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消防联防联控联动工作制度
微型消防站联勤联防制度
(一)在公安消防队的指导下建立调度通信网络,实行统一调度指挥。在公安消防队的调度下参加各类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行动,接受公安消防队的统一指挥;
(二)专职消防队作为第一出动到达事故现场时,应当迅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在公安消防队增援到场后,立即报告现场情况,向公安消防队移交指挥权,积极完成各项灭火救援任务;
(三)制定年度联勤联训方案,定期与辖区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执勤、训练和灭火演练,并接受公安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
(四)了解辖区道路水源、重点单位具体消防设施情况。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督检查方法,积极协助消防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消防宣传工作
(五)建立防消联勤工作台账和档案,整理并妥善保管各类工作记录;
学校防溺水联防联控制度
为全面加强学校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学校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学校防溺水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积极参与辖区镇(街)政府成立的防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积极配合辖区镇(街)政府的相关工作,明确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督促辖区镇(街)政府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周围水域做好摸排、围挡、提醒及风险评估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
3.学校要积极配合辖区镇(街)政府定期发布防溺水安全提醒。
4.学校要积极配合辖区镇(街)政府落实家长的监护责任。尤其要履行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紧盯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和放学后等关键节点,做好学生的防溺水监管和教育工作。
5.学校要积极配合辖区镇(街)政府落实重点学生群体的摸排管控、教育管理。对所有学生进行走访摸排建档,特
别是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及外地务工子女、特殊家庭学生等群体要落实好安全监护责任人并定期开展家访。
6.学校要积极配合辖区镇(街)政府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7.学校要积极配合辖区镇(街)政府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应及时施救,并做到事后上报处置工作。
篇二:消防联防联控联动工作制度
商业街消防联防联控联动工作制度
联勤联训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联合制定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和力量调度方案;
二是联合开展“六熟悉”活动、各类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训练、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制订、联合灭火演练,实现重点单位基本情况、灭火救援预案、辖区道路水源等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联合扑救二级以上的火灾,参加各类抢险救援勤务处置行动;
四是逐步实现“同步调度、同步反应”的目标,各区单位企业专职、志愿消防队统一接受市消防支队的调度;
五是明确联合作战组织指挥程序;
六是其他需要纳入联勤联训的工作。根据《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应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训练、同作战、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的“八同”原则,通过开展联合执勤和训练,强化与专职、志愿消防队伍间的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整体灭火救援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在联勤联训工作中。
公安消防队须承担五项任务:一是制定年度联勤联训方案,规划全年联勤联训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和指导专职、志愿消防队开展联合执勤、训练、灭火演练和战训资料建设,分阶段进行考核评比;三是指导建立统一
的调度指挥通信网络;四是联合作战时坚持统一指挥,做到科学组织指挥,处置规范合理,灭火救援高效,通信调度畅通;五是战斗结束后,统一组织联合开展人员器材清点、火场清理和战评等工作。
专职、志愿消防队要与公安消防队的联勤联训纳入执勤、训练、作战体系,建成协调高效的战斗整体。其主要任务有:定期与公安消防队开展业务理论学习、联合执勤、训练和灭火演练;建立联勤调度通信网络,接受公安消防队的统一调度,接受统一指挥;作为首批力量到场后,在开展灭火救援的同时,迅速向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视情请求增援;公安消防队增援到场后,立即报告现场情况,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队的统-指挥;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火场清理等工作,参加战评总结。此外,《规定》
还对联勤联训工作进行了量化规定。
要求公安消防中队每月与辖区专职、志愿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不少于2次;公安消防大队每月组织大队、辖区中队和辖区专职、志愿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不少于1次;公安消防支队组织的跨区域联合灭火演习中必须调度专职、志愿消防队参加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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