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条据书信支付宝转账凭证(完整),供大家参考。
支付宝转账凭证
支付宝转账凭证
支付宝转账凭证
委托付款证明
东莞市联德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现我公司(有限公司)委托于XX年月日代我公司向贵公司支付货款, 货款金额为元(大写)。付款人支付宝账号:,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名称:东莞市联德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篇二:《支付宝账户账务处理》
⑴款从支付宝平台转到单位账户后进行销售账务处理,或是当对方己 将款打到支付宝平台后,打印相关电子凭据及发货凭据作销售处理也 行,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应交税金-销项税 额
⑵有公司用支付宝吗?不常规的支付吧,那就挂其他应收款-卖方贷银 行等收货确认以后直接做借方原材料/固定资产贷方做冲原来挂的其 他应收款支付宝只是中间平台把交易明细付凭证后面证明就可以了! 或者常规给支付宝充值借方其他应收款-支付宝贷方银行存款购买商 品通过支付宝支付的时候借方原材料/固定资产/期间费用贷方其他 应收款-支付宝公司从支付宝里提现怎么记账呢?
(3)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一一支付宝
⑷支付宝扣了 12元手续费,支付宝说手续费够1000元才给开发票。
剩余的800元是发给其他中标者作为奖金,这部分做成费用需要什么 凭证呢?
借:银行存款988
其他应收款一一支付宝扣费22 (支付宝扣的手续费,这么做行吗?)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结转成木怎么做呢?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 ? ?
收到支付宝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12
贷:其他应收款一一支付宝扣费12篇三:《企业支付宝说明》
网上支付平台之企业支付宝
目录
1,企
业
版支
付宝
简
介:
.....2
2 ,
管
理
员
权
限:
2
3,
审
核
员
权
限:
2
4,
操
作
员
权
限:
3
TOC \o "1-5" \h \z 人员配
置:
3
5支付盾简
介:
4
如 何 设 置 合 适 权 限 (示 例):5
企业版支付宝简介:
企业版支付宝是一个面向企业、专业化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服务平 台,包扌4多操作员、多账户、授权管理、审核流程、集团账户业务 与财务明细查询及下载、母子公司账户余额查询、单比/批量带发/代 扣、内外资金转账调拨等。
管理员权限:
企业支付宝为管理员提供以下管理服务:
审核员权限:
审核人是在您给操作员分配权限后,进行审核的人。审核人若不同意 您的申请,那么设置无效。
操作员权限:
企业版支付宝为管理员提供以下管理服务:
人员配置:
支付盾简介:
支付盾介绍:硬证书:指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的数字证书 保存在USBKey中,合称为硬证书。
支付盾是支付宝公司推出的安全解决方案。支付盾(天威)是联合第 三方权威机构天威诚信一起推出的安全产品。{支付宝转账凭证}?
它是具有电子签名和数字认证的工具,保证了您在网上信息传递时的 保密性、唯一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支付盾是酷似一而盾牌,时刻保护着您在支付宝上操作的资金和账户 安全。支付盾的三大特点:
安全性
您在支付宝网站处理任何资金业务时,不需要担心木马、钓鱼网站、 黑客等各种安全风险,支付盾将可以保障您在网上交易资金和您的支 付宝账户安全。支付盾是一个类似于U盘的实体安全工具,它内置的 微型智能卡处理器能阻挡各种的风险,让您的账户始终处于安全的环 境下。
唯一性
支付盾是和您的支付宝账户对应绑定的关系,从而保障了您的支付宝 资金安全。申请使用支付盾后,如果在没有插入支付盾的情况下登录 支付宝,只能进行查询账户操作,而不能进行其他任何对于资金变动 的操作。只有插入匹配账户的支付盾才能进行操作。这样就相当于支 付盾就是您拥有的一把“钥匙”,增强您账户使用安全。
方便性
1、可以在任何电脑上进行操作,免除了数字证书的备份烦恼。
2、拥有了支付盾,您将可以拥有更高的支付额度来进行资金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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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需要使用者掌握任何数字证书相关知识,也能轻松掌握。
如何设置合适权限(示例):
王经理财务部经理,如何建立合适的权限?
一般情况下,财务经理的角色可以为公司支付宝账户的管理员,进行 账户添加及关联,同时根据公司内部不相容岗位职责相分离的原则进 行业务操作和复核的设置,报由财务总监进行业务模式审批;
另外, 也可以作为对外付款及内部转账审批的复核人。
张霞霞资深财务,如何建立合适的权限?
