1.制定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职责、权利和责任,并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2.设立监察委员会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
3.建立健全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明确监督权限和责任,建立监督制度,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定期督查和检查;
2.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的培养;
3.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价,规范考核制度,定期公开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成果和考核结果。
三、建立受理投诉与举报制度
1.建立投诉举报受理中心,规定受理举报的程序和要求;
2.对于受理的投诉举报,建立专门的核查机制,并及时处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的监督和检查。
四、规范自查申报和监督检查程序
1.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自查申报工作,对干部工作和职业操守进行监督和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
定期进行跟踪检查。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加强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评价工作,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更好地维护党纪国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篇二:怎样制定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
第二部分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组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受理信访举报,部署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本系统违纪违规案件。
三、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运用行政监察手段,对本系统各单位依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及劳动保障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和实施。
四、负责组织安排局纪检监察室对本系统各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形势变化,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堵塞漏洞,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明确各级责任,定期组织责任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六、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室报告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劳动保障部门党风行风建设经验。
七、检查督促纪检监察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规章及政策的教育,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八、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制度范本精选!
.信访工作职责
一、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体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二、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三、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
四、向上级给检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本级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五、调查研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情况,拟订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
六、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案件检查工作程序
一、涉案材料的受理程序
1、受理材料的接受。承办人员对收到的各类涉及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填写材料受理登记表以备查考,对原件进行编号,妥善保存。
2、受理材料的审阅。主要审查是否属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对象;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无法查证或过去已有过调查并作出结论没有新内容的,留存备查;对需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立案前的初步核实程序
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对需实施初步核实的,承办人员应办理核手续,应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核实人员。初步核实人员的多少,应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确定,但最低不少于2人。
制度范本精选!
.3、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初步核实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初步核实依据(有关领导的批示);需要核实的内容;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初步核实方案应报纪检组长批准后实施。
4、初步核实的实施。一是选择适当时机,宣布初步核实意见。二是向知情人或有关单位调查核实情况。三是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三、立案程序
1、审查立案材料
2、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3、审查批准立案。
4、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
5、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制度。
四、案件调查程序
1、调查前的准备。组织调查组;熟悉案件和相关法规依据;拟定整个案件的调查方案及不同调查对象的调查提纲等内容。
2、实施。主要包括选择适当时机宣布立案决定;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经上级批准,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3、调查终结。案件调查结束后,一要审核材料,看证据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要鉴别证据。看证据是否合法有效;三要认定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四要提出定性处理意见;五要撰写调查报告;六要做好调查后的有关工作;七要整理装订案卷。
五、移送审理
1、严格把握移送审理的条件。一是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并调查终结的案件;二是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三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2、审查移送审理的有关材料。一是审阅调查报告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及主要情节是否清楚;二是全面审查证据材料;三是审查实体处分条规的适用是否正确。
制度范本精选!
.3、依法办理移送审理的手续。承办案件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审理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在移交时,交接双方在表上签名,填写移交时间。至此,案件检查程序已全部完成。
案件审理程序
一、指定承办人
对情节简单的案件,可由一人承办,一般案件应由二人承办,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上以上的审议组进行审理,并确定一人主办。
二、明确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审理案件,应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审理过程中遇有问题要及时提出,提请研究解决。审理结束后,要提出审理意见。
三、全面认真地进行审理
包括对案卷材料的审理;对错误事实的审理;对错误性质的审理;对处理意见或处分决定的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与受处分人员谈话
案件经过审理,在提交支行党组讨论之前,一般应派人与犯错人员谈话,特别是给予违纪人员撤职以上处分或本人对调查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案件,必须派专人与犯错误人员谈话。
五、制作有关纪检、监察文书
案件审理承办人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一般应写出审理报告,提请纪检组长审批。由本级审批的案件,应立即办理批复手续;需报上级党委、纪委监察部门审批的案件,应及时办理请求手续。待批复后,写出处分决定。
再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范本精选!
