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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部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4-08-10 10:22: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部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到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部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4部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全文)

部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如期实现全市脱贫致富达小康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内党发〔20xx〕21号)和《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发〔20xx〕4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用心、用情、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扶持对象。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政策规定和我旗实际情况,2016-2019年,全旗脱贫攻坚对象为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线下(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2968元)的贫困人口和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农村牧区低保线(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968元)的贫困人口。截止目前,全旗共有贫困人口2749户、6583人,其中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368户、805人,市农村牧区低保线下贫困人口2381户、5778人。

(三)工作目标。2016年,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805人全部稳定脱贫(按照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标准),其中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628人,通过产业扶持脱贫177人。国家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脱贫后,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市农村牧区低保线继续给予扶持。同时,通过六个一批 扶持市农村牧区低保线下贫困人口1688人,实现人均收入稳定增长20%以上。各苏木镇在市级贫困人口安排上,一是要优先贫困嘎查村、革命老区村,实行整村扶持。二是扶持项目在帮扶责任人的监管下由贫困户直接实施,扶持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到户。

2017-2018年,全旗平均每年扶持市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线下贫困人口1680人,2019年扶持730人。贫困人口人均年收入增长20%以上。到2109年底全部实现稳定脱贫,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达到全旗平均水平。

2020年,进一步巩固提高脱贫成果,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

二、工作重点

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村到户到人的总体要求,针对扶贫对象实际情况,实施六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把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个贫困户,切实帮助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一)扶持产业和就业脱贫一批。一是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对生产条件较好,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阿尔巴斯苏木、棋盘井镇、蒙西镇等干旱硬梁区,重点发展阿尔巴斯白绒山羊、优质牧草等主导产业;在木凯淖尔镇、苏米图苏木、乌兰镇南部等沙区重点发展肉牛肉羊、土鸡、生猪、林沙等特色产业。产业规划要精准到村、到贫困户,确保每个苏木镇有23个产业发展项目,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二是组织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对人均占有草牧场、水浇地较少,靠发展农牧业生产无法增收,且能够接受技能培训或有职业特长的青壮年贫困人口,要强化同各大工矿企业、园区进行信息对接,实施精准、定向培训,搭建用工与劳务输出对接平台,通过转移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2016年,通过产业、就业扶持,确保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177人现实稳定脱贫,同时扶持市农村牧区低保线下贫困人口898人,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0%以上。2017-2019年,通过发展产业和就业脱贫2395人,产业扶持将成为人均增收的主要动力。

2016-2019年,充分落实全市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市财政按照产业发展人数,每人给予5000元的补贴资金,扶持我旗贫困人口5778人,其中2016年扶持贫困人口1688人,2017-2018年每年扶持1680人,2019年扶持730人。着力实施好村级互助资金合作社扶持工程,壮大集体经济。扶持20个嘎查村组建互助资金合作社,每年扶持5个嘎查村,每个嘎查村给予扶持资金25万元。着力实施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放大扶贫投入。在贫困户所有产业发展中金融扶贫贷款、互助资金贷款全面跟进,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15万元到户贴息贷款,为吸纳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且符合贷款条件的种养加大户、专业合作社、农牧业小微企业等提供贴息贷款10300万元。着力实施好电商扶贫工程,通过电子商务扶贫服务站建设,将贫困地区的优质绿色农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与电商平台对接,实现增收目标。同时通过电商形式采购,满足农牧民群众所需生产生活用品,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实现节支目标。我旗计划每年争取资金建设电商扶贫服务站5个,每个服务站补贴4万元。另外,旗财政每年列入预算500万元,会同市财政产业发展补贴资金,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制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产业、就业扶持,逐户落实项目,按要求实施并验收合格后,扶持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

(二)易地搬迁脱贫一批。2016年,我旗对生态环境脆弱、生产资料匮乏地区的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287户628人,实行易地移民搬迁,其中集中搬迁安置60户115人,就地搬迁安置227户513人。要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相结合,充分借鉴利用十个全覆盖工程危房改造项目成熟的各种规划设计,做好易地搬迁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米。易地搬迁工程补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通过举债地方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本金、通过发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专项建设基金、通过承接银行低息贷款),资金主要用于住房建设、产业发展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旗设立承接平台,直接承接自治区投融资主体资金,统筹谋划安置区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年内确保628名国家扶贫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7-2019年,对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人均占有草牧场、水浇地较少,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实行适度移民搬迁。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工作,同盘活闲置房、城镇房地产去库存相结合,统筹推进,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同步推进配套扶持政策,确保他们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

