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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
(一)概念
买卖合同旧称 购销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由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也即当事人双方就财产权转移的条件所达成的协议。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其标的物的内容和转移流通 的方式极为丰富多样。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概而言之,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矿产品,一类是农副产品。
买卖合同的具体交换方式,有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包销、代销等不同。买卖合同内容涉及产品 生产、包装、运输、销售、检验、清结等一系列环节,必须在合同书中写明。
(二)买卖合同格式内容
买卖合同
买受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实现各自的目的,并行使各自的权利和承担各自的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 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的数量、品种、规格和质量
?标的物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商标或牌号);
?标的物的质量(指定技术标准,或由双方以语言描述、凭样品确定等方式确定)。
第二条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标的物的数量: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标的物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中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量方法:
第三条 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国家技术标准包装方式;
2?双方协商的任意标准包装方式;
包装物的供应办法(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标的物的移交事项
?标的物的交货单位:(姓名或名称)。
?交货方法(可约定由乙方送货、乙方代运或甲方自提自运)。
?运货方式:(运输工具)。
.到货地点:
?接货人:
第五条标的物的交(提)货期限:(写明起止日期)。
第六条保留标的物所有权的条件:(双方可以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 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七条标的物的价格及结算方式
?标的物的价格:(除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依该价格执行外,其他由双方商定价格。"■
?结算方式:
第八条检验标准和方法
?检验期间:
.检验标准:
?检验具体方法:
.检验人:
?检验纠纷解决方法:
第九条标的物的权利担保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要求出卖
人提供适当担保,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第三人履行合同约定
(双方可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
第三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 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双方主要违约行为提示;
2?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造成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机动性-
?买受人是否交定金或预付款及其数额;
?双方有关承担风险的约定;
?有关合同中止、解除的约定;
?双方有无提供其他担保的约定;
?双方有无附带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
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由第三人调解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 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
买受人(甲方):出卖人(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曰
年 月曰签订于(地点)签订于(地点-
(三)买卖合同写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或写作买卖合同,首先应严格遵守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买卖的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物品 禁品、赃物等属非法物品);
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当项项落实。根据现实生活中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情况,写 作买卖合同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产品计量名称必须合乎规范,要求使用通用的计量单位。
?必须写明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要求。凡是按国家标准的,应在合同中写明标准代号、编号、标准名 称、技术标准、等级事项;
凡是当事人自己商定标准的,应该把标准具体写明。包装物上的说明事项应当 与合同内容一致。
.必须写明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
4?应当写明产品价格执行办法。我国《合同法》第63条虽有规定,但合同条文还须具体化。
?对实质性的关键内容,应当注意名实相符。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必须具体写明。
二、租赁合同
(一)概念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合同。该合同的租赁 物有动产(生产设备、工具等)和不动产(房屋、场地等)两大类。租赁合同的基本特点是:(1)租赁物的所有权 归出租方;
(2)承租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并须向出租
人交付一定的租金;
(3)承租人可以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把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使用;
(4)租赁期限有定期
和不定期两种,凡是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租赁合同的格式内容
租赁合同是政策性很强的一种合同,须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协商订立。一般采用如下格式:
租赁合同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 (租赁物名称),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日,出租人从
年 月 日起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至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期限和方式
第四条 租赁物维修(写明由出租人或承租人履行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
第五条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约定
第六条 收益归谁「双方可约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属。■-
第七条违约责任
?岀租人的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承租人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 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2)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 金。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 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将租赁物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岀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 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租赁物的返还「双方可约定返还的租赁物是否保持其使用性能。■-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
通过诉讼解决)。
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理(表)人:法定
代理(表)人:
地址:
电话:
地址:电话:
签订于 年 月曰 签订于 年 月曰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三)租赁合同写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租赁合同的标题,应由租赁物名称与合同性质组成,如房屋租赁合同”、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汽 车租赁合同”等。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必须完备、具体,表达准确、清楚。
?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为车船、场地、房屋、家具等应分别写明具体名称;
机械设备应写明牌号、
商标、品种、型号、规格。
?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包括租赁物的数额、等级、新旧、质料等(如房屋,需要写明其坐落、结构、
面积、采光、地面质量、门窗状况等 )。
?租赁物的用途。应写明租赁物使用目的、方法和规则。
?租赁期限。必须写明具体起止年、月、日。
?租金及租金交付办法。应按国家标准、地区标准,或按当事人协商标准约定租金数额(按年或按月
计算)。具体写明是定期或不定期交付,一次性交付或分期交付。分期交付应写明租金和每次交付的金额。
?租赁期间财产的维修、保管责任。
?出租方与承租方关系的变更与解除。
?双方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的方式。
?其他约定条款。
上述条款越具体越好,每条都应当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三、承揽合同
(一)概念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该合
同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其特点是双方约定对设备生产流程中的局部构件进行辅助性、技术性加工,
而不是生产、创新某种整体物。其工作内容相当繁杂,合同类别只能随事立类,如加工、定作、修理、复 制、测试、检验等承揽类型。定作的材料来源,可以由承揽人提供,也可以由定作人提供。
