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管理制度【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最新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进度由承办企业向xx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阶段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根据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商建〔20xx〕111号)要求及有关工作文件规定,制定本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验收管理,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县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项目承办企业是指与项目主管单位签订协议的项目实施主体。
第三条xx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实施各类承办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二章验收依据
第四条根据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有关规定、验收办法、绩效考核标准、xx县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建设协议内容等进行验收。
第三章验收程序与方式
第五条验收程序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进度由承办企业向xx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阶段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xx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完成项目验收前期工作。
1、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建设总体情况,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与现状。
2、查看承办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达到阶段性验收条件的,由主管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第六条验收方式
(一)验收采取阶段验收的方式,每完成一个阶段性任务均可申请阶段性验收。
(二)项目验收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报告、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
(三)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承办方进行财务专项审计。
第四章验收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内容和标准
(一)农村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目标任务:到2021年底,在原有基础上优化升级由县到村的物流快递配送体系。物流快递服务行政村覆盖率55%以上,基本实现县到村48小时内完成配送。
1、升级扩容现有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含办公设施设备、物流管理软件系统、仓储建设、配送车辆购置等),设置以上行为主的农产品仓,以下行为主的工业品仓,实现统收、统配,降低管理成本。引进技术和设备,升级完善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配送中心,提升仓储、配送效率,满足电商发货、配送时效性要求。
2、进一步优化农村物流快递线路,减少乡镇中转环节,提高县到村的配送时效。快递物流接收点要统一标牌、门面装饰,明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营业时间、管理制度、关键服务流程、联系方式、监督与投诉渠道等。标配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计量、存储、信息采集、监控、配送等。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目标任务:电商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市场化可持续运营,到2021年底,公共服务中心入驻、孵化各类电商企业不低于15家,优先带动贫困户就业。能够为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提供网络直播、摄影美工、营销策划、托管运营等配套增值服务。乡镇电商服务站覆盖率达100%,村级电商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5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覆盖率100%。
1、对现有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依托现有基础设施和场地,在强化电商孵化、人才培训、营销策划、产品展销、企业入驻、摄影直播等功能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公共直播间,由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团队市场化运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2、优选交通便利、农产品资源丰富的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升级改造,提升软硬件基础设施配备,推进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运营水平。全县升级改造农村服务网点不少于30个,通过强化门店智能管理,增设网络代购代销、快递代收代发、费用代缴充值、农村信息服务等便民服务内容,提升农村服务网点生存和发展能力,探索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3、依托现有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xx县农产品初加工中心,购置包括包装、分拣预冷等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备,将全县农特产品加工成为适合网络销售的快递运输的网货产品,主要包括产后净化处理、分类分级和储藏保鲜等环节,减小农产品损失,提高当地农产品附加值。
4、利用互联网网红直播、旅游电商、社交媒体推广等形式加强县域公共品牌“灵秀xx”的宣传营销和推介,扩大xx县域公共品牌知名度。在此基础上,依托我县“苦荞”产品,加强地标品牌的提炼和培育,提高农产品“软实力”。同时,建立县域公共品牌使用与授权机制,提高农特产品溢价空间。
5、完善造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农特产品从生产、加工、流通、监管各个环节可以追溯,为本地农村产品开展溯源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实现本地产品上网、二维码扫描、短信和触摸屏等方式溯源,更直观的提供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
6、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推动农产品上行销售。针对上行农产品,建立奖补机制,降低电商企业运营成本,引导培育电商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激励电商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目标任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与金融保险、农资下乡、小额信贷、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共同进步。鼓励农村实体商贸流通企业互联网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优化消费路径,拓展线上购销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升级村级物流快递接收服务网点服务功能,逐步推行“物流配送+农村物流网点自提”模式,标配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存储柜、快递收寄计量设备等。
2、完善工业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引导鼓励电商企业对接快消品、日用品平台,初步实现集中采购、直供直销、一件代发等,切实满足乡村用户的生活需求,有效降低村民生产生活成本。
3、充分把握和利用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契机,积极探索对接跨境电商,促进传统外贸与跨境电商资源互补、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目标任务:开展电商创业增值培训,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用工就业、创新孵化的对接和引入。按照“把握趋势、更新观念、提升技能、服务发展”的原则,采取“分级培训、分类培训”方式,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培训质量。项目建设期开展各类电商培训不低于2000人次,孵化各类电商从业人员不低于100人。
1、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要将培训方案、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参加培训人员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等相关资料建立档案。2021年底前,完成基础普及型培训和增值培训不低于2000人次。
2、对不少于10%的参培人员提供至少1周的跟岗实践培训,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有机融合起来。
3、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对从事电商管理人员进行理念更新和水平提升。
4、探索跨境电商人才和业务培训,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储备。
(五)电商精准扶贫体系
目标任务:以精准扶贫为导向,对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贫困户予以重点帮扶,细化电商精准扶贫措施,灵活运用产业扶贫、创业扶贫、合作扶贫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贫困户农产品上行和产销对接的支持力度,带动贫困户增收,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1、对贫困人群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扶,尽快通过电商工作实现创业就业、持续增收。
2、以电商产业发展带动扶贫工作,推行“电商企业+贫困户”、“电商企业+扶贫车间”、“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扶贫模式,推动贫困户融入电商产业链条实现增收。
3、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等,鼓励电商企业在易地扶贫搬迁点开展电商培训等,深入开展电商扶贫工作。
第五章验收要求
第八条项目阶段性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验收目标建设进度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有完整的申报材料。
第九条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一)听取项目承办企业项目建设总体情况汇报,审查项目申报材料;
(二)检查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将验收材料退回申报企业。
第六章验收结果运用
第十条验收结果作为主管单位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按照建设协议进行阶段性资金拨付。
第七章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协议期内,项目建设运营由承办企业负责,监管由主管单位负责,协议期满后的运营管理由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当于协议约束期内实施完毕,如项目无法在期限内实施完毕,项目承办企业应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具体原因,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具体时间。
第十三条项目承办企业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经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逐级上报至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十四条充分发挥县纪检监察部门督察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对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违纪违规事项进行严肃查处。
第十五条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有更改或调整的,本制度可依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推荐访问:最新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示范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