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自治区卫健委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调动全社会力量,聚焦艾滋病经性传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注重疾病防控、社会治理双策并举,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遏制艾滋病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目标
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性行为,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巩固吸毒人群防治效果,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将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三、防控策略和措施
(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防艾委办公室牵头)。
1.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强化政府、社会和个人对健康承担的责任,大力宣扬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针对不同人群,精准施策,探索运用本地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性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既要起到强化危害性教育,又要起到反对歧视效果。居民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2.强化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医疗卫生机构要采用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各类卫生健康宣传日,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宣传,并将在相关服务对象集中活动区域开展经常性防艾宣传,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海关、民政等部门在口岸等流动人员密集场所、用工单位、居住社区开展防艾宣传,在出入境口岸显著位置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或宣传专栏,覆盖率达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每个建筑工地至少挂1幅宣传横幅或设立1个防艾宣传栏,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专题防艾警示性教育讲座,将防艾知识纳入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在全市汽车停靠站(点)、铁路客运站、机场等显著位置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或宣传专栏,在高速公路卫生间、车站卫生间张贴宣传画,覆盖率达90%以上。市场监督、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做好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网吧等服务行业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在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防艾宣传画、摆放宣传资料,宣传覆盖率达90%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防艾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训内容。加强流动人口的艾滋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治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流动人口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3.强化农村基层宣传。筑牢农村基层防艾宣传网络,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技术支撑,开展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乡镇、街道办防艾工作人员进村宣传覆盖100%的村(居)委会,村(居)委会防艾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
4.强化老年人宣传教育。多部门共同推进,突出老年人艾滋病危害警示性教育,增强老年人艾滋病防治意识。卫生健康等部门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敬老爱老等活动,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村(居)委会和老年人服务机构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艾宣传教育。老年人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5.强化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道德法治和健康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道德法治教育,突出疫情特点、危害严重性、防治措施和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的法律责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6.持续加强媒体宣传。宣传、网信、文广电体和旅游等部门积极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体加大防艾公益宣传力度,并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送力度。鼓励电影经营单位在放映影片前播放防艾宣传公益广告。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艾滋病防治主题宣传活动。
7.不断提升防治艾滋病宣传技术水平。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根据每年的宣传主题和防艾知识核心要点,制作相关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对骨干宣传教育人员进行培训。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疫情形势和特点,加强重点乡镇、村(居)委会艾滋病疫情信息宣传工作。卫生健康部门每年至少公布1次艾滋病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
(二)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1.大力宣传并推广使用安全套。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干预措施,卫生健康等部门免费向艾滋病感染者发放安全套,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或自动发售装置,实现宾馆等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全覆盖。
2.强化综合干预。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综合干预工作。公安部门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综合干预、随访管理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出租屋、公共场所等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工作。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和分布估计及行为状况评估,实施线上和线下综合干预。探索当地感染者/病人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根据病人高危行为、服药依从性等危险性评估结果以及病人接受服务管理意愿进行分级分类,由市、县、乡三级防艾专干精准施策提供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进暴露后预防措施,20xx年市、2021年自治区重点县、2022年所有县(市、区)实现暴露后预防全覆盖。探索开展男性同性性行为等人群暴露前预防试点工作。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
3.加强重点干预。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健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和转介机制,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依法处置和管理吸毒人员的重要措施,纳入禁毒工作监测和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尚未覆盖的地区应当继续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的单阳家庭全面落实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防治措施,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的单阳家庭配偶间传播率维持在1%以下。推进规范化性病门诊建设,相关医疗机构在为性病就诊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同时应主动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健康干预和治疗转介服务。公安部门做好监管场所解押、社区海洛因成瘾者向当地或附近县(市、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转介工作,协助维护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和注射吸毒人群针具交换工作,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各县区公安和卫生健康部门要联合对涉黄高危场所全面实施“卫健—公安—社会组织”三位一体联防联控措施,确保辖区内每个可疑涉黄高危场所均能被覆盖综合干预,精准甄别出潜在的HIV抗体阳性涉黄人员并对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对涉及故意传播性病艾滋病犯罪的人员要进行严厉打击,避免其成为艾滋病疫情传播源头。
4.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民政、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鼓励、扶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业务培训等服务,支持其完善自身建设,促进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成为独立法人单位。利用国家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和各地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相关防艾工作,加强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
(三)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1.完善检测策略。医疗机构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在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呼吸科、妇产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科室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按照《贵港市艾滋病检测咨询诊疗“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艾滋病筛查阳性者告知、登记、核查、转介制度,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结果告知工作,积极引导其配合转介到定点机构接受确证检测并动员治疗。血站要落实临床用血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100%覆盖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完善技术规程、标准和规范。将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各地监管场所和海关要具备艾滋病检测条件。对公安部门查处涉黄、涉毒嫌疑人和新入监所人员100%检测艾滋病抗体。乡镇卫生院、派出所应建立联动机制,对乡镇派出所专项打击临时查处的人员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检测,公安部门将对查处的人员艾滋病抗体检测率纳入到公安部门考核管理。卫生监督部门要督促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每年组织对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检查。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90%以上。
