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活动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核用权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务信息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等方面内容(见附件2)。
三、考核环节
考核工作设定为第三方机构测评、双向互评、专项督查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评价四个环节。
(一)第三方机构测评(40%)。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根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内容等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网上测评各地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情况(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和政务热线模拟测评)。本年度共开展两次测评,测评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上旬和2021年2月上旬(均已开展),权重分别为15%和25%。其中,对各县市区政府测评时,测评县市区政府本级、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按照6:3:1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市区总成绩。
(二)双向互评(30%)。
1.对县市区政府评价。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20xx年度市直单位对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评价表》(见附件3)制定方案,独立开展测评。重点为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专题建设及信息公开等情况。
2.对市直有关单位评价。
(1)对市直重点单位评价。由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根据《20xx年度县市区政府对市直重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评价表》(见附件4)制定方案,独立开展测评。重点为各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市直其他单位。根据第三方机构测评、专项督查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评价三个环节实际得分比例计算该环节得分。计算方式为:应得分=(第三方机构测评得分+专项督查得分+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评价得分)/70×30。
(三)专项督查(10%)。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采取现场查看材料和浏览检测网站等方式进行督查(此项工作已于20xx年9月下旬开展,未督查单位此环节分值计入第三方机构测评)。
(四)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评价(20%)。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20xx年度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评价表》(见附件5),对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分。
以上四个环节考核结束后,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合成各考核对象得分,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考核有关情况将予以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对照20xx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逐项排查,补差补缺,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并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上传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保障-工作推进”目录中。
(二)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工作实绩,推荐1名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认真填写《20xx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6),并于2021年2月2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三)参与双向互评的单位要对考核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核成绩,并分别于2021年2月20日和2月23日前将考核方案和考核成绩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四)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核,严禁各类影响、干扰考核工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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