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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开展春雷行动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2-04-27 13:1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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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开展春雷行动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xx区开展春雷行动2022年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责任担当,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xx区开展春雷行动2022年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一、总体目标

  针对我区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抓好五个“重点”。一是以冷链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二是以燃气领域整治为重点,着力排除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重点,严厉打击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四是以整治经营活动中乱评比乱排序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五是以保障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确保在短期内取得较大实效。

  二、主要任务

  “春雷行动2022”采取“5+2”模式,即在全区统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乱评比乱排序”“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5个执法子行动。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护粮行动”和“市场收费乱象整治”两个执法行动为重点整治内容。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立足自身职责,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做到有特点、有效果、有落实。

  (一)食品安全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以冷链食品为重点,按照“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要求,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食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整治信息,形成打击问题食品的高压态势,促进食品安全质量得到总体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行动重点:

  一是重点查处不落实冷链食品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采购、贮存、销售及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的冷链食品,无“三证明一报告(海关检疫证明、进货票据、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以及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出售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行为查处。

  二是重点对象治理。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学校食堂、连锁经营企业、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落实加工操作规范、进货查验、培训考核、人员健康管理等违法行为查处。

  三是重点品种治理。强化对大宗、高风险食品安全抽检,开展对“两超一非”食品(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过期变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以及特殊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查处。

  四是网络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线上线下监管,开展对无实体店、无照无证、使用假证、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不落实主体责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对“网红餐厅”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过程直播活动。

  五是打击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行为,严处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粮食食品、“不宜储存粮”流入口粮市场等严重违法行为。

  六是重点食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以整治“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市场混淆、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七是深化“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查违反国家“十年禁渔”政策要求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

  行动重点:

  一是开展燃气领域气瓶、公用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执法,重点打击非法充装、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充装、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进行充装和超核准范围检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严肃处理在建燃气压力管道未履行安装告知,未依法进行安装监督检验、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公用管道的行为。加强燃气领域相关特种设备的监管,以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以及供气供暖相关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为重点,严肃查处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开展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按照省、市、区安委会部署的岁末年初百日安全大会战要求,加强风险分析研判,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化工危化品行业和工贸行业在用特种设备开展执法检查,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场所的特种设备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三是开展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加强线上监测、线下排查,深入挖掘违法违规线索,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化解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四是开展冬春消防安全相关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消防安全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突出消防器材、彩钢夹芯板、保温隔热材料,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及动力电池和小太阳、热暖设备等冬季取暖用品,覆盖线上线下,及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经科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未成年人保护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贯彻落实国、省、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国未保组〔2021〕1号),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执法检查和典型案例曝光,查处一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优质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行动重点: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以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从严整治校园周边设置酒类销售网点的行为,督促酒吧、网吧、餐馆、商超、便利店等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严厉查处婴幼儿配方食品虚假宣传和经营无合法进口证明食品行为,强化用于未成年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类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开展未成年人玩具、用具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大儿童玩具、学生用品、校服、眼镜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强制性儿童用品认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经营有毒有害、“三无”等不合格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执法。着力排查整治大型游乐设施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明令淘汰或报废的大型游乐设施的违法行为。

  四是查处不落实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动物园等场所,以及城市公交、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不落实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涉烟行为的监管执法。按照职责分工,查处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使用自动售卖设备销售烟草制品及其他侵害未成年人涉烟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烟草专卖局

  (三)打击乱评比乱排序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结合新修订的《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依法严厉打击在乱评比乱排序发放牌匾、证书中的虚假违法广告、作虚假或引人误导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评比、排序方式乱收费等违法行为,着力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企业规范竞争、守法经营。

  行动重点:

  一是严厉打击通过乱评比乱排序发放牌匾、证书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以及商品广告或者服务广告中有关的曾获荣誉、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等违法行为。

  二是重点整治乱评比乱排序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经营活动中通过虚构奖项、荣誉、称号或对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市场混淆、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以新修订的《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加大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三是严厉打击行业协会在职业资格认定过程中以评比、排序方式违规收费以及借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违规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以外其他任何收费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

  (四)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针对我区农村地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问题突出、乱象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开展检查整治,加强风险防控,从严从快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提升农村地区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行动重点:

  一是重点检查农村地区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非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非药品产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非药品销售时非法宣称医疗功效等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开展农村地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乡镇医疗机构、药店、超市(含小卖部)、宾馆、集贸市场等区域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经营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从无资质供应商采购医疗器械、无证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开展违法产品来源追溯调查,深挖非法流通渠道和生产黑窝点;强化行刑衔接和部门联动,建立与公安等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三是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以儿童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为重点,突出对镇(街道)和城乡结合部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未经注册备案、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过使用期限、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儿童化妆品等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五)“护粮行动”执法行动

  行动重点:一是加强涉粮物资监管执法。围绕化肥、农资、农机等涉粮物资,深入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肥料、农膜等违法行为。

  二是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处置。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的意见》(德办发〔2021〕6号)要求,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食品生产企业。

  三是加强价格违法行为监管。建立辖区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检查台账,收集梳理存在的价格问题。加强对粮食购销领域价格垄断线索收集,及时依层级上报处理。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对计量器具漏检、到期未检、提供虚假检定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五是加强对涉粮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厉打击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粮,生产经营不合格粮食加工品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实时受理和回应群众关注的涉粮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六)市场收费乱象整治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推动各项价费政策落实落地。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查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教育、医疗、商业银行、交通物流、通信领域、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商会等不明码标价,不合理加价,强制服务,转嫁费用,搭车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推动收费主体强化自律意识、合规意识,规范收费行为。

  行动重点:

  一是整治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持续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加强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着力查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整治医疗机构乱收费行为。整治医疗机构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药品、耗材零差率以及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

  三是整治商业银行违规收费。严肃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收取“财务顾问费”“融资顾问费”等费用,将收费作为贷款发放条件的行为;不落实小微企业“两禁两限”政策的行为;将商业银行自身应承担的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等相关成本转嫁给企业承担的行为;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规定的对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等行为;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

  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责任担当,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春雷行动2022”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建立“春雷行动2022”联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压实到人,任务落实到岗,确保行动协调顺畅、运转有序。

  (二)完善机制,创新方式。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市场监测、情况通报、形势研判等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建立健全案件移交移送、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等工作制度。聚焦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因时因势强化监管措施,精准化解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安全风险,科学有序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规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化“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技术平台手段,加强追溯管理。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各部门强强协作的叠加效应。

  (三)扩大影响,加强宣传。

  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春雷行动”品牌影响,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经营者,引导消费者,增强行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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