一般情况下,资深财务的角色是资金调拨的凭证需求人,即由出纳操 作提交的支付宝账户转账、付款等业务或同时经财务经理审批的单据 进行打卬或索取。3,赵小敏出纳,如何建立合适的权限?
一般情况下,出纳的角色为具体业务如:内部转账、对外付款,批量 付款到卡,批量付款到账户等业务的实际操作人。
4、薛宝钗客服专员,如何建立合适的权限?
客服专员的权限,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篇四:《支付宝合 同模板》
甲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编:指定网站:
所属行业\经营内容:(必填)支付宝服务应用场景:(必填)
乙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第一部分服务与费用(请在需要的服务类型前的方框中打勾)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条相关定义
除上下文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支付宝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其附 随提供的款项收付服务。
1.2支付宝账户:指甲方在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宝服务”时,乙 方向其提供的唯一识别编号。甲
方可为其设置密码、安装数字证书,并具体使用“支付宝服务”开展 交易,查询交易产生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
1.3支付宝商家工具接口:指乙方开发的“支付宝”软件系统的软件 接口,与甲方网站的软件系统对
接后,即可通过甲方网站使用“支付宝服务”。乙方将依据甲方在确 定本协议时所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与支付宝接口绑定;
若甲方需在支付 宝接口下添加其他新增支付宝账户,则需通过书面形式或其接口下正 在使用的支付宝账户邮箱向乙方指定系统后台发送申请,由乙方完成 相应接口绑定工作,以保证甲方收款账户的安全性。
1.4即时到账接口:该接口支持即时到账交易模式,付款人一旦确认 付款,款项即时到达收款人支付
宝账户内,乙方对此不提供中介服务,所有的风险和责任由付款人和 收款人自行解决与承担。根据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即时到账接口是否包 含退款功能,区分为普通即时到账接口(不含退款功能)和高级即时 到账接口(含退款功能)。凡开通即时到账接口服务,亦同时开通小 额快捷支付体验服务(包括借记卡及信用卡),服务内容及规则详见 木协议约定;
小额快捷支付享受与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相同的优惠费 率。但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风险控制的需要,随时终止提供 小额快捷支付体验服务。
1.5高级即时到账接口\高级网银支付接口:指甲方在与甲方用户的交 易完成后三个月内,可在原交
易订单号的基础上,主动向甲方用户进行交易退款。在甲方使用该接 口的退款功能时,相应被退款的交易在最初交易完成时收取的软件服 务费不再退还,退款时不再收取软件服务费用。
1.6快捷支付(包括借记卡快捷支付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指甲方用户 向乙方系统提交相关银行卡信
息,由乙方发送到对应的银行进行校验或预授权的操作,并根据银行 的操作结果,完成甲方用户向甲方付款的交易过程。
1.7交易流量:指由“支付宝”软件系统所统计的甲方通过其选定服 务类型使用“支付宝服务”所完
成交易的单笔金额,是乙方据以收费的依据。在本合同生效前或有效 期内建立,在木合同有效期满后完成的交易,相应的交易金额不计入 交易流量,该交易金额计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交易流量内, 双方没有重新签订合同的,应按照该交易金额单笔的3%向乙方支付 软件服务费。
1.8甲方用户:在甲方网站完成会员注册或者与甲方直接进行交易的 用户。
第二条服务内容
2.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2.1.1安全加密
为甲方使用乙方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128位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并为 甲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 定等服务。
2.1.2 “支付宝服务”
向甲方提供“支付宝”软件系统,以及甲方与甲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 的货款收付服务。向甲方提供支付宝账户,用于甲方即时在线查询使 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甲方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
2.1.3提供在线查询系统
为甲方设立网上交易信息查询功能及支付宝账户信息管理和信息查 询服务系统,可用于甲方每天二十四小时即时在线查询。该查询系统 列明相关交易的时间、金额等。
2.2批量付款到银行账户服务特别约定
2.2.1甲方向甲方用户付款时,如该甲方用户为个人(以下称为个人 用户),单笔(付款到个人类
甲方用户的单个银行账户为单笔,下同)付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五万 元,单日累计付款到同一个人用户单个银行账户的款项金额不高于人 民币五十万元。
222在银行对甲方使用批量付款到银行账户服务的行为进行核查时,
甲方应配合提供银行要求的
相应凭证,并承担因核查所导致的支付中止、支付失败产生的损失。
2.2.3批量付款到银行账户服务中的T+0支付和T+1支付的“T”是 指,“支付宝”软件系统收到
甲方发送的批量付款指令之日,该日必须为工作日,遇到法定节假H 的,相应批量付款指令处理时间延后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其中使用T+0支付时,以乙方实际实时支持此业务的银行为准, 双方另行咨询确定。“支付宝”软件系统应分别在收到批量付款指令 的当日(T+0支付)和次日(T+1支付),生成相应的付款文件并发 送给银行,由银行完成款项划转。甲方理解并同意若甲方客户的银行 账户属于乙方直联的合作银行的,乙方应保证在严格按照与约定服务 时限进行支付;
若甲方客户属于乙方直联银行之外的其他银行的,由 于其数据传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乙方最迟在收款甲方批量付款指令 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是否成功完 成支付以银行对账单为准。
2.2.4甲方客户的银行账号可为借记卡或存折,不能为信用卡账号, 如果是存折账号,实际以乙方 的合作银行支持该业务为准。
2.2.5甲方保证其付款事由正当合法,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也不 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利益。同