.的有关规定,维护劳动保障局整体外部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个严禁》等有关规定。
二、建立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制。再监督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每半年对被监督人员或岗位进一次调查和考核,并写出考核意见。
三、设立再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及时收集整理、调查、处理举报事件,举报事件,由局纪检监察组织人员负责调查落实。
四、建立再监督登记簿,及时登记反映再监督情况。
勤政廉政制度
一、每个领导干部必须保证年年出满勤(除病休、特殊事故外)凡有事请假在一天以上,必须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请假,外出下乡或开会要及时向局长或办公室交待。
二、每天上班,遵守局里的办公制度,以饱满的热情、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主人翁的态度投入工作。工作上不得推诿、畏难、敷衍。对外来同志要求局领导办事的,要热情接待,由分管的专人负责,随到随办。对暂时不能办的事,要当面讲清原因,说明道理。需研究的特殊情况,要在办公会提出,研究后及时作出答复,在办事过程中,坚持公开原则。
三、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年每人不少于指导性调查书面材料两篇,作出示范。
四、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个严禁”等有关规定,严守法纪、秉公尽责,不弄权渎职,不以权谋私,不以权压人,不弄虚作假,不参加政府和上级行不提倡的种种组织或团体。在工作中,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贪污受贿。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禁止为单位和制度范本精选!
.个人提供信贷担保和变相担保贷款。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在开展活动中,乱收费、乱摊派,严禁在公务和业务的相互交往中,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准接受礼金、礼品和礼物,无法拒绝的及时交局有关人员登记处理;凡工作上的来客接待,严格执行来客接待制度,特殊情况报告局长批准后作特殊处理。
六、严禁经商办企业或合伙办企业,不准在各类公司兼任职务,不准利用职权,为子女、家属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收入。
七、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八、建立廉政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和保护。
首问责任制
一、凡外单位人员来行咨询、办理业务等,不论来访、咨询的顾客向支行那一位干部职工反映、咨询、了解有关情况,则这个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帮助来人回答,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如不属本人的业务范围,应陪同服务对象找到有关职能股室找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离开,不得相互推诿。
三、各职能股室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解、首问必果。
四、通过在全局实施这一优质文明服务来推动全局上下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关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了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经支行党组研究决定,在局领导干部中实行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制度范本精选!
.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局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劳动保障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针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制度范本精选!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5、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局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局党组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局领导干部,由县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局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县组织部按有关规定收入领导干部个人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推进民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制度范本精选!
.1、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行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和监督评议小组,负责支行行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公开等工作。
2、评议小组。由局纪检组长任组长,各股室各指定一名职工担任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成员,负责对政务公开的监督。
二、政务公开范围及事项
政务公开根据拟公开事项所涉及的对象和内容,分为三个公开层次。即:社会公开、系统分开、内部公开。
社会公开
1、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劳动保障部门工作职责;2、劳动保障局的组织机构、业务管辖范围;3、对外业务工作程序示意图;4、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规范,服务承诺;5、业务咨询电话;6、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其它事项。
系统公开
1、劳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2、贯彻执行的制度、规定、办法等;3、需向本系统公开的其他事项。
内部公开
1、人员的录用、人事任免、奖惩事项、职称评聘,重大的人事机构制度改革等;2、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的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及费用支出情况;3、临时工和其它长期用工人员的录用、招聘、辞退、薪酬;4、内部管理制度;5、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6、需职工知悉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办理事项。除国家法律、党纪、政策和劳动保障业务中明确规定属于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公开,重点是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以及机关行政事务中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2、办事依据。对政务公开的事项,均要一并公布该事项的办理依据。
制度范本精选!
.3、办理过程。凡属政务公开的事项,从问题的提出到事项办理的主要阶段、办理过程及结果都要公开。
4、办事纪律。办理政务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工作纪律、违规行为和追究制度要一并公开,以保障政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公开的主要形式
社会公开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公告、劳动保障机构网点宣传和其他公开宣传方式;系统公开采取文件、会议、公告、简报等形式。内部公开以网页、邮件、会议、公开专栏等形式。以上各种形式可以单独采用也可并用,也可以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其他必要的辅助形式。
五、政务公开程序
1、申请:各职能股室和经办机构根据需要申报事项,组织相关资料,填写申报表。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范围、形式、时间、内容、办理依据、承办股室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审批:需要进行公开的一般性事项,由主办部门提出意见和方案,填写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重大事项经分管局领导和局长审阅后,提交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审定。
3、公开:政务公开一般性事务统一归口综合办公室。包括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办公室应督促各职能股室和经办机构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督促各股室、经办机构收集、整理公开资料,反馈公开的效果。
六、监督评议
局各股室、经办机构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情况接受监督评议小组和局工会的监督,监督评议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及时监督政务公开的内容、过程、效果,收集、整理、反馈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
七、政务公开要求
1、政务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应遵循广泛性、普遍性、真实制度范本精选!
