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妇幼保健院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为全县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的基础上,延长服用至36月龄婴幼儿,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降低项目地区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改善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营养包发放率达到9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90%以上。
2.提高我县儿童看护人的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营养包服用知晓率,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达到90%以上。
3.婴幼儿的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在基线调查水平上持续下降。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实施范围:全县14个镇乡。
1.延续项目镇乡:全县14个镇乡。
2.项目任务分配:各镇乡6-36月龄婴幼儿分布情况(见附件1)。
(二)发放对象。
6-36月龄婴幼儿,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凤翔社区)的婴幼儿。满6月龄的婴儿即纳入发放对象,超过30月龄未服用的不再纳入首次发放对象(曾服用营养包儿童因满24月龄停止后未满30月龄需继续发放,已满30月龄不再发放),满36月龄的幼儿即停止发放。
三、项目内容
(一)保障营养包合理分配。
按照市级项目管理部门制定营养包分配计划,合理调配,营养包由生产企业直接发至县妇幼保健院,然后按需分配至各镇乡。
(二)免费发放营养包。
项目每天为婴幼儿免费提供 1包营养包。
(三)开展咨询指导。
向儿童看护人传播营养与喂养的科学理念,丰富看护人喂养知识,提高其喂养技能。讲解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提高看护人营养包的知晓率。强调继续母乳喂养、正确添加辅食、食用营养素补充品等可有效降低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
(四)开展营养包质量监测和质量控制。
加强营养包质量监测,做好项目实施效果评估。营养包纳入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各镇乡卫生院将影响营养包质量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应对每批次营养包留样,标本保存至本批次营养包发放结束后1年,每年配合省、市级对营养包组织营养检测,检测内容(见附件3)。
(五)营养包储存。
营养包分发过程中,其储存应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
1.各镇乡卫生院和县保健院必须设置专用营养包库房(库房面积根据本区域营养包储存周转量进行配置)、村级有专用储物箱;
2.有专人保管,做好出入库记录,账物相符;
3.在室温下,避光、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房间设温度湿度计,并有检查登记记录;
4.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及医疗药品混储;
5.存放要求离墙隔地(建议离墙30cm以上,隔地15cm以上);
6.需要有防鼠防虫害设施。
7.为了保证贫困家庭对营养包储存及规范服用,市级给予建档立卡儿童每人发放营养包存储箱和营养包调配碗具各1套,镇级督查村级发放到位。
(六)开展监测评估。
开展营养包常规监督评估;
监测内容含儿童出生基本信息、家庭基本信息、生长发育情况、辅食添加情况、营养包食用情况、贫血状况、认知行为等。
(七)培训指导。
开展逐级培训指导,县妇幼保健院每年组织镇乡卫生院开展1-2次培训,镇乡卫生院每年组织村级卫生室开展2-4次培训,村级对服务对象现场指导培训。培训内容为项目的组织管理、营养包发放与管理、信息收集与汇总方法、经费管理要求、婴幼儿科学喂养及基本的营养与健康知识及技能等。
(八)质量控制评估和监督。
县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对镇乡进行1次指导评估,评估内容含营养包发放机制、营养包依从性、乡村医生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儿童家长喂养知识及行为的改变情况,不断优化营养包发放的管理机制,确保营养包发放、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儿童营养干预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质量控制评估和监督表(见附件4)。
(九)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
各镇乡村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让广大儿童家长知晓国家免费发放营养包政策、服用营养包的益处,提高目标人群知晓率以及营养包项目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以边远贫困地区、留守流动人口聚居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为重点,通过宣传片、宣传栏、宣传折页、宣传海报、面对面健康教育、集中讲座等宣传形式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将婴幼儿喂养知识传播融入民族民间文化,开发并积极推广新鲜、安全、营养、具有方饮食文化特色的婴幼儿辅食,不断提高看护人营养喂养知识和辅食制作技能。
四、工作流程
(一)营养包配送由省卫生健康委集中招标采购后按计划分配至各项目县(由生产地直接配送到县级营养包集中储存点)。
(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营养包发放和咨询、指导工作,县妇幼保健院承担辖区内项目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工作。县保健院收到营养包后应对每批次营养包留样,并按照生产厂商提供的营养包追溯查询二维码常规进行营养包验收,异常结果及时反馈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营养包验收单(见附件5)。
(三)各镇乡卫生院负责将营养包分发至各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做好营养包储存,规范开展营养包发放工作,同时为看护人提供喂养咨询,并对村卫生室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四)村医负责为本村6-36月龄婴幼儿发放营养包,开展看护人喂养咨询指导,签订知情同意书,做好营养包发放登记和随访登记,原则上按月随访,服用营养包依从性差的婴幼儿应酌情增加随访次数。患有特殊疾病婴幼儿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确定是否适于服用营养包(如:地中海贫血患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例儿童应该在营养包个案随访记录卡(见附件8)上记录服用营养包前后主要生长发育指标(血红蛋白、身长、体重)。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县卫生健康局。
1.负责统筹全县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
2.协调县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儿童看护人对营养包的知晓率。
3.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将项目经费拨付给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将项目补助经费拨付给各乡级卫生院,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专家技术组。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本县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负责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制订项目技术方案,承担本县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县项目指导和培训。县级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见附件2),专家技术指导组参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指导检查,对项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社会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对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状况给予关注和支持。
六、资金管理
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经费结算流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营养包发放和看护人喂养咨询指导、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监测评估、随访等工作。
七、信息管理
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营养包出入库登记(见附件6),村卫生室应如实填写营养包发放登记(见附件7)、个案随访卡(见附件8),与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见附件9)。村医负责营养包发放和看护人咨询指导信息的收集、整理。
信息报送:半月报表(见附件11):村级起报,村级于每月16日报卫生院、卫生院每月17日报县保健院、县保健院每月18日报市妇计中心。月报表(见附件10),村级起报,村级于每月1日报卫生院、卫生院每月2日报县保健院、县保健院每月3日报市妇计中心,各镇乡卫生院应注重报表上报的及时性、逻辑性,严禁弄虚作假。县妇幼保健院应对上报数据先审核、后上报,数据一经报出,由审核人承担相应责任。
县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均应分析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于每年12月的第一周星期三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级,总结应包含营养包发放及项目培训、健康教育、社会宣传和指导等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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