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政府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策划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二层单位负责人组成。成立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具体组织协调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道路运输方面,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强化汛期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GPS监控动态管理,杜绝驾驶人员汛期冒险行车和超速行使。要随时注意雨情、路况变化,不能运行的线路要及时停开,要充分发挥GPS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安全动态监管,确保汛期道路运输安全,防止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水路运输方面,重点落实水上运输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汛前检查,督促隐患治理,对渡口、渡船、水运企业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检查出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督促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停产、停航;
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水上企业及船舶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3.公路建、管、养方面,重点加强辖区内路巡路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桥梁(含桥底通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力度,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对公路边沟、截水沟、下水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排水通畅。出现边坡坍塌或桥涵冲毁等突发事件时,养护部门立即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对危险路段要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迅速组织力量抢修险情路段。
(二)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要指定专人管理,对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等内容要逐一登记造册。对防汛抗旱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淘汰过期、变质、损毁的物资,并及时增储补充,区公路所、区运管所和区航管所要对现已准备的应急车船再次进行盘点,做到一有险情、灾情,能立即调得出、用得上的对建设工程容易出险的部位,要在周边安全区域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
(三)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普及汛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对汛期安全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全面履行防汛防台职责,增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都要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防汛防台安全保障水平。并要明确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开展防汛防台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隐患整改一处不漏,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四)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督办
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按照“谁立项,谁督办整改,谁组织验收”的原则,及时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和消除。要充分运用限期改正、停产整顿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从严加重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板报等宣传方式,在车站(码头)等人员集中场所,向职工和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认识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要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为防汛防台安全工作建言献策,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动,做到群策群防。
(六)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
各单位要及时报告防汛防台安全相关情况,对有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上报。对出现迟报、漏报、隐瞒不报或者没有及时组织事故救援而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各单位要将钦南区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防汛风险隐患点数据库表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局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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