时甲方须保证其批量付款指令中的信息真实、合法、准确,并承担信 息不真实所导致的所有损失。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银行系统原 因导致支付失败或迟延支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不介入因甲方 提供付款指令和相应款项迟延等原因导致的所有甲方与甲方客户之 间的纠纷,也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因银行原因导致付款迟延或失败 的,乙方应积极协调处理。
2.2.6乙方目前直联的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乙方与合作银行的关系发生任何变动或银行业务做 调整致使不能向持有相应银行账号的甲方客户支付的,乙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但乙方应在相应变动发生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2.3网银支付接口服务特别约定
2.3.1甲方选择普通网银支付接口服务的,一旦甲方用户选择此服务
确认付款,款项即时到达甲方
支付宝账户内(不含退款功能),所有风险和责任由甲方和甲方客户 自行解决和承担。
2.3.2甲方选择高级网银支付接口服务的,即在适用普通网银支付接 口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在甲方
与甲方用户的交易完成后的三个月内,甲方可在原交易订单号的基础 上,主动向甲方用户发起退款,款项将退还到甲方用户银行账户内的 功能。在甲方使用本服务的退款功能时,相应被退款的交易在最初交 易完成时对应的交易款项仍计入交易流量,退款时乙方不退还当时己 经收取的软件服务费;
退款时涉及的交易款项不再计入交易流量,不 收取相应软件服务费。
2.3.3在银行对甲方使用网银支付接口服务的行为进行核查时,甲方 应配合提供银行要求的相应凭
证,并承担因核查所导致的支付中止、支付失败产生的损失。
2.3.4网银支付接口服务发生退款时,乙方将根据甲方发送的指令将 交易款项在10个工作日内退
至甲方用户的银行账户,遇到法定假日的,相应退款指令处理时间延 后至法定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3.5在合作期间,甲方有义务采取相关措施防范销赃、第三方欺诈 等风险(若甲方用户购买的是
游戏产品,则单日达一定金额以上的,甲方需进行人工核查);
甲方 需尽力配合协查盗卡销赃案件,并提供相关信息;
如果盗卡销赃案件 比率过高,乙方认为风险过大,有权直接关闭网银支付接口,并不承 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包扌舌但不限于相关身份资料及经 营内容等资料,并在该等资料
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应承担因上述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 切责任(包扌舌但不限于发票误寄、不能联系导致的业务不能开展、乙 方不能识别甲方新的身份发送的指令从而不执行甲方指令)。
3.1.2甲方独立承担因其网站的交易信息违法、虚假、陈旧或不详实 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处
罚等责任,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3.1.3甲方应在其网站页而上如实描述“支付宝”软件系统及“支付 宝服务”的内容,并通过甲方
网站引导甲方用户进入“支付宝”软件系统提交服务中请,不得以甲 方名义为他人获取乙方服务或者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 站或企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商业性服务。甲方承诺,不在未经乙方确 认的甲方指定网站以外的其他网站上使用乙方的接口,不将乙方提供 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使 用乙方提供的接口为第三方提供商业服务,但甲方或甲方母公司控股 的机构除外。
3.1.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 书,甲方的支付宝账户、密码
和(或)数字证书是乙方识别甲方身份及指令的唯一标志,所有使用 甲方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的操作即为甲方的(授权) 操作行为,因甲方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遗失、泄露、 被窃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任何使用甲方的支付宝账户、密 码和(或)数字证书发送至“支付宝”软件系统的支付指令构成甲方 不可撤销的授权付款指示,乙方对于依照该指示进行支付的行为及其 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1.5甲方同意乙方在必要时有权将其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乙方的合
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核
查,但乙方应告知甲方获得该等信息的银行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名称及 披露的交易信息内容。
3.1.6甲方需根据乙方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制定出可与“支 付宝”软件系统有效对接,识
别来自“支付宝”软件系统各种交易付款状态信息的软件程序,以确 保完成整个交易流程,该等软件程序包折但不限于订单处理、确认收 货或提供服务的程序。
3.1.7甲方承诺,在使用“支付宝服务”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接受并遵守乙方网站
所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交易规则》、《支付宝认证 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规则和运行中的技术和非技术规定。甲方承诺, 其使用“支付宝服务”时与甲方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也不会违反乙方网站所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 相关规则、具体使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展现的限制或使用提示、 说明。
3.1.8甲方理解并同意在其网站(含网站系统)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 影响到乙方或乙方会员利益的
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消除不安全因素。若在得到乙方通知 后甲方仍不消除该不安全因素,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 担其他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
3.1.9.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平台上主要推荐的
