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团公司宿舍管理制度修订版,供大家参考。
集团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
001
1.0目的为树立公司企业良好形象,提升集团公司品牌美誉度,展现员工昂扬的精神风貌,培养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逐步创建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培养人才的企业文化,特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宿舍。
3.0内容
3.1职责
3.1.1 集团公司领导负责住宿权限的审批和内部单位的统筹协调。
3.1.2 集团总经理负责宿舍的全面管理责任。
3.1.3 行政部负责公司宿舍统筹分配和监督管理,人资部给予相关管理支持。
3.1.4 集团工程部负责公司宿舍内务的监督和安全检查。
3.1.5 财务部、人事部协同行政部负责住宿相关费用的结算。
3.1.6由行政部牵头,人事部、住宿人员所在部门,协同并积极配合行政部开展员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入住、退宿的登记与审核报批等。
3.1.7集团宿舍管理员负责所有住宿员工的日常管理、宿舍资产管理、相关费用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并配合集团公司对接公共物资管理、公区卫生管理。
3.1.8我公司所有住宿人员除了遵循集团公司《宿舍管理制度》,一旦违反相关宿舍制度,将按照宿舍管理制度进行相关通报、处罚。不在制度内的将另行请示领导,进行相关处理。
3.2申请住宿条件
3.2.1集团公司包住员工无需申请,公司统一安排宿舍,免费提供住宿;
如果放弃在公司宿舍住宿的,须签订《员工外住保证书》。
3.2.2在集团公司有房源住宿的前提下,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只限基层员工)可申请租住员工宿舍,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有偿住宿(费用按照集团公司住宿标准执行)。
3.3申请住宿流程
3.3.1按照集团公司《住宿管理制度》,如需使用公租宿舍,须与集团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由集团公司统筹分配宿舍。
3.3.2集团公司福利住宿员工由行政部统一填写《住宿信息登记表》进行登记,部门负责人审批,由行政部统一分配房间。
3.3.3个人申请住宿的员工(租住费用全额自付员工)需在各自部门填写《住宿申请表》,经各级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集团公司行政部对接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宿舍。
3.3.4所有住宿员工在入住时需与集团公司签署《住宿承诺书》。
3.4宿舍管理
3.4.1入住管理
3.4.1.1 申请住宿员工待《住宿申请表》签批后,由集团公司行政部办理入住手续。
3.4.1.2 集团宿舍管理员引导住宿员工到所分配的房间及指定床铺入住。
3.4.1.3 住宿人员被褥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发放,自行清洗 。
3.4.1.4 入住员工按住宿要求保留日常生活必备用品和贵重物品自身携带外,其余物资需在入住当天或第二天对接集团公司宿舍管理员办理寄存手续。
3.4.1.5集团公司宿舍管理员按要求对员工寄存的个人物资进行拍照、登记,及时建立和更新台账,并协助员工进行妥善保管;
如出现物资丢失或损坏的纠纷时,协助相关部门的调查。
3.4.1.6 按照集团公司制度要求,每周固定两天时间,员工可向宿舍管理员申请从仓库取用寄存物品,宿管员做好相关登记。
3.4.2值班管理
3.4.2.1行政部、人资部、员工所属部门每月应不低于2次,对员工宿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一切安全隐患,发现不符合《宿舍管理制度》的宿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无视管理制度,拒不整改的宿舍及相关人员,给予通报及相关处分、处罚。
3.4.2.2每间宿舍指定寝室长1名,负责配合集团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宿舍人员、宿舍卫生(排班)、公司资产。禁止宿舍人员私自带领其他人员进入宿舍,禁止夜间非工作原因随意进出宿舍大楼,如发现宿舍问题,寝室长应第一时间上报行政管理人员。
3.4.2.3 集团管理人员,负责住宿人员的日常管理、物资管理、内务管理、住宿员工安全教育等。
3.4.2.4各住宿人员负责按照《宿舍管理制度》管理个人物资的摆放、清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4.3退宿管理
3.4.3.1住宿员工如需退宿,需填写《员工退宿申请表》和《员工外住保证书》,经寝室长协同集团宿舍管理员清点公共物资无误(若有误,按照3.9条进行清算),进行确认签字,各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搬离宿舍,集团管理人员登记退宿信息。
3.4.3.3个人申请住宿的员工(租住费用全额自付员工)如需退宿,需填写《员工退宿申请表》,经寝室长协同集团宿舍管理员清点公共物资无误(若有误,按照3.9条进行清算),进行确认签字,各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退宿。
3.4.3.4已退宿但不按时离开宿舍者,每延长一日,住宿费用按 50 元/日收取。