2.促进主动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向社会更新1次艾滋病检测机构信息,动员有意愿者接受检测服务。检测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主动服务意识,通过网络、电话预约等多种手段,开展预约检测咨询服务,方便有意愿人群接受检测服务,加强艾滋病自测试剂监管,推动自我检测。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和海关对艾滋病感染者要面对面告知结果,告知其合法权益、责任义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督促其及时将感染情况告知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并动员开展检测,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做好病例首次现场流行病学及溯源调查工作。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
4.不断提高抗病毒治疗服务。科学合理设置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巩固以县为单位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工作。将承担艾滋病诊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艾滋病确证、免疫功能、病毒载量实验室网络建设。落实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增强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严重合并症的诊治能力,进一步规范治疗管理,加强耐药检测和病情监测,及时更换药物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提高治疗质量和效果。在尊重本人意愿前提下,对流入半年以上的感染者,由流入地负责随访和治疗。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在结核潜伏感染且无活动性结核病的感染者中开展预防性治疗试点工作。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5.提高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服务能力。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课时,培训率达100%。医务人员防艾知识知晓率95%以上。将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重要指标。
(四)防艾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政法部门牵头)。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社会管理。政法部门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应对艾滋病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推动全市建立艾滋病感染者特殊人群社会帮扶体系。公安等部门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责令相关经营场所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证照,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100%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出监所后及时转介到卫生健康部门抗病毒治疗点治疗。公安部门在辖区内至少设立1所收押感染艾滋病涉案人员的特殊病犯监区,实现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集中管理和治疗。
2.加强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依法查处危害健康的非法催情剂等,及时将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纳入毒品管控范围,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开展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经常性、动态化的排查机制,把排查发现滥用合成毒品人员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职责和日常工作。切实做好滥用合成毒品成瘾人员送戒收治和戒毒治疗工作,提高对合成毒品滥用与精神疾病共病的发现、诊断与治疗水平。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结合“净网”等专项行动,依法清理和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4、加强未抗病毒治疗重点人群的登记管理。未抗病毒治疗人群中经哨点监测或高危人群检测途径发现的,长期失访无法联系的,目前属于羁押状态的,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以及其他需要公安部门纳入重点人口管控或协助更新病人信息的,市卫生健康委定期收集汇总后提供给公安部门协助管理并及时掌握患者生存状态与地址电话变更信息。
5、探索禁毒防艾双策并举工作模式。有效整合防艾禁毒工作任务与目标要求,统筹现有防艾禁毒宣传干预资源,在警示性教育宣传与重点人群干预工作中将禁毒防艾内容相互贯穿,加强禁毒防艾打击力度,开展经常性禁毒防艾警示性宣传教育,扩大警示性教育宣传覆盖面与频率频次。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1.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感染艾滋病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孕情并尽早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规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加强感染艾滋病孕产妇病毒载量检测、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工作。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均达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
2.不断提升防艾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水平。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防艾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完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的及时、完整录入及分析利用。
3.逐步开展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方案。积极推动部分县(市、区)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达到2%的消除标准,为申请消除母婴传播认证奠定基础。
(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教育部门牵头)。
1.强化部门协同合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协同推进学生艾滋病防控工作。规范和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每年至少通报2次疫情。将学校落实防艾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和卫生工作检查内容。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学工、宣传、团委、校医院等部门参与的防艾领导小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开发适合各学段学生的宣教资料。青年学生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2.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性健康和防艾教育。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性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利用学校医务室、心理辅导室开展性生理、性心理咨询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利用班团队活动时间,确保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时间。
3.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防艾教学任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防控专题教育讲座。加强外国留学生防艾宣传教育工作。
4.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活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学校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学校要依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在所有初中及以上学校成立学生防艾志愿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禁毒、性与生殖健康等综合知识教育。将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活动内容,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加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行为干预的服务工作,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期间,要广泛开展防艾宣传教育和检测动员活动,按照自愿检测的原则引导学生主动接受艾滋病检测。开展综合干预,学校要向学生提供咨询检测点的分布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有意愿的学生主动寻求咨询检测服务。
5.加强学校教职工宣传教育。学校教职工要参加防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或专题教育讲座,每学年参加不少于1课时的专题教育讲座。职教职工防艾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落实。各级政府要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完善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各级防艾办的综合协调和督办作用。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方案,各参与部门要将防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各级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统筹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和本级防艾专项经费,合理安排实施方案所需经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部门应定期将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后将绩效评价报告报政府。
(三)加强重点地区防治。加强自治区重点县与第四轮国家示范区等重点地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认真推进各项工作。重点地区要着力推进乡村两级防艾网络体系和考核管理机制建设,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防艾宣传,加强乡镇重点场所和高危人群的综合干预,创建防艾示范乡镇,以点带面推进其它乡镇防艾工作。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将艾滋病防治与健康扶贫结合起来,对疫情严重的贫困地区从人、财、物、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四)加强科研创新,开展国际合作。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鼓励源头创新,建立艾滋病防治科研创新与技术推广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科研技术支撑条件、平台与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机制,研究形成中西医综合治疗方案,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积极参与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的科技研究合作项目,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成熟、适合贵港实际的艾滋病防治科技成果(技术或产品)及推广模式。
(五)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市人民政府每年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县(市、区)给予黄牌警告,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各级绩效办负责将重点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市防艾办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协调落实,并于2022年底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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