.性、时效性的原则。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制度,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在规定允许的前提下都必须公开。政务公开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切忌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2、责任追究。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该公开而未公开,或不按规定范围、程序公开,以及擅自公开涉密事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轻微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一、工作程序
1、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细心倾听来访者陈述,恰当处理上访者提出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来访秩序。
2、及时拆收检举、控告和申诉信件,并做好阅信登记。重要信件及时送领导阅批。
3、认真查办所管辖范围的案件,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按期按质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件。
4、对直查信访件和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结果件,要认真进行调查,并经领导批准后立卷当档。
5、立卷归档材料按照业务类和文书类装订,并符合案卷质量要求。
6、根据报表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并统计好信访举报情况和查办情况。
二、请示报告
1、凡涉及本级党组、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重大问题应及时转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处理。
2、对重要的、复杂的集体上访和可能导致的越级上访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向本级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
制度范本精选!
.3、对群众来信反映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以及反映重要情况或涉及重大问题,以文字材料寄上级纪委。
4、经常向领导反映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提出处理信访问题的具体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复信回访
1、凡属署名信件,通过查核,无论是属实的,还是失实的,都应将处理的结果告诉信访人。
2、对反映的问题已经有关单位恰当处理,而本人要求不合情理的,除函请有关单位对信访者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外,还需复信表明态度。
3、有目的、有重点的回访老户,深入了解信访老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消除他们的急燥、埋怨或对立情绪。
4、对信访老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在可能情况下,应尽量商得有关部门给予解决,以稳定社会,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文明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局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职工队伍,不断提高“三个文明”建设水平,塑造劳动保障部门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仪表规范
第二条
工作人员发型要整洁、庄重。男性不留胡须,不留长发(前不齐眉、后不超领);女性化妆要适度、大方,不浓妆艳抹。
第三条
办公时间着装整洁大方(集体活动按要求着装),不穿拖鞋,不戴有色眼镜,外着装不穿背心、短裤。
第四条
不做不文雅的动作姿势。
第五条
有涵养、自信、庄重、大方。
制度范本精选!
.第三章
语言规范
第六条
在日常交往中,要养成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的良好习惯。
问候语言:“您好”、“早上好”、“晚上好”等;
分别语言:“再见”、“欢迎再来”等;
致歉语言:“对不起”、“让您费心了”等;
致谢语言:“谢谢”、“感谢”;
求助语言:“请您”、“麻烦您”、“请帮忙”、“请关照”等;
对方道谢或道歉时回答语言:
“别客气”、“不谢”、“没关系”、“请不用放在心上”等;
探视病人告别可用:“祝您早日康复”等;
送人启程可用:“祝您一路平安”、“祝您一路顺风”等。
第七条
工作中一律使用普通话和文明服务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第八条
不讲粗话、脏话,不叫他人的绰号、小名等,不以他人缺陷作为笑料,取笑他人,伤人自尊。
第四章
礼仪规范
第九条
初次见面时,应主动进行自我介绍。自我介绍要谦逊;自我介绍后,客气地询问对方的姓名和身份。
第十条
同别人说话时,要认真倾听,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搔头掏耳,打哈欠,看书报,流露出不耐烦的样子。
第十一条
不要抢着和别人说话,万一需要打断或接话时应用礼貌用语,如“请允许我打断一下好吗?”或“对不起,我打断一下”。
第十二条
同别人谈话,态度要真诚,表情要自然,说话要和气,要通情达理,不涉及别人隐私,要言简意赅,不夸夸其谈、漫无边际。
第十三条
打电话时应正确拨号,拨错了要表示歉意。接通后,如果对方是自己要找的受话人,应首先问候,然后开始交谈;如果对方不是自己要找的人,应有礼貌地请求对方去传呼受话制度范本精选!