3.4.3.5 未正常办理离职和退宿手续的住宿员工,按照特殊情况处理:由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特殊情况审批表》,由寝室长协同集团宿舍管理员清点个人领用的物资,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字,经各级领导签批意见后,交由人事部进行结算处理。
3.5卫生要求
3.5.1各宿舍实行值日排班制度,每周指定1名值日生,负责本房间日常的打扫和清理。3.5.2 每周五各宿舍全体人员进行定时全面大扫除。
3.5.3住宿员工要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在公共场所(如走廊、宿舍房间)乱丢烟头、垃圾、果皮等杂物,不准随地吐痰,要保持宿舍整洁有序、清洁卫生;
严禁从宿舍窗户向外倒水、抛扔杂物。
3.5.4宿舍内地面每天至少扫拖一遍,无灰尘、瓜果皮、纸屑等,室内垃圾桶每天至少清理一次。
3.5.5宿舍内的门窗及柜子每周要擦抹一遍,手摸无灰尘。
3.5.6宿舍内窗帘每季度要清洗一遍,手摸或抖落无灰尘,无污渍。
3.5.7保持宿舍墙面洁白,不得有手印、脚印、痰迹、颜料等污迹。
3.5.8宿舍内卫生间每日及时清理,纸篓及时清倒,水渍水印及时擦拭,保持卫生间内的公共物资(热水器、镜子,面盆、马桶等)洁净、无污渍。
3.6住宿要求
3.6.1住宿员工要树立“员工宿舍是我家”的思想,爱护公共物资,严禁损坏公司宿舍配置物资,如有损坏,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维修或赔偿,产生费用由损坏者个人承担;
若无法找出责任人的,由本房间住宿人员共同承担。
3.6.2住宿员工的被子要叠好(豆腐块)、床单整齐,床单、被罩要勤洗,勤换,保持干净平整,商管被褥由公司统一配备军用被褥,住宿人员退宿前应清洗干净,由集团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允许退宿,否则按原件扣款(工资扣除)。
3.6.3所有物品必须在定位线内整齐摆放,做到统一:鞋子、脸盆一律整齐排放在床下(每人最多摆放2双),衣物统一放在衣柜,杂物统一锁在储物柜中,严禁乱放、乱扔;
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床上;
清洗的衣物不得晾晒在房间内,大件可以到顶层平台晾晒区晾晒(区分男女,做好记号),小件只可挂在卫生间晾衣绳上,晾衣绳不用时要恢复原状。
3.6.4 员工行李箱等不常用物品要装好包装,首次住宿时取出必需品后,其余私人物品统一存放在楼层仓库内(贵重物品自己保管,不在存放范围),集团公司宿舍管理员做好拍照、登记,发放存条或凭证,每周固定两次时间宿管员可为员工开门换拿私人物品。
3.6.5住宿员工要做到“四勤”,即勤洗衣服、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
3.6.6 倡导员工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房内无人时开灯、开水管、开空调。
3.6.7 住宿员工一旦发现宿舍公共物资损坏,要迅速告知寝室长,由寝室长及时向集团宿舍管理员反映,联系进行维修;
维修产生的费用按照3.6.1条处理。隐瞒宿舍物资损坏事宜,造成无法向责任人追责的,维修或赔偿金额由本房间住宿人员共同承担。
3.6.8住宿员工妥善保管好个人行李及物品,严禁将现金或贵重物品放在枕头、床单下等地方,如在宿舍内不慎丢失者责任自负,公司给予协助调查但不作赔偿。
3.6.9 住宿员工要注意维护个人及公司形象,在宿舍以外公共区域应着装完整;
出入大楼二人成行,三人成列。
3.6.10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由行政部视情况对其开具《服务过程检验单》或《住宿违规处罚通知书》:
3.6.10.1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高声播放电视、音乐,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3.6.10.2严禁员工未经批准更换房间或床位,以及私自占用宿舍内其它公司财物(空置的床铺、物品柜等),违者寝室长可勒令其恢复原状,如不服从管理需上报行政部。
3.6.10.3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如:电炉、电饭锅、自接其他电源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6.10.4擅自安排未经审核通过的人员住宿的管理者。
3.6.11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终止其住宿:
3.6.11.1有赌博、偷盗、吸毒以及放黄色录像、影碟等违法乱纪行为者,立即开除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3.6.11.2私自携带家属、擅自安排外来人员住宿者。
3.6.11.3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滋事或打架斗殴者。
3.6.11.4患有传染病者。
3.6.11.5累计两次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经劝阻警告无改正者。
3.7公区公共管理
3.7.1公区卫生管理
3.7.1.1集团公司宿舍管理员负责对3-5层走廊、楼梯每天打扫、擦拭一遍,每周对走廊的玻璃进行彻底清洁一遍,达到无灰尘、纸屑、痰迹,公共垃圾桶及时清倒等,确保无异味、无蚊蝇、无杂物,集团住宿人员禁止在公区制造垃圾,损坏公区资产,如有发现按照集团公司《住宿管理制度》执行相关管理。
3.7.1.2集团宿舍管理员负责楼层仓库物品排列整齐,卫生保持干净整洁,每周两次开放后及时进行彻底清扫。
