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策划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一、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根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法令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
3、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
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处理来信来访,依法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请强制执行等案件的审查和立案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立案工作。
5、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办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6、监督、指导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
7、负责全市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及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答复。
8、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9、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
10、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
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协助市主管部门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1、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2、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3、负责全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主要任务及目标规划
2021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2021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系列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目标,唐山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担重任、挑大梁贡献法院力量。
一是以更加务实的举措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聚焦“六稳”工作、“六保”任务,找准对接全市“33458”工作思路的切入点、结合点,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等各类案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生态唐山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以更大的力度着力推进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探索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释法明理和普法宣传,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以更主动的作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惠企惠民政策,健全优化法院工作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的影响,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激发企业家精神,以法律手段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是以更高的标准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和多元解纷机制,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以更坚强的决心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着力发挥执行改革“唐山模式”优势,内部挖潜,整合资源,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动配合,以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坚决攻坚执行难题。深化推进“一站式”建设,进一步拓宽便民利民渠道,着力满足人民群众诉讼服务、法律咨询、司法公开等多元化司法需求。
六是以更严格的要求着力锤炼过硬法院队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牢思想根基,坚定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改进作风,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争第一、创唯一”高标准,深化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规划及保障措施
2021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系列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目标,唐山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担重任、挑大梁贡献法院力量。为确保2021年市法院工作计划圆满完成,必须突出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分管院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院庭长带头以上率下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氛围。切实把服务发展大局、提升审执质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积极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细化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效果清单,量化具体指标、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推动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
(二)细化改革措施,奋力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实际不断修改完善司法改革相关制度措施。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不断增强考核办法系统化和信息化水平,破解手动操作完成任务量庞大、周期较长、效率不高等问题,使考核工作更加高效、便捷、公开。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用足用好中央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改革政策,配齐配优新型审判辅助力量。健全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思维和手段推动审判监督管理制度转型,推动审判监督管理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转变。
(三)强化工作标准,推动进位争先。以“争第一、创唯一”高标准,对标先进单位,以事争一流的劲头推动工作横比争先、纵比进位,确保各项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中位次前列、质效更优。要瞄准目标不放松,着力培树先进典型,学先进、找差距,想措施、定目标,改变相对落后的局面。在审判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方面要努力持续进档升级,先进基层院争取进入全省前十并保持增量,暂时落后基层院要全部退出全省178个基层法院后二十名并持续进位。以实际成效,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提供更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强化督导考核,持续跟踪问效。聚焦审判执行、涉诉信访、扫黑除恶、信息宣传、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将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实施台账管理,严格督导问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常态化督导机制和综合考评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情况、整改问题,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总体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体绩效目标
2021年,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系列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目标,唐山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担重任、挑大梁贡献法院力量。总体绩效目标为:妥善审理经济转型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我市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被侵权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二、 分项绩效目标
1. 完成案件审判、案件判决执行、审判管理和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绩效目标: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二审案件,依法完成死刑案件复核工作,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做好审判管理工作和司法技术工作。
绩效指标:案件结案率≧95%、发回重审率≦3%、案件流程公开率≧100%
2. 完成涉法涉诉类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绩效目标: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被侵权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绩效指标:司法救助资金发放率≧100%
3. 完成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加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及法院文化建设;
总结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经验,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外宣传以及舆论引导,树立法院良好形象。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管理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
承办其它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绩效指标: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95%
五、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属单位有关财政政策
(1)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财政拨款的行政机关
(2)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分局为财政拨款的行政机关
(3)唐山市法官培训中心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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