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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浅析受贿罪的行为方式
它以权钱交易为核心内容,是公共权力异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近年来,受贿罪的行为方式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新型受贿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本文将通过探讨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行为方式、罪行认定等方面来解开受贿罪的层层面纱。
关键词:权钱交易;新型受贿;行为方式;多样化趋势;罪行认定
一、受贿罪的概念解析
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客体方面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除了有索贿和收受贿赂这两种基本行为形态外,还包括:收受回扣、手续费;斡旋受贿。
二、受贿罪的行为方式
受贿罪除了最传统的直接收受财物的钱权交易的行为方式之外,呈现日益多样化的趋势,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各种不同类型新型受贿的行为方式的特征及其刑法界定。
(1)交易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①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②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③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受贿。
(2)干股分红型受贿。干股是指未实际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罪论处。
(3)合作投资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以受贿罪论处。
(4)受托理财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以受贿罪论处。
(5)赌博型受贿。事实上,以赌博形式实施行贿、受贿的案件早已有之,但是,在实践中,通过赌博为官员进行利益输送,实施行受贿得到查处,特别是以行贿罪、受贿罪被追究的少之又少。
(6)干薪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罪论处。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7)特定关系人收受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罪论处。
(8)借用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实践中此类案件行贿人和受贿人的言辞证据常常存在疑点和矛盾而难以准确认定。有些贿赂案中被告人在侦查初期承认是以借为名的受贿,后期予以否认,自身供述前后是矛盾的;而行为人认为是没有还款意图,但主要是根据自己的推测。证据之间存在一些矛盾和疑点,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从其他方面予以区分行为究竟是正常的借款行为还是以借款之名行受贿之实。这就需要从借款用途、借款过程、借款时间、谋取利益等各个方面分析判断。关于此类情形的认定相关司法解释实际上做出了规定,在认定是否属于受贿时,不能仅仅看是否有书面借款手续,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综合判定:①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②款项的去向;③双方平时关系如何、有无经济往来;④出借方是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⑤借款后是否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⑥是否有归还的能力;⑦未归还的原因等。
此司法解释实际对于是否是以借为名的受贿确定了判断标准,即应当考察借款是否符合真实借款的一般情形。真实的借款具有正当理由,款项的流向清晰,未来具有相适应的还款能力。而以借为名的受贿理由通常不合理,款项也不按照陈述的理由使用。
(9)事后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罪论处。
事后受贿要求行为人和请托人之间有约定,若没有约定,则不构成受贿罪。
如果没有事先约定的限制要件,很有可能造成客观归罪,将离职后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一概作为受贿罪追究,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不符。新型受贿较之传统受贿更具有欺骗性、间接性、复杂性,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大的挑战,然而,不管腐败分子的犯罪手段如何改变,受贿罪的本质依然是权钱交易,把握住这一点,再狡猾的贪官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三、结语
随着作案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受贿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不断增多,准确认定受贿犯罪的难度不断增大,相较实践情况的发展,现有受贿罪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明显滞后,实务中对一些权钱交易行为无法予以有效惩戒,对此,亟需加强研究、完善立法、明确处理依据、加大对受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完善立法的同时,也要不断提高司法实践能力,认定受贿罪,应紧紧围绕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从违法性、社会危害性、有责性进行判断,将受贿罪控制在社会可承载的限度内,维持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篇2浅析漫画对开展法制教育的意义
