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关于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3篇
【篇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根据X纪9号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科党政能严格按照文件部署的时间节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2018年4月4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于4月10日对我科公开,三重一大等问题进行了了专项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签字不规范不及时,有补签情况。针对这两个问题支部汇同科行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规范记录,按规定事项记录,确保记录全面。加强签字规范的监督,做到及时签字,杜绝补签情况。
二、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矿党委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相互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于4月19日上报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此类问题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高度重合,共查出问题五个方面的问题:1、大宗物资的采购上有个别次数的采购存在向非个人采购农产品时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违反国家《现金管理条例》中超过现金起点用转账支付的相关规定情况。2、辅料的采购(白糖、醋等)多为定点商家,索取正规发票较少。3、个别基础账目凭证手续不全。4、小商店未独立核算。5、厂务公开内容有欠完整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加强大宗物质的采购现金支付管理,严格遵守现金起付点规定。对辅料的采购特别是批量采购,尽可能选择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商家按规定程序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严格遵守会计账目管理规定,确保手续齐全,记录规范。小商店经营将独立建账核算,便于监督。对厂务公开内容及时补正,保证事项完整。
三、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和监督,我科两个科级干部子女本年度计划结婚事宜均按上级纪委要求进行了申报,支部同时要求在举办婚庆喜宴前再度向上级纪委上报情况以便加强监督。同时对职工关注的考勤,材料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我科实际制定了生活服务科请销假制度,对材料管理进行专项的检查发现的月清月结滞后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整改。
按照《中共荥经县委办公室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乡党委根据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委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乡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主动加强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的领导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进行党员干部专题培训。2017年1至8月分别组织乡、村、组干部通报学习了、、等文件,并于2017年8月组织乡干部和全体村干部观看《阳光问廉第二期》。通过学习对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多次敲响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同时我乡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2017年1至8月分别进行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集体谈话会”、“泗坪乡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初步候选人谈心谈话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作会”。等专题培训工作。
及时开展感恩奋进活动和“大走访活动”。2017年7月我乡在乡政府会议室开展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并对我乡四个村分别开展“大走访”活动,共走访45人,其中各村党员各10人,断机村关于安置点防洪沟公开,公平问题所涉及的王天国等5人。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同时进一步化解矛盾,有利于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像。
认真收集问题线索,强化执纪问责。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问题线索。通过自查发现2个问题线索:1.民胜村村委会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开展专题整治同时结合教育帮助,民胜村切实落实了坐班制度。2.2014年至2017年泗坪乡民主村3组将本应纳入集体账户管理的资金存入组长杨庆安的个人账户。乡纪委对杨庆安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民主村3组立刻进行了整改,将3组集体资金暂存入民主村账户,待民主村3组开设集体账户后再存入民主村3组的集体账户。
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为加强管理我乡先后完善了《泗坪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泗坪乡下辖四个村的村规民约。
二、存在问题
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影响,没有认真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在业务工作中注重强调工作安排和工作成效,忽视了对过程的监督,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
学习不到位,侥幸心理存在。学习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的干部不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缺乏学习廉洁从政相关知识,对工作发生的变化不及时了解,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惯性思维、侥幸心理比较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强化思想认识。乡党委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长期坚持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篇二】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达州市纪委及万源市纪委关于全面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按照万源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纪发〔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市纪委、市监察局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文件精神,着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在脱贫攻坚、惠农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救灾救济、为民服务、工程项目建设、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地方性债务管理等 9 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一)脱贫攻坚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各村(社区)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扶贫对象评定和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不公开、不公正、优亲厚友,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二)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村、组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村、组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四)减轻农民负担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执行不到位,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五)救灾救济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救灾救济对象评定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不及时拨付兑现救灾救济款物,利用职权侵占、挪用、贪污救灾救济款物等问题。
(六)为民服务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服务群众中推诿扯皮、态度生硬、作风粗暴、门难进、事难办,行政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等问题。
(七)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建设,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竞标或透露标底,强揽工程材料采购,随意更改合同定价等违纪违法问题。
(八)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村(居)务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公开内容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务收支项目不明细,伪造公开内容等违纪违法问题。
(九)地方性债务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举借新债,擅自改变举债资金和债务化解资金使用用途,不按规定降息或债务本息不分离并将利息转为本金,将工程类债务违规转为民间借款,债务收支以现金方式进行收付,债务核算不实、举债不入账或者债务空转、违规收取手续费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特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人员为:
组 长: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乡纪检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切实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协调配合,抓好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作风转变,深化政风行风建设。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干部会议、村民会议、微信、QQ、宣传栏、公示栏、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内容,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普遍知晓、积极参与。
(三)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沟通,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实效。