(三)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在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中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新增和调整项目向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倾斜。干旱硬梁地区重点种植柠条、杨柴,改良草牧场质量;沙区重点种植沙大王、沙柳、红枣、沙枣、枸杞等林沙产业,通过生态建设奖励和人工草地建设补贴机制,激励贫困户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建设,增加政策性收入。对未纳入国家重点工程的新造林地,按照林业部门作业设计集中连片栽植100亩以上灌木,经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70%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40元/亩;栽植500亩以上灌木,经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70%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45元/亩;栽植1000亩以上灌木,造林成活率达到70%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50元/亩;按照相关要求种植经济林,经验收合格,管护措施到位,一次性补贴300元/亩。同时,鼓励农牧民申请实施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项目,切实提高农牧民收入。另外,优先吸纳有劳动意愿的贫困人口为护林员、草原管护员,提高贫困户劳务收入。2016年,通过生态保护建设扶持136人。20172019年,通过生态保护建设扶持224人,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赢。

(四)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一是加强与市内外职业院校共建扶贫开发教育培训基地,在旗综合职业中学开设扶贫开发订单培训班,对贫困家庭初、高中落榜生开展就业引导性培训、职业教育培训,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展定向培训和订单培养,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二是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在严格执行现有相关学生资助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制度,建立进城上学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贴政策。落实好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对新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学生落实自治区资助政策,对考入本科的一次性补助4万元,考入专科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低保家庭以外的在校贫困学生落实全市资助政策,做到在册贫困大学生全覆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4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对低保家庭以外的在校蒙古族学生落实全市蒙古族大学生资助政策,国家重点院校本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7000元,普通院校本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另外,旗财政每年列入预算100万元,设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救助基金,贫困家庭入园幼儿每生每年资助保教费3000元,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生每年分别资助生活补贴1000元、1500元、2000元。2016年,通过发展教育事业扶持132人。20172019年,通过发展教育事业扶持350人,严格杜绝贫困家庭学生因贫辍学。

(五)医疗保障脱贫一批。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构筑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低保贫困户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旗区两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因慢性病在市内医疗机构就诊的,不设起付线;在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起付线降低50%,不分病种。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报销额度不设限额。另外,旗财政每年列入预算100万元,设立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基金,对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切实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产生的支出(包括新农合因政策倾斜产生的增支部分),由市、旗区两级财政列入预算安排。2016年,通过医疗保障和救助扶持316人。20172019年,通过医疗保障和救助扶持573人,切实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六)社保兜底脱贫一批。一是推进农村牧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丧失劳动能力和年龄偏大无法依靠发展产业、易地搬迁、就业帮扶、生态补偿、教育医疗救助等措施脱贫的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贫困户给予缴费补贴,其中缴费高于1500元的(含),每人每年给予400元补贴;缴费高于500元(含)每人每年给予200元补贴。2016年,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扶持226人。20172019年,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扶持720人,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基本生活有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最大的脱贫攻坚工程,优先在贫困地区安排实施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十个全覆盖工程惠及所有贫困人口。在实施过程中,统筹抓好农村道牧区路、街巷硬化、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化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等工程建设。2016年,要优先解决危房改造、电网升级、安全饮水等生产生活问题,实现三个100%,即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应改尽改实现100%;贫困人口安全饮用水达标率实现100%;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用电入户率实现100%。同时,要抓好贫困地区的基层组织建设、农牧业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二)加强行业和社会扶贫。一是着力开展行业扶贫。农牧业、林业、水利、水保、城建、交通、国土、教育、卫计、旅游、民政、民委、农机、农综、社保、就业、农电、红十字会等脱贫攻坚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好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作用,要制定相应的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旗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和履行扶贫攻坚职责,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等方面优先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形成脱贫攻坚1+N配套体系,推动形成扶贫开发的整体合力。行业扶贫要完成总体增收任务的40%。同时,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快推进贫困户棚圈建设和节水灌溉项目实施。二是动员民营企业采取签约结对、村企共建等方式参与扶贫开发,通过信息、项目、市场、技术等多种途径,帮助贫困嘎查村拓宽致富门路、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培育主导产业、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实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提高。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企业给予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支持,并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加各种扶贫活动,到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捐资助学、兴办实业、招商引资及无偿资助贫困嘎查村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不断增强扶贫工作合力。

