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6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通知(通用合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关于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5篇
第一篇: 关于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全市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全市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相信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xx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内各高校党委组织(人事、工作)部:
为开展好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学的重点
全体党员在完成佩戴党徽、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共同学习内容
1.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 学习《全市关于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3. 《中共xx市委关于追授黄xx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市开展向黄xx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文件以及xx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刊发的黄xx同志的主要事迹。
(二)分领域学习内容
1. 农村(社区)党支部:学习市委书记张xx同志在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拉练会上的讲话精神。
2.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1)习近平党建思想形成的历史脉络;
(2)学习市委书记张xx同志在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拉练会上的讲话精神;
(3)学习《关于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的通报》(十组通[2018]12号)。
3. “两新”组织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4. 高校和中小学党支部:(1)高校党支部学习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2)中小学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小学教育有关重要论述。
三、做的安排
1.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全市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参观学习,开展廉政知识测试,讲好廉政专题党课。
2. 推荐“两优一先”先进典型。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十组通[2018]14号)文件要求,对照标准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组织考察的方式组织推荐。
第二篇: 关于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属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党组织,驻石中央、区属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开展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20XX年以来,全市各县(区)、各领域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认真组织开展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落实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20XX〕17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弘利教育)
各县(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建立“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确保全覆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内容,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性锻炼,围绕建强组织、建好队伍、提升组织力来展开,聚焦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抓落实,对标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石嘴山提供强大思想动力。
二、基本方式
(一)确定主题
各县(区)、市直各工委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任务,提前确定主题。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内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除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外,也可由上级党组织开展,鼓励不同领域党组织联合开展。
(二)固定时间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在固定的时间开展一次,一般放在每月月末工作日进行,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各县区、各工委根据本地、本领域党组织的行业特点、工作惯例等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本系统党支部统一活动时间。除重大活动和紧急任务外,“支部主题党日”应当按时开展,没有开展的,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等党员不能同时集中的基层党组织可分批组织党员参加。六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应结合纪念党的生日开展系列活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三)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以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但党支部要以适当形式向其通报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可根据实际,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也可邀请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驻点干部、党建指导员、群众代表、支部所在单位非中共党员负责人等参加。
三、主要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平台,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落实“三会一课”。除特殊情况外,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应纳入主题党日进行,不再另行安排。
2.集中组织学习。重点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内容,结合活动主题,系统性学党章,有计划地安排学习党章内容、诵读党章;
针对性学党规,根据党员思想作风表现,明确学习重点,特别是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
专题性学系列讲话,每月选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点篇章,组织党员进行专题学习。全面性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要求;
及时安排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重点工作安排,灵活学习形式,强化专题研讨、党员讲党课、专家导学等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3.强化党员意识。组织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时,提醒党员自觉足额交纳当月党费。每年“七一”,组织全体党员集体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可以组织党员在入党月份重温入党誓词。
4.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四个合格”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开展党员推优表彰和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依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支部谈心活动。
第三篇: 关于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主题党课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 “重温入党誓词 铭记神圣使命”主题党课活动的通知各党支部:为丰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容,增强全体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使广大党员能够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经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温入党誓词 铭记神圣使命”主题党课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1、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为标准,坚决贯彻“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永葆共产党人本色,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组织党员回顾入党宣誓时做出的庄严承诺,开展“当初入党为什么,现在应该干什么”的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激发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二、活动时间本次活动时间从X月X日开始到X月X日结束,为期一周。在此时间内,各党支部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四、活动要求1、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悉心准备、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四落实。2、各党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任何党员无正当理由均不能缺席。3、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并将大家发言、讨论的内容于活动结束后次日以书面形式交政治处。 X年X月X日
第四篇: 关于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8年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2018年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xx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内各高校党委组织(人事、工作)部:
为认真开展好2018年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学的重点
在做好戴党徽、交党费、集体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2)学习《xx市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十办发[2018]41号)(此文件已经下发至各单位,不能提供电子稿)。(3)学习《关于办好“新时代xx讲习所”的通知》(十发〔2018〕19号)。
2. 学习省、市关于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1)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8]29号)。(2)学习市委党建办《关于印发2018年度县(市、区)、市直机关、学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十党建办文[2018]1号)。
三、做的安排
1. 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活动。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鄂办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就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向全体党员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的评议。要对2018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和谋划,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公开接受监督。
2. 开展2018年度“双十星”评定和2018年度“双十星”承诺。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化拓展“十星级党员”和“十星级党组织”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十办发[2018]13号)要求,对2018年度党员和党组织“十星”争创情况进行评定,加大评定结果运用力度,对表现突出的“十星级党员”和“十星级党组织”给予适当奖励;
开展好2018年度“十星”争创事项承诺活动,承诺事项要细化量化具体化,可操作、可考核,对承诺事项要进行审定并公示。
3. 开展好精准帮扶和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精准帮扶联系点和帮扶贫困户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
要落实好“三同一定”要求,确保群众满意度,为国务院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检查做好准备。
各级各地党组织和党员开展2018年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学习体会及时报市委“两学一做”办。
中共xx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第五篇: 关于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主题党课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温入党誓词 铭记神圣使命”主题党课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丰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容,增强全体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使广大党员能够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经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温入党誓词 铭记神圣使命”主题党课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为标准,坚决贯彻“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永葆共产党人本色,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组织党员回顾入党宣誓时做出的庄严承诺,开展“当初入党为什么,现在应该干什么”的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激发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时间从X月X日开始到X月X日结束,为期一周。在此时间内,各党支部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四、活动要求
1、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悉心准备、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四落实。
2、各党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任何党员无正当理由均不能缺席。
3、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并将大家发言、讨论的内容于活动结束后次日以书面形式交政治处。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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