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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业化“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

时间:2022-04-30 17:3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工业化“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工业化“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扎实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民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省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2021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组织领导,成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指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吴育光副厅长任组长。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具体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和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单位和民爆企业负责人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安全生产宣讲,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要利用各类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相关民爆企业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民爆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加强民爆企业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民爆企业从业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民爆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上午,省安委会和各地市安委会将举办“2021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咨询。各单位要发动本地民爆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同时,要引导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省安委会组织的线上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安全公开课、安全生产专访报道、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民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生产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走访座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关要求,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工作。要充分利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上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引导属地民爆企业主动参与学习。要结合民爆企业实际,指导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增强企业自身应急协调组织能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六)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根据《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 2021 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减灾办〔2021〕6号)要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安全生产态势及其对重大活动的影响等进行科学分析,可能造成的影响损失进行评估研,安排一些实用管用的应急演练项目,严密组织相关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要紧贴实战、从严从难设置演练科目,突出练指挥、练协同、练处置、练保障。演练要开展第三方评估,认真总结可推广经验。

  六、“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到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地工信部门和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聚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加强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省工信系统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

  (二)狠抓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安全〔20xx〕43号)要求,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上门服务,创新执法与服务方式,指导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开展民爆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例行检查、重点抽查和“四不两直”等执法手段,开展民爆物品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民爆产品质量管理,严肃查处“四超”、“三违反”行为。统筹做好全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七、工作要求

  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将其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要紧扣主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民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收集有关信息,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认真配合落实本级安委办各项工作要求,向本级安委办和我厅(民爆处)及时报送工作信息。7月1日前和12月20日前向我厅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总结以及视频、照片等资料。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7月1日前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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