摘要:漫画是一种艺术形式,是用简单而夸张的手法来描绘生活或时事的图画。一般运用变形、比拟、象征、暗示、影射的方法,构成幽默诙谐的画面或画面组,以取得讽刺或歌颂的效果。而法制教育的成败,关系着国家的未来。本文从本人创作实际出发,阐述漫画对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并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一、漫画的趣味性,让法制教育引人入胜。二、漫画的戏剧性,让法制教育独具创新。三、漫画的时代性,让法制教育深入人心。四、漫画的多样性,让法制教育丰富多彩。
关键字:法制漫画;趣味性;戏剧性;时代性;多样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制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重要位置。回首中国古代,反复吟诵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让我们感到中国几千年历史官逼民反,王朝更替的万千气象。《左传》日: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如何令公众守法遵纪,值得我们深思。当今之世界,法制与社会生活相互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切社会现象几乎都能在法律中再现。今日之法制教育,即是未来法治的希望。
法制教育的形式在各地也是层出不穷,不断创新。有的整合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制播法制新闻、法制节目,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宣传声势。有的利用新型媒体资源开展宣传。漫漫人生路,依依法制情、情重如山,法大如天像这样健康活泼、富有创造力的法制短信广泛传播,反映了法律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讲述了各行业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故事。基层法制宣传活动也是丰富多彩。说赌博,道赌博,赌博害人真可恶这段快板出自浙江省奉化市的商伟利之手,她以生活中的人和事为题材,自编自演了《交通安全你我他》、《毒品猛过虎》、《东西南北说计生》等多段群众喜闻乐见的方言快板,在普法宣传中收到良好效果。
漫画作为绘画艺术的一个品种,它常用夸张、比喻、象征、拟人、寓意等手法,直接或隐晦、含蓄地表达作者对纷纭世事的理解及态度,是含有讽刺或幽默的一种浪漫主义的绘画。它同其它绘画的主要区别在于独特的构思方法和表现手法。它具有讽刺与幽默的艺术特点以及认识、教育和审美等社会功能。漫画作为另一种形式融入到了法制宣传中,那么,它对法制教育有何现实意义呢
一、漫画的趣味性,使法制教育引人入胜
著名思想家、作家、科学家歌德说过:哪里没有兴趣,哪里就没有记忆。著名戏剧家、戏剧理论家莱辛也说过:好奇的目光常常可以看到比他所希望看到的东西更多。可见,在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使得原本枯燥乏味的条条框框变得相对有趣,能够吸引住群众的目光,显得尤为重要。而漫画恰恰具有这个功能,它形象生动、雅俗共赏。既遵循了艺术创作的规律,又达到寓教于乐,弘扬法制的效果。充分发挥其艺术的感染力,向广大民众形象化地宣传法律知识,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和画面,生动活泼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易于广大民众所接受。
例如:关于宣传信访问题的法律知识,根据国家信访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今年5月1日起,信访人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这个主题如果单单从文字内容去宣传,不仅让广大民众没有兴趣去关心,而且即使想去关心也难以理解,所以我用漫画的表现形式展现了这个相对严肃的话题。
画面中首先以螺旋楼梯的形式展现了各级部门的位置,然后用对比的方式说明问题,一个人根据规定逐级上访,县级房子显示象征接受的表情。另一个人违反规定跨过市级单位直接向上级越级上访,除了市级房子显示象征不接受的表情外,一个大大的禁字出现在他面前。最后相应地配上简单的两行文字,人民群众不仅能在较为轻松、活泼的画面里了解国家信访局关于逐级上访和不越级上访的有关规定,而且也能使群众更加乐于接受。
二、漫画的戏剧性,使法制教育独具创新
漫画是一种艺术,它来源于生活但可以高于生活,它可以把古今中外的人物同时邀集到一起,让他们在一个画面上演出奇异怪诞而又意蕴深邃的喜剧。它不受时空观念的限制,人与物之间也可以对话,不同质、不同类的事物可以嫁接、杂交,可以借物喻人,借古喻今,可以人神交游,幻想与现实同存,从而使画面产生幽默、诙谐、怪诞、风趣的艺术效果。漫画就像一出戏剧,画者是导演,演尽人生百态。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让人们在啼笑皆非间明白法制的意义。例如:需要宣传关于打击奸商、不法商贩等法制内容,并不否认,张贴一些不法商贩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的图片,再配以文字,确实能起到一定的教育警示意义,但是显然漫画在这方面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可以把同一个问题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加以阐述。为此,我创作了下面这幅名为《重拳出击》的漫画。
受时空观念的限制,人与物之间也可以对话,不同质、不同类的事物可以嫁接、杂交,可以借物喻人,借古喻今,可以人神交游,幻想与现实同存,从而使画面产生幽默、诙谐、怪诞、风趣的艺术效果。漫画就像一出戏剧,画者是导演,演尽人生百态。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让人们在啼笑皆非间明白法制的意义。例如:需要宣传关于打击奸商、不法商贩等法制内容,并不否认,张贴一些不法商贩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的图片,再配以文字,确实能起到一定的教育警示意义,但是显然漫画在这方面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可以把同一个问题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加以阐述。为此,我创作了下面这幅名为《重拳出击》的漫画。
