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校合作协议,供大家参考。
企校合作协议 (企业与培训机构)
甲方(企业):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培训机构):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 号)文件精神,根据
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文件要求,为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传统的学徒培养方式,充分发挥企校双方优势,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徙制培训下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原则, ,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多赢,共同发展 二、 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共同培养学徒,甲方培养,主要通过导师带徙方式,乙方培养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培训方式(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培训机构约定具体培训方式) 三、 合作内容及期限
甲乙双方依据甲方需求共同组织实施培训,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相应培训任子,培训计划如下。
培训职业(工种)
培训等级 培训期限 培训人数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等,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甲方侧重
等内容培训,乙方侧重
等内容培训(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培训机构约定具休培训内容) 四、 培训费用
甲方依据
标准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支付方式为
支付时间为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定的费用凭证。
五、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联合乙方共同确定学徒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方式、内容,期限等。
2. 甲方应与每位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期限和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支付学徒工资,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
3. 甲方负责选拔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并对企业导师的教学过程、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价。
4. 甲方负责对学徒进行企业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六、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负责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
2.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确定学徒培训计划。
3. 乙方要结合甲方生产和学徒工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 4. 乙方应为学徒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负责承担
学徒的学恔教学任务,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做好与企业实践技能的衔接。
5. 乙方负资学從在学校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七、 附则
1. 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4.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为凭。
其他事项:(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培训机构约定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