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填报指引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填报时间
即日至20xx年5月25日。
二、填报流程
(一)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
满足填报范围的毕业生可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从首页进入“就业派遣”窗口。如显示“未开启”状态,请先完成生源校对后再登录,如有疑问,可咨询院系负责就业工作老师。
(二)填写“派遣信息”
(1)保研以及考研上岸的同学选择“境内升学”;
(2)就业(已填报“三方”)和出国留学的同学选择“正常派遣”;
(3)已落实就业去向但仍在办理就业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报送方案派遣性质为“暂不派遣”(需填写表格,暂不需要在系统操作,详见“类型三”);
(4)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按照政策可派遣回生源地,档案、党(团)组织关系随迁生源地,也可根据个人意愿报送派遣方案为“暂不派遣”(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最长两年时间。)
类型一:“正常派遣”
就业(已填报“三方”)
派遣至就业单位、就业地人才市场
一般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中完成签约手续(指回传协议书阶段完成)后,电子就业协议模块中派遣信息部分的内容会同步至就业派遣模块。如已同步,可根据下述指引检查是否需补充或修改部分信息;
如未同步,则根据实际派遣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1)派遣性质:必选项,选择“正常派遣”
(2)主管单位:必填项,参见附表1.
(3)具体派遣单位:选填项,如主管单位和具体派遣单位一致,具体派遣单位项须留空;
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无特殊说明,一般需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博士后进站须备注“(博士后)”字样。
(4)报到地址:必填项,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汕头市、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顺德区须具体到区;
其他地区如用人单位无特殊要求,报到地址应具体到市,如“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深圳市”。
(5)附件:上传签约材料和接收函两类材料。
A. 签约材料:必须上传,可以是就业协议书、公务员录用函或博士后进站备案审核材料(有博士后站点盖章)。
B. 接收函:一般情况需要上传,以下三类情况无需上传接收函:
1)签约单位在生源地(广东省内须在生源所在市,如广州市、中山市;
广东省外须在生源所在省,如福建省、湖南省);
2)签约单位为省外单位,且可接收户档;
3)签约单位为省内单位,签约单位即为户档接收单位,且签约单位名称可在“主管单位”的下拉列表中查询到。
除上述三类情况外,其他情况均需上传接收函材料。户档去往北京的签约单位的情况,如果是非北京生源,一般都需要接收函;
户档去往上海的签约单位的情况,如果是非上海生源,一般都需要接收函;
接收函材料可以是“主管单位”另行出具的证明、也可以是主管单位在就业协议书“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处加盖公章情况。
注意:少干计划毕业生还需上传少干计划定向协议书。
出国留学
回生源地
如确认系统默认的派遣方案信息和档案信息无误,可填报户口信息后提交。如报送过程发现生源地信息有误,须填写《毕业生生源地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至邮箱。户口未迁入中大的,只需在“入学时户口是否迁入中大”一项填否,不须填写户口迁出落户地址。一般回生源地的主管单位为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应的人才市场。
类型二:“境内升学”
派遣性质为“境内升学”的,指本科生在境内高校读研,硕士毕业生在境内高校读博,并在派遣方案上传录取相关证明作为附件。
(1)派遣性质:必选项,选择“境内升学”
(2)院校名称:必填项。
(3)专业名称:选填项。
(4)院校地区:必填项,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汕头市、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顺德区须具体到区;
其他地区如用人单位无特殊要求,可具体到市,如“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深圳市”。
(5)附件:上传录取相关证明,比如录取通知书、推免服务系统录取结果、升学调档函等。
(6)保研以及考研本院上岸的同学:
派遣性质:境内升学
升学高校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升学高校名称:中山大学
专业:力学、机械、物理海洋、土木水利等
附件:上传录取相关证明(可见学院官网)
类型三:“暂不派遣”
(三)填写“档案信息”(档案去向信息)
(1)派遣性质为“暂不派遣”,不需填写“档案信息”;
(2)派遣性质为“正常派遣”且是回生源地的,如系统默认生成的生源地信息无误,无需另行填写;
(3)派遣性质为“正常派遣”且去就业单位或就业地人才市场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派遣性质为“境内升学”的,根据升学高校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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