.人。通话结束时,要有礼貌地告别,然后再挂电话。
第十四条
接电话时应先报自己的单位(内部电话要报股室)和姓名,通话中要使用“您好,请讲”、“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等文明用语。
第十五条
通话时语言要简练,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谈完事情,音量要以对方听清楚为宜,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六条
不能因看不见对方就以随便的态度讲话,更不能对打进来的电话流露厌烦情绪,甚至单方面将电话挂断。
第十七条
对方打错电话时要有礼貌地说清:“您打错了,这里是人民银行”。
第十八条
当电话里找的同事不在时,应主动替他接电话,并注意留下来电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及需要转告的内容。
第十九条
客人进门要起立相迎,热情招呼,主动让座,按规定积极办理该办的事情;如来客联系工作不是你的接待范围,应解释清楚,并主动给予介绍、引导。
第二十条
约定时间接待客人,要严格守时。
第二十一条
接待客人来访应遵循以下礼仪规范:
握手:握手时应自然大方,用力适当,时间不宜过长,对方是女士或职位较高的人一般应等对方先伸手再握手;
介绍:先介绍自己一方的人,再介绍对方的人,在顺序上应先介绍领导和年长者;
交换名片:互换名片时,先用双手将自己的名片递上,并双手接过对方的名片,看好后慎重地放在合适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或拿在手中玩弄;
送客:客人告辞时,应起立送到门口或楼梯口,重要客人应送到大门口或汽车旁,并握手告别。
第五章
交往规范
第二十三条
同事之间相处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互相尊重,不能以自己的兴趣、性格作为标准苛求他人,用自己的优点比他人的缺点,应以他人之长补己之短。
制度范本精选!
.第二十四条
同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当同事遇到困难,发生不幸或出现缺点错误时,应满腔热忱地安慰和帮助。
第二十五条
同事之间要相互促进,当同事取得进步和成绩时,应表示衷心祝贺,不要嫉妒他人或贬低他人;当自己受到表扬、奖励时,应感谢组织的培养和同事的帮助,要再接再厉,不要趾高气傲,固步自封。
第二十六条
同事之间要相互谅解,当与同事发生意见分歧或矛盾时,不要固执己见,更不要得理不让人,应冷静虚心听取对方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同事之间要团结,发生误会应主动谈心,讲明情况,消除隔阂。
第二十八条
下级应尊重上级,尽心尽责,努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汇报。
第二十九条
工作中,下级与上级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尊重领导的意见,以上级的决定为准。
第三十条
下级对上级有意见,应通过正当渠道反映。
第三十一条
上级应关心爱护下级,尊重下级,平等待人。
第三十二条
上级应坚持群众路线,开展谈心活动,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了解下级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下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六章
工作规范
第三十三条
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十四条
工作要有计划,有条理,分清轻重缓急,讲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十五条
态度端正,办事热情,雷厉风行,不推诿、不拖拉。
第三十六条
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工作不扯皮、推诿责任。
制度范本精选!
.第三十七条
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三十八条
办理公务时,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请示,不随便答应自己权限内不能解决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
遵守办公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和旷工,有事要按规定事先请假;不串岗,不在办公室用餐;不泄漏金融业务机密。
第四十条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做到态度和蔼、主动热情。
第四十一条
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权以职谋私,不索拿卡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
第七章
公德规范
第四十二条
文明礼貌,做到仪态优美,举止文明;谈吐礼貌,语言文明;遵守礼仪,行为文明。
第四十三条
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第四十四条
遵纪守法,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第四十五条
尊老爱幼,尊重妇女,重教尊师。
第四十六条
讲究卫生,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处涂写或张贴公告、标语、标志等,不损害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不乱倒垃圾等废弃物。
第四十七条
爱护公物,厉行节约,水笼头、照明、微机、复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不用时,要随手关闭。
第四十八条
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成为文明客户、文明乘客、文明观众、文明游客、文明居民;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时,应遵时守约,不迟到早退,维护秩序、讲礼貌;不交头接耳、随便说话,不看无关的报刊书籍,不随意走动;手机和呼机要关闭或设定为震动;结束时,应等报告人、领导离开会场后,再有秩序地退场。参加舞会时,要衣着整洁,彬彬有礼,动作、姿态制度范本精选!