画面中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红色拳头,象征了相关政府打击奸商的力量与决心,然后是在重拳出击下奸商们的窘态,有的已经被砸到了一半躯体,犹如压在五指山下动弹不得;有的仿佛惊弓之鸟,闻风丧胆,猖狂而逃;也有的泣不成声,跪地求饶,好像在乞讨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其中那个穿白色衣服,外表看似纯洁的奸商,心已经被挖空了,象征着良心受到利益、金钱的腐蚀,发人深省。以这样的形式宣传法制,使得法制教育能够突破传统,以一个全新的角度进入群众的视野。
三、漫画的时代性,使法制教育深入人心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说到: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漫画作品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可视性,反映当代时代特征,它能紧扣法制主题,关注反腐、反邪教、医患关系、维权等社会热点问题,能够快速吸引广大民众眼球,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例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近几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日益增加,一方面经常有病人投诉、殴打甚至杀死医务人员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医务人员也多有抱怨。重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维护医患利益,成为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关注的一项严峻的课题。当医患关系成为社会热点问题,需要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与此相关的法制漫画也应运而生。
上幅漫画题目为《信任》,这无疑给当下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打入一剂强心剂。这幅漫画看似简单,但仔细研读,却深含着一个道理。画面中医生和患者站在拟人化的医院红十字上面握手言和,这也说明了医生和患者之间同渡一条船,只有相互之间合作、信任才能共同到达彼岸,只要有一方不合作,这艘船就会翻,这个卡通可爱的红十字也会因为失去平衡而倒塌。漫画的时代性使得人民群众能快速地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使得法制教育进行得更加顺风顺水。
四、漫画的多样性,使法制教育丰富多彩
漫画可以把各种绘画的形式、技法拿来为己所用。在绘画工具和物质材料的使用上没有专一的选择,在造型手段上也没有什么限制。使用毛笔、钢笔,借用木刻、油画、剪纸、拼贴、中国画等手段来绘制都可以,这主要取决于作者自己的特长以及内容、用途的需要。漫画中的人物造型大都夸张变形,可繁可简,背景视内容需要,可有可无。如果一幅画面表达不了,还可以画成多幅的;要是情节较多,还可以画成连续的。例如:在第九届全国法制动漫获奖作品展示中,来自江西理工大学的江超群利用照片和速写相结合的方式创作了19幅组图,名为《关注未来关爱留守儿童》,下面截取相关图片加以说明。
画面整体以黑白灰色调为主,渲染出一种留守儿童缺少关爱的凄凉气氛,再配以红色的醒目文字加以说明,震聋发聩、直达内心。表现手法上也是另辟蹊径,采用人物速写的方式修改、替换掉照片的主体部分,使得摄影与漫画巧妙地结合起来,以照片背景为衬托,更好地突出了主题,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漫画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相信潜力无限的漫画创作者们一定会开发出更加丰富多彩的形式为法制教育服务。
除此之外,在法制漫画的创作中,虽然漫画是一种艺术,它可以很夸张,很简练,可以讽刺或隐喻,但当它宣传法制时,一定要尊重事实,不要偏离主题、在枝节上做文章。不要只关注画面表面的绚丽丰富,从而忽视了本身的教育意义。综上所述,漫画与法制的结合,活泼与严肃的碰撞,所形成的法制漫画给当代法制教育带来了众多现实意义。动漫愉悦生活,法律走近你我,正如这句充满亲和力的口号一样,漫画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事不在,更延伸到了法制教育中。管子有言: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可以知道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人就认识到法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固有调整系统,是衡量世人言行是非、功过、曲直的客观标准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这对现实生活中的广大群众树立法治理念,依法办事无疑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安桂武说过:我们每个人都关注健康,都爱好运动和娱乐,但是没有像对待健康、运动和娱乐那样对待法制。如果我们像关注健康那样关注法制,就可能避免许多悲剧。现在有些违法犯罪不是有意犯法,而是因为不懂法,这和法制教育的缺失紧密相连。有些成年人脑中没有法律这根弦,不仅可能无意中犯法,而且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道如何维护。作为法制漫画创作者,我们应该关注生活,发掘资源,整合创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法制,学习法制,了解法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愿法制教育之花开满华夏大地。
参考文献:
[1]葛伟军《第一本法律漫画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11月版.
[2]最高人民法院《法在身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5月版.
[3]冯玉军《寻找法治的力量》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0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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