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桂平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各乡镇各部门在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中,要加大力度抓正面典型人物和森林防火先进经验的宣传,认真总结在预防森林火灾,消除火灾隐患的经验,表彰一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模范人物,大力弘扬广大群众、生态护林员、干部职工、及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克已奉公、无私奉献、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桂平市2021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贵港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贵森防指通(2021)1号),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形势,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推动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我市生态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各乡镇、森林防火成员单位的部门联动,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到林区千家万户,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各项法律法规,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消除森林火灾脆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宣传工作重点
(一)积极把握国家、自治区、贵港市以及桂平市委、市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引导好舆论,做好宣传报道。
(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媒体等形式刊播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强化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组织单位部门、镇村的干部职工、生态护林员进村入户,面对面派发宣传单、一对一宣讲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森林法》、《广西森林防火条例》,组织林区附件居民户答订《防火责任告知书》,推动森林防火知识和相关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积极宣传森林火灾报警渠道,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2119或者直接向镇、村报告,报告时,能真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指明路线及报警人联系方式等。
(五)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持续森林高火险天气等时段,在街道、镇村、学校、林区路口等人员活动较多的地方悬挂横幅标语、宣传栏、警示牌:安排宣传车巡回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充分利用村大喇叭反复不间断宣传法律法规和预防森林火灾的措施。
(六)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七)森林公安部门要积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四、宣传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利用媒体、互联网、村委广播等信息平台,抓主题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单位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信息平台,抓住宣传、贯彻《广西森林防火条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意义。
(二)利用党员干部职工,抓社会关系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从森林防火宣传效果的实际出发,发动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签订《防火责任告知书》,并将告知书利用微信群群发家属、亲戚、朋友,以点带面,切实做到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利用流动宣传车,多方位宣传。
在旅游区景区、自然保护区、林区路口和农事活动区等重点部位,要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车,宣传《广西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预防森林火灾的措施。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各乡镇、部门责任单位,应在重要路口、圩镇、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并适时派发防火宣传资料,签订防火告知书,确保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森林火灾措施能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利用传统展示平台,抓重复宣传。
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持续森林高火险天气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街道、圩镇、学校等人员活动较多的地方,悬挂森林防火横额。在公路沿边、重点林区路口等重要地点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
(五)利用教育平台,抓学生家长宣传。
组织学校对在校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案安全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等,同时要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林防火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教育学生和家长,实现森林防火群防群治。
(六)利用法律法规、条文条例,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防火宣传。
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强化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履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求,在经营范围内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七)利用先进人物、事例,抓典型案例宣传。
各乡镇各部门在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中,要加大力度抓正面典型人物和森林防火先进经验的宣传,认真总结在预防森林火灾,消除火灾隐患的经验,表彰一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模范人物,大力弘扬广大群众、生态护林员、干部职工、及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克已奉公、无私奉献、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
(八)利用反面案例,抓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宣传。
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典型案例剖析,深刻分析火灾发生原因。通过对以往发生的案例进行梳理,发现我市 99%的森林火灾起因是人为引起。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违规炼山、野外烧田基草、烧桔杆、烧疫木、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智障人员点火引起火灾的也有个例要通过反面案例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和群众,做到早预防、早防范,预防犯罪,减少森林火灾的目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森林防火宣传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落实《广西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促,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二)明确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向。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林场、自然保护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三)加强管理,以正面宣传为主。要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报道森林防火的好经验、好办法和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及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救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工作意识,把森林火灾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总结推广,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实效。各乡镇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和经验推广;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不落实致使森林火灾多发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各村民委会、村小组、森林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相应成立督查检查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职,通力合作,切实抓好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桂平市森林防火责任告知书
各位市民朋友: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广西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敬请广大群众严守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违者引发山火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一、自觉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远离火源,进山不携带火种,农耕农事活动不焚烧秸秆及杂物。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1.上坟烧纸、烧香点烛;
2.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3.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5.烧野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6.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秸秆、田基草、果园草、垃圾等;
7.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二、加强对憨、傻、痴、呆、未成年人等人员的监护管理,切实尽到监护责任。
三、发现野外用火行为自觉予以制止。
四、发现森林火灾的,应立即拨打12119报警。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推荐访问:桂平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桂平市 工作方案 森林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