(三)做实建档立卡工作。要摸清致贫原因,对识别认定的贫困户,逐户摸底调查,摸清贫困户因病、因学、因缺资金、因缺生产资料等致贫原因,逐户建立台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要因户制定脱贫计划,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单元,按照致贫原因分类梳理,列出需求清单,因地、因人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脱贫计划,做到一户一本信息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要建立健全两本台账,贫困户、嘎查村要分别建立健全国家标准下和市农村牧区低保线下贫困人口两本台账。到户的台账做到全、实、细,做到一户一册,内容包括贫困户基本信息、生产生活条件、帮扶情况、贫困户脱贫方案、脱贫落实情况及贫困户脱贫评估等。要有专门的扶贫建档立卡档案柜,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完善,内容包括贫困户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材料、公示公告材料、精准脱贫方案规划等材料。旗、苏木镇要有扶贫建档立卡电子档案,要按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录入,实现动态管理。

(四)推进精准帮扶。继续实行领导包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扶贫包联制度,将帮扶工作与万名干部下乡驻村、三到两强等工作有序衔接。实行领导包片,旗级领导干部要每人联系苏木镇、包扶嘎查村,包扶5户贫困户,亲自审定所联系苏木镇和包扶嘎查村的脱贫规划,指导扶贫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扶贫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包嘎查村,组建一支由一名单位副职领导担任队长,3名以上优秀中青年干部为队员的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要帮助所包扶嘎查村两委班子制定脱贫计划,协助开展建档立卡、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帮助落实扶贫资金项目,确保所包嘎查村村有特色产业、户有致富项目,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实行干部包户,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干部均要参与扶贫包户工作,确保干部包扶覆盖所有贫困户。所有包户干部要于4月15日前,主动帮助贫困户确定包扶的项目计划、具体措施。

(五)严格资金监管。旗扶贫及财政部门要分级监管好扶贫资金。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决策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责任公开、结果公开。要尽早拨付扶贫资金,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验收进度,规范资金报账程序,减少资金结余滞留,强化对资金拨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扶贫资金拨得出、用得好、见效益。要强化全过程监管,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扶贫资金管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审计部门每年要对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扶贫资金等问题发生。严格问责处理资金监督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失职、监管不到位等行为,切实做到扶贫资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一项事关长远、事关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总负责制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细致研究部署,全力抓好组织实施。苏木镇要及时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脱贫攻坚推进组,强化扶贫机构和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熟悉农村牧区工作、能打硬仗的优秀干部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各苏木镇都要有2-3名专职扶贫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要认真组织制定本苏木镇本部门专项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时限,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旗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负责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镇委书记和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要做到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责任机制落实。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制调度、倒逼式追责工作落实机制,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一项一项列成任务清单,逐一分解到部门和人头,层层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具体人来抓、都有具体的完成时间、都能评价考核。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衔接机制,实行团队作战。旗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补位,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形成强大攻坚合力。同时,要加大对帮扶嘎查村的帮扶指导力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对接、上下联动、聚力攻坚,切实形成党政引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协调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住国家、自治区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进一步健全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提高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额度,按照脱贫攻坚任务足额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尤其是要保障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的资金投入。各类民生专项资金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不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涉牧资金、社会帮扶资金,集中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合力攻坚。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周报告分析、旬调度指导、月总结通报的日常调度制度和巡回督查机制,坚持经常性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旗、苏木镇两级脱贫攻坚推进组要每半月调度一次脱贫攻坚工作,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专题会议,协调、督促、落实脱贫攻坚有关工作。要制定出台旗对苏木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办法,提高减贫指标在苏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各地区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调度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由旗委组织部牵头,纪检、扶贫等部门配合,尽快研究制定旗对苏木镇、旗市直部门、驻村干部定点帮扶考核办法。各苏木镇也要制定扶贫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完善考核体系,对嘎查村、帮扶部门、帮扶干部和驻村干部分层次严格考核,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并约谈主要领导;对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六)强化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丰富实践、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奋发有为、苦干实干的脱贫攻坚浓厚氛围。要大力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开发,为促进全社会参与扶贫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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