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局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监测调查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调查目的
事业单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服务业部分行业中,事业单位在数量上和规模上都占多数,为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全面反映服务业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同时也为了满足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统计监测工作的需求,湖南省统计局决定开展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范围
辖区内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教育行业、社会工作行业事业单位;
以及辖区内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卫生行业事业单位。
(三)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等。主要指标有: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所在地及区划、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
(四)统计原则
辖区内事业法人单位按照所在地原则进行统计。调查单位不得“打捆”和重复上报统计数据。
(五)调查频率、报送时间
调查频率为月报。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月后20日前,市级统计机构月后23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1月免报)。
(六)上报要求
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各级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七)数据公布和使用
本制度取得的统计资料,仅用于统计系统和相关部门内部使用,暂不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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