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培育。
各高校(含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下同)应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本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大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为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各高校在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校级计划”)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分类。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项目分类分组进行评审,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遴选确定4000项左右“省创计划”项目,并按照不超过1/3左右的比例,在“省创计划”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项目申报“国创计划”。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该类项目为2021年“国创计划”新增项目。我厅将根据《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从“省创计划”中按照教育部推荐限额,择优推荐优秀项目申报“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三)项目支持。
“国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10万元/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省创计划”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1万元/项。省财政将按照0.5万元/项标准,对“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予以支持,不足经费由高校负责落实。
各高校要加强“校级计划”项目培育建设,提供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调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要按照平均不低于3000元/项的标准对列入“校级计划”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四)项目申报。
1.申报数量。“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申报数量基于各校“校级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每校推荐数额不超过有经费资助的“校级计划”项目的1/3。自2022年起,将根据各校“省创计划”立项成功率和项目结题率等情况对各校推荐限额进行增减。
2.报送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高校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组织项目报送。高校工作负责人为本校拟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分配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指导做好信息填报,未纳入推荐范围的项目不组织填报。
请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群内人员需修改备注为“单位+姓名”)。
(2)工作情况报告。网上填报同时还需填报“校级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并正式行文报送工作情况报告,说明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情况,附“校级计划”立项、经费支持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送时间。网上填报和工作情况报告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五)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今年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
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
(六)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二、关于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应于 2021 年结题的“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和校级项目,以及应于 20xx 年结题但尚未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组织。
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校自行组织。高校组织“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负责人登录“省创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报告》等材料。各高校应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3 人),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专家验收结果,高校登录“省创计划平台”完成结题审核。
结题验收工作须于 2021年 7 月 9日前完成。
(三)结题材料报送。
各高校组织结题验收后,需将结题验收的组织情况、专家验收情况、项目成果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材料,正式行文报送我厅。
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