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自动化学院优秀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推免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
二、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擎、院长张朝晖担任组长,由副院长李希胜、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程海雨担任副组长,20xx级辅导员杨志方作为小组成员组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政策和计划,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2.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推免工作的动员、审核、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1.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读2021届(20xx级)本科生(高年级已经历推免降级到该年级者除外)。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未解除的违规违纪处分。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综合排名达到申请推荐类别的要求。
6. 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7. 其他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教通知〔20xx〕122号)中附件1中“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四、排名依据
1.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排名依据由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2.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由专业教学计划前三年的必修课和实践环节相关课程组成。
3.拥有个人获奖证书的学生可以获得附加分。其中,国家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最高加1.5分;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市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最高加1分;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最高加0.5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4.艺术团学生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艺术比赛获奖者,经校团委认定,可参照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得附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5.全程参加国内交流项目,成绩在同一接收学校本专业参加交流学生中前40%者加1分,其余加0.5分;
全程参加一个学期以上的国际交流项目,成绩优秀者,加1分。(依据教务处下发国内交流加分统计)
6.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
五、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1.普通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由学院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2.教育部民族司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3.学术专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和教务处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前40%以内,经三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获得国家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SCI、EI(不包括会议)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
4.学生工作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5.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6.列入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理科实验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黄昆班的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开展推荐工作。
7.艺术特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80%以内,非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六、推荐办法
1.20xx级本科各专业根据本办法的排名依据对学生进行综合排名,将排名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公示。
2.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和实际工作需求确定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并分配到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学生依据公示的工作方案进行申报。
3.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类型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进行申请,按要求向各相关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