.要文雅、规矩、礼貌。
第四十九条
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和坏人坏事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第八章
家庭美德规范
第五十条
夫妻和睦,做到互敬、互爱、互帮、互助。
第五十一条
孝敬父母,尊敬和赡养老人,坚决反对嫌弃甚至虐待老人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计划生育,教育子女,不溺爱子女,要既管又教,既重智又重德。
第五十三条
勤俭持家,不浪费,不奢侈,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第五十四条
坚持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不参加封建迷信和其他邪教活动,不赌博、吸毒、嫖娼,积极参加全民健身运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第五十五条
邻里团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不干扰邻居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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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怎样制定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浅谈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需要和适应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这是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引起共鸣。
一、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贴生产经营活动
开展工作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场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许多领域的深刻革命,需要改变原体制下固有的和体制转变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遗留了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使企业只有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没有经营自主权。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市场来调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这就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同时,企业从国家“母亲”的怀抱中脱离出来,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将承受巨大的压力。特别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一方面,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了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调节组织生产;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破产”等市场规律,在威胁着企业,对企业增加了危机和风险。两个方面的情况,都迫使企业要练好“内功”,自动搞好自身的生产经营,千方百计降低“内耗”,提高效率,增加效益。因此,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无疑也必须紧贴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开展工作,把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分配、流通、管理各个领域,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高效地运转,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三保证”,即:一是保证公司法人能够正确把握企业生产经营方向和经营决策;二是保证公司法人面向市场组织生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成为法人实体;三是1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通过以上的保证措施,使纪检监察工作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疏通渠道,排除干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健康的、法制化的轨道上正常运行。
二、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
策提供服务和实施监督
为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服务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这样做,既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发挥保证监督的作用,又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保证和支持公司法人制的推行,还有利于形成整体合力,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的发展。纪检监察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目的在于推进企业民主科学决策,避免和减少失误。纪检监察要站在改革的前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理直气壮地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认真负责地支持和保障董事会、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纪检监察工作在为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服务和实施监督方面:首先,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当成份内的事,作为纪检监察的政治责任,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其次,要进一步明确服务与监督的范围和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范围,奋斗目标,在企业进行重大决策时,及时施以保证监督的职能。再次,要提高服务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既要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又要懂经营会管理,这样,才能提高服务能力,也就是说,在企业决策重大问题时,才能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溶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
三、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是对企业内部专司监督
职能的机构
监督机制是企业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健全的监督机制不可能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因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的发挥,对企业的管理工作、经济效益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根据市场经济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起一种超前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规范2领导、党员、干部的行为,使人不能以权谋私。特别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原体制的弊病没有完全克服,新体制还没有完全形成的情况下,可能为一些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有一支强有力的,对企业内部专司监督职能的机构,而企业纪检监察正是具备了这种职能的机构。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纪检监察部门行使监督职能的重点是:
第一,对领导层的监督。作为企业的领导层,是对企业生产经营全面负责,并具有决定、指挥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力。因此,企业负责人能否依法正确地行使职权,决策是否正确,指挥是否得当有力,生产管理是否严格科学,对企业能否完成生产经营计划至关重要。对此,纪检监察对企业领导监督的内容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和有无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和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情况。通过对领导层的监督,用党的政策、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领导个人的行为和企业行为,保证企业领导带领企业走廉洁经营的道路。
第二,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从我们办案的实际工作中看到,在案件线索中,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管理工作方面的问题占有相当的比例,而企业的管理工作主要是以规章制度来制约。从目前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看,一是制定得多,遵照执行的少;二是随意性较大,使有的规章制度成了有名无实的一纸空文;三是缺少系统的、操作性强的监督条规体系;四是线条粗,原则性强,规定不准干什么的多,违反不准,怎么处理的少。由此,纪检监察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的内容是:在规章制度的制定方面,要监督检查制度的制定是否符合生产经营方向,是否有利于企业管理,是否具体和便于操作;在规章制度的执行方面,要监督检查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制度办事,违反了是否进行处理;在规章制度的检查方面,要监督检查制度的完善情况,对不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是否进行了改进,提出了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把监督检查施以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才能惩治违法违纪。
第三,对窗口单位和要害部门的监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3的建立,窗口单位和要害部门是企业对外交往、对内管理的关键性单位,这些单位掌握着企业的人、财、物、供应、配套、销售、运输等。从当前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的特点来看,贪污人员多是管钱的,受贿人员多是掌握人、财、物、权力的。因此,对企业的窗口单位和要害部门监督的内容是:对外交往,对内管理的情况,它包括劳动用工情况;财务收入、支出情况;物资采购、管理、发放情况;以及供应、配套、销售、运输的业务往来情况;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以及废旧物资招、投标等等。在对以上内容监督的同时,还要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监督、协助这些部门制定和完善一些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做到互相制约,分权制衡。
四、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开创效能监察的有效
途径
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为
企业生产服务,为改革开放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单纯的查案、办案,显然已不合时宜,需要赋予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以新的内容,这就是开展效能监察。
