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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守则等系列制度(完整文档)

时间:2022-04-24 09:52: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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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守则等系列制度(完整文档)

**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守则等系列制度为了便于**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年度工作计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正确把握“两个趋向”的论断,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建设小康村、文明村、生态村、和谐村为目标,坚持和完善“三级联动”、“三个依靠”、“三个计划”的长效机制,实施农民增收、农业科技入户、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攻坚、新型农民培训、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组织建设八项工程,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群众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月至4月)1、第二批与第三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进村交接工作。第二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把所有工作资料及积累的工作经验、做法向第三批指导员移交后出村,交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2、进村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主要学习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实施意见。学习采取召开群众会议、组织村小组干部培训、粘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做到家喻户晓。每村至少组织群众学习一次;
3、熟悉驻村基本情况。要掌握每个自然村基本情况,了解群众所期、所盼、所想、所急,在致富奔小康中找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下阶段确定发展致富项目奠定基础;
4、发动群众防治橡胶白粉病;
5、协助乡镇做好村寨规划;
6、监督村寨工程项目建设;
7、协助村“两委”做好其它事项;
8、阶段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于4月20日前,由各工作队收集整理后上报市工作队办,工作总结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交。第二阶段: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村容村貌等。(5月至7月)1、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围绕“六个千元”致富项目,结合各自然村实际,帮助发展壮大,使农民增产增收;
2、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计划生育“奖优补贴”、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退耕还林等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
3、抓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发动群众,重点抓好自然村村村通水、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工程;
4、积极搞好村容村貌整治。协助实施“五改”、“五化”、“四通五有三达到”、“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建设;
5、积极帮助夏粮播种,满栽满插保丰收;
6、监督和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的各项新农村建设项目,尤其是试点村的建设项目;
7、发动群众防洪防灾;
8、协助村“两委”做好其它事项;
9、阶段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于7月20日前,由各工作队收集整理后交到市工作队办,同时上交一篇有关“三农”工作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和调研报告都要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第三阶段:组织群众学习法律、科技及村寨各种创建活动。(8月至10月)1、协助开展各种科技培训。制定村寨培训计划,每个村至少进行一次农业科技培训,受训群众达90%以上;
2、认真开展普法教育。每个村至少进行一次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受教育群众达90%以上;
3、组织群众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帮助发展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经营项目,经常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促进农民群众身心健康;
4、协助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出租出让土地。凡是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土地的租让流转,按土地林权的管理权限报批,不得超越国家政策法规的限期规定;
5、协助村“两委”做好其它事项;
6、阶段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由各工作队收集整理后交到市工作队办,工作总结分别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第四阶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11月至2010年1月)1、深入扎实推进“三级联创”活动,“云岭先锋”工程,开展好“三培养”和“五好五带头”活动,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健全党的组织体系;
2、指导员中的中共党员至少为基层上党课一次,至少组织驻点村党员学习各种科技、法律等知识一次;
3、帮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没有集体经济的“空壳村”,要确定1个发展项目;
4、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财务管理等制度;
5、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6、抓好冬季作物播种、村寨沟渠和道路维修、经济作物开发、村寨工程项目建设等;
7、协助村“两委”做好其它事项;
8、全年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于2010年1月20日前,由各工作队收集整理后交到市工作队办。同时上报一篇有关“三农”工作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和调研报告都要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注:市工作队办邮箱地址:***@126.com,上报材料请详细注明材料类型(如总结、民情日记、调研报告等)、姓名、驻村名称、日期**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工作职责一、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受上级党委、政府的委派,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指导、帮助和配合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列席村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它会议,参与重要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二、指导员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指导所驻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努力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新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有新的发展,农民收入有新的增长,农村面貌有新的改观,农村社会事业有新的进步,社会风气有新的气象,党群干群关系有新的改善。三、指导员要积极宣传中共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惠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把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四、指导帮助所驻村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方案,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五、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帮助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思路。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围绕市场导向,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六、从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特别是就业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失地农民生活难。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新型农民。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通过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和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外出参观等形式,培养一批“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的新型农民。八、了解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农村突发事件;
协助农村抓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九、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坚强战斗堡垒;
帮助研究制定一套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全面落实“三培养”制度,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党员干部队伍,使农村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帮助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村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实现村级事务民主、科学决策;
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