支付工具。否则,乙方有权终
止本合同。
3.1.10若银行卡持卡人或支付宝账户持有人主张银行卡拒付、盗卡、 交易非木人操作等情形的,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积极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凭 证,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发货及签收凭证、姓名、联系方式,交易订单 号,商品名称及商品金额等,具体凭证由乙方视甲方具体行业及情况 而定。若甲方不提供凭证或怠于提供凭证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须篇五:《支付宝免费接口协议》
合同条款本合同中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称“乙方”,相 对方称“甲方”。双功能收款服务明细:具体服务内容:基本服务:
双功能收款增值服务:支付宝会员通用登录、发货信息同步软件服务 费用:累进交易额低于6万元(不含),按单笔交易流量的2.2%计费; 累进交易额6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按单笔交易流量的1% 计费;
累进交易额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按单笔交易流 量的0.9%计费;
累进交易额20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按 单笔交易流量的0.8%计费;
累进交易额200万元(含)以上,按单 笔交易流量的0.7%计费;
由乙方在交易完成时自交易款项中即时扣 取。第一条定义除上下文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 下含义:1.1支付宝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 及其附随提供的款项收付服务。1.2支付宝账户:指甲方在使用本合 同约定的“支付宝服务”时,乙方向其提供的唯一识别编号。甲方可 为其设置密码、安装数字证书,并具体使用“支付宝服务”开展交易, 查询交易产生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1.3支付宝商家工具接口:指乙 方开发的“支付宝”软件系统的软件接口,与甲方网站的软件系统对 接后,即可通过甲方网站使用“支付宝服务”。乙方将依据甲方在确 定木协议时所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与支付宝接口绑定;
若甲方需在支付 宝接口下添加其他新增支付宝账户,则需通过书面形式或其接口下正 在使用的支付宝账户邮箱向乙方指定系统后台发送申请,由乙方完成 相应接口绑定工作,以保证甲方收款账户的安全性。1.4交易流量:
指由“支付宝”软件系统所统计的甲方通过其选定服务类型使用“支 付宝服务”所完成交易的单笔金额,是乙方据以收费的依据。1.5甲 方用户:在甲方网站完成会员注册或者与甲方直接进行交易的用户。
1.6双功能收款:该服务支持担保交易收款模式和即时到账收款模式, 甲方或甲方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其中的一种模式通过接口完 成交易款项支付。在担保交易收款模式下,乙方提供代收代付的中介 服务,付款人将交易款项支付到乙方,由乙方根据交易双方在“支付 宝”软件系统内对交易状态的确认,完成交易款项的支付。在即时到 账收款模式下,付款人一旦确认付款,款项即时到达收款人支付宝账 户内,乙方对此不提供中介服务,所有的风险和责任由付款人和收款 人自行解决与承担。1.7支付宝会员通用登录:指甲方用户可直接通 过支付宝账户登录甲方网站,完成交易支付的服务。1.8发货信息同 步功能:是基于担保交易收款服务的增值功能,甲方可通过该功能, 对指定交易订单同步录入发货信息,进行发货确认。第二条服务内容 2.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2.1.1安全加密为甲方使用乙方的服务 提供高质量的128位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并为甲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 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服务。2.1.2 “支付 宝服务”向甲方提供“支付宝”软件系统,以及甲方与甲方用户间等 各种形式的货款收付服务。向甲方提供支付宝账户,用于甲方即时在 线查询使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甲方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
2.1.3提供在线查询系统为甲方设立网上交易信息查询功能及支付宝 账户信息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可用于甲方每天二十四小时即时 在线查询。该查询系统列明相关交易的时间、金额等。第三条权利义 务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1甲方需向乙方提交乙方要求的相关身 份资料,并在该等资料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 应承担因上述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误寄、不能联系导致的业务不能开展、乙方不 能识别甲方新的身份发送的指令从而不执行甲方指令)。3.1.2甲方独 立承担因其网站的交易信息违法、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 退货、纠纷、处罚等责任,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3.1.3 甲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支付宝”软件系统及“支付宝服务” 的内容,并通过甲方网站引导甲方用户进入“支付宝”软件系统提交 服务中请,不得以甲方名义为他人获取乙方服务或者使用乙方提供的 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商业性服务。甲方承 诺,不在第三方网站上使用乙方的接口,不将乙方提供的接口技术、 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使用乙方提供的 接口为第三方提供商业服务,但甲方或甲方母公司控股的机构除外。
3.1.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 书,甲方的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是乙方识别甲方身份 及指令的唯一标志,所有使用甲方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 书的操作即为甲方的(授权)操作行为,因甲方支付宝账户、密码和
(或)