在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就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对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其效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还要通过分析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制度,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监察建议。并总结推广那些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善经营会管理,效益显著的先进经验,从而促使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有人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就是查办案件,抓效能、效益是业务部门的事。我认为,在建立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中,由于有的政策不配套,制度不健全,如果不提供保证监督措施,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消极因素,资产阶级腐朽没落东西就会乘隙而入,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行为就会产生。这样,就必然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些不利因素,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那么,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纪检监察部门怎样来拓宽效能监察的思路和渠道,加大效能监察的力度,我认为,应从以4下几方面思考:
1、选择效能监察的项目。目标明确,是开展好效能监察的前提,因此,我们在选择效能监察的项目时,首先,要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选定效能监察项目,使效能监察同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密切地结合起来,通过效能监察,保证和促进企业中心任务的完成;其次,要围绕严重影响经济效益的问题选定效能监察项目,通过效能监察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提高经济效益。再次,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定效能监察项目,通过效能监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增进团结,化解矛盾,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2、开展效能监察方式的多样化。效能监察的方式是由效能监察的任务和内容所决定的。一般在效能监察中采取得较多的方式有全面监察、专项监察、事中监察和事后监察。因此,为了加大效能监察的力度,运作的方式应多样化,除以上几种方式外,还有跟踪监察、热点监察、事前监察、决策监察等等。特别是事前监察,它同其它监察有着不同的特点,就是对某项重要的业务活动或某些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参与,以防患于未然,也就是说,这项监察要做在发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前面,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
3、效能监察的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对开展效能监察的情况应定期进行分析,对于恪尽职守,依法经营,工作实绩和工作效率显著者,建议主管领导予以表扬和奖励,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对于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分清是非,分清责任,并分别不同情况进行恰当的处理。对于尽职尽责,因经验不足或在改革探索中产生的失误,要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鼓励其改正缺点,大胆工作;属于渎职失职以及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按规定程序立案查处;对于发现的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和其他问题,要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改进工作,加强管理。
4、在开展效能监察中,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效能监察不仅涉及很多政策问题,而且涉及很多业务技术问题和经营管理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如5果不具备相关的基本知识,开展效能监察就比较困难。因此,练好“内功”,才能有力地出击,是摆在我们每个纪检监察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一方面要加强理论方面的学习;另一方面要多深入实际,参与一些单位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以培养自身调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也才能把握效能监察的尺度,更好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
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努力抓好党风廉政责
任制的落实
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的具体运用和体现。过去,不少同志认为,反腐败就是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如果搞不好,纪检监察部门责无旁贷。实际上,反腐败靠孤军作战是不行的,是不可能收到预期效果的。经过几年来不断的实践和总结,得出了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实际上就是责任制。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我认为,要在企业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抓好以下几方面的落实:
1、在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基础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要让各级领导了解掌握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基本内容,明确自己担负的责任,搞清尽职守责和失职渎职的界限,提高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水平。
2、要细化和分解责任。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到人。要认真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既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又明确“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既要有人具体负责,又要有人总负责。努力做到责权统一,上下紧扣,相互监督,层层把关,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3、要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在监督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严格责任追究,重点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行责任制规定和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格按照责任追究6的规定,给予有关领导干部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实行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严明纪律,从严执纪,以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总之,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纪检监察工作领域日益拓宽,面临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特别是在今后公司制企业中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就是对形成有中国特色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有益尝试,如果在现代企业中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构,则会更有利于向新的企业制度转换。
篇四:怎样制定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是纪律检查机关,那么你知道它的工作制度是什么吗?中国文库-教育资源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1、在市局纪检组长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监督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决议的情况。
3、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贯彻实施监察、审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5、协助市局纪检组检查和处理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揭发、检举、控告;6、协助市局纪检组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述,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7、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8、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
9、协助市局纪检组做好信访和查案工作。
10、做好市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提高监督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及其投资企业(统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企业党政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对企业党组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能是:监督、教育、惩处、保护。
第四条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政纪,以及企业的相关制度,对工作对象开展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第二章
纪检监察工作对象
第五条
纪检监察的工作对象:
(一)企业党组织;(二)企业所属职能部门;(三)企业投资企业及其领导人员;(四)企业广大党员和群众。
直接管理钱、财、物及管理工程的部门和人员是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负责检查企业党组织、领导人员及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党章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七条
协助领导班子做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承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对党风状况进行经常性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
第九条
制定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企业廉洁经营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
负责党员党性、党风、党纪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政纪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重点抓好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企业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的情况;参与对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对重大经营事项的过程监督。
第十二条
受理企业党组织、党员和其他人员在党风廉政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及反映;认真查办和处理党组织、党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出对涉案中的党组织、党员和其他人员的处分建议。
第十三条
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协助企业党政班子搞好对管理
人员的考核、选拔与任用,建立和管理人员廉洁档
案。
第十四条