(二)承揽合同的格式内容
承揽合同由于内容繁杂,可以采用格式条款合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拟合同。一般写作样式如下:
承揽合同
定作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定作人(甲方)和承揽人(乙方)协商一致,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为确保标的实现,特订立本合同,以便
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揽事项名称、数量
第二条酬金及完工期限
第三条承揽工作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材料提供办法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经乙方通知后,怠于答复等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方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应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工作成果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把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
裁(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签字): 定作方承揽方
姓名或名称: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 理(表)人:法定代理(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曰
签订时间:年 月曰
(三)承揽合同写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承揽合同是纠纷较多的合同之一,究其原因,主要有:诱骗,合同条款不明,违约。签订该合同,必 须注意两个方面问题:
?签订合同的准备要充分。第一,充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信誉情况。加工、定作、修理是技术性很强 的工作。从定作方来说,事先应当了解承揽方的技术素质和经营作风,否则就会陷入纠纷,钱财俱损。第 二,要注意封存和写明样品情况。承揽合同的内容特点之一,就是需要写明加工承揽成品的实物
以便作为检验产品的标准。这就要求:一要保存好样品实物,二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其规格。否则,容易 引起纠纷。
?条款必须完备清晰。除了标题需要具体化,内容表达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结构要完整。如从双
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合同目的、内容事项到签署均应具备。第二,主要条款要具体明确。包括承揽的 项目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材料来源、价款、酬金、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以及违约 责任、纠纷解决办法、附件等,必须表达清楚、准确。其中违约责任”一项,一定要具体、明白。
四、保管合同
(一)概念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保管物以及按照约定由寄存人向保管人支付保管 费的合同。保管合同过去与仓储合同合为一种,新合同法将二者分立。保管合同系要式合同之一。该合同 属于社会服务性质,具有短期、便民、小型等特点。该合同适用于出差、旅游、会议、参观、打工等流动 人口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寄存人交付保管物,保管人给付保管凭证即可,无须专门签订书面合同。但是, 如果寄存比较贵重的物品,且并非即刻领取的,为稳妥起见,应当签订书面保管合同。
(二)保管合同的格式内容 保管合同
寄存人(甲方):
保管人(乙方):。
寄存人与保管人商定,由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管物的种类、名称、数量、质量
(此条系生活用品或生产工具等保管物。如果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 声明,由保管人验收封存。' 第二条保管凭证的给付
第三条保管期限
第四条保管费及其支付办法
第五条保管场所
第六条保管方法
TOC \o "1-5" \h \z (需要对保管物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告知保管人。■-
第七条保管人的变更
(双方当事人可约定是否允许转交第三人保管。■-
第八条使用保管物
(双方当事人可约定是否允许保管人或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九条留置权
(双方当事人可约定保管人对保管物是否有留置权。■■-
第十条违约责任
?保管人违反约定,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管人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偿保管,保管人无重大过
失的除外);
?保管人将寄存人未作声明的贵重物品毁损、灭失的,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寄存人由于未将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情况告知保管人,致使保管人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
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
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保管人:寄存人
法定代理(表)人:
法定代理(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于
年 月曰
签订于年 月曰
(三)保管合同写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保管合同一般具有临时性、紧迫性的特点,但是也不可轻率签订。合同必备条款一定要明确。特别是
保管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含价值)、保管方法、保管费、违约责任等条款,必须具体、清楚。保管合同 更需要当事人双方遵守 诚实信用”原则。
五、居间合同
(一)概念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信息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由委托人向居
间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合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信息资源非常重要。居间人(俗称介绍人”受当事人委托,
及时把商贸供需信息报告给委托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牵线搭桥,对促进市场流通具有积极作用。现实生 活中,该合同涉及买卖、转让、租赁、旅游、出版、劳务、招聘等多种领域,有很强的实用性。
(二)居间合同的格式内容
居间合同虽然没有一个固定的格式,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格式内容大同小异。下面提供一种参考式
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双方就委托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委托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委托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委托要求
第二条报酬的支付
1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
2?支付报酬的时间
3?支付报酬的方式
第三条 居间活动费的负担
?居间人提供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居间活动费由居间人自己负担;
?居间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由委托人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条保密内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委托人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不按约定支付报酬的,应当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并补偿报酬。
第六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 者双方同意通过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
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居间人
法定代理(表)人:
法定代理(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于
年 月曰
签订于年 月曰
(三)居间合同写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委托约定的事项必须明确。
不论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还是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都必须清晰。
2 ?违约责任条款应具体、公平。合同法对居间人违约规定比较具体,而对委托人违约缺少规定。委托 人与居间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协商相互约束的具体内容。
六、借款合同
(一)概念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协议。借款合同的贷款方, 一般是指金融机构;
借款方一般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农业承包户、个体工商户。此外,法人之间或其他 组织之间、自然人(或公民个人)之间也可以依法订立借款合同。该合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影响, 它直接关系到国家货币流通与社会滞留闲散资金的有效利用。借款合同属于纠纷较多的合同类另U之一。为 了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 签订时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当注意其合法性和规范性。文字表达方面,
应当力求条款完备,措词确切、严密。
(二)借款合同的类别和格式内容
借款合同的类别,依据借款主体、用途、期限、有无担保、有无委托人等不同情况,可分为多种。从 合同的形式来说,大体可分为格式条款合同和非格式条款合同两种。非格式条款合同属于双方自议式或约 定俗成式合同。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多采用格式条款合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使用哪种形式, 而在于内容是否合法、自愿。下面介绍一种通用的借款合同格式:
借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币种:。
第四条 借款数额(大写):
第五条借款利率:。
第六条借款期限:。
第七条还款方式:。
第八条 担保条款(依《担保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