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街道安全生产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字典里最重要的三个词,就是意志、工作、等待。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2021年街道安全生产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企业主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3.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标本兼治,实现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4.坚持“五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精准治理,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改革创新。
推动街道“2个专题”和“15专项”往深里走、实里走,推动街道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关于“两个专题”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专题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学习一次,每季度分级分批组织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二是整合资源开展宣传。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见成效。三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成员单位按照分管和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每季度要带头深入学校、村(社区)、监管企业开展不少于1次主题宣讲活动;
建立应急广播应用长效机制,每月利用应急广播开展2次以上应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普及灾害应对知识常识、发布预警信息、实施应急指挥调度等工作,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成员单位督促指导分管联系领域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二是成员单位督促指导分管联系领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加强安全费用提取,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增加安全经费投入,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双控”体系建设,20xx年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成“双控”体系,2021年底大中型建设项目完成“双控”体系建设。各生产经营单位于20xx年底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四是督促企业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事故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制度。20xx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五是企业要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报告事故,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关于“15个专项”
1.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监站牵头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整治工作。三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四是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xx年底前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安全管理。六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七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xx年12月31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考核率达100%;
2021年12月31日前,安排3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
2022年12月31日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安监站、责任单位:经发办)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应急广播、宣传车、广场视频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努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农村村寨、“九小场所”、商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绥阳县开展道路交通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绥府办函〔20xx〕39号)序时推进。四是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基层消防安全工作高效运行。(牵头单位:洋川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二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教育好、培训好、督促好、使用好护林员队伍。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特殊天气和特殊时段的巡山护林力度,尤其是春节、清明节、春耕、秋收等重点时间节点和时段。三是加大应急能力建设。一方面组建森林灭火队,另一方面加大灭火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灭能力,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5‰,林火卫星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率高于90%。至2022年,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林业站、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治理,全面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常态化开展路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一盔一带”。三是深入开展农村安全守护行动。深化警保合作,拓展农村“两站两员”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四是深入开展警示曝光行动。组织好重点人群点对点精准宣传,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和典型事故案例深度调查警示教育,增强对从业人员的警示震慑。(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经发办)
5.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依法淘汰落后采矿工艺和设备,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二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理论学习,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三是严密管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严防火灾,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四是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牵头单位:安监站、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
6.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依法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混乱问题,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责任明确、权责一致、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模式。公路工程建设:20xx年底完成街道交通建设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牵头单位:村建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7.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
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三是推动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指导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四是指导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监督管理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保持工程质量安全状况稳定受控。(牵头单位:村建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8.工贸行业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贸行业企业: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进一步摸清搞准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
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的发生,保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完善民爆销售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监督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和上报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牵头单位:安监站、责任单位:经发办)
9.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达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达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气、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过程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责任单位:水务站、文明办、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小学、实验中学)
10.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涉氨、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依法打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动特种设备“双控”体系建设,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推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洋川分局)
11.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满意旅游行动和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加大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加快文化和旅游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游客的预警提示和信息发布,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游客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实现旅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12.乡村(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关注农村、推动农村的工作合力。推进乡村安全文明,提升农村安全治理水平,加快平安乡村建设。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文明办、各村、社区)
13.自然资源和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分三年开展自然资源和地质灾害隐患详细排查。全面整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临时料场、私挖盗采、证件到期后以整改名义采矿、来料加工,严防非法违法采矿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在全覆盖开展群测群防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隐患点专业监测,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融入贵州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大数据平台。(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4.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农用车(原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安全整治,狠抓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农用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进一步摸清底数、分级建立台账,实现清单管理。重点加强农用低速载货汽车等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假牌、假证、假照、假检和违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数据交换平台,创新监管模式,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5.教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寄宿制学校要建立健全寝室管理和安全教育制度,扎实将各项校园安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快推进安防设施建设和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溺水事故防范。四是开展省、市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狠抓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减少师生意外伤害事故(事件),遏制一般事故(事件)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或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牵头单位:实验中学、中心小学)
从20xx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0xx年7月)。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和落实。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本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街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李洪平同志任组长,付明波副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分别成立专题组、专项整治组,负责组织领导对应专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由各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完善制度规定。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政策体系,强化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灾害隐患消除工作倾斜。
(四)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双控”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自动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推进“互联网+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整治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督导。
(六)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编制修订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做好预案衔接,避免预案职责重复、职责不清、内容不准、处置程序混乱等问题。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强演练评估。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购买应急救援服务,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快速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七)严格问效问责。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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