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月亮河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的整体推进,动态跟踪检查农业保险的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加以协调解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韦仕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扎实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快发展。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发挥保险行业体制机制优势,不断优化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持续推动我乡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建立健全我乡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为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贫困户脱贫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目标
20xx年,我乡重点推进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保险9个险种。对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其余农户愿保尽保。20xx年各村力争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额增长不低于20xx年的5%,20xx年度全乡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额达到49.86万元以上(详见附件1)。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承保理赔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乡保险经办机构要开辟保险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承保理赔及时、准确、高效,对于因疫情防控,无法提供承保理赔资料的,及时处理,确保应保尽保、应赔尽赔。
(二)提高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覆盖面。用好用足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以下简称中央补贴险种)。明确20xx年度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标的保额、费率以及保费分担比例(详见附件2),进一步提升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覆盖面、保障程度。
(三)推动特色农业保险加快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农村产业革命特色产业的决策部署,重点围绕茶叶、蔬菜、食用菌、牛羊、特色林业、水果、生猪、中药材、刺梨、生态渔业、辣椒、生态家禽等12个特色农业产业和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用好用足贵州省茶叶、蔬菜纳入中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政策,因地制宜开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险种(以下简称地方特色险种),力争12个特色农业产业全覆盖,绿色产业扶贫投资资金投放项目全覆盖,保险经办机构在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上实现新突破;
结合农产品价格发布机制建设情况,适时研究推出适合当地特点的完全成本和收入类保险。
(四)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强化宣传,各村结合我乡农业发展实际,制定全面的宣传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元,时机更加精准,召开农业保险启动会,将农业保险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合理利用典型理赔案例、先进经验、举办培训班、集中理赔等方式,结合区域特点,加强农业保险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五)继续实施贫困地区费率优惠。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贏脱贫攻坚战,根据特区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建设要求,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险种费率统一下调的基础上,对《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2760个深度贫困村名单>的通知(黔扶领办通〔20xx〕9号)中明确的区域,保险费率再降低20%,并报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备案;
经办机构在获得保险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前提下,可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险种农户自缴15%的保险费。属于省级政策性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对自愿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自缴部分保费,可从切块到县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给予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抓深入抓具体。各村要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辖区内本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主体,按照乡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协作配合到位、宣传引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乡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乡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实施按月通报,季度督查,确保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持续发展。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清收历年滚存的应收保费,力争20xx年起每年应收保费率不高于所属总公司平均水平。
(二)严格保险责任和理赔程序。严格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17号)明确的种植业、养殖业、森林的保险责任。各村、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法依规组织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规范承保管理;
优化查勘定损标准,加快查勘定损速度;
简化理赔流程、规范理赔管理、加快理赔速度,及时足额支付应赔偿的保险金。
(三)强化部门合作
乡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的整体推进,动态跟踪检查农业保险的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加以协调解决。
乡财政所:负责做好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的工作。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各自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农业保险险种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并与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制定辖内农业保险的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提供各自农业保险品种的基础数据,协助开展农业保险的防灾减灾和灾后查勘定损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作为理赔依据,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乡扶贫站:负责提供并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配合做好自愿参加省级政策性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自缴部分保费补贴工作。
各村:各村应成立农业保险协调工作小组,加强对辖区内农业保险的协调和推进,重点是完成农户保险标的调查,宣传引导,协助经办机构收取农户自缴部分保费、投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具体工作。
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监管有关要求,做好农业保险的防灾防损、承保、查勘、理赔、赔付等专业化服务工作;
积极主动向农户宣传普及农业保险政策和相关知识;
鼓励并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参保;
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指导做好农业保险有关服务工作,对投保农户或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
及时、定期向同级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保险监管部门上报承保、查勘、理赔、赔付等有关情况。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鉴于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本着总体稳定、积极推进的工作要求,沿用相关措施:继续执行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险种共保制度,我乡经办机构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枝支公司;
继续执行20xx年度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各险种补贴政策,各级补贴比例总体不变,其中茶叶和蔬菜按《关于全面推进中央政策对贵州特色农业保险奖补工作的通知》执行;
继续执行农业保险工作经费支付比例及支付要求;
继续支持经办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发专属产品和实施生态护林员捐赠保险,相关政策按20xx年方案执行;
本方案中未提及事项按照《贵州省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侵占经办机构应当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不得编造虚假赔案套取保险资金,不得虚构保险标的骗取财政补贴资金。
(三)本方案执行至2021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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