3.7.1.3 集团宿舍管理员每日对楼层洗衣房进行清扫和拖擦,保持面盆区、洗衣区和饮水区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
3.7.1.4集团宿舍管理员对集团空置房间进行日常管理。
3.7.2公区物资管理
3.7.2.1 集团公司宿舍管理员每日对楼层公共物资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物资无损坏;
如有损坏及时发现并上报行政部,配合调查和及时联系维修。
3.7.2.2集团公司监督住宿员工对公共物资的爱护,指导员工正确使用洗衣房投币系统。
3.7.2.3集团公司督促和提醒住宿员工节约用水和用电、随时关灯关水,及时关闭公区照明和水管阀门。
3.7.2.4 所有住宿人员有义务监督并妥善使用公区物资(洗衣机、开水器、楼层门窗、面盆、墙壁地板、楼层照明及消防设施等),如有恶意损坏行为,一经发现,需照价赔偿。
3.8 住宿收费标准:制定以下集团公司人员住宿收费标准及结算: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集团公司包住人员
个人申请住宿
1
租金
600元/间/月,集团公司承担租金。
600元/间/月,住宿人员平摊。
2
管理费
暂时不收取
暂时不收取
3
水费
60元/间/月,公司承担48元/间/月,剩余部分由宿舍内员工平摊。
60元/间/月,住宿人员平摊。
4
电费
按房间电表计量,公司承担17元/人,超出部分人员平摊。
按房间电表计量,人员平摊
5
家电家具使用费
0
150元/间/月,人员平摊
3.9 相关费用结算
3.9.1租金、押金及家具家电使用费
3.9.1.2集团公司包住员工产生的租金由集团公司承担,内部结算;
不收取押金和家具家电使用费。
3.9.1.2个人申请住宿的员工(租住费用全额自付员工)在首次入住时向行政部预交一季度租金、家具家电使用费和一个月的押金;
在租金到期前10个工作日缴纳下季度费用,以此类推;
集团行政部对个人开具收据并做好台账;
待该员工办理退宿流程后费用余额和押金一同清算,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9.1.3个人申请住宿的员工(租住费用全额自付员工)所在房间如果当月有新增住宿人员,原住宿人员当月费用不予核定退费,次月按照房间现有人数重新核定费用并退费。新增人员于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申请住宿的,按照全月均摊该房间费用;
于当月15日之后申请住宿的,按照半月均摊该房间费用。
3.9.1.5个人申请住宿的员工(租住费用全额自付员工)所在房间如果当月减少住宿人员,原住宿人员当月费用不予核定补费,次月按照房间现有人数重新核定费用并补交。退宿人员当月费用不予核定退费,费用余额和押金在退宿流程办理完结后一同清算,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9.2电费计算
3.9.2.1集团公司不包住宿人员对公租用宿舍的电费结算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3.9.2.2集团公司包住员工可在定额范围内免费用电,根据每月1日宿舍抄表度数对照,公司承担17元/人,超过当月定额用电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该房间当前住宿人员分摊,从工资中扣除。
3.9.2.3个人申请住宿的员工(租住费用全额自付员工)根据每月1日宿舍抄表度数,由该房间当前住宿人员分摊交纳,每月5日前由寝室长负责收齐交给行政部进行汇总、登记并上交财务部。
3.9.3水费计算
3.9.3.1集团公司包住宿人员对公租用宿舍的水费结算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3.9.3.2集团公司包住员工按照60元/间/月,公司承担48元/间/月,剩余部分由宿舍内员工平摊。从工资中扣除。
3.9.3.3个人申请住宿的员工(租住费用全额自付员工)按照60元/月/间收取,由该房间当前住宿人员分摊交纳,每月5日前由寝室长负责收齐交给行政部进行汇总、登记并上交财务部。
3.9.4违规处罚费用结算
3.9.4.1集团公司对公租用宿舍的住宿员工,违规处罚费用按照《住宿违规处罚通知书》据实结算,每月5日前由本单位宿舍管理负责人统一收齐,交给集团公司行政部进行汇总、登记并上交财务部。
3.9.4.2集团公司包住员工违规处罚费用依据行政部开具的《服务过程检验单》从工资中扣除。
3.9.4.3个人申请住宿的员工(租住费用全额自付员工)按照《住宿违规处罚通知书》据实结算,每月5日前由寝室长统一收齐,交给集团公司行政部进行汇总、登记并上交财务部。
3.10宿舍物资配置标准
3.10.1每楼层公区物资配备有:投币洗衣机四台,开水器一台,挂烫机一台,照明灯若干,灭火器6部(含箱),垃圾箱2个。
3.10.2每间宿舍配备空调一台,热水器一台,床架及床板三套(特殊房间除外)、铁皮挂衣柜一个,铁皮储物柜一个,1.2米书桌1张,圆凳2个。
3.10.3住宿人员配备军用被褥一套,自行清洗。
4.0补充条款
4.1本制度在执行中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2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行政部。
5.0附件
5.1《房屋租赁合同》
5.2《员工外住保证书》
5.3《住宿信息登记表》
5.4《住宿申请表》
5.5《员工退宿申请表》
5.6《特殊情况审批表》
5.7《服务过程检验单》
5.10《住宿承诺书》
5.11《住宿违规处罚通知书》
5.12《维修项目收费标准》
5.13《宿舍检查表》
集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部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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