数字证书遗失、泄露、被窃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任何使用 甲方的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发送至“支付宝”软件系 统的支付指令构成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付款指示,乙方对于依照该指 示进行支付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3.1.5甲方同意乙方在 必要时有权将其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乙方的合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 进行核查,但乙方应告知甲方获得该等信息的银行和政府监管部门的 名称及披露的交易信息内容。3.1.6甲方需根据乙方提供的“支付宝” 软件系统,制定出可与“支付宝”软件系统有效对接,识别来自“支 付宝”软件系统各种交易付款状态信息的软件程序,以确保完成整个 交易流程,该等软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处理、确认收货或提供服 务的程序。3.1.7甲方承诺,在使用“支付宝服务”时遵守各项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接受并遵守乙方网站所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 协议》、《支付宝交易规则》、《支付宝认证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规则 和运行中的技术和非技术规定。甲方承诺,其使用“支付宝服务”时 与甲方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也不会违反乙 方网站所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具体使用“支 付宝服务”过程中展现的限制或使用提示、说明。3.1.8甲方理解并 同意在其网站(含网站系统)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影响到乙方或乙方 会员利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消除不安全因素。若在得 到乙方通知后甲方仍不消除该不安全因素,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 合同并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3.1.9甲方应保证使用支付 宝服务时,不得从事危害乙方或乙方会员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在未得到乙方的许可从事代充值服务等。同时甲方在未得到乙方授权 的情况下,不得以乙方的名义向其用户收取乙方向其收取的费用或以 其他形式将此部分的费用转嫁给其用户。3.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2.1 乙方负责支付宝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按照乙方网站所 公布的《支付宝交易规则》、《支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认证服务协 议》向甲方提供第二条所述的各项服务。3.2.2乙方负责受理涉及“支 付宝”软件系统本身问题的投诉并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3.2.3甲方 告知乙方其甲方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被泄漏或被未经 授权的人使用后,乙方应立即采取合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冻 结甲方支付宝账户及账户内资金、交易),避免损失的扩大,因乙方 提供保护措施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甲方损失扩大的,应就该扩大部分 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2.4乙方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 答甲方在使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解决双 方在数据对账、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3.2.5乙方应确保“支 付宝服务”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四条费用、结算、 退款4.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元或本 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与开票当 时甲方实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金额同等的软件服务费发票,并以快递 的方式寄送至木合同约定的甲方“联系地址”。4.2甲乙双方以人民币 为结算货币。双方结算的依据:4.2.2“支付宝”软件系统以及银行对 账凭证都有记录的,以银行对账凭证为准;
4.2.2“支付宝”软件系统 没有记录而银行对账凭证有记录的,以银行对账凭证为准;
4.2.3“支 付宝”软件系统有记录而银行对账凭证没有记录的,以“支付宝”软 件系统为准。4.3甲方可通过“支付宝”软件系统申请将其支付宝账 户内的余额(被冻结款项除外)支付(“提现”)至其名下的指定银行 账户,乙方应在收到该提现要求后第2个工作日向银行发送转账要求, 但因银行方面原因致使提现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如因非乙 方原因未收到上述款项的,可凭相关银行对账单要求乙方向银行查询 并保证甲方在此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收到该款项。甲方承担因银行账 户信息不正确而造成的相应损失。4.4因甲方原因需向甲方用户退款 时,由乙方按照甲方指令将相关交易款项从甲方的支付宝账户中扣 减,被冻结款项除外(指甲方支付宝账户存在风险或其他特殊状况时,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的冻结;
乙方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协助有权 国家机关进行的冻结;
甲方使用“支付宝账户”的行为违反《支付宝 服务协议》的约定,乙方依照《支付宝服务协议》进行的冻结),若 甲方支付宝账户的可用余额不足以支付退款的,应及时补足。乙方从 甲方支付宝账户中扣减退款不另行向甲方收取软件服务费,甲方非以 向其支付宝账户充值或交易收款的方式(电汇等)提供退款资金而产 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五条保密条款
5.1除适用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内容及因履 行木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
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己获知 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或以其他任何变相形式告知任何非 木合同当事人(包括双方没有必要授权的任何雇员),或用于除本合 同履行之外的其他目的;
