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全县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全县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全县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全县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委决定今年5月在全县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为建设小康生态平安健康活力新通城提供坚强保证。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开展好“四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系列《准则》《条例》学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牵头单位:县委主体办,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开展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统一出题的《准则》《条例》测试活动,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准则》《条例》测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4.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二)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活动
1.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洁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2.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洁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务员局)
3.开展预备党员廉洁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党委)
4.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家属开展读廉政书籍、讲廉政故事、唱廉政歌曲、看廉政影片、创廉政作品等家庭助廉活动。每个乡镇机关和县直部门至少培育10户家庭助廉典型,每个村(社区)、县直部门二级单位至少培育3户家庭助廉典型,并建立家庭助廉典型户档案。(牵头单位:县妇联,配合单位:各单位妇联组织,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三)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省纪委监察厅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和市纪委监察局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迟到的悔悟》。(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组织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家属参观钱瑛廉政主题公园、闯王文化园、北伐纪念馆、罗荣桓早期革命活动纪念馆等廉政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家属参观咸宁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县委zd委,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4.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市纪委编印的《忏悔录》和县纪委监察局编印的《通城县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汇编》。(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四)开展一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1.组织开展唱廉政歌曲、跳廉政广场舞、看廉政电影和戏曲、创作廉政书画、建设廉政文化墙等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向善向上。开展以廉文化为主题,以诗词楹联、家风家训等为主要内容,以书法和绘画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廉政书画展。(牵头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举办“清廉通城”廉政专场晚会,增强廉洁文化的吸引力、渗透力和感染力。(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文体广新局)
3.组织观看廉政微电影《水滴石穿》和《钱瑛回乡》。(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4.各单位组织开展以廉洁改变生活为内容的“我身边的廉洁故事”征文活动,每个单位在5月20日前至少向县纪委报送一篇“我身边的廉洁故事”,要求作品真实、自然、生动,传播廉洁正能量。(牵头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5.在锡山森林公园、药姑山中医药健康产业城、秀水路建设廉洁文化园(街),设立领导倡廉、名人敬廉、故事讲廉、格言劝廉、家风传廉、书画写廉、案例警廉等板块,打造廉洁文化项目品牌,促进廉洁文化传承。(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中医药产业办、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规划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宣教月各项活动亲自部署、带头参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各级党委主体办和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抓好组织协调,又要抓好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既要发挥职能优势、精心谋划,又要把握细节、注重协作,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整体合力。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力求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既要坚持目标管理,弘扬主旋律,又要坚持痕迹管理,注重保留视频、图片资料;既要科学严谨地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又要同步制定落实各项活动的宣传方案;既要及时总结活动举措经验,又要大力宣传宣教月活动新进展新成效。各新闻媒体要集中精兵强将,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把握好宣教月活动宣传工作的“时度效”,着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要及时报县委主体办(邮箱:xx,联系人:徐平,电话:xx)、县纪委宣传部(邮箱:xx,联系人:皮xx,电话:xx)。县委主体办将组织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适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