(四)加强统筹推进。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相结合,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相结合,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解决什么问题,同时既要支持群众合法维权,又要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尽责,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篇三】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报告
关于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开展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九个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20140815
兵建党组发〔2014〕17号
关于印发《关于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开展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九个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属机关党委,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开展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九个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
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党组
2014年7月15日
关于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开展纠正群众身边
不正之风“九个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兵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的要求,切实解决问题,取信于民,按照《关于开展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八个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新兵群组发〔2014〕3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党组研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和兵团党委关于抓好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以中央和兵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局党组二十四条规定为切入点,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深入开展整治活动。紧密结合建设环保实际,坚持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用“准、狠、韧”和钉钉子的精神,攻坚克难,动真碰硬,整治痼疾顽症,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树立建设环保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富有成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组 长:刘 平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瑞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总工
徐 朴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崔寿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文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林毓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汪 祥 办公室主任
邹建军 监察处处长
牛立新 住房保障处处长
杜志坚 城镇规划处处长
马云霞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调研员
白 玉 建筑市场处副处长
马长伟 城镇建设处调研员
杨 旭 建设行业发展处处长
张兆新 环境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罗洪明 总量控制处副处长
柏 峰 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郭劲松 污染防治处处长
杨静兰 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
魏海忠 地震办公室副主任
张 勇 城建监察总队队长
王志强 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
旦云超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周益民 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万 勤 环保科研所所长
许 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各项工作,徐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祥、邹建军、柏峰、万勤、许锋同志为工作人员。
三、活动时间
2014年7月至12月,年底前完成。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按照兵团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的八个突出问题的责任分解,重点围绕以下九个突出问题开展整治。
(一)整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不到位问题。
1.整治内容。一是坚决纠正民主集中制原则淡化、民主科学决策意识不强,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二是遏制独断专行,逃避监督,搞“一言堂”和缺乏严格论证的“草率拍板”行为。三是纠正“三重一大”细化量化不够,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缺乏详细内容和具体标准,在实践中难以把握,导致民主决策流于形式的现象。四是查处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决策失误的现象。五是纠正落实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及制度不配套问题。六是杜绝监督机制不健全、不科学,决策过程监督乏力,
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2.整治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确保坚持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加大民主集中制执行力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刘 平
牵头处室:办公室
责 任 人:汪 祥
协助处室:各处室、事业单位
监督处室:监察处
监 督 人:邹建军
(二)整治房屋拆迁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1.整治内容:一是坚决纠正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补偿安置方案不征求群众意见、补偿资金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房地产估价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房屋征收补偿信息不公开、程序不合法等问题。三是坚决纠正采取断水断电、制造噪音干扰、恐吓或其他暴力、胁迫手段实施征收的违法行为。
2.整治措施:一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深入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的规定,认真开展调查登记,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公布等程序。建立健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准入制度,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各项工作。二是切实做好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收行为,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建立房屋征收信访案件信息简报制度,加强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法规的宣传。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刘 平
牵头处室: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责 任 人:马云霞
协助处室:住房保障处、城建监察总队
监督处室:监察处
监 督 人:邹建军
(三)整治保障性住房工作中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1.整治内容。一是纠正保障性住房中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二是有效落实部分团场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中的房源问题。
2.整治措施。一是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围绕保障性住房“准入、配置、退出”三个环节,优化申请审核、公示、核准登记、轮候、配租配售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二是加大督办、现场巡查等工作力度,及时掌握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12月底前落实1.9万套困难家庭住房房源,并完善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档案管理资料。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郭 勇
牵头处室:住房保障处
责 任 人:牛立新
协助处室:建设口处室、事业单位
监督处室:监察处
监 督 人:邹建军
(四)整治环境保护方面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1.整治内容。一是整治企业生产废水超标排放与事故排放。二是整治企业废气排放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污染问题。三是整治团场生活垃圾处理不到位,随意焚烧,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问题。
2.整治措施。一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等各类执法检查,对兵团限期治理项目、重点减排项目、燃煤发电(包括企业自备电厂)、钢铁、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环境管理工作,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二是加大对超标排放企业的查处力度,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限期治理通知,确保企业按要求整改、治理到位,逾期未完成的依照法律法规上限处罚,采取限产限排、责令停产。三是加强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及时加以解决;
暂时解决不了的耐心说明道理,避免矛盾激化,做到群众投诉案件,件件有落实,给投诉人满意的回复。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徐 朴
牵头处室:环境监察总队
责 任 人:杨新宇
协助处室:环保口处室、事业单位
监督处室:监察处
监 督 人:邹建军