乙方网站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中另有 规定的除外。5.2双方均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各自(及 其雇员)遵守上述约定。双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保护保密信息, 此种预防措施应至少与甲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措施一样重 大,但不应少于合理的关注。5.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召 开新闻记者会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关于双方正在合作及洽谈的内 容。5.4基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中包含支付宝会员通用登录功能, 在乙方用户登录甲方网站时,该功能会向甲方提供乙方用户的部分注 册信息(Email地址,以下简称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亦构成乙方的 商业秘密,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国内或国外的任何人、合伙组织、合 资企业、有限公司或其他形式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控制 其的或直接或间接为其所控制的或与本协议某当事方共同为其所控 制的子公司)需就该等保密信息承担以下保密义务:5.4.1甲方承诺, 甲方使用该等保密信息仅是为了便于乙方用户购买或使用甲方网站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会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商业或者非商业的 用途,不会利用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生成甲方网站的会员名并提供 给乙方用户,从而使甲方可以绕开乙方的支付宝会员通用登录功能直 接向乙方用户提供服务。5.4.2甲方在使用乙方支付宝会员通用登录 功能时,不得向使用该功能的用户提供除乙方外的其他第三方支付工 具进行支付(无论该第三方支付工具在甲方使用该功能前是否己经开 通使用);
否则乙方有权不经通知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不承 担任何责任。第六条合同终止6.2发生下列情形的,守约方有权立即 终止本合同。6.1.1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经另一 方书而通知后30天内仍未改正的。6.1.2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 致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2本合同期限届满。第七条除外责任7.2 为有效提供服务,乙方网站、“支付宝”软件系统将不时进行维护和 检测,对此乙方将提前三日在乙方网站公告,因此产生的服务中断或 不稳定状态,不视为乙方违约。7.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相关主 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不视 为乙方违约,双方应根据相关的法令、政策变更合同内容。第八条争 议解决8.1木合同的效力、解释、变更、执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的国际商业惯 例和(或)行业惯例。8.2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九 条违约责任9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9.2除前款约定外,任何一方 均不应对对方因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利润损失、收入损失、营业中 断等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或偶然性损失负责。第十条其他10.1 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交的行业背景、经营内容及支付宝服务应用场 景等信息均真实有效,甲方违反木款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 方独自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并有权据此终止向 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之服务。20.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 一方均不得转让或者让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但为履行本 协议需要,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而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一并 转让具备合法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支付宝”业务)的第三 方,但乙方对受让人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10.3本合同取代双方 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谅解和协议。只有以书而文件形式并经双方各自 授权代表签署,方可对木合同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20.4如果木合同 的任何条款被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争议解决机构宣布为无效或无法 执行,则该条款应被视为从本合同中删除,而木合同的其他条款应仍 然完全有效。10.5本合同自乙方实际为甲方开通木合同约定服务之日 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若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H双方已经续签本合 同且续签合同与木合同内容完全一致,没有任何变更及修改的,则本 合同的累进交易额将计入续签合同的累进交易额内来确定相应的单 笔交易费率,以此类推。篇六:《支付方式比较》
支付宝优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 三方支付平台,是由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先生在XX年22月创立的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关联公司。支付宝致力于为中国 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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