根据效能监察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并指导本企业投资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第十五条
做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第十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作对象的履职情况和履职后的效果情况进行效能监察或专项检查。
第十七条
会同有关部门,畅通职工诉求通道,积极做好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
第十八条
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企业党政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工作职权
第十九条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工作职权是: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参与权、处分权。
第二十条
监督权、检查权:
(一)有权通过工作调研、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工作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二)在监督检查中有权责令工作对象停止正在或者可能损害国家、企业、员工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调查权、建议权:
(一)有权对工作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按审批程序立案调查;(二)有权向被调查或立案的单位和个人调阅、复印、索取有关文件、资料以及证据、证物;(三)按照规定程序有权暂扣、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的文件、资料、物品和非法所得;(四)有权在案件调查中,对知情不举,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纪行为,拒绝提供证据和阻挠、破坏调查的单位及个人,追究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有权对不执行或未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与决定决议的工作对象,发出纪检监察文书,促其限期整改;(六)有权根据对工作对象的有关检查或调查结果,向企业主要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对当事人的任免建议;(七)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业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有权向企业主要领导提出给予表彰或奖励的建议;(八)对立案调查的工作对象,根据违纪违规情节,有权建议停止其公务活动或者职务。
第二十二条
参与权、处分权:
(一)纪检监察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本企业及其投资企业党政班子的有关会议;(二)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参与对工作对象的考核、评议和民主测评;(三)对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的工作对象,纪检监察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同意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下达处分(或处理)决定。
第五章
纪检监察会议
第二十三条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每年召开会议二次,如有需
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与议题有关的人员列席。
第二十四条
纪检监察会议由党组织的纪检负责人(纪检委员)或其指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
下列事项需要纪检监察全体成员参加:
(一)传达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二)研究讨论上级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和其他重大问题;(三)研究讨论企业纪检监察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四)研究讨论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党员领导人员、党员、管理人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检举、控告的情况;(五)研究讨论企业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党员领导人员、党员、管理人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及其他涉及党风的问题;(六)审议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并报党组织任免;(七)研究决定对管理权限范围内企业党员领导人员进行警示诫勉谈话和函询。
第二十六条
会议需决定的事项实行表决制,表决的事项需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由专人做好记录,研究的重大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章
纪律要求
第二十七条
纪检监察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行使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分权要经企业主要领导授权;(三)严格遵守经济纪律,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与宴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外泄单位未公开的经济类信息;(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正确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服从指挥,坚持原则;(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该知道的事不打听,只能自己知道的事不外传,群众举报的问题和未公开未结论的信访案件不议论、不传播;(六)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对人事任免情况,不私下议论或擅自透露组织未公开的事项;(七)严格遵守信访办案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执纪执法,依法办案,依规办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案件当事人说情;(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努力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清正廉洁,勤奋工作,不得到基层单位报销各种因私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总支部负责解释。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的要求,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正确、全面地看问题,切忌偏听偏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依靠群众开展好监察工作。
四、按照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五、紧密围绕医院中心任务,对监察对象对实施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配合纪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的接待、登记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认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和调查工作。按照领导的指示做好初步核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七、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罚的申辩、依照法律法规保护被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八、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案情,不携带案件材料到公共场所或办公室外阅办,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九、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篇五:怎样制定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MODERNENTERPRISECULTURE企业党建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曾勇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2-026-02摘要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国有企业与地方纪检监察机构在组织架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很多差异,不能完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三项改革”要求进行。国有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全覆盖,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词 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工作 体制改革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有力地解决反腐败力量分散、监督对象覆盖不全、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有效地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国有企业是国家发展和建设的中坚力量,深入推进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是解决国有企业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也是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但是,国有企业与地方纪检监察机构在组织架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很多差异,不能完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三项改革”要求进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国有企业管党治企工作水平,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当前面临的一个难题。笔者结合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经历,浅要分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些做法。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义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支柱,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察法明确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列为六类监察对象之一。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也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更是实现对国有企业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监察全覆盖的制度创新,对促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现状和问题(一)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一条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强化职能分离、推行部门分设,是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监督权、线索处置权、审查调查权以及调取证据权等多种权力高度集中带来的廉洁风险。