(五)整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1.整治内容。一是坚决纠正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欠缴、缴费标准低,不能按月缴纳等现象。二是坚决纠正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不热情、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三是坚决纠正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严等问题。
2.整治措施。一是坚持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力度,让兵团干部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维权意识和缴存单位的法律意识、为民意识,维护缴存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干部职工满意度。三是坚持“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业务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崔寿民
牵头处室: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 任 人:许 锋
协助处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监督处室:监察处
监 督 人:邹建军
(六)整治执法监管和窗口服务“衙门”作风及“吃拿卡要”问题。
1.整治内容。一是坚决纠正群众观念淡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不主动,不联系职工群众,不重视职工群众拆求,对群众反映事项麻木不仁,敷衍塞责,拖延推诿、故意刁难,来回折腾、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二是遏制履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凭关系办事,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现象。三是严禁滥用职权,执法不严不公,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接受吃请,拿红包、吃回扣现象。四是严肃查处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委托执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
2.整治措施。一是回应职工群众关切、改进政风行风。二是制定关于建设局(环保局)改进执法和窗口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机制,从根本上铲除不良好作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崔寿民、徐 朴
牵头处室:城建监察总队、环境监察总队
责 任 人:张 勇、杨新宇
协助处室:各处室、事业单位
监督处室:监察处
监 督 人:邹建军
(七)整治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涣散问题。
1.整治内容。一是坚决纠正机关干部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落实上级决策不到位、不彻底,管理混乱,绩效考核不完善等问题。二是纠正机关干部素质偏低,能力平庸,行为懒惰,碌碌无为,推诿扯皮,不讲效率,不讲质量,工作被动应付等问题。三是纠正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办事程序不规范,工作标准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对遇到的困难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积极提出有效解决措施等问题。四是纠正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五是杜绝工作纪律松驰,自由散漫,上班时间玩游戏、逛淘宝、炒股票,擅离职守等问题。
2.整治措施。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学习和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关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坚持每半年组织一次绩效考评。三是强化经常性管理,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严格考勤,杜绝上班迟到早退等问题。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上班时间玩游戏、逛淘宝、炒股票,擅离职守等问题。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徐 朴
牵头处室:办公室
责 任 人:汪 祥
协助处室:各处室、事业单位
监督处室:监察处
监 督 人:邹建军
(八)整治干部“走读”问题。
1.整治内容。一是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宗旨意识较差,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在状态,在岗不安心,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等现象。二是遏制少数干部脱离职工群众,不注意了解职工群众疾苦和心声,不注重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等问题。三是坚决纠正不遵守值班制度,工作日、夜间、节假日要求24时间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在岗位等现象。四是坚决纠正出现群体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问题时,干部无故脱离岗位,不能迅速赶赴现象解决问题,贻误工作的现象。
2.整治措施。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干部“走读”问题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明察暗访、情况通报、问责处理等制度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干部“走读”问题;
健全完善干部离开工作岗位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禁未请假、未报告擅自脱岗、离岗、不在岗等现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把整治干部“走读”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和局党组二十四条规定,以及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三是严格惩处问责。加大干部“走读”行为惩处问责力度,发现有“走读”行为1次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发现有“走读”行为2次的,进行诫勉谈话并点名通报;
发现有“走读”行为3次以上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的组织、纪律责任。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徐 朴
牵头处室:办公室
责 任 人:汪 祥
协助处室:各处室、事业单位
监督处室:监察处
监 督 人:邹建军
(九)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借机收受礼金和赌博敛财问题。
1.整治内容。一是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履职出国等名义,违规大操大办、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二是着力解决开展廉洁自律宣传教育不力、监督与被监督意识不强、责任追究不严等问题。三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以赌博拉关系、借赌敛财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2.整治措施。一是制定和完善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实施办法,杜绝党员干部赌博敛财行为规范,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事前事后双报告、抽查核实和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二是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三是在严格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抽查核实,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不如实报告以及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徐 朴
牵头处室:监察处
责 任 人:邹建军
协助处室:各处室、事业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责任。要按照兵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在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局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组织学习、细化措施,使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九个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支持、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认真搞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会议、简报、门户网等形式,及时通报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展与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兵团党委的具体要求上来。
(三)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合力落实。各处室(事业单位)尤其是牵头负责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把专项整治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结合起来,与建设环保工作结合起来,及时跟进、了解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逐一明确专项整治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每月梳理一次整治情况,确保各项整治内容的落实。
(四)加大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整治工作列入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问进度、问效果、问责任,督促整改,形成高压态势。强化问责追责、正风肃纪,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治不力、效果不佳,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再再的成效。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处室、事业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报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邹建军
联系电话:0991-*******、0991-*******(兼传真)
电子邮箱:530830661@qq.com
抄送:于秀栋副司令员,刘以雷副秘书长,兵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本局领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环保局) 2014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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