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扎实抓好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工作。**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守则一、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努力当好方针政策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调研员、经济发展的服务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委、政府的部署及要求,把握精神实质,认真贯彻执行。三、求真务实,心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计划,做到思路正确,措施得当,推进有力,成效显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民族团结政策,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遵守当地民族优良传统习俗,扎扎实实地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四、加强锻炼,增强党性。切实把驻村指导工作作为一次熟悉基层和增强党性锻炼的良好机会,自觉在所驻村党组织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共党员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廉洁自律,树好形象。自觉遵守工作队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村规民约,秉公办事,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树立良好形象。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和作风,生活上不搞特殊化,自觉做到不吃请、不收礼、不扰民、不增加农民负担。**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及副队长工作职责一、领工作队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做到思路正确,措施得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二、定期组织指导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的建设、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农业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指导员的理论、政策和工作水平。三、加强对指导员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听取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并做好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五、协助市工作队办公室、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做好指导员的日常管理。指导员请假须经工作队长签字后按批假权限逐级请假。六、做好上下联络与沟通工作,定期向市工作队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七、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作风扎实,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八、列席或参加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研究农村工作的有关会议。九、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工作。队长因事外出期间,由副队长代行工作职权。**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扎实抓好指导员驻村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工作例会制度(一)新农村工作队受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协助村党组织开展工作。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由各乡镇(街道)队长、副队长领导,服从安排。(二)新农村工作队长、副队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召开的重要会议。新农村工作指导员参加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的有关工作会议和村“两委”会议。(三)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每阶段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工作队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指导员会议,及时沟通信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五)工作队长或副队长每月至少进村看望指导员一次、检查一次指导员民情日记、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开展一次学习培训。二、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一)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做到“五不准”:不准在所驻乡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
不准用所驻乡村的公款吃请;
不准收受乡村发放的各种补贴;
不准私自使用和驾驭机关、企业的车辆;
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二)要安民护民,心系农民,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为民排忧解难。要体察民情,置身于群众生产生活中,积极参与劳动和带头参加公益事业建设。(三)驻村期间,新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参加组织生活。(四)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移风易俗。要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歧视行为和做法。参与黄、赌、毒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队员。(五)注意安全工作。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不准自驾公车或酒后驾车;
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六)新农村工作指导员因事请假的,两天内向工作队队长书面请假,三至五天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书面请假批准,五天以上的向市委、市政府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请假批准,请假必需逐级批准,不得越级请假。法定长假正常休息。(七)新农村工作指导员食宿自理,吃住在群众家中的,要自觉交纳生活费。三、派出单位联系制度(一)派出单位领导每季度至少要到指导员驻点村指导工作1次,深入了解指导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工作到岗到位情况,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二)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除保证正常的福利待遇外,必须妥善安排其他人员完成被派出人员所承担的工作,派出期间不得召回单位工作,保证派出人员潜心、用心、安心搞好驻村工作。(三)派出单位对法定长假指导员往反车票给予适当报销;
下派指导员每天补助10元,省州级派出指导员回单位报销,市乡两级指导员由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队办公室统一补助。四、阶段性重点工作报告制度(一)工作队按阶段或重点工作时段书面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总结报告工作1次,特殊情况随时报告。(二)指导员分阶段书面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作队及派出单位报告工作。(三)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存入个人档案,纳入绩效考核。五、信息调研制度(一)指导员必须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各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每人每半年至少要撰写1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交市委市政府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二)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情、掌握民意、记好日记,写出心得。指导员每天写日记,每月10日前交一篇民情日记,由各工作队收集后,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送市新农村工作队办公室。(三)各工作队每月至少要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向市委市政府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报送2篇有价值的信息和典型材料。六、上党课制度(一)中共党员指导员要紧紧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党建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撰写党课材料,为基层上党课一次。(二)上党课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指导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时,要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出单位和市工作队办公室报告。八、督促检查制度(一)市、乡镇(街道)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指导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指导员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帮助教育,对拒不整改的予以撤换。九、调整召回制度对违反纪律,工作难以胜任,群众满意度低,半年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指导员适时进行调整或召回,并由派出单位重新选派。十、考核制度(一)考核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绩效、群众评价、工作纪律等四个方面。对驻村指导员的考核采取“查、看、听、评”的形式进行。“查”,就是查指导员的民情日记、与村“两委”研究工作的记录、征询村民意见记录、村民反馈情况记录、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记录等各种记录材料。“看”就是到指导员所驻村进行现场察看。“听”就是到指导员所驻村的群众中去,召集村“两委”干部、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通过个别谈话、开小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群众对指导员的意见。“评”就是通过不同范围和不同层次的个别访谈和测评表的形式,听取群众对指导员进行评议。(二)乡镇(街道)党(工)委逐项考核并提出等级考评意见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指导员,为不合格。(三)每批工作队结束时,市委按指导员总数的30%组织评比表彰,对优秀工作队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四)出勤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的重要内容。全年累计缺勤、请假7天以上者,不得评为年度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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