但是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是企业的中心工作,纪检监察机构只是企业众多职能部门之一,地方纪委监委由多个部门负责的信访受理、案件管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申诉办理等工作,在国有企业基本都只能在一个部门中完成,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都受到限制、力量薄弱,无法按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要求划分出多个机构进行细致分工和权力制约。(二)审查调查权限不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条指出,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 、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但企业并不具备采取上述措施的权限和能力,如留置措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可见,留置是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企业纪检力量相对薄弱,设施简单,无法实施该项措施。此外,根据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规定,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须依法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如《搜查证》、《调取证据通知书》、《查封/扣押通知书》等,但企业非司法机关,无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监督执法工作受到一定限制。(三)组织架构存在差异。《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则》细致规定了每个工作环节的审批权限,但国有企业不一定设置有相关的岗位和层级,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需要结合实际进行调整。此外,监察工作要求,政务处分决定及函告有关机关的文件,应以监委名义作出,并使用监委文号,但国有企业没有设立监委,过去一般情况下都是以企业行政的名义行文,责任主体需进一步转变。二、国有企业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做法鉴于上述等情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在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能生搬硬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需要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实践、探索,使纪检监察改革工作更符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结合所在企业的一些做法,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等方式,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改革或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促进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全覆盖,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补齐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短板。26MEC2019.12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企业党建MODERNENTERPRISECULTURE针对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不规范、力量不均衡的情况,上级纪委监委可以出台指导意见,或是由国有企业纪委制定内部各级子公司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明确不同规模的公司(机构)须设置的纪检监察机构类型和配备的纪检监察干部人数,进一步规范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强化企业纪检监察力量。推进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避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混同,以及纪检监察干部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情况出现。建立案件联查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协调办案,建立审查调查人才库,抽调不同区域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案件交叉査办工作,以此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手不足、力量薄弱的问题,并有效地落实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离、审查和审理分离、复议复查和审查审理分离的工作要求,同时也能够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得到提高。此外,积极整合监督力量,成立由企业法务、风控、审计、监事会、党群、纪检监察、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组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引导和组织各部门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紧盯廉洁问题,定期沟通情况,集体商议研究,做好廉洁风险管控工作,努力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格局。(二)完善企业派驻监督工作,推动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上级纪委监委对下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上级纪委监委可向金融企业或其他重要的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或向企业任命监察专员,成立上级监委派驻企业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纪委合署办公,实现监察职能向国有企业延伸。国有企业纪委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重要的领域或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子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三)健全巡察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根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巡察工作机制,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立内部巡察专责机构,组建由各单位(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巡察人才库,定期开展对下属子公司的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以及巡察整改“回头看”,坚持在固定周期内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实现巡察工作常态化、正常化开展。加强与上级党委巡视机构的协调配合,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建立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力量统筹使用、监督成果共用的有效方式,不断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发展。 (四)严格落实“三个为主”,确保工作成效。一是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汇报。对重要案件的处置工作,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在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需对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在上级纪委监委的协调指导下进行。同时,加强与上级纪委监委协调配合,对于涉嫌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留置的,积极请示上级纪委监委,由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留置场所和部署有关工作;需要调取证据的,积极请示上级纪委监委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为调查工作提供便利。二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相关部门为主。坚持企业总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由上级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名考察,子公司纪委书记、副书记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由上级企业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名考察。此外,各级企业应当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在必要的情况下,对新纳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要报上一级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审核,确保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三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国有企业要建立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考评机制,把考评结果作为考评对象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绩效薪酬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将考核情况与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岗位、绩效挂钩,强化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确保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委监委的要求下正确、有效地开展。此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纪检监察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査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架构、层级等实际情况,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审批权限、文书要求等,为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监督执法,实现纪法贯通提供制度依据和基本遵循。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支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结语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自上而下作出的战略性决策部署。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工作中不断实践探索,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走出一条符合国有企业实际和需要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路子,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实现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推动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参考文献:[1]聂新鑫.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十二: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不断提高治理能力[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11.21.MEC2019.1227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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