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全县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建设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20xx年编制完成5G基站站址规划,制定现有2G、3G、4G基站改造计划,推进通信基站与社会塔(杆)资源双向开放共享。20xx年,启动城市核心区、重要功能区、重要场所的5G规模化商用;
2021年,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等领域进一步丰富5G应用;
2022年,培育5G创新发展新业态,推动5G深度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5G通信基站建设规划。
县经济合作促进局组织中国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充分考虑现有通讯基站并兼顾各通信企业20xx-2022年宏、室、微、重点机房建设需求,充分利用市政设施,整合各类站址资源,编制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新建通信基站应严格执行专项规划,依法依规进行建设。通信企业要依据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在办理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后,统筹实施5G基站的建设工作。
(二)统筹5G网络规划、建设。
1.要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等要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友谊农场林业科、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2.县发展和改革局指导国网友谊县供电公司在电力建设规划中要统筹考虑5G基站用电规划,做好与全县5G基站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基站用电及安全运行。〔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国网友谊县供电公司,协办单位: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3.要吸纳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为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各类法定空间规划中的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规划。〔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三)强化5G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加强资源双向开放共享。积极推动“通信塔”与“社会塔”的双向开放,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更多的利用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灯、电力、铁路等社会塔(杆)资源,各通信企业充分共享通信基站塔(杆)、管道、局房、光交接箱、电力等资源,提升共建共享水平,有效降低建网成本。〔牵头单位: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我县5G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对全县5G网络建设进行总体规划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监督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日常工作。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牵头负责5G网络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为5G大规模商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政策保障。
1.在规划高铁、机场、其他大型场馆、公共园林、绿地等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时,要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在建设前,通信建设单位向主管规划部门进行报备,主管规划部门依据通信基础设施总体规划内容进行审核,符合规划内容的予以批准并出具意见书。对于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的铁塔站址,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分期分批逐步处理、陆续解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友谊农场林业科、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要贯彻国家关于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电信间、设备间、移动通信基站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随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工程竣工后,组织电信设施建设单位参与验收;
属于商用楼宇、居民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还应当预先铺设入户光纤。移动通信基站由电信设施建设单位根据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同步建设。〔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3.进行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路杆设施建设时,要统筹考虑通信微站建设,优先采用“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因市政拆迁、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旧村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基站设施搬迁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帮助协调落实新站址,确保移动通信网络平稳过渡和优质覆盖。针对为解决通信覆盖弱、群众投诉集中而规划建设的应急通信基站,各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保障。〔牵头单位: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协办单位: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三)简化5G网络建设审批手续。
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为5G基站规划及建设提供便利条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双鸭山市友谊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友谊农场林业科,协办单位: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四)开放公共资源。
1.全面开放公共区域支持5G建设。开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办高等院校等所属建筑物及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为通信线路或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电信设施建设提供方便。其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提供通行便利。其中公共机构和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应当无偿开放。〔牵头单位: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2.开放社会塔(杆)资源。县政府各部门及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应按规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放所属的各类塔(杆)、广告牌、指示牌、管道和电力资源。〔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国网友谊县供电公司,协办单位: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3.推动即有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等法规规范,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非法阻碍通信设施建设或者违规收取费用。县直有关单位要依法督促房屋建筑和物业管理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商场、办公写字楼、场馆等楼宇的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基站建设和维护,对违规设置基站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县经济合作促进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协办单位: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五)加强电力保障。
加大用电支撑,要开通5G基站用电建设绿色通道,加快新建引入、用电改造、用电增容、验收等工作的及时开展,简化办理手续。对于存量非直供电基站因增加5G基站需增加容量的,供电企业要在确保电力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快进行变电增容、电网调整。对不具备直供条件的,供电企业要支持通信建设单位指导非直供电主体合理安全用电,做好三方沟通工作。供电企业要贯彻落实好省级降低电价政策,优化用电费用,减轻通信企业负担,实现5G生态圈的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国网友谊县供电公司,协办单位: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协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按照共建共享原则,认真做好5G基站规划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5G基站规划及建设的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七)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
各相关单位要加大《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要落实企业安保主体责任,对危害或者损坏电信设施安全等违反《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查处危害电信设施安全的相关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协办单位: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八)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5G通信建设的正面宣传,普及电磁辐射知识,强化政策解读,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5G网络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双鸭山市友谊生态环境局、县融媒体中心、铁塔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友谊办事处、移动通信集团友谊分公司、联通公司友谊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友谊县分公司、龙江网络友谊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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